孕妇赴美产子究竟是不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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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3-30 09:41
孕妇赴美产子不违法
姚鸿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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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地说,美国法律没有哪一条禁止外国孕妇赴美,也没有哪一条禁止外国孕妇在美国产子。
那么,美国执法部门为何要突袭南加州的月子中心呢?美国媒体报道,那是因为经过两年调查(包括卧底),已经确定赴美产子生意涉嫌签证欺诈、婚姻欺诈、福利欺诈、逃税等多项罪名。
孕妇申请的是旅游签证,到了美国,实际上是产子,这就是签证欺诈。
有些孕妇到了美国后,还想留在美国,于是跟具有美国国籍的人假结婚,如此,便可迅速获得绿卡。这是婚姻欺诈。
有些孕妇在美国医院检查、生产,按理来说,有财力赴美,应该能付得起医院的费用,但却通过月子中心,谎称无钱,申请政府福利,免费产子。这是福利欺诈。
签证欺诈和婚姻欺诈,孕妇和月子中心都脱不了罪名。福利欺诈,则主要是月子中心的罪责,因为来自中国的孕妇根本不知道美国有此福利。此福利叫作WIC(Women,Infants,and Children),是专门提供给妇女婴儿和儿童的福利。我在《美国民生实录》书中有详细介绍。简单地说,一个孕妇,不管来自哪儿,不管是否合法赴美,只要确实是低收入,她和她的孩子,就都可获得免费的医疗服务,包括检查和分娩。给孩子的医疗和营养食品,提供至5足岁。
至于逃税罪名是月子中心的。孕妇每人交的数万美元基本都是现金,很容易逃税。
赴美产子利用的美国法律漏洞正在被堵住
心灵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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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里斯互动公司曾经进行了一个持续七天、有2184个成年受访者的随机调查,结果显示67%的美国居民认为可以修改法律,阻断外国人通过“生育之旅”为新生儿攫取美国国籍的漏洞。
美国内战结束于1865年,宪法第十四修正案1868年通过,第一款原文是:“任何人,凡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司法管辖者,均为合众国及所居住之州的公民。任何州都不能制定或执行任何削弱美国公民权利或豁免权的法律。”这个修正案是内战结果在宪法上的体现:废除奴隶制、人人生而平权,是对之前合众国未能解放黑奴的历史错误的纠正和补偿。并且在美国两百多年的历史上,大约有过1万1千个修宪提案,但只通过了27个。但美国官方阻止“生育之旅”不用修宪,只需修改联邦《移民与国籍法》和各州法律。2010年,亚利桑那州的共和党议员试图制立州立1070号法案。这个法案要求在州内出生的婴儿父母中至少有一方在美有合法公民身份,才给婴儿发出生证。2010年4月13日这个法案在众议院以35-21票通过,在参议院以17-11票通过。在最后生效期间才被联邦法院火线阻止,未能正式生效。
美国现行的联邦《移民与国籍法》规定使领馆签证人员拒绝发放签证的原因只能是签证申请表格中明确提问的项目,例如“是否有走私意图”、“是否有从事恐怖活动的意图”。“移民研究中心”曾有研究报告指出,只需要在表格中添加“是否有意图在美国分娩”,即可有效减少捡便宜的生育旅行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