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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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关联关系,阿里巴巴,足协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5-11-09 11:38
众所周知,阿里巴巴今年8月公布将以约283亿元人民币战略投资苏宁,成为第二大股东;苏宁将以140亿元人民币认购不超过2780万股的阿里新发行股份,持有阿里巴巴集团发行后股本总额约1.09%,而阿里巴巴如今又持有广州恒大淘宝40%的股份,如果苏宁接手舜天,那么,因为苏宁旗下的苏宁云商持有阿里巴巴股份,而阿里巴巴又持有广州恒大淘宝的股份,这会不会涉嫌关联关系?
何谓关联关系?按新公司法的界定:“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在足球层面,2014年修订的《中国足球协会章程》第十九条第(三)项有原则性的规定:“禁止关联关系。同一自然人或法人(包括公司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得同时控制两个以上的俱乐部或足球组织。”
而在有关俱乐部注册和准入的文件中表述得差不多:《中国足球协会注册工作管理暂行规定》(2007)第十四条:俱乐部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俱乐部及其股东、高层管理人员和亲属不得入股其他俱乐部,不得管理其他俱乐部事务,工作人员不得在其他俱乐部任职或兼职。
《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条件和审查办法》第四条(三):“俱乐部及其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和近亲属不得入股其他俱乐部,不得管理其他俱乐部事务,工作人员不得在其他俱乐部任职或兼职。”
而《关于中超俱乐部产权转让的规定(暂行)》第十一条是这样的:“产权转让完成,并在国家相应级别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后,受让方必须向中超委员会提交申请审核的书面报告,并提供新俱乐部的下列资料:(十九)俱乐部及股东未入股其他俱乐部,其他俱乐部及其股东也未入股本俱乐部及本俱乐部股东企业,本俱乐部及股东未参与其他俱乐部管理,其他俱乐部及其股东也未参与本俱乐部管理的书面保证。”
有分析者根据以上规定认为,舜天如出售给苏宁,股东即为苏宁,而苏宁是没有恒大俱乐部股份的,这不能算关联关系。在此之前,上海城投就控股绿地20.55%,同时又控股上港集团5.5%。
不过,《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实施细则》,不仅要求“准入申请者须承诺(4)同一准入申请者投资方不得同时成为两家及两家以上(同一级别联赛)俱乐部的股东。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不能以任何手段和方法控制一家以上俱乐部(同一级别联赛)或对决策产生重大影响。”除此之外,“准入申请者应提交书面文件说明俱乐部的所有权结构和控制机制。涉及俱乐部的管理、行政、体育成绩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都不可直接或者间接的:1、持有或者交易参与同样赛事的其它俱乐部的证券或股份;……”
这里,“不可直接或者间接的持有”,相比其它的说法都要更加具体,但是否适用于苏宁和阿里巴巴的情况,也要看接手舜天的苏宁是以什么身份出面。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2015版)第七十三条规定:“凡经相关委员会或纪律委员会认定某两个或多个俱乐部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一律取消其参加职业联赛的资格。”所以,是否属于关联关系,能否合法地回避开关联关系,取决于足协相关委员会如何认定。
特约记者 萧逸 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