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时期已有“斩首行动”蒋介石多次死里逃生

何谓“斩首行动”?

所谓“斩首行动”,通常指的是针对敌军主要指挥官,开展的定点清除行动。其主要的理论来源有两个,一是英国军事学家富勒(JohnFrederickCharlesFuller)提出的“瘫痪攻击”,即通过对敌方指挥系统的重点打击,使敌人失去组织战斗的能力;二是美国空军上校沃顿的“五环理论”,他将“领导层环”作为最核心的第一环,是战争开启后首先要给予重点打击的目标。

战争中,要实行“斩首”,必须具备几个条件。第一是掌握精确情报,知道地方指挥部及指挥官所在,并做好保密工作;第二是要有精准、迅速的打击能力,可以毫无征兆地对敌方指挥机关发动突然袭击;第三是要有整体判断,预估发动“斩首”后,将会带来的影响及应对办法。只有当以上几点一起满足时,“斩首行动”才有可能获得成功。

二战时的“斩首行动”

现代战争中的“斩首”行动,早在“二战”时期即已露端倪。日军侵华期间,多次依据准确情报,发起针对蒋介石个人的轰炸,其袭击地点包括徐州四号房、湖北省政府、重庆黄山官邸、广西羊角山、重庆曾家岩国民政府等处。如1938年8月,日军大举空袭武昌,蒋介石住所四周都被炸毁,20多名卫士受伤;又如1940年2月,蒋介石到柳州羊角山召开军事会议,当天即遇20余架日机来袭,炸伤12名卫士。事后,蒋在日记中感叹:“敌机皆知我即在之地与时,而其凶猛又如此,但总未为其所算,岂非天命乎?”

最严重的一次是1941年8月,日军从离任的意大利驻华大使口中,得知蒋介石日常居住的黄山官邸位置,遂发动袭击。当时蒋及时进入防空洞,而“洞顶上树木尽毁,岩土崩堕,卫士重伤者四人,死二人”。重庆国民政府更被日军炸毁了全部建筑,以至1941年9月只能临时搭建帐篷,举行总理纪念周活动。

日本海军大将山本五十六座机被击落事件,则是“二战”期间盟军发动的最成功的一次“斩首”。1943年4月,美军破译了有关山本行程的详细电文,随后由罗斯福总统亲自下令:“干掉山本(GetYamamoto)”。山本的座机在飞行中,遭遇18架美机围攻,很快被其中一架击落,坠毁在丛林中。验尸报告显示,山本被两颗子弹击中身亡。山本五十六时任日本海军联合舰队司令长官,其被“斩首”对日军打击极大。

现代战争中“斩首”被频繁使用随着“二战”后科技进步,尤其是信息技术的发展,“斩首行动”在历次局部战争及反恐战争中的地位日渐加大。1986年,美国对支持国际恐怖主义的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发动了代号“黄金峡谷”的海空联合袭击,这是第一次现代意义上的“斩首行动”。里根总统选定兵营、机场等5处军事设施作为目标,出动24架轰炸机、5架电子干扰机和10架加油机,从英国出发,飞行10380千米,突袭利比亚。美军共投下100吨炸药,摧毁了全部目标,但在轰炸卡扎菲住所时,由于系统故障,未能投下全部炸弹,仅炸死了他的一个养女,炸伤了他的两个儿子,未能成功“斩首”卡扎菲。

2003年伊拉克战争时期,美军对“斩首”的应用已相当娴熟。战争爆发前,美军一面利用陆、海、空、天、电各维空间展开立体侦察;一面派出100多名特种部队人员和50名中情局特工,在伊拉克境内秘密活动4个多月,掌握了一批该国高官的住址、电话等信息,为战时发动“斩首”做好了准备。战争开始后,美军即向巴格达的3个地区发射了45枚巡航导弹,投掷了4枚精确制导导弹,对萨达姆及其亲属、亲信的住宅进行了攻击。专门使用的“地堡克星”巨型炸弹,命中精度在3米左右,能毁坏地下15米的钢筋混凝土工程。萨达姆没有在“斩首”中被杀,但他从此失踪,使伊拉克的指挥系统为之失灵。

在美军发起的所有“斩首行动”中,最经典的无疑是对本·拉登的“杰罗尼莫”行动。阿富汗战争后,为躲避美军追捕,本·拉登不再使用手机、网络,而通过信使和外界联络。美军通过不断审讯战俘,逐渐获知了信使的存在及其真实身份,并跟踪信使,查知了本·拉登在巴基斯坦境内的藏身之处。2011年4月,美国依据已有情报,最终决定动手。24名海豹突击队队员乘坐4架“黑鹰”直升机,躲过巴基斯坦防空体系,突然降落在本·拉登的宅院之中,前后仅用40分钟,就结束行动,击毙拉登本人。

作为一种有效的对敌手段,“斩首行动”也被美国外的国家广泛使用。在同阿拉伯国家的对峙中,以色列多次对巴勒斯坦解放组织的激进领导人发动“斩首”。1972年,巴勒斯坦激进组织“黑九月”制造“慕尼黑惨案”,杀死11名以色列运动员,以色列随即发起报复性的“天谴行动”。“摩萨德”的情报人员按照“死亡名单”,在意大利、法国、黎巴嫩等国家,通过安装炸药、枪杀等办法,暗杀了多名和恐怖袭击有关的巴解高层人士。

其中,最著名的是对巴解二号人物阿布·杰哈德的暗杀。从1983年起,以色列就在监视杰哈德的一举一动,了解其生活规律,直至1988年实施“斩首”。以色列先让人假扮记者,到杰哈德位于突尼斯的住所侦查警卫情况,后来专门按照其住所样式,复制了一座模型房,作为暗杀行动的训练场。1988年4月,21名以色列突击队员乘坐潜艇,悄悄在突尼斯海岸登陆,进入杰哈德住所,解决警卫,并在杰哈德身上留下75颗子弹。以色列突击队员对全程进行了录像,然后全身而退,“斩首”计划完全成功。

“斩首行动”易引发法律争议

发动“斩首行动”对情报搜集、突击能力都有很高要求。在敌对双方中,大都是较强的一方向较弱的一方实施“斩首”。相对于全面战争,“斩首行动”付出较少,而一旦成功,就能破坏敌人整个指挥系统,收到很大战果。如美国在伊拉克战争中,实施“斩首”,让萨达姆被迫转入地下活动,失去对伊军的有效指挥。

不过,发动“斩首行动”也常带来很多法律上的问题。美国在未通知巴基斯坦的情况下,私自入境刺杀本·拉登,也被认为是侵犯了巴基斯坦主权;未经法庭审判,就处死本·拉登,则被一些西方法学家视为破坏法治。当然,也有观点认为,美国同基地组织处于战争状态,实施越境刺杀合情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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