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品牌够“酷”吗?

  • 来源:震旦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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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3-27 10:32

判决已经出来,并成为全球的头条新闻。英国高等法院的法官伯斯( Colin Birss ),是审理苹果与三星专利诉讼案的主审法官。苹果在这个诉讼案中主张,三星的 Galaxy 平板电脑和苹果的 iPad 太相似了。但法官抱持不同的看法。在裁决书中,他说 Galaxy “不具有苹果公司的低调简约设计”,后面还接了一句话,这句话反映出一个对商业界来说最重要、最有影响力的观念。伯斯法官宣告:“ Galaxy不像 iPad 那么酷。”

自从麦金塔电脑( Macintosh )在一九八四年上市以来,苹果这个品牌就被视为酷的代名词。“酷”是全球所有科技品牌最渴望达到的境界。黑莓公司( BlackBerry )与诺基亚( Nokia )愿意花数百万美元,只为了与梦寐以求的“酷”沾上边;鞋子与汽车制造商、服饰品牌也是如此;地表上的每个名人很可能也是如此。“酷”已经成为品牌界最火红的词汇,每个品牌都想和它沾上边 。

“酷”的境界千变万化、虚无缥缈,而且难以衡量,但这并未阻止一群心理学家进行研究,调查“酷”的精髓。他们的调查结果令人讶异,但首先,我们要稍微做个回顾。

价值是支撑品牌的基础架构,它使品牌具有可信赖的特质与一致性。换句话说,品牌有点像是某个你可以信赖的人;你倚赖品牌展现它该有的品质。

为了变酷,品牌通常努力想把自身的价值,与名人连结在一起。一九九○年代,玛丹娜( Madonna )是全世界最红的艺人(你只要看一下她的音乐录影带就会明白原因)。我访问过的每位行销主管都表示:“不论她想代表什么意涵,我们都想跟进。”在那个时代,玛丹娜不是那么想追求冻龄,而是比较专注于制作有趣的舞曲,与精彩、性感的音乐录影带。那个时候的玛丹娜很酷。

到了本世纪初,酷的代言人换成了维珍集团( VirginGroup )创办人布兰森( Richard Branson )。布兰森的创业家精神与酷劲,广受新一代行销专业人士的仰慕。他们希望拥有布兰森具备的特质,于是,各家品牌纷纷朝着维珍集团的发展方向前进。

谈到酷,你想到什么?酷的品牌会设法在几个定义明确的本质之间,保持微妙的平衡,同时成为众人渴望拥有的标的。通常,这意味它们化身为某个字的同义词:一想到“搜寻”,你会想到“谷歌”( Google );一想到“安全”,你的脑海会浮现“富豪汽车”( Volvo );一想到“牛仔”,你会联想到“万宝路香烟”( Marlboro )。酷的精髓到底是什么?

几 年 前 , 个 别 差 异 期 刊( Journal of IndividualDifferences )刊登了心理学家达宁拉( Ilan Dar-Nimrod )的研究结果。这个研究的目的是超越一般人所认为的美好、讨喜与受欢迎等解释,为“酷”的概念寻找更精确的定义。

研究中请三百五十三位志愿受试者列举与“酷”相关联的形容词。令人意外的是,“友善”( friendly )这个形容词名列榜首,第二名是“个人能力”( personalcompetence )。

这个相关形容词排行榜,把社交能力好、高人气、聪明且有才华的人列为最酷的人;追求个人主义的文青则被排在后面。研究者的结论是:“酷已经丧失了它原本的典故与意涵。”换句话说,造反者并不性感或酷。这个研究突显的另一个特质是:吸引人的外貌。这个结论与我的研究结果不谋而合。在我花费三百万美元的口碑研究中,我请某个五口之家,暗地里向他们的亲朋好友与同事推销某个品牌。我发现这个实验的成功关键,不在于这几个家庭成员的强大人脉或口才,而在于他们俊美的外貌。

外表决定一切

有 许 多 著 作 证 实 了 这一点。汉默许( DanielHamermesh )在“美丽有价”( Beauty Pays )一书中,说明了为何外貌好看的人更容易成功;罗德( DeborahRhodes’s )在“美丽偏见”( The Beauty Bias )一书中则主张,我们应该立法禁止人们歧视外貌不好看的人。

BBC 曾推出一部电视纪录片,主题是外貌对人生的重要性。节目请一位英国名模以邋遢的穿着打扮度过一天。她在这天要尝试不同的事:求职、在街上向路人问路,以及随机找对象提供协助。那天结束时,制作单位请她估算一下,要成功达成那天的任务,外貌占了多大的比重。她毫不迟疑地回答:“百分之百。”当她以一般人的穿着打扮现身,人们对她的态度就变得非常冷淡。所以,我们来做个大胆的假设:假如一个人酷不酷,是由他的外貌来定义,这个概念和品牌有什么关系?苹果的产品拥有圆滑的线条和高雅的外型,但这个品牌有幽默感吗?易于亲近吗?答案是肯定的。只要看看苹果那些得奖的广告就知道了。在这些广告中,不酷的人扮演的是一般电脑,而谈吐风趣、善社交与外貌俊美的人代表了苹果的 Mac 。你会选哪个角色?

这个酷的方程式可以应用在每个品牌与产品类别吗?或许可以。不过一如往常,我认为一定会有例外,但这个想法相当耐人寻味。随着品牌越来越能够抓住消费者的理智与感性,界定、定义与锁定完美品牌价值的方法,也要变得越来越成熟。

当然,告诉别人你的产品或商店很酷,并希望消费者买帐是一回事,而真正做到这点又是另一回事了。不过,假如你有好看的外表与一点点幽默感,再加上少许的社会意识,你也许真的能实现这个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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