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构中国成品油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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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10-26 15:40
【√】现今成品油的走私不仅是在走私方式上,就连成品油的来源、走私交通工具,走私区域都有了巨大的变化,中国海关在打击成品油走私问题上所面临的局面比以往更为复杂
谢军以伪报品名、将真假油样调包、骗取商检结果的方式走私进口成品油12.6万吨。然而,这种走私方式在近十年公开披露的成品油走私案中极为罕见,《方圆》记者查阅资料发现,自2000年以来,除了烟台案外,被媒体公开披露利用相同手段进行成品油走私的案件仅有一件,即2010年发生在珠海地区的“动力煤油案”。
“动力煤油案”是近年来中国海关查处的最大一起成品油走私案,高尔化学和嘉能可资源这两家跨国公司涉嫌在2010年8—12月间走私动力煤油80万吨,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亿。
两家公司走私的动力煤油曾是一种可用于取暖照明的煤油,将其与一些小炼油厂出产的非标柴油进行简单物理调和后,即可获得与广东市场销售的“国II”、“国III”0#柴油各项指标接近的柴油,而其调和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在我国的海关报税序号中并没有“动力煤油”一项,根据海关的相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应由货主提供样品送交海关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由检验机构出具归类意见,之后海关征税机关根据该意见,将产品纳入相近的、在报税序号中拥有品名的商品名下,再征收相应的关税。
检验环节显然出了问题。在两家跨国公司的运作下,用移花接木的方式偷换了进口商品的归类,这些动力煤油最终以“化工用油”名义进口,由于“化工用油”不需要缴纳燃油消费税,因此其每吨成本较国内标号柴油低近1000元,这种价格差价也让两家跨国公司获利不菲。
“不论是烟台走私案,还是‘动力煤油案’,虽然走私成品油的涉案金额巨大,但像这种利用伪报品名,靠偷漏燃油税来获利的走私进口成品油方式的确不太多见了,这种方式基本上在十年前就被大多数‘油贩子’摒弃。” 海关总署直属上海海关学院副院长陈晖告诉记者,现今成品油的走私不仅是在走私方式上,就连成品油的来源、走私交通工具,走私区域都有了巨大的变化,中国海关在打击成品油走私问题上所面临的局面比以往更为复杂。
闯关走私
中国的海上成品油走私活动始于20世界90年代初,“油贩子”最开始利用的便是伪报品名、少报多进这些手段,蒙蔽海关大肆进行成品油走私,后来发展到以大规模的海上偷运走私方式为主,内外勾结,直接闯关将成品油走私入境,数量都在数千吨甚至万吨以上,这种情况在90年代末期达到最高峰。
“有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国内外成品油的价格有差别,二是国家分配北油南调的燃油指标与实际落实数量有相当大的缺口。”陈晖认为在当时巨大的供需矛盾和利润引诱下,成品油走私情况严重,在那个年代甚至可以用“猖獗”来形容。
对于陈晖提到的“猖獗”,深圳海关一名资深缉私干警表示赞同,他至今对那个时期记忆犹新。“那时候我刚进深圳海关,听同事说,仅仅是蛇口海上缉私科,每年就查获成品油走私船300—400艘,后来深圳公安边防检查站更是创造了一年查获1000多艘船的记录。”
在90年代末成品油走私巅峰时期,不得不提到两个走私集团,以林春华为首的湛江走私集团和以赖昌星为首的厦门远华走私集团,成品油历来是这两个走私集团的走私重点。
在著名的厦门赖昌星走私案告破前,1998年被查处的湛江走私案是建国后走私数额最大的一起严重经济犯罪案件。由于林春华走私成品油的油量占到了整个湛江地区走私油量的85%以上,因此他被湛江当地人称为“石油走私大王”,当时有人这样形容:如果林春华一发威,连当地公安局的汽车都没有油用。
林春华走私成品油的方式便是采用伪报品名、少报多进等手段,如在1997年7月26日,走私进口轻柴油21879吨,油轮驶抵湛江港后,林买通商检局工作人员,将品名改为燃料油,将数量改为1576吨,以此报关一次便偷逃应缴税款947万元。为了扩大“战果”,林春华还在国内注册了8家公司,投资上亿元购置了4艘专事走私的油轮,修建了自己的码头,拥有专储油料的仓储公司,有20个大油罐,组建了运输、仓储、销售走私油料的整套设备。
根据不完全统计,从1997年1月至1998年7月,林春华共计走私成品油44船,75.38万吨,偷逃应缴税款3.47亿元。他走私成品油的数量相当于1997年我国汽、柴油进口总量的十分之一,这些走私入境的成品油被大量销往云、贵、川三省,令当地国有石油企业步履维艰,损失巨大。
与林春华相比,赖昌星走私成品油的数量更大,走私手段也更为惊人。在精心编织了一张关系网后,他几乎将厦门海关的关键人物都“拉下了水”,在走私成品油时,摒弃了伪报品名这些繁琐的手段,而是不向厦门海关报关,直接闯关将境外成品油卸到厦门港的博坦油库,然后再用各类小船舶运往国内各地销售。
1996—1999年三年间,赖昌星用直接闯关的方式共走私进口成品油450多万吨,是整个厦门关区同时期正常报关进口量的一倍多,三年多来进入厦门关区的油轮中一半以上是走私油轮,几乎每三天就有一艘万吨级的走私油轮进入厦门港卸油。
根据不完全统计,这450万吨走私油占据了国内市场三分之一,足以左右全国的燃油价格。包括江苏仪征﹑北京燕化等上市公司在内,产销量都受到很大影响,在90年代末期全国有三千多口油井关闭,石化企业家家都是油库爆满,有30多万名国有企业工人下岗失业,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1998年一季度亏损就高达25亿元,全国石化行业当年直接经济损失在200亿元以上。2000年8月,赖昌星外逃一年后,在本港和国内上市的仪征化纤公司的盈利高达3.7亿元,比上年猛增六成七,是五年中最好的一年。
蚂蚁搬家
不过成品油走私的巅峰期很快便过去了。1998年下半年,走私现象泛滥的东南沿海地区迎来了新中国成立后最大规模的缉私风暴,湛江走私集团多名骨干成员被捕和赖昌星外逃,让这种以伪报品名和直接闯关方式进行海上一次性、大规模走私成品油入境的现象几乎销声匿迹。
“98年打私风暴后,海关加强了对大、中型船舶的监管,大规模走私趋于消失,海上走私向小型化方向转化,走私集团用化整为零的手法,组织众多小型船只走私成品油。”深圳海关的吴煮冰说在海关内部缉私干警们把这种走私方法叫做“蚂蚁搬家”,因为“油贩子“每次只装载50—70吨左右,小批量多批次走私成品油,好像蚂蚁搬家一样。
“在我们辖区内,‘油贩子’几乎完全放弃了以前用大船直接走私入境的方式,他们首先会用大吨位的船舶将成品油运至边境的公海水域,然后再从附近区域派出很多小船,要么是经过特殊改造的快艇,要么伪装成渔船、运沙船,去大船卸油,而大船上都配有大口径的输油管,能在最短时间内完成输油,当多条小船一拥而上时,很快就能将大船上的走私油完全卸空,之后马上分散偷运到境内,成群的小船快速穿越海上边境水域,四散开去,犹如黄蜂一般。”吴煮冰向记者描述了这种“蚂蚁搬家”式的成品油走私场面,他告诉记者,在深圳海关辖区内,这种吨位低的小船才是海上成品油走私的主力。
对于这些不足百吨级别的小船,海关缉私人员习惯把它叫做“蚁船”,之所以这么称呼它,是因为其在成品油走私链中的级别最低,比“蚁船”大一些的千吨级的走私油轮会被叫做“中巴”,而比“中巴”更大的万吨级油轮则被称为“大象”,被走私的成品油通过“中巴”从“大象”转驳到“蚁船”上,然后再被偷运上岸,共同构成了一条新的海上成品油走私的运输线。
在吴煮冰看来,这些“油贩子”正是看准了海关的软肋,才使出了“蚂蚁搬家”这种狠招。“相比之前的大油轮一次性走私成品油,‘蚂蚁搬家’的方法的确很麻烦,耗时也耗力,但是从走私角度来看,这样可以逃避打击,‘蚂蚁搬家’最显著的特点是散,一般从非设关地分散走私进口,所以海关被迫以‘散’的缉私方法对付‘散’的走私。这种走私方式以游击战、疲劳战、消耗战战术对付我们的缉私,常常让缉私工作陷入被动局面,辛辛苦苦、费大力气抓回‘小蚂蚁’走私船,案值却较低,而办案程序的各个环节又一个不能省,人力、物力、财力都消耗巨大,但是效率低,而对于‘油贩子’来说,他损失的只是一艘‘小蚂蚁’,不痛不痒。”
除了可以有效逃避打击外,“蚂蚁搬家”式的走私还很安全。为了有效监管出入境的船只,珠三角地区的海关还在附近海岛上特意设立了大型监控雷达,在缉私艇的保障下,可以对所有进出关境的船舶进行监控,强制其在指定的航线航行并到设关码头报关、装卸货物以及接受检查。
在这种情况下,大、中型船舶目标大、数量少、行动不灵活,无法逃避大型雷达的监控,所以这种监控对它们比较有效,即使它们想走私也不敢强行闯关,只能采取藏匿、伪装、伪报、瞒报等方式,从通关渠道走私。“蚂蚁”走私船则不同,它们目标小、数量大,时间和空间上都有不确定性,混藏于正常作业渔船、运输船中,绕关偷运走私,而海关的雷达无从识别,难以形成有效监控。
这些显著的优势让“蚂蚁搬家”式的成品油走私迅速成为新宠。“从1998年第四季度开始,这种全新的成品油走私方式在广东的珠三角水域出现,一直持续到现在。”吴煮冰表示,“蚂蚁搬家”式的走私从1998年开始,在此之后的十多年的时间里,它一直是成品油走私方式的“主流”。
五大热点水域
“在珠三角水域出现后,‘蚂蚁搬家’式走私开始扩散,后来蔓延到广西、海南、福建、浙江等省(区)沿海。”陈晖说长江口以南的沿海水域都被这种成品油走私方式“攻陷”,在巨额利益的诱惑下,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渔船打油不打鱼、货船运油不运货’的情景。
陈晖所说的并不夸张,《方圆》记者对近十年来公开报道的成品油走私案件进行了统计,上述五省都有海关缉私部门查处的成品油走私案,涉及的沿海水域十分广泛。在广西,由于地处祖国边陲,陆地边界线1020公里,有8个县与越南接壤,海岸线有1595公里,仅防城港一座城市所辖的海岸线就有500多公里,复杂的形势让中越边境的北仑河流域和北部湾的广西海域成为走私者的主要活动区域;广东省的粤西、粤东和珠江口历来都是走私的重点区域,其中以惠东、陆丰和雷州三个城市为代表。福建省走私、贩私活动比较突出的区域有南部闽粤交界海域、北部闽浙交界海域、中部的湄洲湾和围头湾海域,而地处湄洲湾和围头湾之间的石狮、惠安县则是走私的“重灾区”。
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在长时间的成品油走私过程中在这么广阔的水域中形成了五个热点走私水域,在我国,绝大部分走私的成品油都从这五个水域转运上岸。
在五个热点水域中,最热的莫过于珠江口环香港水域以及广东省内的非设关码头附近水域,这两个水域主要偷运来自香港的成品油,这里也是成品油“蚂蚁搬家”式走私方式的“发源地”。
“珠江口水域环绕港澳,连结珠三角地区发达的制造产业群和专业市场,有大量的制造加工厂和船舶,用油需求量非常大,而香港有一种“红油”,它与国内柴油的差价比较大,历史上最高差价达到了每吨2500元。”广州海关缉私局的朱立广说巨大需求量和两地价格差价让这两片水域成为这种工业柴油走私的热点水域。
“红油”是香港地区对工业专用柴油的一种俗称,专门供应港口船只使用,为区分于民用柴油, 掺入以醌茜为主要成分的染料,使其颜色从浅黄色变为清亮的红色,所以称之为“红油”。
朱立广还认为这两片水域为“蚂蚁搬家”式走私提供了最好的自然条件。“珠江口水域宽广、河叉纵横交错,岛屿、港湾、河涌、滩涂众多,沿岸非设关小码头星罗棋布,管理分散,很容易被走私分子利用作为“红油”的上货点,这些都给水上闯关偷运走私带来了便利。”
据了解,现在广东省内小额成品油集散地多在几市交界的九江大桥附近水域,此外,东莞、中山、番禺及珠海淇澳、唐家及斗门等地的非设关码头附近水域也有这种现象,如沙角水域,南沙蕉门水道,莲花山水道附近河涌,西江中心河道等。
由于离香港非常近,珠江口环香港水域以及广东省内的非设关码头附近水域在五个热点走私水域中算是非常特殊的,其实在很多时候,“油贩子”中的“大象”(租用的外籍万吨级走私油轮)过驳多在另外三个水域:台湾海峡中线东侧水域、闽粤交界水域、北部湾中越交界水域,在“大象”放锚停航后,境内“中巴”(千吨级运输船)抵达上述海域接驳,然后再分别运至福建石狮、围头和广东汕头、广西北海等附近海域交货给“蚁船”(小渔船或运砂石船)。
“别看北方离成品油走私的源头比较远,只要南方沿海各省打击得严,成品油走私肯定向北方转移,这是规律。”辽宁省本溪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六处处长沈朝斌多年来一直负责当地打私工作,他表示目前成品油走私出现新动态,以前多在长江口以南发生的成品油走私活动已经出现北上趋势,现在北方的成品油走私形势也不容乐观。
沈朝斌所说的并非没有依据,近年来,辽宁省的海关缉私部门在“飓风”和“国门利剑”两个打击成品油走私的专项行动中查处了多个成品油走私案件,涉及营口、大连和丹东这三个地区,而这三个地区正好由北至南覆盖了整个辽宁沿海水域。
“以本溪为例,这几年正好处在经济转型时期,很多企业在转轨、倒闭或“放飞”,一些产业转移和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的偏远地区的厂房,由于没有及时进行改造,造成闲置,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用来储存走私的成品油,伺机运往内地市场销售。”沈朝斌认为北方的一些经济因素为成品油走私提供了客观空间,除此之外,他还提到北方在打私上与南方存在差距。“我们曾经去南方的成品油走私活动严重的区域考察,发现那里一个区都有专职的打私办公室,下面基层还有很多打私联络室,这样很容易就能形成打私合力,在这点上,我们还没有做到。”
走私成品油的来源
我国的成品油走私之所以会形成五大热点水域,也与走私成品油的来源有着密切关系。
“目前我国成品油走私的来源有三个,一是借助地缘优势,从香港、台湾地区和越南进入沿海沿边地区的‘红油’、‘蓝油’和越南柴油;二是通过国际贸易从东南亚成品油市场上获得的成品油,其中以新加坡最甚;三是诸多国际运输公司的往返油轮利用在我国港口停泊的机会提供部分成品油。”沈朝斌说正是这三种成品油的源头决定了我国成品油走私的热点水域。
借助地缘优势形成热点走私水域最为明显,五个热点水域或多或少都与这点有关系,其中因香港“红油”而形成的走私水域最为明显。
“由于距离较近、航运行程较短,“油贩子”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将来自香港的“红油”运至珠三角,有的在海上就直接贩卖给生产渔船,有的通过‘蚁船’偷运上岸,存储在隐蔽的油库中,对外宣称是未加工的油品,以期慢慢销售。”吴煮冰告诉记者,海关缉私部门在成品油走私情况严重的珠江口环香港水域和广东省内的非设关码头附近水域查获的基本都是“红油”。
而台湾海峡中线东侧水域和闽粤交界水域则是台湾“蓝油”的天下。“蓝油”是台湾补贴的渔业用油,由于当地石油公司在油中注入了蓝色的添加剂,所以俗称“蓝油”,目前在台湾的价格折合人民币约4900元/吨,与内地柴油存在约1500元/吨的差价,再加上“蓝油”从外观看与内地柴油差别不大,所以颇受“油贩子”的青睐。与台湾一衣带水的厦门关区自然是“蓝油”走私的重灾区。当地媒体曾经做这样的计算,“蓝油”走私在扣除各类费用后,每吨净利润可以达到500元以上,以单航次可运载成品油100吨的船为例,单航次非法净利润超过5万元,而这样一个月下来,单艘船的非法利润可达100万元以上。
在北部湾中越交界水域走私的成品油主要是来自越南的柴油,由于中国与越南还有领土接壤,这个地区的成品油走私还延伸到了陆路。
从2011年6月起,在广西防城港,以王武为首的8人组成“大公司”,合伙从越南走私柴油。为方便“偷油”,他们甚至在防城港市一小村庄的中越界河中铺设输油管道,将柴油从越南直接输送到中国境内,短短4个月时间,就走私柴油4.7万多吨。为了保证通行无阻,“大公司”除走私柴油外,还买通沿路执法部门人员,帮助其他走私柴油者“买单”,每车每次收费5000元。
由于数额巨大,这起案件也被称为广西有史以来查获的偷逃税款最高的成品油走私案。2013年1月10日,南宁市中院对该案宣判,“油贩子”们多数被判处无期徒刑,罚金更是高达1.29亿元。
香港“红油”、台湾“蓝油”和越南柴油虽然都能借助地缘优势迅速被“油贩子”偷运入境,但是每次数量并不是很多,与这相比,从东南亚成品油市场获取稳定油源则是走私团伙“实力雄厚”的体现,而且单次走私的成品油数量往往十分惊人。
在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省份,存在一批披着正当贸易进口外衣的贸易公司,这些公司中很多都在新加坡设有分公司或者办事处,一边从事合法贸易,一边暗箱运作成品油走私,烟台成品油走私案和“动力煤油”走私案涉案公司便是这类典型。与上述两个油源相比,油轮运输公司的往返油轮与停泊码头的油贩里应外合卸油所提供的成品油数量则是最低的,不过这是一种新兴的走私方式,直到最近几年才出现。
2012年4月13日,日照海关缉私分局扣留了新加坡籍“MARITIME FIDELITY”轮船,后来查明,在2012年1月22日,这艘国际油轮在上海港码头靠泊期间,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该轮在新西兰所加95吨船用燃料油销售,3月29日在岚山港锚地抛锚期间又故伎重演,将在新西兰所加110吨船用燃料油销售,共计销售船用燃料油205吨,案值107万余元,涉税35万余元。
《方圆》记者 黄河/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