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不打孩子成了大问题

  • 来源:方圆
  • 关键字:人权,生态,体罚
  • 发布时间:2015-04-17 07:30

  近日,欧洲理事会下属的欧洲社会权利委员会发布决定,称鉴于现在整个欧洲和国际人权机构已达成广泛的共识,认为应当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对体罚儿童的禁止。然而法国的现行法律仅明确禁止学校体罚学生,家长则“有权管教”子女,故欧洲社会权利委员会指出了其在法律上有所缺失。

  这一事件起因于英国某儿童保护慈善团体认为法国违反了《欧洲社会宪章》中的规定,其中第7条特别规定缔约国应当为儿童提供特别保护,使其免受身体和心理的危害,而法国早在1999年就成为了该公约的缔约国。面对委员会的决定,法国认为其已经在刑法中规定不允许对儿童使用暴力,但是委员会认为其法律并没有明确、全面地禁止所有可能对儿童身体健全、尊严、发展和心理健康造成损害的体罚形式。

  欧洲社会权利委员会的决定虽然不具有约束力,却在法国国内掀起了一场席卷全国的父母该不该打孩子的大讨论。法国家庭协会总管维克多说学校不应该体罚孩子,但是法院是否有权干预父母的教育方式值得商榷。他认为如果让法官来处理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对孩子的教育和发展会有负面影响,而且无法解决虐待问题。有人说,如果法律禁止体罚的话,我爹在我还小的时候就应该去坐牢了,到现在应该已经坐了30年了。甚至法国国会某议员直接将委员会的决定称为“荒唐的要求”。

  法国体罚儿童的问题也并不是第一次提出,法国欧洲生态绿党的议员早在去年5月份就曾向国民议会提交议案,建议修改法律禁止打屁股体罚儿童。但是在议会决定推迟该法案的研究讨论后,议员撤回了所提交的议案。提出该议案的议员表示,暴力并不是家长树立威信的必需手段。他说,在大街上,当看到一名父亲打孩子,人们会认为这“很正常”,但当被殴打者为女性,大家的反应就不一样了。主管家庭事务的国务秘书罗西涅尔指出,该议案所涉问题很有现实意义,但更应当从预防虐待的角度来处理。现行法律已经有规定,要求家长尊重孩子的人身权利。

  文|荆超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