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份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检察院迅速贯彻落实高检院、区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以“三项核查”为突破口,不断强化监督职能,将规范司法行为落在实处。
一是开展法律文书公开专项核查,提高司法透明度。主要内容包括核查法律文书公开是否及时,核查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核查法律文书公开审批手续是否完备。通过审查应公开而未公开法律文书的申请表,核查其不公开的理由是否成立,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再次申请公开的条件等内容,从而进一步明确不宜公开的标准,严格不公开法律文书的审批程序,完善审批手续,明确业务部门职责,提升案管部门监督的实效性。
二是开展案卡填录专项核查,促进数据统计准确性。对照原始文书核查基础信息的规范性,保证源头数据准确。对照统计报表核查案卡填录的规范性,保证案卡填录准确。对照系统内案件材料核查执法程序的规范性,保证办案程序合法。
三是开展流程监控专项核查,提升监管新效能。其一,通过个案不定时监控,核查办案流程规范性。其二,通过对案件从受理到结案全程不定时监控,特别是对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申请撤回等案件进行重点监控,确保系统内案件运行的完整性。其三,通过预警超期提示重点监控,核查办理期限的规范性。其四,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核查卷宗制作的规范性。其五,通过评查,对卷宗制作归档标准进行了统一规范,避免承办人卷宗制作的主观随意性,保证纸质卷宗和电子材料的一致性,提高案卷制作质量。
(文/张莉 邱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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