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金时代》中“敦伦”的几种误读

  • 来源:书屋
  • 关键字:《黄金时代》,敦伦,误读
  • 发布时间:2010-09-19 10:13
  在王小波最广为人知的小说《黄金时代》中,出现过一个比较特殊的古词语——“敦伦”。这是一个古雅的词,在小说的第八节,王小波特意地使用它,通过对它的戏谑化、白字化,尽兴地展现了诸多机趣。但笔者注意到,在《黄金时代》的一些版本中,出版者对小说中的这个词的排印出现了失误。由于这一误排,作者着意运用这一书面语词汇的若干妙处、其中所隐含的丰富的意蕴,都体现不出来了。而且,误排还出现了几种不同情形,体现了出版者对小说相关内容的不同的误解。尽管这是一个微小的问题,但对于正确理解这篇小说,乃至领会王小波的特有的文字风格,却不是没有影响。所以这个小小的失误,还是值得探讨一番。

  一

  《黄金时代》的核心情节是:主人公王二与陈清扬未婚结合,然后又擅自离开集体,到山中自由居住了一段时间。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这是一种令人不齿的行为;在“文化大革命”的背景下,它就更是罪莫大焉。小说的主要内容就是由这一切的发生过程和两位主人公事后对这一切的交代两部分组成。如果说前一部分——两位年轻主人公的自由性爱,有不屈抗争的正意存焉,那么后者——对所谓“破鞋”行径的反复交代,则更多地传达着作品丰富的反讽意蕴。“敦伦”一词于是就这样在小说主人公王二的交代材料中出现了,并且还立即得到特别关注:

  我在交代材料里说,我和陈清扬在刘大爹后山上作案无数。这是因为刘大爹的地是熟地,开起来不那么费力。生活也安定,所以温饱生淫欲。那片山上没人,刘大爹躺在床上要死了。山上非雾即雨,陈清扬腰上束着我的板带,上面挂着刀子。脚上穿高统雨靴,除此之外不着一丝。

  陈清扬后来说,她一辈子只交了我一个朋友。她说,这一切都是因为我在河边的小屋里谈到伟大友谊。人活着总要做几件事情,这就是其中之一。以后她就没和任何人有过交情。同样的事做多了没意思。

  我对此早有预感。所以我向她要求此事时就说:老兄,咱们敦敦伟大友谊如何?人家夫妇敦伦,我们无伦可言,只好敦友谊。她说好。怎么敦?正着敦反着敦?我说反着敦。那时正在地头上。因为是反着敦,就把两件蓑衣铺在地上,她趴在上面,像一匹马,说道:你最好快一点,刘大爹该打针了。我把这些事写进了交代材料,领导上让我交待:

  1.谁是“郭伦”;2.什么叫“郭郭”伟大友谊;3.什么叫正着郭,什么叫反着郭。

  把这些都说清以后,领导上又叫我以后少掉文,是什么问题就交代什么问题。

  在这段文字中,“敦伦”一词以两种形态出现:在主人公的交代材料中,出现为“敦伦”或“敦”,共八次;在随后的领导提问中,出现为“郭伦”或“郭”,共三次。这两种不同用法是作者有意为之,是王小波小说笔法意趣的一点体现。以上所引为华夏出版社1994年7月第一版,此书是《黄金时代》最早的版本。这一段在书中第四十页,其如此排印应符合原文,正确地体现了作者原意。遗憾的是,在后来的若干版本中,这一段的中“敦”与“郭”就出现了各种混乱失误。

  二

  王小波在小说中对这个词如此使用是有一番深意的。王二与陈清扬二人私自交合并且私奔,将人们对他们搞“破鞋”的传言坐实为行动,让众人愤愤不已。二人回来后,就被人保部门关押起来,还被要求写交代材料,交代“奸情”细节。“写交代”成为二人回来后的主要任务,其中又杂以断续的出“斗争差”——即让陈清扬脖子上挂着破鞋站到台上接受群众“斗破鞋”——这个“出……差”的用法也是很妙,两件事情一文一武,都是以冠冕堂皇的名义满足被压抑的观众偷窥的欲望,只是前者提供给少数有权的领导,后者提供给村里更广大的民众。于是,主人公也不甘寂寞,在交代材料的写作中充分发挥自己的文采。其中就包括这一段中“敦伦”一词的使用。

  “敦伦”,《汉语大词典》释为:1.谓敦睦人伦。汉董仲舒《春秋繁露·必仁且智》:“好恶敦伦,无伤恶之心,无隐忌之志……故其心舒。”……2.指闺房之事;房事。明于慎行《〈颜氏家训〉后叙》:“夫其言阃以内,原本忠义,章叙内则,是敦伦之矩也。”清陆以湉《冷庐杂识·真赏难逢》:“世俗以夫妇之事为敦伦。”

  这是一个非常端正的词,它的出处更加古雅。相传西周初年,世风浇薄,婚俗混乱。辅佐天子执政的周公为整饬民风,亲自制礼教民。周公格外重视婚礼,从男女说亲到嫁娶成婚,共分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敦伦七个环节,合称“婚义七礼”、“士婚义七礼”。周公还对每个环节都做了具体细致的规定,并且与妻子一起演礼,现身说法。但演试到最后一节“敦伦”时,周公之妻拒绝了。所以,敦伦,实际上就是婚礼最后一节,双方行夫妻之实,是周公之礼的一个部分。而到了“礼崩乐坏”的春秋时代,周公制定的婚仪亦渐废弛,孔子遂重修礼典。修到“士婚义”中“敦伦”一节时,他认为时过境迁,可以省掉。“六礼”于是产生。

  夫妻之实,而谓“敦睦夫妇之伦”,确实敦厚温雅,命名中彰显深厚的文化传统,人的自然属性于是在天理存、人欲灭的儒家文化中也获得了神圣的地位。而到了孔子修礼,连这一节也仍要删去。但是,文人常常多事,这个古雅的词还是会偶然被用到,只是所用往往不是正用。比如,清代袁枚在《答杨笠湖书》中说:“李刚主自负不欺之学,日记云:昨夜与老婆‘敦伦’一次。至今传为笑谈。”而鲁迅在《病后杂文》中则说,“时而‘敦伦’者不失为圣贤,连白天也在想女人的就要被称为‘登徒子’”,对于虚伪文化的反讽之意溢于言表。

  在《黄金时代》中,王小波让男主人公王二在交代材料中用了这个圣贤大礼中的词来描述二人被视为作奸犯科的行为,是为隐晦,以免直露,其实又为调侃——王二有意用很偏的古汉语词汇,戏弄那些文化程度本来就不高,又别有用心的领导。而农场领导,由于文化水平不够,所以完全不懂这个词,就读了白字,将“敦”误读为“郭”,自以为是地将古汉语词汇“敦伦”转换为似乎为姓名的“郭伦”,并且认真地提出三个可笑的问题。

  在这一回合中,交代者与审查者,因一个词汇交换了位置,原来高高在上的后者被这个词绊倒,端着的架子洒落一地。当然,掌权者永远是强悍的,所以,领导们只是悻悻然,却没有恼羞成怒,一句“少掉文,是什么问题就交代什么问题”,不乏义正辞严,恢复了审判者的地位和威严。可是,被颠覆过的威严,重新拾起来,总是受了损,就不够那么威严了。

  三

  显然,从“敦伦”的词义,以及王小波的小说叙述语言来看,以上提到的华夏出版社出版的版本是符合作者原意的,应该认为是正确的版本。因为种种原因,这个最早的版本印行得并不多,并且直到作者去世尚未卖完。但在此后,尤其是近年以来,王小波的作品得到了反复的出版与重印。在这些版本中,涉及这一段落这一词汇,就出现了种种不同的排印。

  比如,花城出版社1997年3月第一版的《黄金时代》,文中将原交代文字中的“敦伦”的“敦”全部误为“郭”,整段文字丢失了“敦伦”二字原貌。如此,则将原文中叙述者(即写交代材料的主人公)的文化机趣取消了,原文的反讽意味也受到了减损,所以此错不可谓不大也。

  又比如,云南人民出版社2007年1月第一版的《黄金时代》,将相关文字全部排为“敦”。这一行文,看似理解作者的用词,实则将原文对那些读交代材料的“领导”的讽刺丢掉了。那些希望从审查材料满足窥视欲望的领导们,他们文化不够,却还好学,在如此关键的细节上不懂了,就不耻下问,然后很正经地指示,不许掉文,要写得明白易懂,让他们能看懂。所以,原文那三个问题中的四个“郭”字,其实是极妙的,替换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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