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

  • 来源:银行家
  • 关键字:利率市场化,金融
  • 发布时间:2013-12-13 13:11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稳步推进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目前,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已成为我国金融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在人民银行的积极推动下,已经走过了相当长的一段路程。可以看到,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同时,在利率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也越来越突出,社会各方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普遍认为,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利率市场化的本质内涵和客观要求

  利率市场化的本质内涵

  利率市场化是指,将利率的决定权交给市场,通过有序的市场竞争,产生合理的利率水平。利率市场化的本质内涵就是理顺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实现金融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在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利率市场化不仅仅指的是要取消利率管制,而且更是要利用利率杠杆,建立起金融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建立起依靠间接手段有效调控金融市场的政府监督管理机制;明确政府与市场各自的职责,清晰界定政府在市场管理中的权力边界。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客观要求

  从我国深化改革的实践来看,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客观要求主要体现在:一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到关键阶段,要求依靠市场而不是政府来配置金融资源的呼声越来越高;二是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份额中所占比重不断提升,但“三农”融资和中小企业融资却愈加困难,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必要性越来越大;三是地方政府通过行政行为占用金融资源,带来的风险隐患也越来越大;四是随着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越来越需要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

  从我国所面临的国际环境来看,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客观要求主要体现在:一是进入本世纪以来,外资金融机构快速进入国内金融市场,我国金融体系面临的竞争压力不断增大,较低的利率市场化程度导致我国金融企业难以与国际金融机构竞争;二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随着人民币跨境结算速度加快,客观上必然要求人民币存贷款利率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否则就难以推动人民币的国际化。

  我国利率市场化的主要内容

  我国利率市场化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建立融资活动的风险定价机制,使利率水平、风险结构和期限结构由资金供求双方在市场上通过竞争来决定;二是利率市场化改革应表现为从中央银行到商业银行,从金融体系到社会经济领域的逐步推进过程,应是先易后难、分步实施;三是某种或少数几种利率对利率体系的总体变动产生决定性影响,这种利率形成整个市场的“基准”;四是由市场放任自流决定的利率水平,不能保证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和充分就业,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必须保持对利率的调控权,影响基准利率走势,进而达到调控利率水平及其结构的目标。

  面对上述利率市场化的客观要求,加快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刻不容缓。但利率市场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到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以及政府宏观调控理念和方式的重大转变,特别是涉及到利率市场化改革中最难改的部分--各方利益的调整等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就不能说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基本完成。

  加快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方式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目标

  从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看,2013年7月,以放开贷款利率管制为标志,除存款基准利率以及部分中央银行利率(如再贷款利率、超额储备利率、再贴现率等)还受政府管制之外,其他利率都已经由市场生成。其中,各种债券收益率已经由市场生成,债券市场已完全市场化。中央银行对存贷款利率的管理也实行了接近市场的浮动管理,商业银行围绕基准利率在一个相当大的区间内自由浮动。特别是2010年以来,影子银行产品发展迅速,在金融资产规模中所占比重不断上升,进一步降低了基准利率管制的影响,也逐渐让普通民众接受了利率市场化的观念,这对于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

  虽然利率市场化改革已取得了重大进展,但社会各界对利率市场化改革仍不满意。这是因为,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任务远远没有完成,下一步的利率市场化改革至少应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建立一个科学的利率市场化生成机制。重点是改变金融资源配置,解决政府通过一定程度上的行政干预来持续向低效率的政府融资项目和企业输血等问题,形成由市场决定资金流向和利率水平的资源配置机制。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金融市场管理机制。改变目前政府和中央银行及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市场直接管制过多、管理过严、审批内容过繁等突出问题,为利率的科学生成和风险防范做好准备。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制约因素

  缺少具有中国特色的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在金融市场风险防范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理顺政府与金融市场之间关系、解决好监管部门职责不明和金融市场责任不清现状的有效手段,是利率市场化的必要前提。我国尽管存在没有明文规定、也没有具体对应机构的隐性存款保险模式,但是这种隐性存款保险覆盖的范围非常大,边界太模糊,政府承担着金融市场的主要风险。另外,隐性存款保险模式还会导致生成“道德风险”的概率增加。金融机构将自身经营风险向国家转嫁,不考虑足额储备问题,也不考虑小概率事件的影响,在已有资金不足或者不能足额为储户提供储蓄资金的情况下,将自身经营风险转嫁到国家或者中央银行身上,否则就拿“影响安定团结”作为挡箭牌。2013年5月以来,我国金融机构出现的流动性紧张问题,就是这方面一个最典型的案例。因此,将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显性化是利率市场化的前提条件。如果这个前提条件不能得到满足,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就很难真正推进,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也就无法避免,也就意味着不能真正理顺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这些都将会放大金融市场的风险,扭曲金融市场的价格体系。只有建立起存款保险制度,将金融风险将交由金融市场来承担,政府才能依靠经济和法律手段对金融市场进行管理,而不必动用行政手段来干预市场。

  金融市场运作与政府宏观调控的矛盾。利率市场化要求资金配置由市场决定,并不意味着政府对金融资源的掌控力下降。相反,政府可以更好地通过金融市场,运用金融杠杆来调控宏观经济发展,更好地促使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但目前来看,我国金融市场运作与政府宏观调控之间的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典型的一个案例就是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信贷管控。2010年以来,政府出于调控房价的需要,通过行政命令干预资金流向房地产行业,结果各大房地产商通过影子银行产品绕开信贷管制,从市场筹集了大量资金,进而推动了房价的过快增长。另一个典型的案例是,2009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拉动经济增长,地方政府通过给融资平台提供隐性担保,帮助其从市场融资,表面上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实际却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放大了资金的使用风险。

  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政策建议

  确定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点

  加快解决制约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础性问题。在微观层面,进一步完善银行治理结构,降低信用风险,增加有效的风险防范工具。在宏观层面,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机制,有效防范利率改革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形成由市场主导的基准利率。与此同时,还应考虑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可能承受高利率的资金成本问题。

  进一步完善中央银行再贷款、再贴现基准利率体系。再贷款利率应该成为一个独立的利率种类,体现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的特点,再贴现利率和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围绕着货币市场利率变动,体现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意图。因此,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要把重点切实放在完善中央银行再贷款利率和再贴现利率体系上。同时,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交易主体,增加金融市场交易品种,提高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和回购利率的代表性,推动企业债券、大额存单、商业票据发行利率的完全市场化,实行利率由招标形成和由供求双方自由决定。

  加快中央银行市场化利率调控模式转变。疏通利率传导渠道,构建完善的市场化基准利率,引导和调控市场利率,确保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同时,在规范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影子银行产品,拓展市场化定价体系。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推动金融衍生品等替代性金融产品创新,特别是影子银行业务的发展,扩大市场化利率定价范围。

  加快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首先,恢复大额存单业务,允许商业银行发行利率市场化的大额存单,逐步扩大大额存单认购对象的范围。其次,中央银行不再管制存款利率上限,利率水平由商业银行自主确定。

  明确利率市场化改革时间表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技术上不存在障碍,核心在于推出时机的把握。从短期来看,目前,推进利率完全市场化的时机还不成熟,主要是物价形势不稳定,尤其是近几年投放的超量货币所蕴藏的推动物价上涨的势能尚未完全释放。从中长期来看,我国已具备了利率市场化的基础条件,应制订未来3~5年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时间表,给社会各界明确的预期,以减少利率市场化改革带来的波动。

  综上分析,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应依照以下时间表顺序推进:

  在“十二五”期间,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存款保险制度和完善的行业自律组织。目前,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条件已经完全成熟,制度上不存在障碍。可研究在中央政府层面建立全国性的存款保险公司,负责全国性的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层面建立地方性的存款保险机构,负责地方性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以及民营银行等存款机构的存款保险业务。通过一系列存款保险公司和机构的设立,建立起中国特色的存款保险制度,为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打好基础。同时,要建立完善的行业自律组织。通过行业自律组织的构建,协调行业内各机构部门之间以及同业与外界之间的关系,加强业内联系与合作,并通过业务交流、相互启发指导等方式,促进整个行业的共同进步。同时,加强行业内监管,依靠行业自律组织进行自我管理和约束,并在利率市场化生成和调整中发挥重要的基础作用。

  在“十二五”期末,要生成真正的“零利率”,完全放开存款利率管制。中央银行不再对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支付利息,并且不再对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储备支付利息,使我国市场利率真正出现“零利率”。同时,完全放开对存款机构的存款利率管制,由存款机构根据金融市场变化自主确定存款利率水平,中央银行仅进行指导性管理。

  在2020年前后,放开基准利率行政管理,建立完善的利率监管协调机制。中央银行完全放开对基准利率的行政管理,只对市场利率进行宏观引导。另外,中央银行和监管部门原则上不再依靠行政手段对金融市场进行管理。中央银行对涉及到利率风险的金融机构进行跨行业监管,各金融监管机构对所监管行业的利率风险进行有效监管。建立灵活有效的中央银行与各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利率风险防范的协调机制。

  总之,利率市场化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金融市场化建设中的一项基础工程,牵涉到经济金融发展的诸多方面,将对金融业产生深刻的影响,因此必须慎重推进。在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责任重大,应在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同时,改革与自身不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机制,特别是要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利率市场化改革对推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要针对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建立一整套前瞻性的管理办法,防止利率市场化带来的负面影响。

  文/黄育华、王力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所,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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