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的思路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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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8-01 08:15
当前由于全国经济形势、国家政策变化、宏观经济调控和从紧的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投融资平台发展受到制约,融资难度越来越大,由此产生一系列问题,到期债务压力巨大特别是发行过企业债券的平台公司、新项目的融资压力以及平台公司缺乏自身造血能力等严重问题。
本文基于《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46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3]2050号)文件,下面将结合融资模式和战略规划的选择,提出近期和远期的可行性对策。
一、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构建的创新基础:政府信用实际上,政府信用
作为构建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的创新基础,对实现城市建设投融资活动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整个城市投融资活动的开展需要多方共同参与完成,包括起领导牵头作用的政府机构、负责制定融资方案与明确政府建设资金投向的投融资主体,此外要求相关组织及投融资主体还应承担起对政府投融资资金平衡计划的审批,筛选、整理、上报及监管融资贷款项目等多项职责。实践表明,通过实现对城市可经营性资源有效整合,并构建起信用平台,既有助于政府信用等级的提高,又能够增强政府融资能力。
二、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构建的创新保证:四项加快加强
首先,落实好领导组织工作,设立高规格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改革领导小组”,明确该小组职责权限,组织一大批高素质、高水平同志参与到城市建设投融资一线工作中去,以规范城市建设投融资行为。
其次,加大城市建设投融资人才培养。采取有效措施以吸引更多高能力专业人才,由其承担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顾问与中高层管理职务,同时协调好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与高校、咨询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力求构建起长期友好型合作伙伴关系。
再次,拓展中介机构规模,大力支持外埠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组织置于本地开设分支机构并开展相关业务,同时确保咨询机构、保险机构及担保机构等组织的高效性价值效应能够在城市建设投融资中得以充分发挥。
最后,构建各项配套政策与实施方案。要求基于中央、省、市支持城建投融资体制及相关产业发展政策之上,结合本地实际状况构建起适合自身实际的配套政策,与此同时还需构建起完善的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实施方案。
三、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构建的创新模式
国务院和相关部委对城镇化过程中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清理整顿,说明将来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建设将更加规范发展,这一变化,将对新型城镇化的投融资体制形成非常重要的影响,如何建设和完善新型城镇化投融资平台,是急需要解的、非常关键的课题。
结合新型城镇化政策、区域新区建设构建新的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应加强融资平台建设工作:一是积极发挥现有平台的作用,通过资产扩股和股份制改造等方式,提升投融资能力,建立政府投融资“借得来、用得好、管得住、还得起”的良性循环机制力。
四、构建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金融监管机构与信用评级机构
1.强化信用评级机构的积极作用
构建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信用评级体系。首先,重新认识信用评级业,使其作为需求予以发展;其次,规范信用评级行为,如完善信用评级体系、构建信用评级制度;再次,设立国外信用评级机构,明确国外信用评级机构职责权限;最后,由中介机构承担部分信用评级责任,由监管部门负责监管评级机构相关业务活动。
2.健全金融监管的专门机构
一是从监督方式层面看,要求以合规性监管与非现场检查为主。从监管效率层面看,要求严格依照时限要求予以开展金融监管工作。从监管力度层面看,城市建设部门构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系统。要求金融监管机构将保证城市建设单位资产流动性、安全性作为内部控制目标。同时需要明确内部稽核监控系统职责权限,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金融监管员工意识,规范其行为;三是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五、结论
构建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信用评级体系。和健全金融监管的专门机构是解决城市建设投融资问题的核心措施。种种实践证明,有效通过实现对城市可经营性资源最大限度整合,并且构建起信用平台,可以达到有助于政府信用等级的提高,又能够增强政府融资能力的双效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