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排斥:英国和美国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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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7-22 15:55
金融排斥的内涵与传导逻辑
金融排斥 (financial exclusion)是近十年才出现的新概念,属于社会排斥的一个方面。早期对金融排斥的研究,是从金融地理学角度对金融排斥进行探讨的,即研究居民到金融服务网点的实际距离对居民获得金融服务便利性的影响。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大量金融零售网点在贫困社区的撤并、银行和住宅互助协会的分支机构在贫困社区的关闭、贫困社区居民因到金融服务网点较远和交通不便而获得金融服务的难度三个方面。但英国金融服务局(FSA)随后的研究又表明,金融排斥性并不仅仅因金融服务网点在某一地理区域的撤并而存在,一些人群如果有获得金融服务的需求,但却因社会经济因素和金融服务市场因素,而很少或从未获得金融服务也应视为受到了金融排斥。调查认为,容易受到金融排斥的人群往往是从来没有使用过金融产品的家庭、低收入居民、老弱病残人士、居住在边远和落后地区的居民,以及诸如此类的社会弱势群体。在这一基础上,舍曼(Sherman)将金融排斥性界定为:在金融体系中人们缺少分享金融服务的一种状态,这包括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缺少足够的途径或方式接近金融机构,以及在利用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方面存在诸多困难和障碍。
同时,罗赛特(Rossite)还提出了如何判定是否存在金融排斥,但考虑到难以确定居民对何种具体的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有需求,最简单的方式便是考察在某一地理区域是否存在储蓄机构,是否可以获得小额信贷,是否具有非现金支付的途径,以及开户是否存在严重的限制。国际上,目前比较流行的方法是,根据凯普森(Kempson)和怀利(Whyley)提出的五个指标:
(1)客户接近金融资源排斥性,如通过风险评估程序和地理条件限制了客户接近金融资源;
(2)条件排斥性,即附加于金融产品的条件不适合某些人群;
(3)价格排斥性,即一些人支付不起获得金融产品需要的价格;
(4)市场营销排斥性,即一些人被排除在金融机构产品营销目标市场之外;
(5)自我排斥性,即人们认为申请获得金融产品的可能性很小,被拒绝的可能性很大,自动把自己排除在获得金融服务的范围之外。
这样的判定方法,更能够从金融机构的经营层面对某一地区的金融服务水平进行分析和评价,也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随后的陆续关注中,澳大利亚的一份金融排斥报告中还总结出了金融排斥模型,它通过金融排斥如何形成详细得画出了金融排斥的传导路径。(见图1)
传导路径推出了导致金融排斥的社会和经济因素,收入差距的拉大造成了教育和技能方面的欠缺,被排斥人群在劳动力市场处于弱势地位,陷入低收入的恶性循环当中,进而无法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同时,这种排斥的强度和深度还在不断增强。
英国的金融排斥现状
金融排斥的基本情况
在英国,虽然近些年来多数金融服务的使用稳定增加,金融服务的大众市场不断发展,但仍然有一些人(如贫困群体)明显地被排除在金融服务之外。根据英国金融服务局的调查,英国7%左右的家庭没有金融产品, 20%的家庭只有银行账户,处在金融服务的边缘。
英国公平交易局所进行的一项研究专门深入调查了600万被界定为家庭收入比较低或非常低的家庭的境况。在这600万家庭中: 200万没有基本账户;350万没有使用过任何形式的信贷;200万缺少家财保险;300万没有长期或短期储蓄产品;400?500万在过去5年里没有人寿保险产品;250万在过去14个月里没有收到金融服务厂商的销售合同。根据英国落西安反贫困联盟(LAPA)的研究,英国约有790万人是受到金融排斥的,这些人被主流贷款人拒绝信贷,市场规模约有160亿英镑;约150万家庭没有任何主流金融服务。
英国银行家协会(BBA) 2002年报告了几组英国金融排斥的统计数据,包括: 20%?25%的家庭(约600 万人)没有家财保险;5%左右的成年人没有银行或建筑协会账户;4个成年人中有1个没有私人或职业养老金;超过30%以上的家庭没有储蓄或投资账户。2002年和2003年的“家庭资源调查”显示,英国8%或190万左右的家庭没有任何种类的银行账户,还有110万的家庭只有某种类型的储蓄账户。以上数据均反映了英国金融排斥问题的严重性。
被排斥的人群与产品
根据辛克莱(Sinclair)的研究,英国的金融排斥主要集中于以下人群:长期失业者;老龄依靠养老金生活者;由于疾病或残疾而无收入来源者;女性单亲家庭;某些少数民族群体,尤其是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移民家庭;依靠国家福利或居住廉租房屋的人。
根据2002年和2003年的“家庭资源调查”,如果将收入分成十个层级水平,无银行账户的家庭集中于收入最低而数量庞大的三个低收入层级, 65%的无银行账户家庭处在这三个收入水平分级内,其年家庭收入低于14500英镑。同时,多数无银行账户的家庭都在接受某种形式的国家支持或福利支付: 64%接受理事会税收福利;62%接受住房福利;48%接受收入支持或最低收入保证。另外,无银行账户家庭中的44%居住在地方当局的廉租或无租金住房,还有14%从住房协会租赁房屋,也就是说几乎60%的无银行账户者居住在福利性房。
英国有关机构还在2002年初,从获得银行服务的通道与可替代金融服务(如高利贷、当铺等)的使用角度,对伦敦的三个区进行了一项关于金融排斥的研究。研究表明,金融排斥的风险与家庭所处环境紧密相关,容易受到金融排斥的人群主要有以下特征: 低家庭收入;使用昂贵的信贷来源;依靠借款支付日常开支;没有储蓄;没有获得最便宜燃料收费的途径;依靠国家福利;怕担责而使工作能力受限制;就业岗位无保障、收入低。表1总结了英国受金融排斥的主要群体以及金融产品的情况。总的看,低收入个人和家庭是受到金融排斥最多的群体,尤其是单亲、失业者、由于长期疾病或残疾不能工作者。
英国的金融排斥在地理上是比较集中的。英伦三岛中,苏格兰受金融排斥人群的比例最高, 13%的家庭没有任何金融产品,剩余的家庭中又有25%只有一种或两种产品。英格兰的北部与西北部、大伦敦和威尔士也有高于平均水平的金融排斥。布里斯托尔大学个人金融研究中心的研究发现,居住地的衰落程度与金融排斥的程度正相关。根据他们的研究,被金融排斥的人群中大约一半居住在英国50个最衰落的城镇(社区),一些收入非常低的地区已经呈现出金融服务沙漠化的迹象。
在被排斥的金融产品方面, 凯普森(Kempson)和怀利(Whyley)、辛克莱(Sinclair)的研究都显示,保险产品在被排斥的金融产品中非常突出。根据FSA在1998年进行的调查,英国家庭中, 26%没有家财保险;87%没有抵押还款保护保险(MPPI) ;91%没有医疗保险;93%没有个人意外保险。约瑟夫朗特里基金会(JRF)还发现,英国有养老金的人与没有养老金的人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扩大。总之,在许多情况下,金融排斥不可避免地强化了社会排斥的后果。
金融排斥的后果
一些人群没有能力获得基本的金融产品(如基本账户、消费者信贷、保险和长期投资或养老金)时,后果就形成了金融服务消费中的两极分化,同时加剧了社会排斥问题。首先,影响被排斥人群的日常生活和就业。在英国,没有银行账户意味着家庭不得不完全用现金进行交易和支付,使货币管理更加复杂,成本提高,安全性低而且耗费时间,同时还难以获得短期信贷便利和其他根据申请人是否有银行便利来提供的金融产品。其次,金融排斥加重低收入人群的财务负担。某些消费者信贷产品(如透支和信用卡)可以平滑家庭的硬预算,没有能力获得这些类型便利的人,不得不从主流金融服务之外的经营者那里借款,如高利贷,其成本高、未能按期还款的后果严重。第三,加剧低收入人群的脆弱性。保险领域排斥的一个明显成本是家庭和个人的焦虑感提高。一般来说,被排斥的社会群体经常也是对所投保风险(如失窃、财产损失和健康)最脆弱的群体,如果面临这种风险而没有相应的保险保护,这些群体的脆弱性就提高。没有养老金保障的一个明显的后果是,老年时期贫穷和困苦的可能性提高。第四,金融排斥不仅影响个人和家庭,而且更广泛地影响他们所居住的社区。莱申(Leyshon)和舍里夫(Thrift)指出:金融机构在一个地区撤出金融服务一般是由于低经济增长、社会问题和衰落的环境,而一个地区缺少金融服务则可能遏制小企业的起步和内向投资,抑制该地区商业发展。由此也产生了长期金融排斥导致的极化效应,一个财富自增强和贫困自增强的机制,即更富裕的地区因受到更好的服务而更加繁荣,衰落的地区则由于金融服务缺乏而更加贫穷甚至更加衰落,可能出现一种金融排斥与两极分化程度提高的不良循环。
美国的金融排斥现状
美国在金融排斥方面的问题有很多与英国相似,其主要的调查机构为消费者金融调查(SCF)。从金融排斥的人群上看,主要特征为:低家庭收入、没有储蓄、无工作和无住房人群等,从产品上看,美国的金融排斥情况主要在储蓄账户、消费者信贷产品、储蓄型人生保险和养老补贴账户等方面。
在美国,商业银行和储蓄银行等信贷机构为公众提供储蓄账户,没有邮政储蓄体系。表2显示了在1998年,9.5%的家庭没有任何的交易账户,这估算下来意味着有1000万的家庭没有交易账户,1995?1998年之间比例有所下降。收入越低的人群无储蓄账户的比例越高,无工作和自有住房的人群无储蓄账户的比例要远高于有工作和住房的人群。
1995年和1998年的两次“关于最有可能没有交易账户的群体特征推断”的调查结果是一致的,无存款账户的家庭更可能收入低。凯普森(Kempson)和怀利(Whyley)的两项研究,采用不同的非SCF的数据集,研究个人账户所有权随时间推移的变化。研究结果表明没有储蓄账户的家庭更不可能拥有其他资产。报告采用了1995年SCF的数据,在没有储蓄账户的家庭里只有1.4%有储蓄证明,0.7%有退休账户。这主要是从储蓄账户角度反映了低收入群体出现金融排斥的概率更高。如表3所示,低收入家庭获得信贷产品的比例要远低于高收入群体,在担保贷款方面,两者之间获得比例的差距高达近70%,在分期贷款方面,差距相对较小,在20%。
美国的家庭主要使用三种信贷:住房贷款、投资贷款和信用卡贷款。和英国一样,通过对贷款者进行等级的划分来进行贷款。以家庭住房贷款为例,收入低者和黑种人申请贷款被否定的概率高,同样,从储蓄型人生保险和养老补贴账户等方面也同样反映了类似的金融排斥现状,收入越高者享受保险的比例和数额越高。
国外经验及借鉴
金融排斥问题的产生也是金融服务市场失灵的一种表现,具有显著的负外部性,需要政府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干预。金融排斥也一直是政府重点考虑的问题,已成为劣势社区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必须加以解决。
英国政府主要是靠“政府出资推动+依托其他金融伙伴关系拓宽金融服务通道”的模式进行改善。针对受金融排斥的人群主要是低收入或经济困难人群这一现实,英国政府已开始实施一些创新性计划帮助贫穷人群积累资产,使其能得到最基本的金融服务。如成立“社会基金”和“儿童信托基金”等。同时还鼓励低收入人群进行储蓄,并提供适合不同个人的信息和教育,帮助个人做出基于信息的储蓄选择。另一方面,为解决银行出于降低成本而关闭偏远地区、人口稀少地区分支与居民获得银行基本服务通道之间的矛盾,英国有关当局重点推动银行与邮局、银行与信用社等非盈利性组织之间建立伙伴关系,拓宽金融服务通道。英国有关当局还积极支持信用社的发展作为减轻金融排斥的一种手段,将信用社看作是低收入人群获得低成本信贷的一个重要来源,拓宽金融服务通道的一个重要内容。英国财政部将推进成立一个信用社中心服务组织以加快英国的信用社发展,强调信用社服务于衰落的社区。在政府的支持下,英国各地的信用社鼓励小额储蓄,而且把它当作是获得其他各种金融服务的垫脚石。根据英国银行家协会2003年关于促进金融包容的报告,最近几年英国的金融包容性已经有了相当大的提高,各项金融排斥指标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
美国政府的模式与英国类似,通过联邦法律的形式出台了一些法案来进行政府干预,例如制订社会再投资法案(CRA),规定银行业的评级考量指标之一就是其在低收入社区提供的存贷款服务,从而防止金融机构或部门在低收入地区撤并机构。同时制定最高费用界限,减少替代性金融服务的成本,通过增加金融超市、邮局和非盈利机构和建立社区银行等方式来解决对弱势群体的地理排斥问题,使其尽可能得到贷款。此外,还通过对金融服务产品的创新等方式来满足适合低收入群体的贷款品种,同时给予极弱势的群体以金融救助来使其也可以开立储蓄账户,享受基本的金融服务。总的来说,提出了解决金融排斥的三步骤合作战略:在经过了私人部门自发行动、社区部门改革步骤之后,需要公共部门的管理,如可以通过立法手段为金融中介提供行为处事的框架规范。
自市场化的金融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的金融排斥问题可以主要划归为“二元结构”下的市场分割导致的农村金融排斥,由于农业的特质风险,农民缺乏抵押物,借贷交易成本过高等问题,金融供给不足、资金外流等问题,金融排斥程度严重。另外,近几年四大国有银行进行经营战略调整,撤并了三万多家网点和分支机构,大规模退出欠发达地区、集中优势资源进占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而农村信用社也从集约化经营的理念出发,对农村一些偏远、业务量小的网点进行撤并。银行网点大量由不发达地区、县域撤出,客观上形成农村金融市场中介缺位、机构锐减,农村金融服务出现盲区,造成农村金融服务弱化,使许多农民被排斥在基本金融服务之外,农村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更加困难。
国外以政府为主导联合金融机构共同解决金融排斥的经验可供我们参考与借鉴。一方面,政府有责任对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相关涉农的金融机构在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也要承担社会责任。有关政府部门应对初步显现的金融排斥有正确的认识,不宜将金融排斥视为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而放任,需要分类限制、调控与引导,避免与弱化金融机构经营行为的金融排斥后果。同时通过建立一些基金模式来帮助难以达到贷款要求的农户,避免其陷入贫困陷阱,通过项目等方式来进行赋能活动。通过培训等提高农民的金融意识和金融知识水平。
另一方面,除政府以外,相关金融机构也要参与进来,提供更多的服务通道。当前可行的措施包括:继续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加快创新步伐,提高其金融服务水平,真正做到农信社成为支农主力军;推动农业银行改进对农村经济的服务,因地制宜地调整农村网点布局,创新更适合农民的信贷产品;同时推动、协调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和新型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等)的合作,鼓励四大国有银行或者有兴趣的外资银行向其提供划汇支付网络便利、人员培训支持等;并引导、规范和发展民间金融,建立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通过多管齐下的方式推动农村金融改革有新的突破,激活农村金融市场的活力。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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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排斥 (financial exclusion)是近十年才出现的新概念,属于社会排斥的一个方面。早期对金融排斥的研究,是从金融地理学角度对金融排斥进行探讨的,即研究居民到金融服务网点的实际距离对居民获得金融服务便利性的影响。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大量金融零售网点在贫困社区的撤并、银行和住宅互助协会的分支机构在贫困社区的关闭、贫困社区居民因到金融服务网点较远和交通不便而获得金融服务的难度三个方面。但英国金融服务局(FSA)随后的研究又表明,金融排斥性并不仅仅因金融服务网点在某一地理区域的撤并而存在,一些人群如果有获得金融服务的需求,但却因社会经济因素和金融服务市场因素,而很少或从未获得金融服务也应视为受到了金融排斥。调查认为,容易受到金融排斥的人群往往是从来没有使用过金融产品的家庭、低收入居民、老弱病残人士、居住在边远和落后地区的居民,以及诸如此类的社会弱势群体。在这一基础上,舍曼(Sherman)将金融排斥性界定为:在金融体系中人们缺少分享金融服务的一种状态,这包括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缺少足够的途径或方式接近金融机构,以及在利用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方面存在诸多困难和障碍。
同时,罗赛特(Rossite)还提出了如何判定是否存在金融排斥,但考虑到难以确定居民对何种具体的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有需求,最简单的方式便是考察在某一地理区域是否存在储蓄机构,是否可以获得小额信贷,是否具有非现金支付的途径,以及开户是否存在严重的限制。国际上,目前比较流行的方法是,根据凯普森(Kempson)和怀利(Whyley)提出的五个指标:
(1)客户接近金融资源排斥性,如通过风险评估程序和地理条件限制了客户接近金融资源;
(2)条件排斥性,即附加于金融产品的条件不适合某些人群;
(3)价格排斥性,即一些人支付不起获得金融产品需要的价格;
(4)市场营销排斥性,即一些人被排除在金融机构产品营销目标市场之外;
(5)自我排斥性,即人们认为申请获得金融产品的可能性很小,被拒绝的可能性很大,自动把自己排除在获得金融服务的范围之外。
这样的判定方法,更能够从金融机构的经营层面对某一地区的金融服务水平进行分析和评价,也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随后的陆续关注中,澳大利亚的一份金融排斥报告中还总结出了金融排斥模型,它通过金融排斥如何形成详细得画出了金融排斥的传导路径。(见图1)
传导路径推出了导致金融排斥的社会和经济因素,收入差距的拉大造成了教育和技能方面的欠缺,被排斥人群在劳动力市场处于弱势地位,陷入低收入的恶性循环当中,进而无法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同时,这种排斥的强度和深度还在不断增强。
英国的金融排斥现状
金融排斥的基本情况
在英国,虽然近些年来多数金融服务的使用稳定增加,金融服务的大众市场不断发展,但仍然有一些人(如贫困群体)明显地被排除在金融服务之外。根据英国金融服务局的调查,英国7%左右的家庭没有金融产品, 20%的家庭只有银行账户,处在金融服务的边缘。
英国公平交易局所进行的一项研究专门深入调查了600万被界定为家庭收入比较低或非常低的家庭的境况。在这600万家庭中: 200万没有基本账户;350万没有使用过任何形式的信贷;200万缺少家财保险;300万没有长期或短期储蓄产品;400?500万在过去5年里没有人寿保险产品;250万在过去14个月里没有收到金融服务厂商的销售合同。根据英国落西安反贫困联盟(LAPA)的研究,英国约有790万人是受到金融排斥的,这些人被主流贷款人拒绝信贷,市场规模约有160亿英镑;约150万家庭没有任何主流金融服务。
英国银行家协会(BBA) 2002年报告了几组英国金融排斥的统计数据,包括: 20%?25%的家庭(约600 万人)没有家财保险;5%左右的成年人没有银行或建筑协会账户;4个成年人中有1个没有私人或职业养老金;超过30%以上的家庭没有储蓄或投资账户。2002年和2003年的“家庭资源调查”显示,英国8%或190万左右的家庭没有任何种类的银行账户,还有110万的家庭只有某种类型的储蓄账户。以上数据均反映了英国金融排斥问题的严重性。
被排斥的人群与产品
根据辛克莱(Sinclair)的研究,英国的金融排斥主要集中于以下人群:长期失业者;老龄依靠养老金生活者;由于疾病或残疾而无收入来源者;女性单亲家庭;某些少数民族群体,尤其是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移民家庭;依靠国家福利或居住廉租房屋的人。
根据2002年和2003年的“家庭资源调查”,如果将收入分成十个层级水平,无银行账户的家庭集中于收入最低而数量庞大的三个低收入层级, 65%的无银行账户家庭处在这三个收入水平分级内,其年家庭收入低于14500英镑。同时,多数无银行账户的家庭都在接受某种形式的国家支持或福利支付: 64%接受理事会税收福利;62%接受住房福利;48%接受收入支持或最低收入保证。另外,无银行账户家庭中的44%居住在地方当局的廉租或无租金住房,还有14%从住房协会租赁房屋,也就是说几乎60%的无银行账户者居住在福利性房。
英国有关机构还在2002年初,从获得银行服务的通道与可替代金融服务(如高利贷、当铺等)的使用角度,对伦敦的三个区进行了一项关于金融排斥的研究。研究表明,金融排斥的风险与家庭所处环境紧密相关,容易受到金融排斥的人群主要有以下特征: 低家庭收入;使用昂贵的信贷来源;依靠借款支付日常开支;没有储蓄;没有获得最便宜燃料收费的途径;依靠国家福利;怕担责而使工作能力受限制;就业岗位无保障、收入低。表1总结了英国受金融排斥的主要群体以及金融产品的情况。总的看,低收入个人和家庭是受到金融排斥最多的群体,尤其是单亲、失业者、由于长期疾病或残疾不能工作者。
英国的金融排斥在地理上是比较集中的。英伦三岛中,苏格兰受金融排斥人群的比例最高, 13%的家庭没有任何金融产品,剩余的家庭中又有25%只有一种或两种产品。英格兰的北部与西北部、大伦敦和威尔士也有高于平均水平的金融排斥。布里斯托尔大学个人金融研究中心的研究发现,居住地的衰落程度与金融排斥的程度正相关。根据他们的研究,被金融排斥的人群中大约一半居住在英国50个最衰落的城镇(社区),一些收入非常低的地区已经呈现出金融服务沙漠化的迹象。
在被排斥的金融产品方面, 凯普森(Kempson)和怀利(Whyley)、辛克莱(Sinclair)的研究都显示,保险产品在被排斥的金融产品中非常突出。根据FSA在1998年进行的调查,英国家庭中, 26%没有家财保险;87%没有抵押还款保护保险(MPPI) ;91%没有医疗保险;93%没有个人意外保险。约瑟夫朗特里基金会(JRF)还发现,英国有养老金的人与没有养老金的人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扩大。总之,在许多情况下,金融排斥不可避免地强化了社会排斥的后果。
金融排斥的后果
一些人群没有能力获得基本的金融产品(如基本账户、消费者信贷、保险和长期投资或养老金)时,后果就形成了金融服务消费中的两极分化,同时加剧了社会排斥问题。首先,影响被排斥人群的日常生活和就业。在英国,没有银行账户意味着家庭不得不完全用现金进行交易和支付,使货币管理更加复杂,成本提高,安全性低而且耗费时间,同时还难以获得短期信贷便利和其他根据申请人是否有银行便利来提供的金融产品。其次,金融排斥加重低收入人群的财务负担。某些消费者信贷产品(如透支和信用卡)可以平滑家庭的硬预算,没有能力获得这些类型便利的人,不得不从主流金融服务之外的经营者那里借款,如高利贷,其成本高、未能按期还款的后果严重。第三,加剧低收入人群的脆弱性。保险领域排斥的一个明显成本是家庭和个人的焦虑感提高。一般来说,被排斥的社会群体经常也是对所投保风险(如失窃、财产损失和健康)最脆弱的群体,如果面临这种风险而没有相应的保险保护,这些群体的脆弱性就提高。没有养老金保障的一个明显的后果是,老年时期贫穷和困苦的可能性提高。第四,金融排斥不仅影响个人和家庭,而且更广泛地影响他们所居住的社区。莱申(Leyshon)和舍里夫(Thrift)指出:金融机构在一个地区撤出金融服务一般是由于低经济增长、社会问题和衰落的环境,而一个地区缺少金融服务则可能遏制小企业的起步和内向投资,抑制该地区商业发展。由此也产生了长期金融排斥导致的极化效应,一个财富自增强和贫困自增强的机制,即更富裕的地区因受到更好的服务而更加繁荣,衰落的地区则由于金融服务缺乏而更加贫穷甚至更加衰落,可能出现一种金融排斥与两极分化程度提高的不良循环。
美国的金融排斥现状
美国在金融排斥方面的问题有很多与英国相似,其主要的调查机构为消费者金融调查(SCF)。从金融排斥的人群上看,主要特征为:低家庭收入、没有储蓄、无工作和无住房人群等,从产品上看,美国的金融排斥情况主要在储蓄账户、消费者信贷产品、储蓄型人生保险和养老补贴账户等方面。
在美国,商业银行和储蓄银行等信贷机构为公众提供储蓄账户,没有邮政储蓄体系。表2显示了在1998年,9.5%的家庭没有任何的交易账户,这估算下来意味着有1000万的家庭没有交易账户,1995?1998年之间比例有所下降。收入越低的人群无储蓄账户的比例越高,无工作和自有住房的人群无储蓄账户的比例要远高于有工作和住房的人群。
1995年和1998年的两次“关于最有可能没有交易账户的群体特征推断”的调查结果是一致的,无存款账户的家庭更可能收入低。凯普森(Kempson)和怀利(Whyley)的两项研究,采用不同的非SCF的数据集,研究个人账户所有权随时间推移的变化。研究结果表明没有储蓄账户的家庭更不可能拥有其他资产。报告采用了1995年SCF的数据,在没有储蓄账户的家庭里只有1.4%有储蓄证明,0.7%有退休账户。这主要是从储蓄账户角度反映了低收入群体出现金融排斥的概率更高。如表3所示,低收入家庭获得信贷产品的比例要远低于高收入群体,在担保贷款方面,两者之间获得比例的差距高达近70%,在分期贷款方面,差距相对较小,在20%。
美国的家庭主要使用三种信贷:住房贷款、投资贷款和信用卡贷款。和英国一样,通过对贷款者进行等级的划分来进行贷款。以家庭住房贷款为例,收入低者和黑种人申请贷款被否定的概率高,同样,从储蓄型人生保险和养老补贴账户等方面也同样反映了类似的金融排斥现状,收入越高者享受保险的比例和数额越高。
国外经验及借鉴
金融排斥问题的产生也是金融服务市场失灵的一种表现,具有显著的负外部性,需要政府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干预。金融排斥也一直是政府重点考虑的问题,已成为劣势社区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必须加以解决。
英国政府主要是靠“政府出资推动+依托其他金融伙伴关系拓宽金融服务通道”的模式进行改善。针对受金融排斥的人群主要是低收入或经济困难人群这一现实,英国政府已开始实施一些创新性计划帮助贫穷人群积累资产,使其能得到最基本的金融服务。如成立“社会基金”和“儿童信托基金”等。同时还鼓励低收入人群进行储蓄,并提供适合不同个人的信息和教育,帮助个人做出基于信息的储蓄选择。另一方面,为解决银行出于降低成本而关闭偏远地区、人口稀少地区分支与居民获得银行基本服务通道之间的矛盾,英国有关当局重点推动银行与邮局、银行与信用社等非盈利性组织之间建立伙伴关系,拓宽金融服务通道。英国有关当局还积极支持信用社的发展作为减轻金融排斥的一种手段,将信用社看作是低收入人群获得低成本信贷的一个重要来源,拓宽金融服务通道的一个重要内容。英国财政部将推进成立一个信用社中心服务组织以加快英国的信用社发展,强调信用社服务于衰落的社区。在政府的支持下,英国各地的信用社鼓励小额储蓄,而且把它当作是获得其他各种金融服务的垫脚石。根据英国银行家协会2003年关于促进金融包容的报告,最近几年英国的金融包容性已经有了相当大的提高,各项金融排斥指标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
美国政府的模式与英国类似,通过联邦法律的形式出台了一些法案来进行政府干预,例如制订社会再投资法案(CRA),规定银行业的评级考量指标之一就是其在低收入社区提供的存贷款服务,从而防止金融机构或部门在低收入地区撤并机构。同时制定最高费用界限,减少替代性金融服务的成本,通过增加金融超市、邮局和非盈利机构和建立社区银行等方式来解决对弱势群体的地理排斥问题,使其尽可能得到贷款。此外,还通过对金融服务产品的创新等方式来满足适合低收入群体的贷款品种,同时给予极弱势的群体以金融救助来使其也可以开立储蓄账户,享受基本的金融服务。总的来说,提出了解决金融排斥的三步骤合作战略:在经过了私人部门自发行动、社区部门改革步骤之后,需要公共部门的管理,如可以通过立法手段为金融中介提供行为处事的框架规范。
自市场化的金融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的金融排斥问题可以主要划归为“二元结构”下的市场分割导致的农村金融排斥,由于农业的特质风险,农民缺乏抵押物,借贷交易成本过高等问题,金融供给不足、资金外流等问题,金融排斥程度严重。另外,近几年四大国有银行进行经营战略调整,撤并了三万多家网点和分支机构,大规模退出欠发达地区、集中优势资源进占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而农村信用社也从集约化经营的理念出发,对农村一些偏远、业务量小的网点进行撤并。银行网点大量由不发达地区、县域撤出,客观上形成农村金融市场中介缺位、机构锐减,农村金融服务出现盲区,造成农村金融服务弱化,使许多农民被排斥在基本金融服务之外,农村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更加困难。
国外以政府为主导联合金融机构共同解决金融排斥的经验可供我们参考与借鉴。一方面,政府有责任对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相关涉农的金融机构在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也要承担社会责任。有关政府部门应对初步显现的金融排斥有正确的认识,不宜将金融排斥视为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而放任,需要分类限制、调控与引导,避免与弱化金融机构经营行为的金融排斥后果。同时通过建立一些基金模式来帮助难以达到贷款要求的农户,避免其陷入贫困陷阱,通过项目等方式来进行赋能活动。通过培训等提高农民的金融意识和金融知识水平。
另一方面,除政府以外,相关金融机构也要参与进来,提供更多的服务通道。当前可行的措施包括:继续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加快创新步伐,提高其金融服务水平,真正做到农信社成为支农主力军;推动农业银行改进对农村经济的服务,因地制宜地调整农村网点布局,创新更适合农民的信贷产品;同时推动、协调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和新型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等)的合作,鼓励四大国有银行或者有兴趣的外资银行向其提供划汇支付网络便利、人员培训支持等;并引导、规范和发展民间金融,建立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通过多管齐下的方式推动农村金融改革有新的突破,激活农村金融市场的活力。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