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要求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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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产业转型,技术创新,农村消费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5-12-02 09:55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全面部署以消费升级引领产业升级,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增加新供给,满足创造新消费,形成新动力。
《指导意见》指出,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是更好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内在要求;是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途径;是畅通经济良性循环体系、构建稳定增长长效机制的必然选择。
《指导意见》强调,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发现和满足群众消费升级需要,推动消费和投资良性互动、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协同共进、创新驱动和经济转型有效对接,构建消费升级、有效投资、创新驱动、经济转型有机结合的发展路径。要坚持消费引领,以消费升级带动产业升级;坚持创新驱动,以供给创新释放消费潜力;坚持市场主导,以公平竞争激发社会活力;坚持制度保障,以体制创新培植持久动力。
《指导意见》指出,以传统消费提质升级、新兴消费蓬勃兴起为主要内容的新消费,特别是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农村消费等重点领域快速发展,将引领相关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资迅速成长,拓展未来发展新空间。
《指导意见》提出四方面具体措施:一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制度创新,破除阻碍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的体制机制障碍,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二是全面改善优化消费环境,改善市场信用环境,搭建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跨地区、跨部门信用奖惩联动;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完善和强化消费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强化消费基础设施网络支撑,加快网络提速降费。
三是创新并扩大有效供给,引导企业更加积极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在教育、旅游、文化、产品“三包”、网络消费等重点领域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四是优化政策支撑体系,着眼于发挥制度优势、弥补市场失灵、引导市场行为,系统调整财税、金融、投资、土地、人才和环境政策,加强政策协调配合,形成有利于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协同发展的政策环境。
通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