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AI赋能网络内容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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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6-13 11:11
文/陆洪磊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的遍地开花,网络空间正变得空前“热闹多元”。借助多模态生成能力,AI能将文字、图像、视频相互转换,极大地降低了创作门槛,颠覆性地重构了内容生产逻辑。
2024年2月,我国首部引入AIGC全流程技术制作的国风动画《女娲补天》预告片发布。预告片画面细节与叙事流畅度引来线上线下无数称赞。这是中央人民广播电视总台依托AI大模型“央视听媒体大模型”实现的突破。
与此同时,小红书、抖音等社交媒体平台将AI生成工具内置,推动更多天马行空的灵感顺畅落地,让更多普通人享受到内容创作的快乐。
AI工具让平台内容生产效率和用户活跃度快速增加,但是内容同质化、虚假信息泛滥等问题也随之愈发凸显。
一方面,AIGC技术的迭代既让内容创作更“丝滑”,又让虚假内容变得
陆洪磊更易生成、更难分辨。有些人不了解“AI幻觉”的特性,将AI生成的错误信息当作事实进行传播,造成了广泛误解;还有人为了挑动情绪、博人眼球、获取流量,有意使用AI创作虚假内容,混淆视听,危害舆论环境。甚至有一部分平台为追求流量,默许AI生成的虚假、低质乃至侵权内容传播。
另一方面,AIGC技术的广泛应用让创作者得以从贯通古今、跨越四海的作品中汲取灵感,但也带来版权争议,挤压了优质原创内容的生存空间。这使得部分原创作者不仅没有获得报酬或者署名,反而面临收入减少和侵权困扰。
基于此,想要真正让AI给网络内容生态带来积极影响,互联网平台、政府机构、媒体、公众必须加强协同,构建“法律-技术-伦理-行业”四维治理框架。
一是在法治建设上,AIGC的标识义务与侵权责任需进一步明确。2024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就已迈出关键一步。
二是在技术制衡上,互联网平台应积极探索“用AI治理AI”,增强机器识别能力。在AI技术无法无差错处理复杂情况的当下,要提升人工审核的效能,培养医疗、健康、财经等领域的专业审核人员,加大对AI生成内容的审核与处罚力度。
三是在伦理秩序上,应建立平台、创作者、用户的版权保护机制。平台需要做好技术的“守门员”,加强跨平台版权保护合作。通过开展同质化专项治理,对抄袭、洗稿等采取“零容忍”处理,为原创作者提供更完善、便捷的维权通路。
四是在公众参与上,平台应与媒体、政府机构携手,加强对网民的数字化教育,尤其是辟谣教育。正如部分平台推出的“辟谣小课堂”公益活动,揭露AI诈骗套路,讲解AI反诈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