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版土改方案为何被误读

  • 来源:精品生活
  • 关键字:安徽,土改方案,误读
  • 发布时间:2013-12-01 12:37

  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新一届中央领导班子对土地改革的政策方向明晰。“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成为明确的目标。

  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当日,安徽省发布《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围绕市场主体培育、土地市场建设、集体“三资”管理等6方面开展改革试点。其中,将在20个区县农村进行土地流转试点改革,包括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坚持自愿、有偿原则,探索建立符合农民合理需求的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建立农民通过流转方式使用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的制度;允许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出租等方式依法进行流转,用于工业、商业、旅游和农民住宅小区建设等;建立统一的城乡土地交易市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林地使用权、森林和林木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逐步纳入城乡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

  由于恰逢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将土地改革作为新一轮改革红利的重要一环,这份《指导意见》迅速引发媒体关注,甚至被误“炒”为“买卖”宅基地。安徽省国土厅在第一时间回应和澄清:“买卖”宅基地是误读,意见中涉及宅基地的,是“建立农民通过流转方式使用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只是流转的方式使用,并非买卖。媒体误读只是一个小插曲,但安徽土改的“破冰”确是事实。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晓山认为,安徽出台的方案中,一是通过坚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农民土地仍归属农民集体所有,不至于使农民失去土地;二是耕地用途不可以随意改变,确保农业安全;在上述“合法、合规”的基础上,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都可用来抵押融资、流通,能进一步支持“小农经济”扩大生产规模,逐步发展成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实现农业生产的集约化、专业化。允许农村集体建设土地上市流通,实现和城市土地价格“同地”、“同价”、“同权”,取消了农业集体土地需由政府征收、变更土地性质再挂牌出让的环节,实际上减少了各级政府和商业资本对农民的层层“盘剥”,保护了农民利益。

  11月19日,央视《新闻1+1》节目专门制作了一期节目,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对安徽版“土改”进行解读。叶兴庆认为,安徽土地改革能否取得成效或者成效大小,最关键的是两点: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是不是得到有效保护和提高,耕地是不是得到有效保护。

  其实,“误读”的背后是期待。安徽农村宅基地流转试点迈出了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11月21日,深圳土改也迎来破冰之作,原农村集体土地入市首单出炉。接下来,农村宅基地的真正“买卖”还必须加快立法授权进程,尤其是一些有强烈需求的地方通过法律授权进行试验。《证券时报》11月15日文章称,若未来农村土地可以像1998年城市房地产改革一样,资产定价并自由交易,大量农民一夜之间将成为有产者,将是我国利益分配格局的一次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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