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投资的困境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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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3-13 10:00
从产品输出到资本输出,这是每个国家在世界经济格局中“晋级”的经典路线。如今的中国也已经站在了这个节点上。但我们十分清楚,仅靠中国企业单方面的热情和努力,并不足以支撑“中国资本”新时代的到来。
企业出海意味着决策要更加符合市场化的要求,承担更加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和更加多变的海外投资风险。从这个角度来看,即便目前已经出海的很多中国企业也没有完全准备好去面对海外直接投资可能遭遇的种种难题。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黄益平曾经总结对外直接投资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直接投资某个国家,在这个市场进行投资、生产和销售,占领当地市场。第二种是以日本为代表,因为国内成本太高,所以在成本较低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和生产,最后将产品出口到其他国家去。第三种是以中国为代表,为了包括资源、技术、管理、品牌在内的战略资产进行投资。这三种模式的最大区别就是,前两种模式在对外直接投资时,已经在国际上拥有一定的核心竞争力,对外投资是寻求更低的成本和更大的利润。但从中国式海外投资目前的情况来看,有一半以上的项目没有赚钱。
与黄益平持相同观点的人并不在少数。中国矿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王家华曾指出,中国海外矿业投资,大约80%的失败率。其中对铁矿的成功投资更寥寥无几。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总经理助理谢志斌也在2014年莫干山会议上表示,中国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走出去”,70%以上不盈利。
看似风风火火的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陷入了“成少败多、多不盈利”的普遍困境。剖析失败原因,其根本问题并非来自外部,而是企业内部准备不足、评估不准,因而遭遇决策风险。
与本土经营不同,海外投资不仅要考虑正常经营、法律和财务制度差异、货币汇率等商业风险,更要对可能遭遇的文化差异、民族矛盾、劳工环境、政局动荡、自然灾害,甚至是恐怖主义等非商业风险做足准备。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士陈竺认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和海外发展,还面临许多困难,墨西哥撤销中国公司的高铁投标,就是深刻教训。因此开展和处理国际事务,需要遵行一定的规则,实践证明,如果不懂规则,就会深陷其中,造成时间和经济上难以估量的损失。中资出海要了解国际惯例和规则,为企业走出去扫清障碍,缩短进程,确保战略规划得以高效顺利的实施。
与此同时,通过《中国民商》记者2014年对多个在海外拥有项目或有投资意愿的企业的采访或调查,我们发现除却企业自身原因外,也有很多企业家认为海外投资是否能够成功,国内政策也是关键。更多的企业期望看到中央在展开整体战略的同时,作出更加系统的制度安排,在促进海外投资与推动国内资本项目开放的改革上做好沟通与协商,统筹好海外资本扩张和国内制度改革的关系。
部分企业甚至呼吁推出“中国版马歇尔计划”,从国家战略的高度系统性地梳理各项改革与政策,做到项目、产能、技术、货币与资本输出五位一体,相互配合。我们希望能够通过对2014年的个别项目,特别是遭遇各种难题的海外投资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总结出目前企业投资海外“重点备忘录”,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广泛的国际合作,降低其他国家的抵触情绪,从更高层面,有条理、有序地支持中国资本对外输出。
企业海外投资“重点备忘录”
重点一:完整披露相关信息,坚守诚信原则
进入2015年,阿里巴巴与国家工商总局之间爆发的隔空“口水战”,成为了本年度阿里带给公众的第一个热点。最终这场涉及国内行业监管、打击假货、消费者权益和电商发展模式等多个热门话题的交锋,引起了国内外各方的关注和争论,也让公众突然第一次深刻意识到阿里巴巴的全球企业身份。
从“假货之争”到“白皮书”在阿里巴巴季报发布前一天被官方公布,其未披露信息等问题不仅致使阿里的美国投资者委托美国证券方面权威律师事务所Pomerantz LLP对此进行调查,更让阿里股票价格从1月26日收盘价的103.99美元,跌至系列负面消息曝光后的1月30日89.08美元,四天市值蒸发超过360亿美元。
该项调查内容涉及阿里巴巴及其管理人员和董事是否违反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0条(b):“对重要事实作不实陈述,或省略重要事实,以致在当时情境下,使人产生误导”,以及根据第20条(a)款的规定,“就公司中的职位和其所持有的阿里巴巴普通股所有权而言,自然人被告在阿里巴巴的违规操作中负有责任”。
一旦法院判决阿里巴巴公司败诉,确认阿里巴巴存在上述行为,阿里巴巴就有向原告支付损害赔偿金及利息、合理开支,以及其他法庭认为合理的费用的风险。同时,阿里巴巴还可能面临美国证监会严重的处罚,“如果假货等问题是在其上市前就存在而未向市场披露的话,阿里涉嫌欺诈上市”。相关律师解释说。
截至目前,除Pomerantz LLP律师事务所外,另有The Rosen Law Firm、Howard G.Smith、Law Offices of Howard G.Smith及Bronstein,Gewirtz&Grossman,LLC等四家律师事务所已宣布代表阿里巴巴股东权益就阿里可能对投资者提供不实商业信息等问题展开调查。
上述五家律所是处理“中概股”相关问题的“老手”,在2014年遭遇纠纷的中概股公司如网秦、澜起科技、500彩票、世纪互联、聚美优品等每一次“集体诉讼”中,都有上述律所的身影。
这也让我们不仅联想到几乎每年都会出现的“中概股”事件。2009年,曾一度有百余家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涉嫌财务欺诈受到美国监管机构的调查,被惩处“退市”。随后的几年时间里,关于财报真实性、虚假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不全面等问题也成为困扰“中概股”的顽症,甚至成为几轮海外资本“做空中概股”的主要契机或借口。
更让人无奈的是,对于市场这样的质疑和指责,有时我们甚至无言以对。2011年8月商务部在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时曾公布相关信用数据,称中国每年签订约40亿份合同中,履约率只有50%。中国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中国企业坏账率高达1%~2%,且呈逐年增长势头。与之相比较,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企业坏账率通常为0.25%~0.5%。
甚至有些时候,国字头的中国企业在海外项目上不诚信行为,更让出海的中国企业和中国形象受到严重损害。如2010年,中国中铁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国海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海外)为了进入欧盟市场,以“低报价”方式在工程竞标中胜出,夺得了波兰A2高速公路的承建权。这种方式在中东、非洲等地承建的不少工程中屡见不鲜,其特点是在工程竞标时以“低报价”(包括贿赂发包方)赢得承建权,但在实际操作中以“高于竞标价”来结算;或以“偷工减料”等明显违反合同的方式降低成本。最终,由于中海外不能按时支付波兰分包商货款和相关费用,分包商拒绝向工地运送建筑材料,导致工程停工。最后期限后,中方没有付款,事态升级。最后,波兰政府与中国公司解除合同,按合同要求中方赔偿7.41亿兹罗提(约合1.885亿欧元)。
重点二:遵守当地法律,尊重当地宗教文化和风俗习惯
最典型的案例应该是,1992年首钢集团购买了秘鲁Hierro铁矿后,在对秘鲁的国情民风并不了解的情况下,忽视了“矿业工人工会”和劳动合同等问题,遭遇了工会组织的抵抗。随后在遭遇罢工潮后,中方使用中国式方法,或买通“实力人物”,或采用小恩小惠的怀柔策略,最终酿成罢工、示威甚至流血冲突,最后弄得两败俱伤。
还有一个案例是,2009年开始,以六十余家中资成衣厂为代表的南非小型纺织成衣企业与南部非洲制衣和纺织工会及劳资集体谈判委员会,围绕着最低薪酬和劳工待遇,开始了持续而激烈的争议。2011年7月,南非纺织业协会向劳工法庭投诉,要求劳工法庭对那些违反工人最低薪资规定的工厂执行处罚。由于给工人支付的薪酬低于合法水平,纽卡索大部分华人制衣厂都收到了巨额罚单。据纽卡索华商会主席、台商刘权毅介绍,截至2011年年初,南非全国1058家中资制衣企业中,共有562家未达到法定薪酬标准。
事实上,根据经济学人智库的研究显示,企业海外投资的风险指数风险排名大项共包括四个要素类别:国内政治与监管风险、国际政治与监管风险、文化相近性和运营风险。
其中文化差异性被列为中国投资者管理海外项目时要应对的最大挑战之一。而在文化相近性排名中,最显着的变化是美国、欧洲以及亚洲一些地区对中国的印象越来越差。美国、法国和德国超过一半的受访者对中国持有负面态度,而日本在所有受调查国家中对中国最缺乏好感。
而当某些企业试图将中国在发展初期普遍存在、目前已经被明令禁止的“中国式工作模式”--过长的劳动时间、过低的工资待遇与恶劣的工作条件等搬到东南亚、非洲等国家时,必须会引起宗教基础、文化背景都并不相同的东道国民众的反感,甚至是抗议,就更别说那些不符合东道国法律的行为,将给企业财产、名誉和员工安全带去的极大风险。
重点三:遵守国际规则,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2014年3月下旬,中国铝业被要求在秘鲁环境部门调查完成之前,禁止在Toromocho矿山进行施工。当地政府部门调查发现,中国铝业将废水违规排放到Huacrococha和Huascacocha两个湖中。
2015年1月7日,据索马里raxanreeb报道,索马里石油矿业部称“一家名为ARC的中资公司涉嫌在索非法采矿,索方已要求中方协助制止该公司非法作业”。据称ARC公司卷入到非法挖掘和开采索马里奥达勒州西蒙帝山脉地区的矿产,该地区拥有质量上乘的绿宝石矿。随着ARC公司雇武装民兵保护其采矿所得,已造成该地区的民众骚乱和局势紧张。ARC与其他非法经营的公司,违反了索马里有关自然资源开采的法律,因为它非法处置有害化学物质,不考虑地下水位、牧场等;该企业还违反索马里移民法,ARC公司员工在索马里无工作许可。
2015年1月26日,墨西哥联邦环境保护署宣布,着名旅游城市坎昆市郊的中资商城项目--“坎昆龙城”用地因砍伐149公顷受保护树林而多次遭到罚款,至今积欠2200万比索(约合155万美元)的罚款尚未缴付,因此下令该工程立即全面停工。墨西哥官方称,该项目投资者从未提交相关土地使用相关的环境评鉴许可证,也未提交土地变更使用申请,触犯了生态平衡与环境及林业保护相关规章。
事实上,自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伊始,污染、砍伐、开采矿产、土地纠纷等众多原因造成的纠纷和事件就屡见报端。上世纪90年代,首钢集团购买了秘鲁Hierro铁矿,成为了首个进入秘鲁的中国矿业公司。但在随后二十多年时间里,企业因违反当地环保法规受到四次罚款,其中包括向大海倾倒废水等。2006年,伊卡地区政府宣布该矿井区域进入“环境紧急状态”。
调查显示,中国在海外的投资确实给大多数经济困顿的东道国带来了大量潜在的收益,比如收入、利润、燃料等所征税收,特许权使用费,土地租金和许可证费用等。同时也带去大量的就业机会,短期内确实可以提高GDP和当地民众的收入,但随着开发的深入,如果项目产生了严重的污染或导致社会不稳定,从当地民众角度来看,就是得不偿失的。这也是中国海外项目,特别是涉及矿业、水电等领域频频遭遇抵制和示威的关键。
重点四:认清高冲突地区的投资风险
近年来,导致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项目,特别是与矿业、土地和水电等领域相关的重大项目遭遇重大挫折,引起国际广泛关注,甚至是备受诟病的另一重要原因,就是这些项目多集中在全球高冲突国家和地区,中国企业在投资前对此项风险估计不足或者决策错误,导致投资受到巨大损失。
在利比亚事件中,中国承包的大型项目有50个,涉及合同金额高达188亿美元,投资主要集中在基建、电信领域。仅中国中冶、中国建筑等四大上市央企发布公告中,累计停工的合同金额就达到410.35亿元。
就在2014年12月初,中国与印度联合投资的叙利亚代尔祖尔油田落入“伊斯兰国”武装的手中,沦为美国为首的盟国空中打击的重要目标。这个项目此前被认为是中石油在海外投资回报率最高的项目之一,2005年9月加拿大石油公司曾出于对叙利亚政治风险把控担忧的考虑,当时决定出售代尔祖尔油田38%的股份,中石油和印度石油公司联手竞标。但是在2011年叙利亚政治危机爆发后,中石油在叙利亚投资额2.8亿美元的格贝贝油田,仅两个月就损失7000万美元,代尔祖尔油田的损失目前仍不能估算。
同时另一个最为典型的高冲突地区缅甸,以及曾备受关注的中缅密松水电站项目,其过程能更好说明高冲突地区的投资风险问题。
缅甸多年处于战火煎熬,拥有135个民族的缅甸,民族矛盾极为尖锐,利益格局极为复杂。缅甸前总统奈温曾说,“缅甸有多少个少数民族,就有多少支反政府武装”。
据公开资料,缅甸内战自1960年开始,军事强人尼温夺取政权,建立军事独裁,否决少数民族的自决权,开始缅甸化同化政策,致使缅甸陷入50多年的内战。停战协议和特区模式虽为缅甸换来了20年的相对和平,却形成了“国中之国”的地方割据,并未真正解决缅甸国内的民族矛盾。比如自1994年后,缅军丹瑞政府公开承认克钦政府为克钦邦“第二特区政府”,克钦党(KIO)、政(KIC)、军(KIA)实际控制克钦邦80%以上领土和资源,但缅甸政府与KIO之间的冲突并没有消除。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在缅甸投资建设伊洛瓦底江上游密松水电站,位于缅甸北部的克钦山区,是中电投投资兴建的缅甸伊洛瓦底江上游密支那以上流域7个梯级电站中的第一座,位于迈迪开江与恩梅开江汇合处,工程项目总装机容量2150万千瓦,总投资37亿美元,是缅甸最大的水电站,号称“海外三峡”。
然而,密松电站坝区也处于KIA和缅甸中央政府武装双重控制地区,坝区内KIA与缅甸政府军的控制区域呈现犬牙交错态势。这使得该项目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冲突风险的隐患,使得企业面临紧张局势的干扰。
2011年3月16日,KIO公开致信我国前国家主席胡锦涛,表示密松电站的继续建设可能导致冲突升级为全面战争。
2011年5月27日,缅甸总统吴登盛访华前夕,KIO联合书记La Nan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中国帮助缅甸中央政府向KIO施压,则“要先照看好”中国在克钦邦境内的水电、玉石、采矿等投资。
2011年6月9日,缅甸政府与KIA整编谈判最终破裂,KIA要求缅甸政府军在6月13日之前,撤出KIA的军事据点附近地区,这一最后通牒遭到了缅甸政府军的回绝,随即,KIA炸毁了与中资太平江水电站相连的一座桥梁,即宣告结束了与缅军自1994年以来长达17年的停火状态,战火重新燃起。
交战的缅甸政府军和KIA均大打中国牌,保护中国投资成为缅军挑衅行动的一个重要借口,KIA将领也以控制区内中国投资的安全相威胁。冲突爆发后,交战双方均通过派人前来或写信的方式征求意见或要求调停。
2011年9月底,投资规模2200亿人民币号称“海外三峡”的密松大坝项目最终以“民意”的名义被缅甸政府叫停,中国企业损失惨重。
>>专家视角
全球公司:中国企业发展的新目标
——专访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王志乐
采写/本刊记者 韩雪
面对全球公司带来的冲击,国内一些企业缺乏全球视野,或者用传统竞争手段应对这些冲击,或者把这些冲击意识形态化寻求行政保护。实际上这样的应对不仅不能免于全球公司的冲击,而且往往丧失与全球公司合作的机遇。
海外并购是中国企业“走出去”重组配置全球资源的最主要途径之一,越来越多的数据说明中国大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正不断加快。不少企业已经“走出去”,其他企业也在考虑国际化发展。然而问题在于:企业为什么要“走出去”?是政府要企业“走出去”还是企业自己要“走出去”?企业“走出去”的理论依据何在?如何操作,风险在哪儿?
为此,本刊特别采访了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第十项原则专家组成员王志乐教授。王教授近二十年来,一直致力于跨国企业和全球企业的研究,相信其多年来的理论研究和深入调查能够从一定程度上解答企业关于“走出去”的诸多困惑,明确中国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投资海外的目标、方向,并给予一定的风险提示。
从跨国公司到全球公司的变革
《中国民商》:我们看到六年前您出版了一本书《静悄悄的革命》,从那时起您一直提出跨国公司正在进行着一场变革,逐步转型成为全球公司。现在您提出中国企业也站在了这样一个转型的关键点上。您能否介绍一下,是什么促使了这样的转变?
王志乐:在解释推动转型的因素前,我们首先要明确两个概念:什么是跨国公司?按照联合国有关机构的定义,简要地说跨国公司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建立分支机构,由母公司统筹决策和控制,从事跨国界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实体。
那么,什么是全球公司?全球公司是跨国公司全球化发展的新阶段。与一般跨国公司相比,全球公司的全球化程度大大提高,其跨国指数(海外资产、海外销售和海外雇员与总资产、总销售和总雇员的比例)一般超过50%。由于主要收入、主要资产均来自海外,与一般跨国公司相比,全球公司经营管理重心在海外,其发展战略、管理结构和理念文化更注重全球,形成了全球经营的思维模式和经营模式。
跨国公司向全球公司转型开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在之后短短的10年时间里,世界政治、经济和科学技术三个方面均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改变了全球范围企业竞争的环境,在人类历史上是十分罕见的。时间的集中,意味着这些变化在同步进行,在同一时间里,这些变化相互作用、相互激荡、相互促进,让上世纪90年代成为世界经济飞速发展的十年。
具体来看,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三点:
首先,冷战的结束导致全球市场的形成。1979年中国对外开放,让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大国逐步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过程。而1989年11月至1991年12月,苏东巨变、冷战的结束也标志着世界上两个对立的阵营不复存在,经济全球化的政治障碍被扫除。自此,超越政治地理界限的全球统一市场开始形成。
其二,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革命成为经济全球化的技术支撑。1995年前后,因特网开始被商业化广泛应用,移动电话开始普及。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的革命使得全球联系空前加强,全球市场才得以真正形成和运行。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的革命使得全球公司的战略和管理在全球范围才能够真正实施。
其三,WTO运行开始了经济全球化潮流发展的新阶段。1973年石油危机和美元脱离布雷顿森林协议自由浮动成为
第三次经济全球化的起点。从上个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全球主要货币在全球逐步自由浮动和买卖,随后债券和股票也开始在全球自由买卖。外汇、债券和股票等流动金融资产在全球自由流动成为第三次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特征。经济全球化潮流改变了企业经营环境和竞争规则。
时代的转变推动了跨国公司的转型,企业竞争环境、规则的变化致使跨国公司原有的企业发展战略、管理结构和经营理念均出现了颠覆性的变化。在分析大量数据和案例后,2007年我将自己前十年的调查研究进行了一次系统性的总结,得出了一个结论:跨国公司正在变成一个全球公司。而现在中国企业是否能在全球市场中拥有一定的份额、影响力和话语权,最为关键的问题之一就是能否在全球战略、全球管理、全球责任方面做出相应的调整,这对中国企业有非常大的启发。
《中国民商》:您能否具体说明一下“全球战略、全球管理、全球责任”的调整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王志乐:全球战略,其实就是在全球市场出现后,很多跨国公司有了从跨国经营到全球经营的考量。比如说在1993年这个节点上,思科公司开始跨国并购;IBM公司开始战略调整,经营重点从硬件转向软件和服务;三星公司召开了法兰克福会议,开始“新经营”战略。
举两个例子:1993年,三星的会长李健熙曾说,“我就任会长以后,一直在思索当今世纪末叶的情况以及三星所处的位置。尤其是从1992年开始以来,这种危机感常使我身冒冷汗,彻夜不眠。
三星如果安于现状,别说是想发展成为超一流的企业,就连三流也保不住,我们的确处在悬崖之颠。”为此,李健熙提出企业的经营应从过去的以数量为主转变成以质量为主的经营,并要求员工为顾客服务。同时,三星还建立了为迎接数字时代做准备的信息基础,公司引进了国际管理策略刺激海外投资的增长,进行企业资产重组集中发展核心业务。
2010年,三星公司的跨国指数为54.2%,2014年这一数字上升到了58.3%。
而IBM公司的全球战略重点则体现在其全球配置资源上,IBM公司65%的员工、60%的收入产生于美国以外;公司的采购中心总部在深圳,全球财务中心在吉隆坡,全球人力资源中心在马尼拉,全球援助中心和客户服务中心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全球新兴市场发展中心在上海;IBM还拥有全球八大实验室,其中就包括位于北京的IBM中国研究院。
全球管治结构的调整则是一个新挑战,其中包括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和管理结构的调整。也就是说,过去的跨国公司是以母国为中心辐射若干国家子公司的中心辐射式的管理模式,现在转变为多中心多节点的网络管理模式,同时股权结构和董事会成员等治理结构也要开始全球化。1993年,全球最大的80家跨国公司中,36.3%的公司董事会有至少一名非本国董事,到了2005年末,这个数字变为了75%。
谈到全球责任问题,我们需要梳理一下它的历史,这是一个从股东责任到全球责任的变化过程。过去企业最关注的“经济责任”,即将股东价值最大化确定为价值目标,原通用电气的董事长兼CEO杰克·韦尔奇最出名的理论就是这个。但2000年开始,这个问题出现了变化,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成立意味着联合国推动企业不仅要追求价值、承担经济责任,也要履行社会环境责任,这就是企业“全面责任”的出现。
2004年,联合国的全球契约在人权、劳工标准、环境等方面的基础上,增加了反腐败原则。2008年,据美国司法部文件披露,西门子中国公司在中国电力、交通、医疗市场涉及行贿。虽然西门子公司全球行贿案最终以16亿美元达成和解,但其成为了跨国公司全球发展的一个里程碑事件。这让我们感觉到企业除了社会责任外,诚信、合规、反腐败也开始重要起来。欧洲很多跨国公司开始增加CCO首席合规官的职位。企业责任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即“全球责任”,这意味着企业不仅要遵守公司总部所在国和经营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也要遵守企业内部规章包括企业价值观和商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以及职业操守、道德规范。
与全球公司对标,中国企业还有不小的差距
《中国民商》:那么在您看来,完成从跨国公司向全球公司转型的标准是什么?近年来,中国企业上榜“世界500大”的越来越多,这些企业是否已经完成这个转型了呢?
王志乐:早些年,我们主要研究的是如何将跨国企业“引进来”,入世后我们也开始讨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问题。在我看来,企业发展主要有两个维度的考量:技术创新和全球化。
在全球化潮流中,跨国公司通过战略、管治和文化的创新完成了从跨国公司到全球公司的转型。与一般跨国公司相比,全球公司的全球化程度大大提高,其跨国指数(海外资产、海外销售和海外雇员与总资产、总销售和总雇员的比例)超过50%。联合国就是主要使用这个指数来统计“全球最大100家跨国公司跨国指数变化”,并且将最终数据发布出来的。
根据联合国的统计,1994年全球最大100家跨国公司的海外资产比例平均值为41%,海外销售比例平均值为46%,海外雇员比例的平均值为44%;1997年这三个数字分别为(海外资产比例)42%、(海外销售比例)49%、(海外雇员比例)46%;2011年这三个数字分别为(海外资产比例)63%、(海外销售比例)65%、(海外雇员比例)59%。
在我看来,当一个公司超过一半的资产在海外,超过一半的收入来自海外,超过一半的雇员在海外就业时,这家公司的经营模式就与一般跨国公司发生了巨大的差异,海外经营成为这家公司的重心。他们与投资所在国有了越来越多的利益交汇,从而形成了利益共同体。
有一个例子可以说明这个问题:2011年2月,美国总统奥巴马曾在硅谷举行宴会时问苹果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要付出何种代价,才能在美国生产iPhone?”
事实上,苹果将生产线转移至其他国家,不仅仅是由于那里的劳动力成本更低;苹果管理层认为,海外工厂规模庞大,工人更加灵活、勤勉,工作技能也更加出色,这些优点远远超过了美国本土的工厂和工人,以至于苹果的大多数产品已经不再适宜“产自美国”。2013年苹果公司公布的全球供应商责任和名单显示,这一年苹果全球有748家供应商,其中中国大陆地区的供应商有331家,高居全球第一。因此,当时乔布斯的答复非常明确,其原话是:“这些工作机会是回不来的。”
目前,“中国最大100家跨国公司”的跨国指数与“发展中国家最大100家跨国公司”的跨国指数都有着相当大的差距,更别提与“世界最大100家跨国公司”跨国指数的距离。国内大多数企业的全球化程度偏低,这意味着我们的企业吸纳整合全球资源的能力低。
通俗点说,与全球企业相比,我们的企业是在中国自己的市场、占用中国自己的资源、赚中国人的钱。伟大的企业是那些能够吸纳整合全球资源的企业,而不是依赖政府支持或者民族情绪支撑的企业。与全球公司对标,中国企业面临的挑战非常严峻。因此,在中国经济发展的新阶段,我们必须推动中国企业全球化,打造源于中国的跨国公司和全球公司。
《中国民商》:您提到的跨国指数和全球化程度,从某种程度上反映的是中国企业在全球战略问题上的短板。在全球管治和全球责任两方面,您给那些希望冲击全球公司目标的中国企业哪些建议呢?
王志乐:首先就是完善企业的管治结构。中国大部分企业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和全球网络管理方面存在缺失。
对立法机构来说,中国第一部《公司法》实施于1994年,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二十多年过去了,当年的现代企业又进一步现代化了。因此我们的立法必须跟踪研究,了解最新的发展,作出相应的调整。
其次,中国企业在企业责任方面存在着极大的合规风险。2009年以来美国处罚的在华涉腐外资企业已达十数起,同时央企高管违规、违法的案例也频频发生。有媒体曾根据“力拓案”的公开庭审资料,披露了一份多达20家、涉嫌向力拓原员工行贿的中国企业名单。在这一名单中,中化国际最为显眼,这是我国大型央企中国中化集团下属的上市公司。除了少数几家国企之外,这份名单中的大部分企业是中小民营钢厂和民营贸易商。其中包括规模较大、知名度较高的民营钢铁企业日照钢铁、天津荣程钢铁等,也包括较大的民营贸易商山东华信工贸有限公司等。原因不难理解,民营企业由于处于竞争劣势,往往具有通过行贿获取资源弥补劣势的冲动。大量案例表明,民企行贿对象包括政府官员、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
事实上,我们曾经做过一个调查,结果显示中外企业对企业风险有着明显不同的判断。全球企业将“监督与合规”视为企业最大的风险,中国企业则在调查问卷中将“新技术”、“人才管理”、“政府职能加强”、“成本削减”、“价格压力”、“社会认同风险即企业社会责任”纷纷置于“监督与合规”之前,合规风险被放在了第六位。这是个误区,因为很多企业甚至还不明白什么是合规风险,这个问题亟待解决。
面对全球公司带来的冲击,国内一些企业缺乏全球视野,或者用传统竞争手段应对这些冲击,或者把这些冲击意识形态化寻求行政保护。实际上这样的应对不仅不能免于全球公司的冲击,而且往往丧失与全球公司合作的机遇。
面对全球公司的竞争,不能以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的企业与全球企业竞争。我们中国企业必须像全球公司那样,学会吸纳整合全球资源来参与全球竞争。换言之,我们中国企业也要迅速成长为全球公司或者融入全球产业整合全球资源。
《中国民商》:您以上的建议似乎对国内的大型企业来说,更为有针对性。很多人认为,全球公司距离中小企业很远,中小企业可以不去关注这个变化。对此您怎么看?
王志乐:在我看来,全球化与中小企业的距离一点都不遥远。中小企业制定全球化战略并不是指让这些企业直接去海外投资,而是要融入全球产业链。
中小企业既可成为全球公司的供应商,也可成为全球公司的经销商;与全球公司的合作,不仅限于中国市场,也要在全球市场进行合作。
在国内市场的合作要深入、深化,从产业经济层面,我们可以把利用外资促进中国产业发展壮大调整到促进中国产业在全球产业链中提升做强;从企业经济层面,我们可以把利用外资促进中国企业硬件方面的成长调整到促进中国企业软竞争力的成长;从促进中国企业完善企业内的经营管理提升到促进中国企业完善整个价值链管理和全球网络管理;在引进外资方面,我们可以采取新方式,即鼓励外资以并购方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
近年来,外资并购境内企业引起人们极大关注,比如凯雷徐工案、SEB苏泊尔案、达能娃哈哈案和可口可乐汇源案。按照传统思维人们往往抵制外资并购,事实上这是在抵制中国企业参与全球资源整合。
我们要发挥全球公司在中国的积极作用,让它们成为创造就业、税收,促进中国经济成长的发动机;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现代产业形成,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营机制转换以及人们观念更新的催化剂,甚至是帮助中国营造和平崛起的国际环境、有助于中国企业市场交换的和平途径获取崛起所需各项资源的同盟军。
对于中国企业“走出去”整合全球资源,政府需要鼓励和保护。同时企业也要在坚持风险可控、互利共赢、相互合作、依法合规、文化融合的基本原则下,抓住机会,积极探索适合自己的“走出去”模式。在这方面,领先于绝大多数企业的是吉利汽车。目前,“中国最大的10家跨国公司跨国指数”排名中,吉利汽车以67.25%稳居第一。吉利公司正是抓住机会,通过与英国锰铜控股公司合资生产着名的黑色出租车和高档商用车、收购DSI自动变速器厂、收购沃尔沃轿车等三次海外合作和收购,一跃成为中国最成功的全球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