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推进广东政府采购电商化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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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11-04 10:46
搭建政府采购电商化平台,纳入省产权综合交易平台中,推进与国内知名电商平台的对接,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合作电商,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和现代信息技术,共同打造开放透明、竞争充分的包括网上商城、大卖场、网上询价、电子招投标在内的“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集“选购、支付、监管”于一体,形成“线上选购,线下配送”服务模式,做到供货透明、价格透明、结算透明、时效透明。
政府采购电商化是通过将政府采购与互联网重塑整合,使政府采购在市场化、阳光化的网上电子商城上高效运行,能够有效解决传统政府采购价格贵、时效低、信息透明度不高等问题,是新常态下创新政府采购方式、提高采购效率的有效途径。当前,欧美国家已拥有完善的政府采购电商化体系,国内十多个省市也在纷纷探索与电商合作搭建“网上商城”或“电子集市”等平台进行政府采购。广东深圳、广州两市虽已迈出政府采购电商化步伐,但囿于省级层面政府采购电商化尚未起步而难突破。广东应顺应“互联网+”趋势,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电商化步伐,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大力推进,提高广东政府采购效率,实现政府公共资源的市场化有效配置。
政府采购电商化是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必然选择
(一)有利于提高政府集中采购效率,节约时间成本。与单个企业采购相比,政府采购规模更大、品种更多,产品差异化大。通过传统招投标方式进行统一运作和管理,要经过编制标书、刊登公告或发投标邀请、接收投标、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并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采购合同等有关备案文件等过程,费事费力,流程繁琐,时效性低。采用电商化采购可以将所有区域、部门的采购通过电子系统集合完成,缩短了采购各方的时空距离,将原本繁琐的采购工作简单化、信息化,避免纸质文件容易出现的模糊、延误以及其他可能的人为因素等问题所带来的低效率。
(二)有利于解决政府采购“贵”问题,降低财务成本。由于传统政府采购可选择的供应商较少,竞争不充分,往往造成政府采购商产品报价大大高于市场价格,而且价高货庸服务差,“皇帝女不忧嫁”,各方反映很大。推进政府采购电商化,可以充分利用电商平台的第三方比价功能,“货比万家”,好中选优,选到价廉物美的优质产品,大大降低政府采购的财务成本。据统计,政府采购电商化至少可以降低5%-10%的直接采购成本,节约1%-2%的人员和办公费用。
(三)有利于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抑制行政寻租行为。尽管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已制定各种规章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财政部门既是审批人,又是监督人,容易产生政府采购活动围标串标、采购价高于市场价、服务差、不及时等问题,引发公众质疑。通过创新政府采购方式,搭建“供货透明、价格透明、结算透明、时效透明”的政府采购电商化平台,可以使每一笔政府采购都线上公开,有据可查,随时随需可查,有利于实现政府采购的阳光化,最大限度地避免行政寻租和集中腐败等问题滋生,进而提高政府采购的公信力。
政府采购电商化是国际国内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大势所趋
(一)政府采购电商化已成为发达国家通行做法。
欧美发达国家政府采购电商化起步早,目前已形成了一套成熟的做法。一是建立起完善的政府网上采购平台。美国从2005年开始,除国防部和交通部之外,联邦政府其他机构及国会的政府采购统一由联邦服务总署(GSA)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e-Buy进行采购。这一系统与国库支付系统、各部门财务管理系统和供应商网站联网,整合所有相关信息资源,具有非常高的安全等级。英国早在1994年就开始了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1999年启动了“S-cat”政府部门网络采购系统。德国从2006年1月起,要求联邦一级政府的所有通用货物和服务都通过政府统一开发的电子平台完成采购,并陆续扩展到国家各部及各级地方政府采购。西班牙中央政府每年全部采购额的四分之一通过电子化平台完成。二是建立起完善的政府采购电商化法律体系。美国从1996年至今已有50多项与政府采购电子化相关的法律法规,2006年又颁布了《政府采购法》,将政府采购电商化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欧盟于2005年1月颁布《公共采购电子化法律框架应用行动计划》。2011年又发布《欧洲政府采购现代化指南》,提出要全面实施电子化采购,使其在2016年成为欧盟标准采购形式。
(二)政府采购电商化成为国内政府采购新趋势。
2009年以来,国内政府采购电商化的步伐不断加快,上海、天津、浙江、福建、深圳、广州等地方政府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和现代信息技术优化政府采购管理,开通了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浙江省与阿里巴巴联手打造阿里巴巴网站“浙江政府采购”专区。浙江省级采购单位自2015年1月1日起,除协议、定点采购项目外,对于单项或者年度批量预算在10万元以下的货物类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均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实行“网上超市”采购模式,目前已载入的商品包括文化用品、日用百货、数码商品等11大类、110多个品目,有2万多种商品。这种采购模式既实现了采购的个性化、便捷化和低廉化,充分自主、高效灵活,又达到了政府采购适度规范和透明可控的要求。
上海市政府采用信息化手段打造了政府采购电子集市交易系统。该系统成功对接史泰博、晨光、1号店等知名电商,双方通过CA证书进行身份验证、数据加密及数字签名,确保交易信息防伪造、防篡改、防抵赖,保证平台对接的有效性、实时性和安全性。电子集市针对全市集中采购目录中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采购次数频繁的产品,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产品及中标价格,由采购人登录电子集市即时采购中标产品,目前有直接选购、电子议价、电子反拍、电子团购四种交易方式,依托电商相对完善的物流配送及售后服务体系、较强的平台运维和技术开发实力,大大缩短了政府采购时间,简化了采购流程,降低了采购价格,提高了采购效率。
深圳、广州也已开展政府采购电商化试点。2014年6月上旬,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搭建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在该区全面推行,50万元以下政府日常办公所需的通用类货物均可上网购买;从9月起,深圳市本级各单位采购小额零星商品,均可通过京东、史泰博两家电商平台选购,享受政府采购折扣价。2015年4月,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引入京东作为政府采购领域的电商平台,项目供货周期横跨一整年,涉及大家电、办公设备、空调、耗材、食品、移动通讯、电话通讯7大品类,深广做法为广东全面开展政府采购电商化提供了成功经验与示范。
加快广东政府采购电商化的几点建议
(一)尽快与主流电商合作打造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商平台。建议省政府搭建政府采购电商化平台,纳入省产权综合交易平台中,推进与国内知名电商平台的对接,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合作电商,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和现代信息技术,共同打造开放透明、竞争充分的包括网上商城、大卖场、网上询价、电子招投标在内的“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集“选购、支付、监管”于一体,形成“线上选购,线下配送”服务模式,做到供货透明、价格透明、结算透明、时效透明。全省各级财政预算单位统一在此平台进行自主采购,彻底打破各级地方采购自行确定供应商的利益链条。
(二)加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为广东推进政府采购电商化提供制度保障。国家2015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提出,要推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广东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大力推进广东政府采购电商化,并在此框架下,完善地方相关法律制度,尽快出台《广东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考核办法》、《广东省政府采购中介机构考核办法》、《广东省供应商考核办法》,以及《广东省网上商城操作规程》、《广东省网上商城密码管理办法》等配套管理制度,为广东推进政府采购电商化提供制度保障。
(三)试点先行,稳步扩大政府采购电商化范围。广东应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政府采购重点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等采购品目外,先对一些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品目试行电商政府采购,如电子产品,办公自动化用品等。通过供应商之间的有效竞争,使其提高质量和效率,以质量竞争取代价格竞争。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推广扩大,直至工程、服务等政府采购全领域。
(四)加强技术支撑,严格防范信息安全风险。政府采购电商平台需要与国库支付系统、各部门财务管理系统和供应商网站联网,对信息安全有非常高的要求。广东在推进政府采购电商化平台建设过程中,可依托知名电商平台的技术开发及运营维护实力,通过CA证书等完成身份验证、数据加密及数字签名等措施,确保交易信息的安全性。建议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建立、更新和维护政府采购数据系统,发布有关采购的信息公告,记录每一份采购数据,并进行数据分析,为省政府采购提供决策参考。
(五)落实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监督责任。建议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执行情况审核办法,对广东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进行“价格监测”,实行采购价动态管理,每月组织专家对“网上商城”的执行情况、价格、服务进行监督审核,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中标产品性能、用户使用反馈及协议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质量进行评估;有效查处产品故障频繁、服务不到位、供货不及时、价格过高等问题,确保政府采购电商平台健康运行。
刘培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