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打造阳光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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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10-29 15:11
今年3月16日,行政长官崔世安代表新一届特区政府,向全社会发表了以此为中心思想的施政报告后,时间已经过了近五个月,我本人能够体会到特首致力兑现施政承诺的決心,与此同时,我们也十分清楚地看到,特区政府是一个整体,不单单只是特首一个人,在推行施政理念的过程中,我们的主要官员,官智是否开化,是否能够勇於承担,在很大程度上起着重要的影响。
事关近30万居民的“中央储蓄制度”资格审查问题,由於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导致決策失误,引起有关市民强烈不满,结果搞到特首要公开向有关市民道歉。很多市民都讲,特区政府透过中央储蓄户口向合资格的市民派钱,本来是一件大好事,搞成如此状況,真不知道社保基金同保安部门的有关官员事前是如何沟通、协调、拍板的?
天有不测风云,6月的一场大雨,因气象局迟报暴雨警报,导致广大市民防范不及,社会秩序受到很大影响,有不少商户因水浸损失惨重。有关官员在遭受批评之后,在总结“心得”的时候,竟然讲“宁愿虚报都唔愿漏报”。这句话可能是发自内心的,但广大市民听了之后,十分不舒服,最大的感受是,气象局以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开玩笑,这种毫不负责任的为官之道,令人心寒意冷。
今年六月份的《澳门月刊》,以“从市民遊行联想到澳门新闻局的不作为”为标题,点名批评新闻局长陈致平先生,6月15日,本人就新闻局的职能等问题提出书面质询。
7月23日,我们收到立法会的电子邮件,知道有关质询获得回覆,但是,令人遗憾的是,竟然回覆的第一句是“遵照行政长官指示……”,但内容卻对本人质询的问题答非所问,而且无人签名,也无日期,如果不是信纸抬头有“新闻局”的字样,可以讲,根本不知道这份回覆是否真正来自新闻局,如此态度,起码不够尊重议员的工作。
虽然,立法会议事规则有关书面质询的回覆,並无规定政府应该用甚么格式回覆,但是卻规定,政府在行政长官收到书面质询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书面答覆,新闻局的回覆连日期都无,再者,新闻局只是一个政府部门,官员不只是局长一个人,收到议员的质询,不论由甚么官员回覆,最后都应该有一人签署认同发出,无签名的回覆是否意味代表所有新闻局的官员。另外,新闻局並不是“文化沙漠”,做官、做人,行文处事,不应该连起码的礼貌都无。
由新闻局个别官员的为官之道,又令本人想起,今年3月23日,本人就劳工局数次突然搜查澳亚卫视的事件提出质疑,当时,上下级官员都口风一致讲,是随机抽查市民举报信,查到澳亚卫视。最近,廉政公署的报告,一针见血就劳工局的做法,以及工务局、港务局、消防局在其它事件上的不妥決策提出劝谕,虽然,这种劝谕可能起不到太大的作用,但是,由这几个局再到社保基金、气象局、新闻局以及运建办轻轨展馆招标后被冻结,等等,似乎不难发现一种严重的问题就是,有关官员权责错配,甚至只有权力而无责任,是造成公共決策成效不彰,又或者決策失误、浪费公帑的罪魁祸首,要斩除这个祸首,就必须从体制上进行革新,而其中的核心就是,实行自上而下的官员问责制。
其实,一个政府同一个家庭、一个社团组织都一样,如果,其中的成员只有权力、金钱,而无相应的责任同义务,注定迟早会出事,具体反映在我们的部分官员身上,他们手中的权力,如果缺乏责任的制约,权力往往就会失衡,思想就会膨胀,把持中低级部门的官员,就有可能将部门当作自己屋企的“二亩三分地”。
权力更大的官,就可能将官府当作自己的“庄园”,我行我素,各自为政!
古语有讲:“官有十条计,九条民不知。”官员的決策,事前,平民百姓大多数都不知道,因此,官智不开,比民智不开更可怕!
回归十年来,在社会不断发展的推动下,民智日益开放,越来越多的诉求,体现在民主政治和社会民生等方面,部分官员的官智食古不化,我个人认为,这个是特区政府推行科学决策、打造新时代阳光政府的一大障碍。只有真正从制度上改革,推行官员问责制,並採取“陈力就列,不能者止”的原则,才能够逐步共同实现科学決策、打造阳光政府的美好愿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