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大案(一)
- 来源:方圆 smarty:if $article.tag?>
- 关键字:盗墓案,犯罪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6-06-22 16:43
2016年上半年,辽宁省朝阳市中级法院审判了一系列盗墓案,案件涉及10个犯罪团伙,涉案犯罪嫌疑人217人,追缴文物2053件(套),其中国家一级文物247件(套),涵盖了自新石器时代、青铜时代、战国时期、汉代、三燕、辽、金、元、明、清等多个时期的出土器物。因大部分犯罪团伙以盗掘红山文化遗址、倒卖红山文物为主,被业内人士称之为“红山大案”。
红山大案,揭开了一个有预谋、有组织、有分工、有利益分配规则的地下江湖,上至拍卖公司、私人博物馆、专业人士、政府官员,下至无业游民、文物贩子,概莫能外,也反映了侦查保护分离、职责部门分工不明、相关立法滞后等古文化遗址保护的重重难题。
“祖师爷”的不完全盗墓史
几千年来,红山遗址外部的环境和地质也许在变化,但星象不会变化,姚玉忠就是根据看星象、风水来确定墓葬的大致区域,再根据民间的信息和资料来判断墓葬的大体位置,最后再用特制的工具“扎子”探土、探积石冢
文|方圆记者 汪文涛 通讯员 马永辉 韩振伟
“我是六千年前挖墓人的转世”、“我转世盗墓是为了让红山文化重见天日”……
站在被告人席上的姚玉忠依然不忘自我神化。他是众多盗墓团伙的领军式人物,在盗墓界有着“祖师爷”、“关外第一高手”之称。
4月14日,辽宁省朝阳市中级法院对公安部督办的2015一号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系列案件头号主犯姚玉忠等22人作出一审判决,这仅仅是涉及红山盗墓案的10个犯罪团伙之一。
从盗墓到被判刑,姚玉忠的一生颇具传说色彩。
“祖师爷”的由来
“祖师爷”的犯罪脉络,是从家乡内蒙古赤峰开始一路盗向辽西朝阳的。
今年54岁的姚玉忠,1962年出生于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五化镇新房村,这里亦是五千多年前红山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历史底蕴深厚。据说,在姚玉忠生长的村庄,有时候下场暴雨,第二天上山就能捡到陶片、石器,运气好的还能捡到完整的玉器。
“这与红山文化墓葬自身的特点有很大关联,红山时期的墓葬形式主要就是‘积石冢’,也就是用很多石块垒砌起来一座石棺墓,然后再埋在山梁或者山丘的顶部,古人把隆起的坟包叫‘冢’。”负责系列案件侦破工作的朝阳市公安局文物保卫分局局长王红岩告诉《方圆》记者,红山时期的墓葬一般埋藏不深,几千年下来,经过风化、开垦、水土流失等地质变化,一小部分积石冢很容易被发现,而冢里的陶器、玉器等随葬品也散落于民间。
落网后,姚玉忠曾在供述中提到:“如果在一处山脉上,左有青龙,右有白虎,上有靠,下有照,就是一个典型的风水宝地,也是适合埋葬的地方。”一般人根本找不出来这样的墓葬地点,但姚玉忠到山上一看就能找出来,这也得益于姚玉忠出生地特殊的地缘文化。
据姚玉忠本人交代,他16岁起“师从”父亲一个朋友,学过一些手工艺,接触盗墓这个行当,成年后开始研究流传于民间的红山文化,在内蒙古赤峰市零零碎碎的盗墓活动已有三十余年。
姚玉忠在家里排行老三,据姚玉忠的亲弟弟同案犯姚玉飞回忆,三哥从小就聪明、机灵,虽然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但看过很多“风水”、“易经”之类的书籍,天文、地理都很精通。
除了看书、学习,姚玉忠还爱“实地考察”。
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发现,赤峰市博物馆,牛河梁遗址公园以及赤峰、北京、深圳等地的古玩市场,都曾经是姚玉忠“重点考察”的场所。结合书籍知识,研究墓葬的形式特点,提高文物的发现和鉴别能力,是姚玉忠“实地考察”的最终目的。
日常生活中,姚玉忠沉默寡言、不苟言笑,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衣着整洁考究,常穿中山装或者长褂示人,长者风范十足。
“多年的盗墓生涯中,姚玉忠还养成了一个爱爬山的习惯。”王红岩透露,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发现,姚玉忠特别喜欢爬山,没事儿就到建平县和凌源市的一些山上转悠,有时山上一待就是一天。就在专案组决定收网的前一天,姚玉忠还去山上看了一次。后来得知,盗墓圈内,管这叫“踩点儿”、“点穴”。“老姚懂得在山上哪能能找到‘活土’,他能根据星象、地形和地图,准确地找到古墓葬的位置。我们很多次都请他来帮忙踩点儿,经他踩点儿,我们每次都能成功挖到东西。”被捕后,二号团伙的头目冯杰交代说。
古老的星象风水与扎子
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发现,也有一些外地的盗墓高手来过朝阳,但最终均失望而返。
朝阳,位于辽宁省西部,南临河北承德,北接内蒙古赤峰,辽、冀、蒙三省交界处,拥有神秘的红山文化。“红山文化,是华夏文明最早的起源之一,距今大约五千多年前,是我国北方地区新石器时代重要的一支考古学文化,目前已经发现墓葬、祭祀、陶窑等各类遗址一千多处,出土了大量的石器、陶器和精美的玉器。”辽宁省红山文化研究基地主任雷广臻介绍说,在内蒙古赤峰市东北郊有座山,山体为暗红色花岗岩,叫红山。1935年考古人员在此山首次发现新时期时代北方遗址,遂称其为“红山文化”。
“不是谁都能从红山墓里挖到东西,红山文化热兴起后,从西安、洛阳等地也来过一些盗墓者,但最后都没有盗掘成功,并不是盗墓者的水平不行,而是他们不了解红山文化,不懂积石冢的墓葬形式。”王红岩说,红山文化还属于新石器时代,那时还没有出现金属工具,墓葬里只有陶器和玉器,并无金银、青铜等金属文物,以至于现代化的金属探测仪都探不出来。
一般的盗墓贼,到山上后连积石冢的位置都找不到,但姚玉忠不光能准确定位,还能够成功挖到“东西”,而且完全不依赖任何高科技的工具,这种“神乎其神”的伎俩一度受到盗墓圈内多名成员的膜拜和仰慕,他们幻想自己有朝一日也能像“祖师爷”一样风光。
“关外第一高手”不是“吹”出来的,审讯过姚玉忠的民警告诉《方圆》记者,姚玉忠不但“吃透”了积石冢的墓葬特点,而且盗墓年头长、经验丰富。擅长看“星象”、“风水”是“祖师爷”能够多次盗掘成功的一大“法宝”。
“考古发现的牛河梁地区16个红山文化遗址,惊人地呈现出了北斗七星的排列布局,古人按照风水学来选定墓址,而姚玉忠就根据同样的理论和逻辑去寻找墓葬。”审讯过姚玉忠的民警透露说。
“几千年来,红山遗址外部的环境和地质也许在变化,但星象不会变化,姚玉忠就是根据看星象、风水来确定墓葬的大致区域,再根据民间的信息和资料来判断墓葬的大体位置,最后再用特制的工具‘扎子’探土、探积石冢。”王红岩告诉《方圆》记者,相比与于其他盗墓贼的“金属探测仪”、“三维立体成像仪”等高科技手段,姚玉忠的盗墓工具简单而又特殊——“扎子”。
“姚玉忠所用的‘扎子’是一种特制的工具,由多段钢筋拼接而成,携带和组装都很方便,性能比传统的盗墓工具‘洛阳铲’要高出很多。扎进土里拔出后,姚玉忠通过观察扎头土层的颜色变化,来判断地下是否为‘活土’,进而推测出地下是否有墓葬。”王红岩说,姚玉忠通常是白天“踩点”后,用“扎子”扎出一个“墓型”,然后晚上开挖,每次盗墓好比一次“微创手术”,成功率很高。
私下闲聊也绝口不提“踩点”的窍门
虽然经验丰富、技法高超,但多名团伙成员落网后也反映“老姚人品不咋地道”、“比较贪、毒,”等等,比如每次去“踩点”,从来都是独自一人,不许别人跟随,私下闲聊也绝口不提“踩点”的窍门,连对弟弟姚玉飞都所言甚少,最后导致了姚玉飞投奔了冯杰团伙。
即便是挖出“东西”后,姚玉忠常常也是“分赃不均”。每次作案,姚玉忠很少亲自动手,都是指挥别人干体力活;而挖到一定的程度后,在文物快要出土时,姚玉忠又会把所有的人都支开,让他们在一旁喝水、抽烟休息;自己独自下坑,拿小刀细细地刮掉最后一层土后,将文物揣进兜里。很多团伙成员跟着姚玉忠盗掘,但最后连到底挖出了什么“东西”都不知道,销赃后,姚玉忠“给多少钱就是多少”。
“我参与盗掘过三个地方,在朝阳市农村公路边上的一个山顶上,地点都是姚玉忠找的,每次都是姚玉忠指挥在哪里挖、怎么挖,我们负责轮流挖,还有专人放风。”据同案犯董财供述,在有一次盗掘后,因团伙成员反复问起出土的文物及其价值,让姚玉忠“很不高兴”,姚玉忠当场拿出一对玉镯子和一个玉圈砸碎,扔进了苞米地,并威胁“以后爱干不干”。
姚玉忠的做法逐渐引起了他人的不满,一些骨干成员纷纷“另立山头”、“独立成伙”,系列案件之所以后来出现多个盗掘团伙,也正是发端于此。
《方圆》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多个团伙的盗墓时间一般在半夜进行,一则是有“黑夜”作掩护,不容易被发现;二来盗墓行当有“说法”,“墓穴里的东西阴气较重,出土时不能见光”。
“作案的时节一般选择在夏、秋两季,庄稼和树木都起来了,有农作物方便‘掩护’隐蔽。姚玉忠等人的反侦查意识很强,作案完后,一般都进行回填,甚至挖一些草皮掩埋上面。”王红岩说,姚玉忠每次作案前都要看“天气预报”,有一些作案的时机专门选择在下雨前,第一天盗完墓,第二天的一场大雨冲就洗了作案现场。
姚玉忠的狡猾还体现在对自己的“狠劲”上。
有一次民警在山上“蹲点布控”,与盗墓贼碰了个“正着”,追捕过程中,民警发现,有个盗墓贼宁可从山包上跳下去,也不愿被抓,后来才知道这个跳崖的人就是姚玉忠。姚玉忠摔断了三根肋骨,却不敢直接去医院,怕引起警方怀疑,姚玉忠又特意找人打了一架,伪造“打架受伤后”才去的医院。
“赌徒”的人生
在盗墓圈,“祖师爷”名声显赫;而在另一个人生圈,姚玉忠输得一塌糊涂。在追赃的过程中,司法机关发现,姚玉忠的个人账户里居然只有一分钱,盗掘文物的赃款,被姚玉忠全部输在了赌桌上。
姚玉忠是一个典型的赌徒,盗墓之余,最大的生活乐趣便是赌博。他嗜赌如命却又十赌九输,因而赢得了一个“老败家”的外号,公安机关部署的特勤人员曾在赌桌上接近过姚玉忠,有一晚,姚玉忠在赌桌上输了好几百万元。而据姚玉忠本人交代,仅在河北某地下赌场,他就欠下过7000多万元的赌债。
有时输急了眼,姚玉忠会拿出刚从古墓里盗出的“东西”直接抵押,为了在赌桌上挽回颜面,姚玉忠赌博时常对外炫耀,自己手头的货就是刚挖来的文物。为了筹措赌资,2013年5月份,姚玉忠将红山时期的三个马蹄形玉箍和两只玉镯,以120万元卖给了天津某私人博物馆馆主张某。
2014年年初,姚玉忠又着急用钱,一次又拿出了马蹄形玉箍、玉镯等八件红山时期的珍贵玉器,以30万元的廉价抵押给了张某。
因为输得太多,为了缓解资金压力,姚玉忠甚至黑吃黑,策划了对另一盗墓团伙头目冯杰的绑架和抢劫。原来,因分赃不均,姚玉忠的亲弟弟姚玉飞投奔了冯杰,这件事让姚玉忠一直耿耿于怀。姚玉忠知道冯杰手中有不少“好东西”,2014年10月,他找来了王某山等五名社会人员,密谋策划了抢劫冯杰的细节。姚玉忠通过手机将冯杰的个人信息和照片发送给了王某山,带王某山等人对冯杰的住所和老家进了踩点,并提供了抢劫的资金和工具。
王某山等五人在凌源市进行约一周时间的蹲守、寻找后,于2014年10月26日晚,强行将冯杰的手、脚捆绑,并进行威胁、殴打,逼迫冯杰说出藏匿文物的地点,交出了保险柜的钥匙,最终从冯杰的古玩店保险柜里抢走11件文物。
被抢后,因文物本身就“来路不正”,冯杰也不敢报案,找来了两个心腹成员,暗中密查到底是谁抢了自己。直到落网后,冯杰才知道抢自己文物的不是别人,而是曾经有过密切合作的盗墓伙伴姚玉忠。
和“玉”结下“因果”
案发后,办案组从姚玉忠团伙追缴了国家一级文物64件,其中不乏玉猪龙、马蹄形玉箍、勾云形玉佩等典型代表红山文化的珍贵文物。
在老家,姚玉忠这一代恰逢“玉”字辈,而姚玉忠所盗掘的文物中,很大一部分是红山时期的玉器,他觉得自己和“玉”结下了因果关联。从姚玉忠团伙追缴回来的一件玉猪龙,就曾以320万元的高价被卖到了黑市。
这件玉猪龙,来源于一名考古人员的“监守自盗”。邓茂,姚玉忠团伙的成员之一,辽宁省考古研究所原考古队技工。2010年9月的一天,邓茂带着两个农民工对牛河梁遗址5号墓葬进行现场清理。在一个南北向的石棺里,邓茂发现一个人骨的头部下附着一个物件,于是,邓茂将两个农民工支走后,将物件装在迷彩服上衣兜里。
在当天清理墓葬的过程中,邓茂还清理出了一件绿松石的坠和一只玉镯,在将绿松石坠和玉镯上交考古队等级造册后,藏在上衣兜里的物件被邓茂带回家,这是一件极其珍贵的红山时期文物,也是迄今考古发现最早的玉龙,有“华夏第一玉龙”美称的玉猪龙。
后来,经过多个“中间人”的联络介绍,这件玉猪龙以320万元的价格被卖给了天津市私人博物馆的馆主张某。
巧合的是,为了侦办这一系列的盗墓、文物大案,辽宁省公安厅成立了代号为“11·26”专案组,未想到专案组成立的这天,正好是姚玉忠的生日;而警方抓捕姚玉忠的当天,是在凌晨3点,恰逢姚玉忠出生的时辰;抓捕地点是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的天义宾馆,抓捕后有人戏谑“天义”谐音“天意”。
“自我神化”奇葩盗墓理由
被抓之后,姚玉忠总觉得冥冥中似乎有天定。
“为什么我会选择红山文化盗墓?因为我是6000年前那个挖墓人的转世,我转世盗墓,就是想让红山文化重见天日。”被捕之后,姚玉忠曾这样狡辩。
不过,这种“自我神化”的辩解在法律面前显得“苍白无力”。据辽宁省朝阳市检察院指控,在盗掘朝阳市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等古墓葬过程中,姚玉忠率犯罪团伙实行资金提供、设备投入、勘探古墓、盗掘墓葬、销售分赃“一条龙”作业。
其中,姚玉忠以非法占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内文物为目的,多次私自挖掘国家保护的具有极大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指使他人以暴力手段共同劫取他人财物、国家级文物,构成抢劫罪;以牟利为目的,自行或帮助他人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特别严重,构成倒卖文物罪。姚玉忠一人犯数罪,系案件“头号主犯”。
2016年4月14日,朝阳市中级法院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抢劫罪,倒卖文物罪数罪并罚姚玉忠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外,姚玉忠团伙的另外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并各处罚金。
“多个盗墓团伙的头目,或是姚玉忠的徒弟,或曾经在姚玉忠手下干过,正是姚玉忠等人,一手缔造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盗墓案。”分管案件审查起诉工作的朝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邢吉华介绍说,在朝阳市司法机关办案史上,办理如此大规模的系列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尚属“首次”,而创下多个“国内纪录”
抓获、起诉犯罪嫌疑人数量全国第一:截至目前,公安机关抓获10个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217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96人;
追缴国家级珍贵文物数量全国第一:系列案件共追缴文物2053件(套),一级文物247件(套)、二级文物141件(套)、三级文物262件(套),涵盖了中华民族自新石器时代、青铜时代、战国时期、汉代、三燕、辽、金、元、明、清等多个时期的出土器物;
涉及盗墓、文物案件数量全国第一:本案共破获案件184起,涉及盗掘古文化遗址罪、盗掘古墓葬罪,倒卖文物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抢劫罪,盗窃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等7项罪名。
因涉及人数众多,且案情重大、复杂,公安部将此系列案件列为2015年一号督办大案,业内人士称之为“红山大案”。
姚玉忠不完全盗墓史
案发后,据朝阳市检察院指控:
2012年夏季的一天,姚玉忠纠集刘民、董财、姚玉飞(另案处理)、董万富等人,至窑沟西梁遗址南坡范围内的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牛河梁村窑沟西梁南坡地上,进行破坏性盗掘,盗得文物被姚玉忠占有,造成被盗文物无法追回。经鉴定,盗掘地点为红山文化时期积石冢,是受国家保护的古墓葬。
2014年6月份的一天,姚玉忠纠集刘民、董财、王子朋、李振军、董万富等人,至朝阳市龙城区召都巴镇尹杖子村大杖子组半拉山山顶,连续两天进行破坏性盗掘,盗走双联璧一件及其他物品。经鉴定,双联壁为红山文化一级出土文物,盗掘地点为红山文化时期的积石冢,是受国家保护的古墓葬。
2014年10月的一天,姚玉忠团伙的刘民、倪尚林等人,先后两次至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南公营子镇七间房村东坟屯西400米处,进行破坏性盗掘,首次未能盗得任何文物。后刘民、倪尚林、等人再次在该地点盗掘,盗得玉箍一件、玉镯一件、勾云形玉佩一件。经鉴定,这三件器物均为为红山文化新石器时代一级文物。
不过,“祖师爷”也有失手的时候。2013年春季的一天,姚玉忠纠集刘民、董财、倪尚林、姚玉飞,至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牛河梁遗址第十五地点范围内的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牛河梁村哈海沟村民组东北500米山南坡,进行破坏性盗掘,未能盗得文物。2014年秋季的一天,被告人姚玉忠纠集刘民、董财、王子朋、李振军乘坐姚玉忠、王子朋的车辆,至朝阳市凌源市乌兰白镇哈叭气村十一组一山地内,进行破坏性盗掘,未能盗得文物。
……
据司法机关查明,姚玉忠团伙22人,先后共盗掘30余次,其中,姚玉忠参与盗掘地点18处,其中3处地点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科研价值。
解密红山大案
犯罪团伙中,盗掘古墓团伙了解历史文化,并掌握一定风水术,懂得利用现代科技仪器进行探测、盗掘、回填;倒卖文物团伙成员都具备一定的文物知识,有的本身就是文物工作人员,受教育程度较高,对相关法律比较熟悉
文|方圆记者 汪文涛 通讯员 马永辉 韩振伟
“此次追缴回来的玉猪龙、马蹄形玉箍、勾云形玉佩、玉钺等精美玉器都属于国宝级文物,填补了红山文化研究的多项空白。”4月20日,辽宁省红山文化研究基地主任、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雷广臻接受《方圆》记者采访时表示,红山大案的办理不但沉重打击了盗掘、倒卖等一系列文物犯罪行为,更为中华民族五千年文化的研究提供了大量极有价值的研究素材。
据了解,红山大案中已经鉴定的涉案文物,专家估算市场拍卖价值达人民币5亿余元。有资料显示,从目前全国情况看,盗墓者逾10万人之众,涉及盗墓、文物犯罪案件,往往现场地处荒郊野外,存在着无人报案、线索难觅、盗墓团伙聚散无定、难抓现行、涉案文物甄别鉴定难等诸多困境,致使对此类犯罪打击效果一直不明显。
记者采访中获悉,红山大案中,朝阳市司法机关根据文物盗掘犯罪的特点,主动作为、勇于创新,形成了一整套针对文物盗掘犯罪行之有效的办案模式,为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打击盗墓犯罪提供了一个有效样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批示:“辽宁朝阳公安侦破特大文物案的经验,十分宝贵,值得认真总结。”
红山文化发源地
朝阳,位于辽宁省西部,南临河北承德,北接内蒙古赤峰,辽、冀、蒙三省交界处,拥有神秘的红山文化、神奇的古生物化石文化,悠久的三燕文化、丰富的佛教文化等四大“名片”。
“红山文化,是华夏文明最早的起源之一,距今大约五千多年前,是我国北方地区新石器时代重要的一支考古学文化,目前已经发现墓葬、祭祀、陶窑等各类遗址一千多处,出土了大量的石器、陶器和精美的玉器。”雷广臻介绍说,在内蒙古赤峰市东北郊有座山,山体为暗红色花岗岩,叫红山。1935年考古人员在此山首次发现新时期时代北方遗址,遂称其为“红山文化”。
“从地域行政划分上讲,红山文化的遗址广泛分布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和辽宁省朝阳市境内,而位于朝阳市下辖的建平县和凌源市交界处的牛河梁遗址是目前考古发现的红山文化中心区域。”雷广臻说,牛河梁地区发现的女神庙、积石冢、祭坛等红山文化遗址,是规模宏大的史前祭祀遗址,它对中国上古时代社会发展史、思想史、宗教史、建筑史、美术史的研究均有重大的影响。
考古界专家认为,红山文化将中华民族的文明史推前1000多年,系中华文明之源、宗教之始、人文之祖,与黄河流域的仰韶文化、长江流域的良渚文化齐名,共同构成了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化,在考古界被称为“东方文明的新曙光”。
据了解,红山文化的代表——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于1988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4年被国家文物局列入全国100处重点大遗址保护名单;2012年,第三次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目前,朝阳市正为其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盗墓高峰即将到来
“我是2012年8月份主持朝阳市公安局牛河梁治安分局(后升格为文物保卫分局)工作的,牛河梁遗址公园的场馆正在紧锣密鼓建设中,偌大的牛河梁管理区只有1名保卫人员,整个分局加我在内也只有5名民警,无论是技防、物防、人防全都谈不上,辖区文物保护与民生问题的矛盾日益突显,治安隐患突出,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朝阳市公安局文物保卫分局局长王红岩回忆说。
为了掌握遗址区域的第一手资料,王红岩等5名民警对遗址区所辖的3个县(市)、4个乡镇、8个自然村的11116名村民进行了地毯式走访,建立了辖区户籍平台;对牛河梁遗址保护区和监控地带内近100平方公里的村庄、矿区、耕地、果树园、国有集体林地进行了全方位的普查,普查出界限、界桩、遗址点位置的关系图。
巡查中,民警发现有两类人很“可疑”,一类人以“收山货、套兔子”为名,经常进入遗址区,有意无意向村民打听“哪里有陶片”等信息;在来牛河梁博物馆参观的重点人群中,还有一类人既非学者也不像游客,他们反复观察、琢磨不同的出土文物,不与任何人交流,显得很“神秘”。
经过走访,民警还发现牛河梁遗址的边界划定不准确,标记不明显,在遗址外围区接近承德、赤峰方向有大量的盗挖痕迹。随即,王红岩和民警对遗址外围区域凌源市、建平县、喀左市与内蒙古、河北接壤地带进行大量的走访,取得大量的信息并得知:地处赤峰地区的红山文化遗址近30余年一直处在被盗挖状态,已接近枯竭,盗挖的“路线”已有向辽西朝阳运动的迹象。
2013年,牛河梁遗址博物馆公园建成并对外开放,在吸引国内外大量游客、文物专家的同时,不少盗墓分子也混入其中,觊觎埋藏于地下的红山文物。而随着中央电视台《寻宝》栏目走进朝阳,红山文物引发了轰动效应,盗墓分子开始在蒙东、辽西、内蒙古一带频繁活动,并将“黑手”伸向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牛河梁国家遗址。
王红岩感觉到,辽西区域性的盗墓高峰可能即将到来,于是将走访调查中获取的信息线索及时向上级朝阳市公安局做了汇报,并开始部署“特勤耳目”,加强牛河梁遗址区的监控。
王红岩上报的《关于牛河梁遗址安全隐患形式的分析报告》、《关于牛河梁遗址安保工作意见的报告》两个报告引起了朝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超的高度重视。鉴于牛河梁遗址的安保情况和红山文化的现状,朝阳市公安局协调朝阳市编办,批准“朝阳市公安局牛河梁治安分局”升格为“朝阳市公安局文物保卫分局”(以下简称“文保分局”),将警员编制扩充为30人,文保卫局的工作职能进一步调整扩大为:负责全朝阳市域内涉文物案件的查处工作。
“这在全国是首例,有了属地管理权,我们可以主动出击,深入到荒山野岭,在一道道山梁上追寻犯罪分子的蛛丝马迹,改变了过去有人报案才出警的被动局面。为案件后来的成功侦办查处起到了基础性的作用。”王红岩告诉《方圆》记者。
秘密侦查长线经营
“在公安机关侦破红山大案前,朝阳警方没收到过一起报案。”王红岩回忆。
针对牛河梁遗址区外围出现的盗掘活动,文保分局的民警联合市公安局刑事技术人员、文物保护人员共同对盗掘现场进行了秘密勘查和调查取证,成功提取到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手套、烟蒂、食品袋和矿泉水瓶等物证,送往辽宁省公安厅进行检验。通过DNA检验,掌握了白某等两名嫌疑人的真实身份。
从2013年5月份开始,王红岩有意识安排民警开始对牛河梁遗址边缘的特殊地点、路段,在特定的时间蹲坑守候,并多次组织民警夜间设伏。夏天某晚的夜间布控中,文保分局发现一伙不明身份的五人到牛河梁遗址15号地点附近盗掘,蹲坑的民警主动出击,抓捕时,有两名盗墓分子直接从山沟里跳了下去。后来得知,两名盗墓分子分别为姚玉忠和白某,二人肋骨均摔断,怕被追查,又故意与人斗殴打架以逃避打击。
2013年8月,有群众反映有一伙人经常在牛河梁周边的山上聚众赌博,而且有人员放哨站岗。王红岩安排“卧底”参与赌局,赌桌上有一名50来岁的男子十赌九输,并经常更换电话号码,特勤人员了解到,该男子绰号“祖师爷”。
随后,王红岩率民警到赤峰市古玩市场、北京潘家园古玩市场、沈阳鲁园古玩市场进行化装侦查,得知有一位50多岁的男子经常在各古玩市场溜达,非常懂文物,眼力很是了得,人称“老姚”或“姚大爷”。
2014年6月底,牛河梁遗址12号地点和建平县姜家坟相继出现盗挖痕迹,王红岩立即将案情向市公安局局长李超作了汇报,李超决定以文保分局主侦,并从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抽调了19名警员成立“7·07”办案组秘密展开工作。李超要求“秘密侦查、长线经营”。
“7·07”办案组多次深入现场实地勘察、采集数据,并启动了技侦、刑技、网侦、图侦、情报等多种技术侦查手段,经过数月的秘密侦查,获悉了马波、司玉民、霍春起、冯杰、张海龙等人形成了多个团伙并交叉作案,时常又通过网络、微信聊天交流和买卖文物。经网上布控,办案组截获了多张团伙间相互交流和买卖文物照片、彩信、微信消息等。
部督一号大案
2014年9月19日,嫌疑人冯杰犯病就医,办案民警趁机对冯杰位于凌源市的“宝之都”文物店进行秘密搜查,发现了多件珍贵文物,证实此店正是盗掘团伙预谋犯罪、交流买卖文物的聚集地。10月25日,办案组从快递中检获出嫌疑人李某华给张海龙等团伙邮寄了作案专用的“三维立体成像仪”,考虑整体大局,办案组并未打草惊蛇,同步纳入长线经营。
调查期间,办案组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冯杰经营的文物店深夜里数件珍贵文物被抢劫,但冯杰一直未敢报案。侦查员沿犯罪嫌疑人逃跑路线采集数据,经查询比对发现抢劫的5名犯罪嫌疑人系王某山团伙。再经深度布控追查,又发现该案策划组织居然系“祖师爷”姚玉忠所为。
2014年12月2日,姚玉忠与天津人张某联系“看货”。次日,张某乘飞机到赤峰,侦查员对2人跟踪取证。之后,侦查员又赶赴天津从张鹏私人博物馆秘密取证,发现该博物馆内有大量红山文物,涉嫌倒卖文物的一条“大鱼”浮出水面。
至此,经过数月的长线经营和抽丝剥茧,办案组共梳理出了以姚玉忠、冯杰、霍春丰、王子朋、马波、司玉民、张海龙、刘大军、王井山、程旭明为首10个犯罪团伙。朝阳市公安机关迅速将案情向辽宁省公安厅作了汇报,辽宁省公安厅将此案确定为“11·26”专案,将朝阳“7.07”办案组升格为省厅“11·26”办案组,并上报公安部。鉴于案情重大,公安部又将此案列为2015年一号督办大案,并派员赶赴朝阳指导案件侦办工作。
在摸清了各个盗掘团伙的组织架构、盗掘方式、赃物销赃渠道等犯罪脉络后,办案组开始筹划集中抓捕工作。为了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指挥部将计划抓捕的每名嫌疑人分别编成代号,将各嫌疑人基本情况、犯罪事实、结伙情况、法律文书等资料装入档案袋后密封,行动前再分发到各抓捕组组长手里。
2014年12月7日,在公安部的统一协调指挥下,由辽宁省785名民警组成的9支抓捕行动队、78个抓捕组,会同其他省区市配合抓捕的55名警力,调集办案车辆186台,在辽宁、内蒙古、山西、黑龙江、河北、河南、陕西等7省区10市同步展开抓捕行动,200余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
辨认鉴定是关键
面对大量嫌疑人的集中到案,公安机关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一时之间“人满为患”,面临前所未有的办案压力。
不同于其他的刑事犯罪,办理盗墓犯罪、文物犯罪等案件,对办案人员的文物知识和专业能力均有较高要求。朝阳市公安局一方面商请省、市文物专家为办案民警进行文物知识培训,另一方面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就系列案件的证据规格、办案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沟通指导。
办案前期,因不同分局的民警有不同的审讯习惯和风格,结果导致审讯出的笔录“五花八门”。朝阳市检察提前介入后,很快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建议整个红山大案统一使用主侦分局——“朝阳市公安局文物保卫分局”的法律文书,并制作了案件来源、讯问、辨认等文书模板,统一制式和标准,保证了办案法律文书统一性、协调性、规范性。
“办理盗墓犯罪、文物犯罪案件,辨认工作、鉴定工作是重中之重,是案件成败的关键。”朝阳市检察院分管案件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邢吉华对《方圆》记者说,只有辨认并鉴定的地址是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鉴定的文物是珍贵文物,案件才能顺利进入诉讼程序。
“因为此类案件的特殊性,盗掘地址的鉴定工作必须与现场勘查工作、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工作同步进行。因此,围绕每一处涉案的盗掘地址,最终要形成地址鉴定意见、现场勘查笔录、嫌疑人指认现场笔录3份证据,共同作为对犯罪嫌疑人定罪的依据,才能有效提升案件质量。”邢吉华介绍。
据了解,在朝阳市检察院的建议和指导下,每一起涉案的犯罪事实都经过了严格的鉴定流程:由侦查人员梳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确定需要勘验鉴定的地点;由文保分局统一协调安排时间、路线,协调刑事技术人员、具有鉴定资质的文物部门专家共同临场;犯罪嫌疑人辨认现场;文物专家和刑事技术员对现场勘验检查;由文保分局依据现场勘查笔录、文物部门勘验意见,制作盗掘地点综合情况说明及鉴定委托,最后再交由辽宁省文物保护中心进行鉴定。
“这项工作量很大,公安机关共组织并鉴定被盗掘现场191处,其中古墓葬77处、古文化遗址114处,涉及红山文化积石冢41处。”王红岩介绍说,涉案地域涵盖了辽宁省朝阳市、阜新市、锦州市、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河北省承德市、山西省长治市等多地,辗转行程近万公里,为牢固证据、顺利诉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而在涉案文物鉴定方面,朝阳市司法机关先后25次往返于辽宁省有关机构联系鉴定工作,最后由具备鉴定资质的辽宁省文物保护中心专门成立了由国家、辽宁省资深鉴定专家组成的鉴定组,运用科学的方法,通过比较、分析,对文物真伪、年代、质地、用途和价值所做的辨识和判断,及时出具了准确、客观的鉴定意见,给办案工作提供了良好的证据支撑体系。
“现在,回过头从庭审的效果看,鉴定工作的意义重大,它既提升了案件的证据规格,又有效防止了嫌疑人翻供、串供等问题。”王红岩说。
“智能型”与“法盲型”
“这一系列案件的嫌疑人有一些共同点,主犯头目以城市居民为主,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熟悉文物知识;具体负责盗掘的犯罪嫌疑人多为农民和社会闲散人员,受教育程度低,对盗掘文物行为欠缺法律常识。”邢吉华告诉《方圆》记者,从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196名犯罪嫌疑人情况综合分析,可以大致分为两个群体。
一类是智能型。犯罪团伙中的主要头目都具有一定文物专业知识,盗掘犯罪团伙了解历史文化,并掌握一定风水术,具备一定的反侦查能力,懂得利用现代科技仪器进行探测、盗掘、回填;倒卖文物犯罪团伙成员都具备一定的文物知识,有的在文物领域具有一定造诣,有的本身就是文物工作人员,有的是其他公职人员,受教育程度较高,对相关法律比较熟悉,交代问题时避重就轻,企图逃避法律制裁。
另一类则是法盲型。多数从事挖掘的人员文化程度较低,在犯罪团伙中主要出苦力,基本只赚取力气活的报酬,每次200元左右,对文物知识和古遗址、古墓葬知识不甚了解,盲目听从主要头目的指挥进行盗掘,认为在荒山野岭进行盗掘,没有明显保护标志的古遗址、古墓葬不触犯法律,认为盗掘到的东西不受法律保护。
“要想富,挖古墓”——这是盗墓圈内流行的一句顺口溜,而“低风险、高收益”的回报让越来越多的人铤而走险。据团伙成员王某东供述,其2008年7月曾因盗窃古文物被内蒙古喀喇沁旗公安局刑事拘留过1个月,在缴纳两万元罚款后获释,他认为两万元的罚款与动辄几十万元的盗墓“收入”相比不过是“九牛一毛”。
张海龙团伙的核心成员李某华,原本在黑龙江省五常市经营金属探测仪,所售仪器设备每台售价约1.8万元,在偶然结识其他团伙成员后,发现盗掘文物有利可图,遂将目光转向辽宁朝阳,不仅推销产品、传授盗掘技艺,还到现场指导、参与盗掘。
“盗掘文物的丰厚利益膨胀了很多团伙成员的畸形欲望。”王红岩说,一些团伙成员在共同犯罪攫取不义之财的同时,幻想自己有朝一日也能像“祖师爷”一样赚大钱,因此死心塌地追随主要头目姚玉忠等人疯狂作案。一方面,溜须拍马,孝敬“祖师爷”,以便成为其亲传弟子;另一方面,主动参与作案,积累经验,幻想有朝一日能独立门户。
“从案情上看,系列案件被盗掘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大多分布在常人难于发现的荒山野岭,不在保护区划定的范围内,因此无论是案前踩点还是案后现场均不易被发现。”王红岩说,要更好地保护古文化遗址和古文物,还需要有关部门古遗址保护区进行更加科学的范围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