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的自贸区怎么运作?

  • 来源:物流
  • 关键字:自贸区,国外
  • 发布时间:2014-10-14 13:40

  纵览国外自贸区发展概况,其数量之多和成熟的发展模式值得借鉴,在申办的热潮之下,我们应当静下心来看看国外的自贸区是如何运作的。

  “这一轮开放的‘班车’,无论如何不能再落下。”这是某地方官员对于申报自贸区的表态。通过盘点今年初已结束的28个省级地方“两会”可以发现,除上海之外,共有21个省市自治区,将对接、准备或申报“自贸区”列为2014年的工作重点。上海自贸区的正式挂牌成立无疑在国内掀起了自贸区的申办热潮。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自贸区仅仅被定义为“试验区”,这说明自贸区在国内仍然是个新鲜事物,究竟该如何操作,仍然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地方政府的积极态度值得肯定,但在自贸区的具体建设过程中,应尊重地方发展特性,警惕“同质化竞争”和“跟风潮”的出现。

  纵览国外自贸区发展概况,其数量之多和成熟的发展模式值得借鉴,在申办的热潮之下,我们应当静下心来看看国外的自贸区是如何运作的。

  争先恐后的申办热潮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指出,“要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这样的表述,让不少地方产生了联想。于是,“自贸区”开始成为继经济特区、综合改革试验区以及保税区等之后,又一个深受地方政府青睐的新平台。

  为了拔得继上海自贸区之后的头筹,各地方政府可谓是绞尽脑汁,纷纷拿出底牌,突出地方特色。

  例如,作为毗邻日韩的地区,青岛强调的是中日韩合作;而渔业资源丰富的浙江舟山则强调海洋经济;与台湾一水之隔的厦门主打的是“对台自由贸易园区”;靠近东盟的广西试图打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连接中亚的新疆则正在讨论设立“中国-中亚自贸区”;重庆则希望自己成为内陆地区对外开放的高地,因此申请成为“内陆自贸区”……

  而广东的粤港澳自贸区方案,一度被认为是申报者中最有希望获批的地方之一。广东省省长朱小丹曾明确提出:广东正与港澳一同向国家争取建立粤港澳自贸区。其具体方案将包括广州南沙新区、珠海横琴新区、深圳前海以及白云空港总面积达1363平方公里打包申请。

  与此同时,天津已申报天津东疆保税区为天津自贸区;大连正在研究推进长兴岛自贸区;江西正在研究推进南昌、九江申报综合保税区、昌九自贸区……

  越来越长的自贸区申报名单,很容易使人联想起上世纪90年代初兴起的“开发区热”。借着邓小平南方讲话的热潮,自1992年开始,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各地兴办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合作区、出口加工区、外商工业区、贸易保税区、金融贸易区等区域经济开发模式大量涌现。

  由于中央高层对自贸区申报存在的问题“不甚满意”,愈演愈烈的自贸区申报热潮被紧急叫停,并打回重新审查。

  应当看到,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自贸区不是“政策洼地”,而是制度创新的“试验田”。目前上海自贸区正在积极推进各项试验内容,尚难总结提出可以复制推广的成熟经验。

  此时,不妨将目光转向国外,先了解一些国外自贸区的成熟经验。

  他们怎么运作?

  数据统计显示,目前全球已有1200多个自贸区,其中15个发达国家设立了425个,占35.4%;67个发展中国家共设立775个,占65.6%。其中最典型的是美国对外贸易区的迅速增长。

  随着时间的推移,自贸区的功能也在不断扩展。目前世界上多数自贸区通常都具有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仓储、加工、商品展示、金融等多种功能,这些功能综合起来就会大大提高自由贸易区的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具体说来,国外自贸区有以下特点:

  货物进出自由,即不存在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凡合乎国际惯例的货物进出均畅通无阻,没有任何国界限制;

  投资自由,即投资没有因国别差异带来的行业限制与经营方式限制,包括投资自由、雇工自由、经营自由、经营人员出入境自由等;

  金融自由,即外汇自由兑换,资金出入与转移自由,资金经营自由,没有国民待遇与非国民待遇之分。

  综合来看,国外的自贸区在实际操作中有着法制完善、管理高效、政策优惠和海关监管便捷的实际保障。

  首先,世界上多数自贸区将所实行的经济政策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且立法级别通常为中央层面。如美国对外贸易区、巴西马瑙斯自由贸易区、马来西亚自由工业区等。先立法后设区已经成为国际上设置并运行自由贸易区的惯例,以严密的法律法规保障自由贸易区健康发展。除国家立法外,所在地方政府还制定了相应的条例规章。

  其次,国外的自贸区区内实行统一管理,一般都根据法律授权实行机构一体化,管理一体化,服务一条龙,坚持层次少和权力集中的原则,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如杰贝阿里自由贸易区管理局港区合一,负责管理和协调自由贸易区的整体事务,投资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有权审批项目立项。

  再者,国外的自贸区实行的经济政策比其他经济地区享有更多的优惠待遇。

  自贸区作为“境内关外”,为鼓励外商前来投资,要求进出境关税豁免,境外进出特殊监管区的货物,包括转运、储存无需交纳关税,一般不受时间数量限制,区内货物运往境内其他区域,需征收关税,征收对象一般是根据出区货物所含进口部分的原材料或零部件。

  如智利的伊基克自由贸易区,除免收关税外,还免公司所得税和增值税,货物(包括生活资料)免除一切地方税,进口货物仅征货价3%的货物税。而巴拿马科隆自由贸易区,客户每年需交主要税种是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8.5%,而其他地区则为32%,地方税收仅交车辆牌照税,其余全部免税。

  最后,国外的自贸区普遍实现海关监管便捷,监管手续简化,免除繁杂手续,对区内企业和货物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和“管住卡口,管出不管进”。

  “一线放开”,即境外货物进出自由贸易区无需向海关呈验,也无需正式报关。“二线管住”,即海关依法管住管严自由贸易区与国内非自由贸易区的通道,以保护国家的关税收入。“区内自由”,即区内货物可以进行任何形式的储存、展览、组装、制造和加工,自由流动和买卖,无需经过海关批准,只需备案。

  典型模式分析

  总体来说,国外的自贸区主要分为4大模式:

  以欧洲的自由贸易园区为代表的物流集散模式,利用优越的航运和地理条件,将港区设为自由港,并将发展目标定位为贸易枢纽;

  以出口加工向物流集散过渡模式,广大亚非等发展中国家的自由贸易园区主要以从事加工为主,以转口贸易、国际贸易、仓储运输服务为辅;

  综合型模式,主要分布在亚太地区,以中国香港、新加坡为代表,园区包括整个港口城市,由若干工业区组成,兼具转口贸易、出口加工及金融、商业、旅游等多种功能;

  商贸结合模式,以美国、阿联酋的自由贸易园区为主,该模式的自由贸易园区以从事进出口贸易为主,兼做一些简单的加工和装配制造。

  以下介绍两个具有典型意义的自贸区--德国汉堡自由贸易区和美国纽约港自由贸易区。

  德国汉堡自由贸易区具备明确的功能与优越的地理位置,实行优惠的关税条件,有高效的管理环境与完善的监管手段。

  其最初是以发展转口贸易为主的传统贸易型自由区,工商业发达,是德国最重要的外贸中心。地理位置优越,兼有海港和河港的功能,被称为“两海三河之港”。

  德国汉堡自由贸易区可开展货物转船、储存、流通以及船舶建造等业务,并享有许多优惠政策:一、船只从海上进入或离自由港驶往海外无需结关,船舶航行时只要挂一面“关旗”,可不受海关任何干涉;二、进出或转运货物在自由港装卸、转船和储存不受限制,货物进出不要求每批立即申报与查验,45天之内转口的货物无需记录;三、货物只有从自由港输入欧盟市场时才需结关,交纳关税及其他进口税。

  在汉堡自由港只要能提供有关单证证明,海关就给予区别管理,视同在欧盟境内另一口岸已完成进入欧盟手续。

  为了保障区内的有效运转,汉堡港实行港区合一,成立经政府授权的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和协调自由贸易区的整体事务。汉堡自由港转口贸易带动了金融、保险等第三产业的发展,使汉堡成为德国的金融中心之一。

  而成立于1979年的纽约港自贸区,在伊丽莎白港区就拥有2075英亩(8.4平方公里)的土地,在附近伊丽莎白工业园区和泽西港,也有纽约港自贸区的区域。是全美250个自贸区中面积最大的自贸区之一,在2010年财政年度,进口了226亿美元的货物。

  总部设在纽约市的纽约-新泽西港务局,管辖着纽约市附近所有的港口和机场,同时管理着连接纽约市和新泽西的桥梁隧道以及两地之间运营的地铁和公交。纽约-新泽西港务局董事会12名董事由纽约、新泽西各任命一半,但在法律上港务局独立于两州,拥有自己的警察执法力量。统一的跨州机构保证了大纽约地区港务无缝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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