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银行家如何降服六只“拦路虎”

  • 来源:银行家
  • 关键字:农民银行家,金融,农村信贷
  • 发布时间:2013-11-06 13:45

  借“农民银行家49人论坛”于8月份召开之际,笔者先期调研了山东巨野农民资金互助情况(调研报告已发表于《银行家》杂志2013年第9期)。9月份,笔者又组织工作人员、专家学者以及新闻媒体,一起赴山东省郓城县和嘉祥县,对专业合作社所属的资金互助部发展情况进行调查,总结资金互助组织的经验模式。三天时间内,调研组走访了6家资金互助社,分别是郓城县的众联、荣泰、益兴、众兴和华兴资金互助部,嘉祥县的民旺资金互助部。按发起人分类,可以将六家资金互助部分为两类,其中除了众联资金互助部的发起人不是本镇人士外,其他5家资金互助部的发起人均为本镇人士,对当地情况相对更为了解。

  调研组通过和各资金互助部相关负责人的交流,总结了鲜活的案例,见证了在专业合作社内部积极开展资金互助的农民银行家们,如何有效利用所在地的社会资源和政治经济资本,克服正式农村金融机构无法克服的困难和问题,降服信息不对称、抵押物缺乏等阻碍农村金融支农惠农效果的六只“拦路虎”。

  六只“拦路虎”

  现代金融体系和农村信贷主体之间尚有六个难题无法解决,我们将其形象地称为农村金融服务的六只“拦路虎”,分别为:

  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正式金融机构在服务农村时无法回避的问题。中国乡土社会长期以来的“差序格局”,决定了农村社会以地缘、血缘等关系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熟人社会。农户、小企业的信息分散在各个社区,没有完整的簿记系统。正式金融机构作为外部人,很难认识到这些信息,尤其是在决定放贷时至关重要的农民个人信用与经营能力等信息。因此,考虑到成本风险等问题,正式金融机构很难深入农村开展业务,农民贷款的积极性也不高。

  缺乏抵押物。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正式金融机构要求贷款者提供合乎规范的抵押物作为第二还款来源,但是个体工商户、农户、小企业往往缺乏被银行认可的贷款抵押物。事实上,农民并非没有抵押物,而是银行不要这些抵押物。土地是农民最大的资产,但是在向银行贷款时却不能作为抵押物,其他资产如房屋、劳动力、农机具等在农民眼中值钱,但是在正式金融机构看来却是不能变现的物品。

  非生产性借贷。对于农户经常面临的婚丧嫁娶、治病求医和子女教育等与生存经济特征相伴随的生存性借贷需求,这些活动无法盈利,不能产生还款的现金流,甚至有时还无法保证及时还款。因此,正式金融机构在不了解农民的信用状况、农民缺乏抵押物的限制下,难以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

  特质性成本和风险。农业作为与自然交换的部门,面临着其他部门极少面临的自然风险,并且这些风险大多是不可抗力风险。这些风险的承担者主要是追求家庭消费满足的生存型农户,而城市里多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是生产性的弹性需求。农村的分散居住和贷款金额不大,但是管理成本却不低于正规借贷,按照单位贷款的成本来讲,农村贷款远远高于城市贷款,因此正式金融机构不会主动为小农户提供服务。

  组织的极度不对称。正式金融机构是高度组织化的大型经营部门,而个体工商户、农户、小企业等是高度分散化的小经营单位,农户在银行的信贷合同面前没有任何发言权。正式的金融机构和大企业能够近似对等,但是面对市场上一个小小分子的农户,两者的交易是极不对等的,因此农民无权利要求银行向其提供贷款,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求。

  侧面成本(关系型融资)。农村信贷资源的稀缺,使得获取银行贷款具有了“租”的性质,农户要从正式金融机构贷款,由于组织的不对称,加上风险较大,即使认识人、送礼、走关系,有时也很难得到贷款。

  农民银行家如何降服“拦路虎”

  信息对称

  虽然正式金融机构无法获得对称信息,但是作为植根农村本地的资金互助部,在提供资金服务时却有着得天独厚的信息优势。以郓城县众兴合作社资金互助部的外勤人员吴怀柱为例,吴怀柱在进入众兴合作社工作之前已经在张营镇担任土地管理所所长二十余年,对当地村民的情况相当熟悉。吴怀柱随身携带了一份特殊的通讯录,里面包含了各村村长、村支书等的电话号码,当农民有借贷需求时,即使没有工作人员熟悉该农民,吴怀柱也能马上通过电话或者访问的方式得到贷款人员的信用信息。这种低成本、高效率、准确度高的工作方式是正式金融机构无法做到的。

  多样化担保

  农村内部的资金互助组织可以得到准确有效的农民信用情况,因此基本上发放的都是信用贷款,根本无需农民提供贷款抵押物。从调研情况看,各个资金互助部都根据农民的贷款额度的大小,设置了至少四道风险防火墙:主贷夫妻双方、主贷人的人身保险、担保人、放贷责任人。例如,郓城县益兴资金互助部在设置担保人方面有如下要求,贷款3万元?5万元至少需要两个人担保,5万元及以上至少需要三个人担保。除此之外,为了降低风险,益兴资金互助部还设置了岗位责任。对于每一笔贷款,均有三个资金互助部的岗位对应不同的责任范围,其中A岗负责60%,B岗负责35%,理事长岗负责5%,即在还款人、保险公司和担保人都无力还款的情况下,资金互助部还有自己的第四道“防火墙”,由三个岗位的责任人根据岗位责任大小承担还款责任,在每份贷款合同的封面,都有风险赔偿责任人的签名和责任分担比例。

  非生产性借贷

  在走访的资金互助组织中,多数资金被贷给了在谋求发展过程中缺少资本的种植养殖大户和农村工商业经营者,但是也满足了部分当地农民在婚丧嫁娶、治病求医和子女教育等方面的非生产性借贷需求。有两个案例令调研成员印象深刻:一个是郓城县张营镇众兴资金互助部的社员赵令台,另一个是嘉祥县梁宝寺镇民旺资金互助部的社员侯钢所。

  赵令台是张营镇的一名普通农民,也是众兴合作社的社员。2013年2月初因突发心脏病入院,手术医药费高达3万元,赵令台的家人东拼西凑才拿出3万元,但是为了防止在治疗过程中发生意外致使资金不足,赵家人想起了众兴资金互助部可能会为其提供帮助。此时赵令台已在医院无法亲自前往,家属多在医院陪伴,其儿媳妇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前往众兴资金互助部进行贷款。赵令台的儿媳到资金互助部说明了具体情况,理事会了解后,迅速组织讨论小组对该情况进行了讨论,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认为治病救人要紧,愿意为赵令台提供无息贷款5000元。从申请贷款到拿到现金仅用了几个小时时间,效率之高可见一斑。十一天后,赵令台手术拆线出院,赵家人将所借的5000元人民币如数还上,并给众兴资金互助部赠送了一幅锦旗。感恩万分的赵令台在其所在村庄为众兴资金互助部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一个月后,赵令台所在村庄村民在众兴资金互助部的互助金达到近200万元。

  无独有偶,梁宝寺镇民旺资金互助部为贫困的侯钢所家提供了帮助。侯钢所是黄垓乡黄东村的普通农民,其家庭所有开支基本来源于其在外打工所得的收入。侯钢所家中有四个在读的学生,教育支出占家庭支出的大部分,而在今年8月初,侯钢所未能及时将收入汇回家中,孩子的学费和其他生活费用一时没有着落,层层压力下侯钢所的妻子喝下农药自寻短见,幸亏发现及时被抢救过来。民旺资金互助部的钱新国理事长听闻此事,在和其他理事商量一致的情况下,为侯钢所家提供了3000元的资助(各个理事集资),并代交200元入社费使得侯钢所家庭入社,承诺未来为其家庭提供无息贷款。除了这两个案例,调研组在郓城县的几家资金互助部的宣传页上面均看到下面一段话:“家庭因教育、医疗、生产等特困户借款享有低利息服务,困难户7日内借款经理事会研究可以考虑免息。”可见,资金互助部已将满足农民的非生产性借贷需求纳入了制度性保障。

  降低成本掌控风险

  对于农民内部的资金互助组织,首先具备了低成本获得农户信用信息的优势,同时对当地的生产经营风险更加了解,在甄别贷款户时更加准确,保证真正有需求的农户可以得到帮助。益兴资金互助部的两位“八零后”社员的成功之路给笔者留下了深刻印象。

  郓城县张营镇的袁成军是一个能吃苦的八零后,现经营一家养牛场,从2012年10月开始养牛,当时只有20余头牛,2013年,袁成军先从农村信用社贷款20万元,但在资金仍然不够且已经无法从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情况下,他决定加入益兴专业合作社,成为社员。资金互助部的负责人经过了解,很快就对他提供了帮助,袁成军获得3笔共15万元的贷款,将养牛规模扩大到70头,2012年就实现盈利10万元。袁成军给笔者算了一笔账:按照2013年的市场行情,一头牛购进来的时候是500斤左右,每头成本大概为6000元,卖出时是13元一斤,每头约900斤,除去饲料、防疫等费用以及每年的贷款利息,70头牛一年可净获利32万元。养牛的正外部性也是非常明显的,笔者到访时正巧遇上农民打玉米秆,这正是养牛的最好饲料,养牛场从农民那里以每斤0.2元的价格收购玉米秆做饲料原料,再铡碎给牛作饲料,农民一亩地约有3000斤左右的玉米秆,原本焚烧或者弃置,目前成为饲料来源,每亩可以额外获得收入600元。秸秆利用不仅为养牛场节省了成本,也为农民创收,更重要的是和以前只能焚烧玉米秆的处理方式相比,无疑是变废为宝。随着养牛场规模的扩大,养牛场还不定时招收临时工,工资30元/天,袁成军还计划修建沼气池,利用牛粪为当地农民提供沼气服务,可谓一举多得。

  同样是益兴专业合作社的一名社员,樊明顺靠养鸭子实现了致富。樊明顺三年前成为个体养鸭户,拥有养鸭大棚三个,大棚建设和购买鸭苗的双重资金压力,使得樊明顺加入益兴专业合作社寻求资金帮助。资金互助部对已经从事三年蛋鸭经营的樊明顺非常熟悉,对他的养鸭能力也十分肯定,在有合适担保人的情况下,资金互助部分三次、每次两笔、每笔5万元,共贷款30万元给樊明顺。樊明顺也给笔者算了一笔账:对于一只鸭子,从买进来到下蛋,进价和饲料花费需要120元,一只鸭子一年下蛋300个左右,每个鸭蛋0.8元,可获得收入240元,当鸭子不能再下蛋时,就会被卖出,每只约为40元,除去摊在鸭子上的固定资产折旧、人工和检验检疫等费用,每只鸭子的净利润可达100元。

  组织对等

  农民很难和正式的金融机构形成对等的交易关系。但是资金互助组织实行的是社员民主管理,以服务社员为宗旨,谋求社员的共同利益。社员实际上是资金互助组织的股东,依法享有分享盈余、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同时也有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按照章程承担亏损等义务,真正体现了农民是资金互助组织的“主人”。调研组到访的郓城县和嘉祥县的资金互助部,均执行“先入股,后服务”的原则,严禁非社员借贷,以便更好地服务和约束社员。借款比例均为“股一借十”,如果入股1000元,最多只能贷款10000元(如需多借则要追加股金),如此高的借款比例使得农民有能力以较低的成本谋得未来发展的资金。对于暂时没有借款需求、且有闲余资金的农户,可以入社成为社员,提供“互助金”,并且在资金互助社盈利时按照一定的比例获得较银行存款利息两倍以上的盈余返还,真正体现了资金互助组织的权利所在。当地资金互助部社员股金的预期收益情况如表1所示。

  无侧面成本

  资金互助组织扎根于农村,成长于农民中间,要靠农民互帮互助的力量才能壮大起来。因此,通过调研组在几家资金互助部的走访调查,发现各个资金互助部均秉承了“不送礼、高效率、为社员服务”的发展宗旨。被调研的典型农户也指出,向资金互助部贷款确实比向农村信用社贷款方便,一是时间上缩短很多,二是不用请客送礼,效率很高。由于能够方便获取准确信息,且能够有效降低风险和成本,资金互助组织可以降低进入门槛,为更多的农民服务。

  总结和体会

  在对专业合作社的资金互助部调研后,调研组对其发展模式和优势做了三点总结:

  能人带动

  农信之家推广的资金互助组织均为“发起人”模式。要想推动一个资金互助组织的发展,前期必须有一个或多个“道德高尚的先驱者”,需要在组织发展初始,有能力承担可能发生的风险和亏损。他们起初都是普通农民,通过自己的努力打拼,积累了很多的经验和资本,然后开办乡村企业,成为乡村企业家。这些人有胆略、有见识,对外来事物的接受能力与学习能力很强,也善于发现机会,当他们接触到资金互助政策时,很快就意识到这是惠民利己的好事,他们对社区公共事务的关注将农民有效结合了起来,也给农民提供了便利的融资渠道,逐渐从一个乡村企业家转变为新型的农民银行家。

  存款拉动

  调研组调查后发现,郓城县和嘉祥县“存多贷少”现象比较明显,和各资金互助部的负责人交流后也发现,他们在吸收互助金(“存款”)的过程中,并没有遇到调研组预想中的阻力。在郓城县随官屯镇众联资金互助部,理事长还告知,他们已经吸纳了太多存款,因此停止了吸收互助金的宣传,转向如何将吸收上来的互助金放贷出去,为更多的农民服务。这虽然和众联资金互助部理事长不是本地人有一定的关系,但更重要的是,他们实施了有效的取信于民的策略,使得取利于民也容易实现。郓城县人口密集,宗亲关系密切,宣传的放大作用明显,加之当地产业种类多样,当地人储蓄率很高,因此有闲钱的人较多,当农民熟悉并且信任的“乡村能人”开办了农民银行,他们会较快地认可这些资金互助组织。农民的道德传统,也让他们因为信服一个行为,从而产生对新生组织的信任,上文提及的赵令台获得无息贷款,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上下联动

  调研组走访的资金互助部负责人,无一不是当地的政治企业家,上有广泛的社会网络,下有一定群众基础的能人。《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支持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和互助合作保险试点工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的业务合作,积极探索发展适合当地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因此,随官屯镇众联资金互助部的理事长王二安,正在积极和郓城县供销社取得联系,希望挂靠在供销社下,不仅可以使自己的经营更加规范合法,也为自己找到可靠的“东家”,以便能够更好地发展。众兴资金互助部的理事长王林,则更具群众基础,他一方面找到原土地管理所所长,使其成为资金互助部的外勤人员,另一方面自己也利用当地丰富的信息资源,找来各村的能人做业务员。同时,他还妥善使用各种激励政策,熟练使用“一拃不如二指近”的农村社会地缘优势,充分发挥“差序格局”的作用。

  经调查发现,资金互助部还普遍面临一个困境--正规化。郓城和嘉祥,是水泊梁山好汉们的家乡,他们都有宋江被招安的诉求,这就是:寻求拿到金融许可证,走向正规化。农村合作基金会整体关闭的历史,让合作社能人普遍缺乏安全感。一方面,他们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鼓励,愿意成为“道德高尚的先驱者”,成为合作金融时代的“弄潮儿”;另一方面,他们又没有足够的安全感,国家监管部门也面临甄别这些先驱者的困境,带来了金融监管排异,其中主要是准入排异,即索性不给这些资金互助部发放金融许可证。这几乎断绝了农民资金互助部正规化的路径。因此,这些农民银行家们只能寻求其他可能途径,如成为供销社、民政局、农业局等部门作为管理方的专业合作社,能够从政府部门那里得到保护。

  江苏盐城市盐都区近期下发了《关于对全区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实行规模控制的通知》,开始控制当地资金互助合作社的猛进式扩张,当地人民银行建议各级政府停止批设此类山寨金融机构,但是停批后的新政策却迟迟不能出台。到底是因噎废食,还是规范引导?全面开花的农村资金互助组织,需要关注和关怀;扎根农村的农民银行家,也需要被引领指导,从而走上健康发展之路。

  研究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1073163)、教育部博士点基金(20120004110001)支持。

  文/周立、李萌、李尧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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