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法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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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5-05 13:32
李离殉法
李离是春秋时期晋国的掌管刑罚的最高长官。李离执法如山、公正不阿,视法律比生命更重要,成为我国历史上一位了不起的人物。
李离断案,一向都是细致入微,极其认真,所以他经手的案子从无差错,可是有一天,李离在查阅过去的案卷时,竟发现了一起错杀的冤案,他感到惊骇不已,惭愧万分。他觉得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不但不配再做执法的长官,而且给国家的法律抹了黑。于是,李离让手下人将自己捆绑起来,送到晋文公那里,请求晋文公将自己处死。
晋文公对李离这种严于律己的行为十分赞赏,也为他的诚心实意所感动。晋文公不但没有怪罪李离,还亲自为他解开身上的绳索。
晋文公劝李离说;“这件案子是下面搞错的,并不是你的罪过。再说,我们每个官员的职务有高有低,因此我们的处罚也该有轻有重。何况这件案子又不是你直接办理的,我怎么能怪罪于你呢?”
可是李离依然长跪不起,他坚持说:“臣下的官职最高,从没把自己的权力让给下属;平时享受的俸禄也最多,也并没有把俸禄分给下属。今天我有了过错,怎么可以把责任推给下面的人呢?现在出了错案,我理当承担罪责。还是请大王将我处死吧!”
晋文公有些不高兴了,说:“你认为下属出了问题,责任在你这个上司的身上。如果照你的逻辑去推断,那不连我也该有罪了吗?”
李离回答说:“我是掌管刑罚的最高长官,国家法律早有规定:判错刑者服刑,杀错人者要被杀。大王信任我,将执行国家刑罚的重任交给了我,而我却没能深入调查,明断真伪,以致于造成了错杀无辜的冤案,按法律我应受到处置,因此处死我是理所当然!如果我不自觉伏法,那法律的尊严还能受到别人重视吗?”说完,李离猛地从卫士手里夺过宝剑,使尽力气朝自己挥去,顿时鲜血迸溅,气绝身亡。晋文公阻拦不及,好长时间都唏嘘不已。
李离以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捍卫法律的尊严,实践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对我们的教育是非常深刻的。
愚公谷
有一次,齐桓公在出外打猎时忽然看到一只鹿从前面飞快地跑过,于是他策马紧追不舍,一直追进了一个山谷里。齐桓公正不知此山谷为何处,恰好遇一老者齐桓公就问老者:“这里叫什么谷?”
老者回答说:“这里叫愚公谷。”
齐桓公又问:“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老者说:“这是用我的名字来命名的。”
齐桓公朝老者仔细看了看,疑惑不解地问:“我看你的相貌,毫无愚蠢之状,为什么说是用你的名字来命名的呢?”
老者回答说:“让我把事情的原委告诉您吧。我曾经喂养了一头母牛,母牛下了一头小牛。后来小牛慢慢长大了,我便卖了牛买了一匹小马。一个年轻后生看到我牵着一匹小马,上前便喝斥道:‘你养的是一头牛,牛是不能生马的,你这马是哪来的?莫不是偷来的!’于是强行把我的马牵走了。后来乡邻们知道了这件事,都说我真愚蠢。他们把我叫做愚公,而把我住的这个山谷就叫做愚公谷。”
桓公听后也说:“依我看,你也的确愚蠢。既然那小马是你用辛勤喂养的牛换来的,你为什么要让那个年轻人把它牵走呢?”说完,齐桓公不去继续追赶鹿,调转马头回宫去了。第二天上朝时,齐桓公把这件事讲给他的相国管仲听了。
管仲一听,脸色变得严肃起来。他郑重地整了整自己的衣襟,向齐桓公两次下拜请罪说:
“在君王的属土之内竟然出现这样的事情,应该算做我的过错啊!假如是尧帝时候,皋陶为掌管刑狱的官员,哪里还会有人胆敢强抢人家的马驹子呢?即使有这样的情况,那被欺凌的老者也决不会轻易撒手,而是要找地方跟抢马的人评理的。如今那老者知道处理诉讼案件不公正,遇到巧取豪夺的人,惹不起、躲得起,只好把小马给他算了。看来,这不是一个老头愚蠢的问题,而是社会治理不力的问题。回头让我好好整顿一番吧。”
齐桓公十分赞成管仲的意见,支持他放手整顿法治,惩治邪恶,伸张正义。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愚公在年轻人以强凌弱的情况下舍弃利益求得平安的做法是不值得提倡的;要想根本改变社会的治安状况和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关键还在于领导的严于律己、认真治理和万众一心的积极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