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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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5-05 13:58
“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一个冬日的清晨,我站在足球场上,手里握着一本《诗经》,放声长吟。自高中那次抄录以来,这首《燕燕》是最令我心动的送别诗。
没有料到他出走塞外,停驻在大漠绿洲中的那座学府,正如没有想到我自己选择了这座山城一样。没有苦心追随,没有长亭离恨,只有少年的无知与轻狂。
与他的相识相知,还要归功于青涩懵懂的初恋。那时他们俩还是好兄弟,我和他也只是点头之交。初恋轰轰烈烈地盛开了整个夏天,结局却在换季的微凉中随繁花谢幕。不知从何时起,我便常常与他笔谈,从最初的莫名悲情,到后来的读书札记,再到趣事琐事。我们同赏诗词,共品文赋,以笔写心,鸿雁传书。常常一个眼神便能了然于心,何必多言?有一颗叫做知己的种子已在我和他的心中生根、发芽,微微酝酿。
从前的下午饭,总是和闺蜜在面包店前瞧瞧是否有合心的蛋糕,或是去商店买些小零食。可与他交好后,“民以食为天”——他常这样教导我。那时年少任性,总不肯乖乖吃饭。他对此无比介意,每天下午准时“押”着我去食堂。光专门针对吃饭这事儿的书信都有好几封,似乎比我爸妈还操心。有一次发说说委屈诉苦,不乐意他强行要我吃饭,他兄弟却说“霸道的温柔才叫关心嘛”。虽然吃饭斗争贯穿了我们俩相识相知的整个过程,但两年下来,他最终无奈投降:“你赢了。”游荡在操场上,他默默递过一杯奶茶:“还是吃点东西。”我怔住,一股说不清到底是温暖、感动还是酸楚的情绪涌上心头,那份宠溺令我震撼。我无奈地问:“能不能,不对我这么好?”他微微笑着摇头,轻淡地说:“不能。”顿时语塞。
我总说他对我太好,我无以为报,他却说我是第一个让他折服的女生,无论人格气度,还是文化素养,因此对我好是本心使然。曾经的他,冷漠乖戾,没有几个朋友,更没有人能够让他彻底倾诉心肠。而在我面前,他可以毫不设防,收起芒刺、卸下盔甲。听到他的话,有些感动,也有些忧心:“那万一高考之后各奔天涯,我们又该怎么习惯呢……”他沉默不说。后来才知道,那封关于我请求他和我选择同一座城市的大学的信,他只看了一遍,便不敢再多看一眼了。出于种种原因,他做不到,而我,又是那样殷殷期盼着、苦求着。
阳春白雪,曲高和寡,自然难免遭到世俗的嫉妒污蔑。同学的风言风语,师长的猜度怀疑,谆谆教诲,不绝于耳。“他对你真好,你们在一起了吗?”“你是不是喜欢他呀?”“挖墙脚真麻利……”虽然没有被这些绯闻轮番轰炸,却也让我伤透了脑筋。毕竟还是中学生,我们的关系也在流言蜚语中变得微妙尴尬。当时就一个疑问:男女之间真的不存在纯洁的友谊吗?闺蜜们个个严肃地告诉我——没有,一个打死不说,一个装傻到底,其实都在以友情的名义守护爱情。
已经默认他为平生知己,我不愿失去他,可是我也无法对这些流言听而不闻。终于某天,我鼓足勇气对他说:“我认你作哥吧。”他愣了一下,反问:“你考虑好了?”听到他的不确定回答,一丝后悔掠过心间,他的不确定让我没信心。可我还是点点头。“既然你已经想好了……”他微笑如水,“那我自然也不会反对。”就这样,岌岌可危的友情瞬间得到了亲情的支持与保护。
自那以后,纵使流言四溢,也无法撼动这份弥足珍贵的金兰之情。纵使误会至深,我们也只相视一笑,不予理睬。人活一辈子,若事事都要被他人左右,又有何乐趣呢?人不轻狂枉少年。
一直喜欢诗词古文,他便借我一本《诗经》选集。避开《蒹葭》《子衿》这等主流,一本书翻下来,真心喜爱的只有寥寥数首,《燕燕》就是其中之一。唯一的理由,就是看到这首诗的背景——兄送妹出嫁。我一直认为,喜欢某件事物的原因不外乎两种,要么事物本身充满魅力,要么触动人心,引起共鸣。想到我与他所经历的种种,再默念几遍悠扬复沓的古老民歌,心刹那温柔成一泓春水,涓涓细流。“燕燕于飞,下上其音。之子于归,远送于南。瞻望弗及,实劳我心……”吟诵之时总会想,数千年前这位君王与妹妹的情谊应当相当好吧。
高三那年,桂花刚开就被夜雨无情摧落,我站在原班级的楼下看着一地碎花,开学以来一直在做噩梦——出于学习的需要,我被迫转班了。父母做这个决定后,我彻夜无眠。将走未走的那天下午,我和他像往常一样漫步在操场上,当时的情景让我想到“杜鹃声里斜阳暮”。走在橘黄色的夕阳里,步子极为沉重,两个人沉默着走了很久,才突然抬起头对视一笑,勉强而苦涩。不舍与痛苦,无以言表。
他在信中说:“君自去,我自留,从此之后,两地孤愁。”看到这一句,泪珠瞬间弃守眼眶,溃不成军。那种感觉,是拼命地忍,却还是不住地掉泪。
然而事后的一切表明,上下楼也隔不断我们的交流与情谊。大课间休息时间长,我便上楼找他聊天,下午照样一同吃饭闲逛,并无半分疏离。
中秋之夜,满月明澈皎洁,那是有生以来见过的最为清朗的月色。我们慢慢走在校园里,享受地任那清冷的月光洒落肩头。第二天他告诉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一个人高坐城头,守一座空城。一个关于月、关于守城、关于我们的小说便在几番勾勒下略具雏形,甚至慢慢延伸成了喜虐交织的长篇小说,主人公是年少的我们,暗线便是月的东升西落、阴晴圆缺。大概自那时起,月这个意象就成了我们共同的执念与守望。
寒意渐深,他知道我怕冷,每天早晨拿保温杯送热水给我暖手,由不得我拒绝。于是往后的日子,早上一到教室就能看到课桌上放着他蓝色的保温杯。捧着温暖的水杯,看着其他同学匆匆跑进寒风去水房排队打开水,不由感叹是多大的信念让一个男生肯在寒冷的冬天早起,只为给她接暖手的热水。只因她是知己,是妹妹。
刚放过每月一次的周末假期,他是照例要带礼物给我的。周一晚自习后,我兴冲冲地跑上楼去,他却没有给我带说好的泡泡水,理由是天冷了怕冻着我的手。我撅着嘴不开心,他也不恼,将我拽进教室拿了蛋糕给我。“手套摘掉。”他轻轻地说,从保温杯里倒了一杯水,递到我手中。我看着手心的瓷杯,热气袅袅升腾,暖进心里。这杯子还是我们一起去买的,因为我喜欢与之搭配的长柄勺,他便买了杯子,勺子送我。
冬至那天,落雪成白。我和他一直保持着饭后闲逛的传统,操场上空无一人,唯有繁雪如蝶,轻飞曼舞。忽然他问:“是不是有一句话叫,下大雪时不打伞,我们就可以走到白头?”我开心地笑着:“有这句话,我们现在都快白头啦。虽然这句话像是情侣之间说的,但我觉得也很适合朋友知己。别忘了,以后你孩子见了我可是要叫姑姑的。”他亦大笑。雪中,两个少年笑得灿烂如花,坚信异性之间的纯真友情。
高考结束后,他去了北京,回来的时候带了一箱书,送给我辛弃疾、李贺、姜夔等人的作品全集,以及其他几本杂书。在他去塔里木河畔的校园报到前,又带给我一只小黑猫,之后便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去南疆的征程。而我,坐着火车来到这个西南的山城,这个完全陌生的城市。我想,我们都一样。
“仲氏任只,其心塞渊。终温且惠,淑慎其身。先君之思,以勖寡人。”反复默念着《燕燕》的最后一段,我忽而抬头,望见一片花瓣似的晓月嵌在蓝天上,那么纯洁,那么明丽。
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纵便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文/半江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