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8%行政村通宽带 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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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1-19 11:59
近日,为贯彻落实“宽带中国”战略以及“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推动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建设发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两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2016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申报指南>的通知》。标志着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此次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的正式启动,旨在推动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建设发展,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助力实现2020年98%的行政村通宽带、农村宽带接入能力超过12Mbps等“宽带中国”战略目标。其中,2016年,支持不超过1.5万个未通村、2.2万个升级村宽带建设和运行。
财政补贴最高35%
试点工作以“中央资金引导、地方协调支持、企业为主推进”为原则。加强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带动地方政府加强统筹和政策支持,促进企业承担市场主体责任,共同推动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建设发展。坚持市场化运作,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电信普遍服务实施企业,统筹予以支持;结合国家宽带接入业务向民间资本开放和三网融合等工作进展,鼓励民间资本及广电企业公平参与竞争。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一次性下达到省(区、市),具体补助规模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认定的分区域电信普遍服务投入成本为基数,东部、中部、西部及自治区各省(区、市)分别按其基数的15%、20%、30%、35%核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保障中标企业农村宽带建设和运行维护费用补偿。如与中标企业所提补助资金需求相比有结余,由省(区、市)财政厅(局)、通信管理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研究用于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及时拨付到位。
发挥“有形之手”作用
通知明确了申报条件和申报数量。申请2016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的行政村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行政村未通宽带,或已通宽带但接入能力低于12Mbps;二是行政村距离临近光节点距离在20公里以内。申报数量:以地市(包括地级市、州、盟、地区,直辖市下辖区县以及省直管县等)人民政府为申报主体,将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纳入试点申报范围。其中,东部、中部、西部省(市)和自治区推荐地市数量,分别不超过本省(区、市)下辖地市总数的20%、30%、35%、40%。
过去,中国在农村及偏远地区的通信服务主要通过“村通工程”实现,这是一种行政手段,主要作为企业的社会负担来实现,但政企分开和引入竞争以后,这种普遍服务受到市场竞争强烈冲击,实施缓慢。2015年10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改革创新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的工作思路,提出对农村和偏远地区宽带投资的多元化资金来源和市场化运作机制,被认为是近十年来在电信普遍服务机制上的重大突破。此次呼吁多年的普遍服务试点工作终于开启,以普遍服务资金拉动,通过招标选择实施企业,而非行政任务安排农村普遍服务,减少企业的政府职能,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强化了政府职能,减轻了运营商的负担,将运营商基本公共服务与企业市场发展相区分,发挥了“有形之手”的作用。
本报记者 崔亮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