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孤岛效应该如何打破?

  • 来源:通信产业报
  • 关键字:大数据,孤岛效应
  • 发布时间:2016-01-19 14:03

  大数据的应用发展以体量庞大、类型丰富、来源多样的数据资源为基础,而在现阶段的实际应用中,宝贵的数据资源往往难以获取,数据资源有如一潭潭相互隔离的死水,没有形成有效的流动互通,缺乏生机。为了促进数据资源的有效配置,打破数据的孤岛效应,将数据作为一种商品进行买卖的构想在业内被广泛提出,数据交易作为一个新兴领域,吸引了来自各界的目光。

  尽快制定出台数据相关法规标准。数据交易的推进开展,当务之急就是尽快制定数据质量、数据安全、数据开放共享和交易等方面的法规标准,明确数据的分级标准、归属权、使用权、使用范围等关键问题,形成完整的大数据标准体系。一方面为数据交易的市场监管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为数据交易的实施提供指导,通过营造规范、阳光的数据交易市场环境,为数据交易的参与者提供指引与保障。目前,在工信部的主导下,《大数据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大数据标准化白皮书》正在制定过程中,相关标准的出台,将对数据交易的开展起到巨大的鼓励与促进作用。

  多种交易形式并用解决定价难题。数据的价值难以有统一的判定模型,但通过交易形式的创新,有望为数据交易双方提供更多的价格选择,增加交易成功的可能性。数据交易平台可扮演数据价值评定者的角色,协调行业专家资源,设计定价模型,以中立第三方的身份对数据价值进行评估,拟定数据价格,推进交易进行。对于难以评估的数据,平台可协调撮合买卖双方进行当面谈判,或可效仿股票交易,设计交易报价系统,由买卖双方分别报价,当买方报价等于或高于卖方报价时撮合成交。此外,对于大量的、分散的、价值不清晰的数据,交易平台可充分扮演“数据中间商”角色,广泛购买收集各领域多渠道数据,形成海量数据资源池,再定价向需求者转售。或者采取单组数据不定价,多组数据集合评估方式,对数据资源池中数据进行整体评估,再通过收取一定“会员费”的形式,由数据需求方对平台上数据进行选择获取。交易形式的创新,使得数据定价的方式更加灵活,在保证公平的同时,大幅提高效率,有助于数据交易市场的繁荣发展。

  提升产业水平带动增强市场活力。除了法律法规的保障以及交易本身产生的获利,数据交易的推进还是要依托于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对于数据购买者,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分析技术的进步、应用模式的丰富,使得所购数据有望挖掘出更大的价值,令其尝到使用数据的甜头,提高其购买数据的积极性,刺激整体市场对数据的需求。对于数据的提供者,大数据产业的发展,给予了令其数据“变废为宝”的机会,也帮助其参与进入大数据产业生态,与生态内的其他参与者一起,共同发掘新的价值与商机。

  未来,每一个数据交易的参与者将既有购买数据的需求,也有出售数据的愿望,数据交易各个主体之间将营造健全繁荣的数据交易市场环境。数据交易市场的繁荣将助力大数据产业的腾飞,而产业的发展又将进一步推进数据交易的持续开展,实现良性循环。

  张梓钧 赛迪顾问电子信息产业研究中心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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