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熟读《红楼梦》,你却爱上了林冲

  • 来源:文苑
  • 关键字:红楼梦,林冲
  • 发布时间:2010-12-20 14:26
  我一直都不明白 倔犟和寂寞比赛 是自恋还是自欺心态

  眼睁睁看你走开就是不让泪掉下来 连自己都感意外

  你的告别无瑕得像一种姿态 最后甜美地婉转表白

  ……一……

  我们的一生里总会遇见那样一个人,他不爱你,你会死。

  然后,你发现这个人真的就是不爱你,你真的就想去死,死的路上,却又因各种各样的原因存活了下来,然后你照常生活,又遇见了谁,这次的这个人,你不会为他死了。

  这样,你长大了。

  死几次,活几次,你老了。

  然后你真的死了。

  魄魄此刻正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她接到家柱的通知:“再见。”只有两个字的明信片,从坦桑尼亚寄来的,邮戳是一个月之前,也就是说,胡魄早在一个多月前就被何家柱甩了。现在,拿着证据,她想她的人生没有意义,失去了爱的人,不必再活下去。

  家柱很像那个叫张震的演员,和女朋友分手,当面说不出分手的话语,就默默失踪了,然后在茫茫人海中的一个邮局,寄出一张明信片,上面写两个字:再见。

  家柱不是文艺片大明星,但也有一肚子文艺青年的柔肠百结。

  “事到如今……”魄魄的口头禅是“事到如今”,“事到如今明白了一切……我,只能去死。”她对自己说。

  她打出租车从武昌到汉口,欲寻一个车费75元的死。她走到长江与汉江的汇合点,那个地方叫做龙王庙。长江的水是棕色的,汉江的水是碧色的,真的就这么楚汉分明。魄魄打算夜晚的时候走进江里,以避免被好事者搭救的可能。现在,她一个人等天黑,坐在沙滩想起中学时代学过的古诗,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衣,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又想了一会儿水的浮力问题,然后是剪梨花头会不会像牛顿,接着又疯狂地想吃一个苹果,之后咽了咽口水想了想自己已经是个临死的人了还吃什么水果,最后又嘲笑了一番那些玩得很High的大人孩子……还真想了很多,好了,现在,是晚上了。

  魄魄在那张明信片上的两个字中间添了两个字,“再”和“见”之间,写了,“你”和“妈”。

  再,你,妈,见。

  作为她留给这个世界最后的观点。

  ……二……

  轻生的魄魄当然被搭救了,救他的是一对中年夫妇。其实他们不是夫妇,他们是一对恋人。看上去那么老的大叔和阿姨,男的都秃顶了女的也长出了磨灭不去的肚腩,此前的人生,二人一定都经历过很多事件,或许伤过心,或许寂寞孤独了很久,但还是振作起来像新人一样相识、恋爱。那个叔叔说了一大堆大道理,那个阿姨倒是话少,只说:“我家里有农村带来的腊肉,今年宰杀的黑毛猪腌的,特别香。冰箱里还有菜……上我家吃点东西再死不迟。”

  陌生人家里的饭菜总是格外香。魄魄吃吃喝喝,那对好心的长辈陪着,天已亮了。好像从大一以后就再也没有亲自迎接过早上的太阳,总是睡到很晚,有时候睡到下午,任性地过着自己生物钟的时间。而这一天,魄魄看到了太阳升起,新鲜的太阳像蛋黄那样漾开了光芒,洒水车在放着《兰花草》的音乐,菜场小贩在进货,早点摊冒出蒸汽,鸟在叫,湖边晨练的人们舞动各种各样的屁股……魄魄对那一对恋人说:“谢谢你们,我决定不死了。”然后她告辞离开。

  从那以后,魄魄告诉自己,我已经死过一次,没有人再值得我为他死。

  但是医治失恋最好的办法真的只有一个,就那么一个,那就是开始新的恋爱。可新的恋爱有那么容易吗?当然没有。路上遇到的男人能抓过来就爱吗?人家不骂你神经病才怪。那是一段艰难的过程,魄魄用每天晚上背诵《红楼梦》的方式打发时间,同时喝一种她自己配制的药酒——1/3杯椰岛鹿龟酒+2/3杯雪碧+公园里一只死掉的蝉+半勺白糖——治疗失眠。要相信,付出努力,并不一定会得到什么奖赏,但是另一条真理是,机遇从不垂青毫无准备的人。有一个下午,魄魄的一个女同学上网对她说:“老胡,晚上有空吗?”

  “啥事?”

  “给你介绍一个男人。”

  这个女同学其实和魄魄一点也不熟,却要给她介绍相亲,好怪异。但是闲着也是闲着,魄魄还是去了。见的那个人可能等了很久,埋头在看手机。见到魄魄来了,他也没停下他那个手机,心不在焉地一边聊天一边看他的手机。魄魄说:“你知道不知道,你这样很没礼貌。”

  “对不起。”

  “你看的是什么?”

  “《红楼梦》。”

  为官的,家业凋零;无情的,分明报应。魄魄不爱看书,但是她偏偏就读过几段《红楼梦》,魄魄记性也不好,但可巧她就记得《红楼梦》里一些顺眼的段落。她说完这些,就站起身,走到服务员那里,跟服务员说,那个男人还要点一瓶洋酒,最贵的那种。说完她就潇洒地走了。然后她隔着咖啡馆的玻璃看到那瓶被开了的洋酒送到男人面前,把他吓得脸也白了。她觉得解恨。嗯,无情的,分明报应。

  那个男的在那天深夜给魄魄打电话,用喝高了的大舌头跟她说,他现在很落魄,刚和女朋友分了,相亲只是闹剧,他那个女朋友说他和同样很衰的魄魄更适合。他一赌气就真的来相见了,他对魄魄说对不起。

  魄魄说,你的酒还剩多少,男人说,还有半瓶,魄魄说,别喝了,下次留给我来品尝。

  ……三……

  魄魄恨死了她那个女同学,也恨卢大树,但是却挺喜欢那瓶洋酒。妈的,什么酒这么有劲儿,抿一小口,整个人像被镀了金,立刻闪闪发亮起来。酒存在餐厅里,魄魄没事时会来喝一喝。有时候卢大树也会来,有时候只有魄魄一个人来。喝酒时,顺便欣赏在那间餐厅里打情骂俏和谈分手的男女。一家餐厅有一家餐厅的气场,这个餐厅前世一定是痴情司,经常看到哭天抹泪或者吵得要砸桌子的一对对。魄魄想,其实不恋爱也挺好,多清净。

  当魄魄又一次遇见卢大树的时候,卢大树请魄魄吃牛排,五成熟的牛排很难吃,卢大树三口就干光了,让魄魄想到“茹毛饮血”四个字。然后那个晚上,魄魄欣赏了卢大树吃掉五份血染的牛排,当第六份上来之后,魄魄说:“你有病吧?”

  “你能治?”

  “你神经病!”

  “你有药?”

  魄魄知道这天卢大树心情不好,酒未动,已然吃撑。一个心情不好时不喝酒光吃饭的人,相对心情不好就喝个烂醉的人,哪一个是更有理智的也许不容易分辨,但是一个吃撑了就失常,没喝醉却撒酒疯的男人,一定是人渣。只见卢大树死死抓住了魄魄的手腕,对她说:“我好冷。”然后她看到他的周身由苍白变成通红,又变紫了。原来他过敏了。当他倒地的瞬间周围那些分手的情侣们也不闹了,大家直指魄魄说:“你还不带他上医院吗?”

  被抢救回来的卢大树叹息道:“唉,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娇妻忘不了。”

  这种酸倒牙的感叹,也只有魄魄能接招。“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

  一时沉默,众病友能走的全都被酸走了。

  “到底怎么了?”

  “公司垮了,然后,彻底分手了。”

  “别多想了。”魄魄替卢大树拔一拔点滴的节奏。

  “行,把我的手机拿来,我看一会儿书,你要忙就回去吧。”

  魄魄帮卢大树找到手机,忽然觉得他有点可怜,就说:“我在这里再待一会儿,呃,我喜欢医院的味儿。”

  ……四……

  暮春的一天,魄魄正在衣柜里刨一件她想穿的短袖。魄魄有一个山洞一样幽深的衣柜,每次在里面找衣服都恨不能戴上探照灯。在她终于找到她的短袖时,忽然接到一个短信:滴不完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花春柳满画楼。都不用看署名就知道是卢大树。然后在那天魄魄穿着她的熊猫短袖和卢大树在江滩约会。这是一次正儿八经的约会,男的向女的发出邀请,女的欣然接受。见面坐了一会儿,望着江水发着呆,然后卢大树忽然说:“你知道吗?我曾经想在这里自杀。”

  “为啥没死?”魄魄其实很想说的是,我也是。

  “后来我觉得,很多很多事情都比自杀有意义。”

  “你的前女友,为啥会跑掉?”魄魄问完也知道这话问得很蠢,聪明的女生才不会关心男友的前女友,越无视越代表一种高贵。

  “她劈腿劈到了一个红学家的怀里。”卢大树还是很生气,所以发誓要弄懂《红楼梦》。

  有时候失恋也不是没好处的,粗鲁的理科生卢大树在很短的时间里熟读《红楼梦》。然后觉得这本书真的很不错,推荐给很多人读。但是大家都说我们现在根本不读《红楼梦》,我们直接看刘心武的《百家讲坛》。卢大树心想,可是,那不是太快餐了吗?

  他问魄魄喜欢《红楼梦》里哪个女子,要给她做个心理测试。要是捡钗黛湘春那些人说也太没意思了,魄魄说她喜欢刘姥姥。

  是啊,刘姥姥也是女的啊。

  心理测试的结果是魄魄是个怪人,但是勇敢,自信,测试是卢大树现场编的,反正怎么能逗女孩儿开心就怎么说吧。但也不能太假,所以他又说,你是怪人。

  魄魄和别的读《红楼梦》的人不一样,她说贾瑞大叔勇于追求爱情导致精尽人亡其实挺潇洒,而尤二姐吞金子死了其实是从小到大都没有安全感的缘故,她还说《红楼梦》的诗词歌赋安上RAP唱起来很有趣,然后她就把《双截棍》的节奏唱了一段《枉凝眉》,一个是枉自嗟呀,呀呀呀嘿嘿,一个是空劳牵挂,哇哇哇吼吼,把卢大树逗得差点满地打滚,最后他称赞她是才女。

  被人称才女不是什么好事,但魄魄知道这是一句真诚的夸奖,所以她对他说:“我原谅你。”

  ……五……

  魄魄有一个习惯,在每年的生日时,会找一本书,闭上眼睛翻开一页,然后用手指压住一段话,用这段话来占卜这一年的运气。

  2010年,据说冰岛的火山灰遮住了美丽的太阳导致阴雨连月不开,春天不再来,而世界将在两年后像那部著名的电影一样陷入疯狂与毁灭,魄魄抽出人民文学社版本的《红楼梦》,闭上她毛茸茸的眼睛,右手食指压住第N页第N句:“争奈车轻马快,一时展眼无踪。”

  这是红楼梦第七回,秦可卿的葬礼上,宝玉和凤姐等人在一座寺庙暂歇。宝玉看到了当地村里一位漂亮美眉名唤二丫头的,她纺线给他看,他觉得她真是淳朴又可爱。一时心里恍惚,可是马上就要离开。

  魄魄倒是喜欢这句话,人世一场,就是这样匆匆。所以太多的事情不必太执著,她终于接受了和家柱分手的事实。她不恨家柱了,情愿他浪迹天涯时一切顺利,邂逅各种肤色的女孩子,过他爱过的生活。

  魄魄终于删掉了家柱的号码。手机通讯录重新整理,卢大树的名字下面备注着:待发展。

  待发展这一栏里一共有二十个名字,卢大树要是知道了,不知会不会直接崩溃倒地。竞争是残酷的,对手太多太强大。魄魄命令自己要和他们全都见面,二十五岁的女生,结婚也许不是当务之急,但有一个交往中的男朋友,却是重中之重。

  茫茫人海已经缩小成二十人的范围,要找到那个他。

  魄魄不是差劲的女生,二十人第一轮,她淘汰了十三个,除了有一位相貌比较抱歉,人格比较分裂的大叔不喜欢她只因为她的脚不够胖之外,其余的人都很认可魄魄。

  剩下的七个,在第二次约会时淘汰掉五个。

  最后剩下两名,卢大树和另外一位才俊。魄魄不知道该如何选择,就拿硬币赌一把,国徽是卢大树,梅花是才俊。最后梅花赢。

  魄魄知道,其实不是概率的问题。只是在两个男孩之间,那个爱读《水浒传》的,比那个爱读《红楼梦》的更吸引她,因为,她没怎么读过《水浒传》呀。

  林教头,一个失意落魄人,点一把火烧了山神庙。

  爱情最后也是逼上梁山,不逼自己,如何能从想死的纠结中走出来,走到现世,开始艰难的考验。魄魄对才俊说:“其实,真的不爱相亲,但是,不这样,以我的运气,不太可能邂逅到真命天子。”

  邂逅的故事都写在小说里。如同宝玉爱上黛玉。而真实的人生是,孙大跟孙二娘,一起开个包子铺,管他什么馅的人生,过下去就是好样的。

  只是魄魄永远不会知道,其实她的人生里有一位宝玉,或者说,有一位爱着刘姥姥的刘姥爷,那就是卢大树。这个情商不高,主心骨不坚定的男孩子,从大学那次在图书馆里见到魄魄就喜欢上了她,她脖子后面有一块小痣,是心形的,他被这痣感动了,那不就是海豚在远古的月圆之夜化身人形的记号吗?他好喜欢好喜欢这个痣,好喜欢好喜欢这个有痣女青年,他好想以后做她的男朋友,可以随时亲吻这颗痣。但是没胆的他每次冲上来,都以被无视告终。魄魄忘记了某次食堂偶遇他对她讪讪的招呼,忘记了圣诞节他默默塞在她信箱里的小熊,忘记了毕业前他给她写的一封信,事实上那封信阴差阳错地落到了一位八婆女同学手里。那女同学问:“你想追胡魄你早说啊。”

  “有何秘籍?”

  “她爱《红楼梦》。”

  卢大树翻身回去看书,他是个认真的人,不知不觉已然会背诵了。

  然后毕业了,然后,他找了一个自认为非常巧妙的时机,上演了那出拙劣的戏。他以为用那种相亲的开端,既不会显得突兀,又让魄魄对大树印象深刻。他以为他前倨后恭必然赢得女人心。事实上这些花花心思都太傻了,男人要追一个女人只有一个方式:直接追。

  也许真的是《红楼梦》教坏了小朋友。

  魄魄永远不会知道在她身上发生的,关于《红楼梦》的故事。现在她为自己的男朋友正在争分夺秒地阅读《水浒传》。人生就是这样,当你熟读《红楼梦》,我却爱上了林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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