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异想天开的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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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乔布斯,异想天开,苹果,艾沙克森
  • 发布时间:2012-05-08 16:16

  艾沙克森在2009年得知乔布斯患了绝症之后,接受了乔布斯要他写传记的请求。这位曾写过《爱因斯坦传》、《弗兰克林传》和《基辛格传》并担任过CNN高级主管的作者为了写作这本《乔布斯传》,不仅与乔布斯作了几十次的访谈,而且采访了与乔布斯来往密切的大大小小的几十位人物,因而书中随处都是充分体现传主性格的细节。同时,作者也没有为尊者讳,而是揭示了传主性格中相当黑暗的一面。读完艾沙克森的这本传记,一个问题一直在我的脑际萦回:为什么乔布斯这样的传奇式科技创新人物出现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的美国,而不是法国或者中国?或者换一个角度来看,培养出一个乔布斯这样的传奇式科技创新人物究竟需要一些什么样的社会和文化的土壤与氛围?当然,艾沙克森没有直接解答这样的问题,但是他的这本传记却提供了一些解答这一问题的详尽线索。本文尝试沿着这些线索对乔布斯的传奇生涯作一番巡礼。

  一、异想天开

  《乔布斯传》中讲述了一个最为让人感动的反映乔布斯浪漫性格的细节:乔布斯1997年重返苹果公司不久,他为苹果公司的品牌形象做了一个题为“异想天开”的广告。当接近生命黄昏之年的乔布斯在向艾沙克森说起这则广告时,他居然极其激动地流着眼泪说:“这则广告让我呜咽不已,只要想到它仍然会使我流泪……主要是这则‘异想天开’的广告所体现的卓越非凡。每过一段时间,我都会沉浸在一种纯情之中,那种对于精神和爱的纯情,此时我常常会哭泣。这种纯情总是渗透我心,并震慑了我。做那则广告之时就是这种时刻之一。它所体现的纯情使我永生难忘。”

  原来这则起名为“异想天开”(Think Different)的广告由乔布斯心爱的广告师李·克劳(Lee Clow)精心设计,他用了爱因斯坦、甘地、列侬、狄伦、毕加索、爱迪生、卓别林、马丁·路德·金,以及法国歌剧演唱家玛丽亚·卡拉斯、美国摄影家安索尔·亚当斯等人不注名字的肖像,左下角则仅写了“异想天开”几个字。然而更加气势磅礴的则是那段乔布斯本人参与拟就的广告辞:“让我们告慰于那些疯狂之人,那些格格不入者,反叛者和肇事者。圆的螺丝钉打在方的洞孔里。那些从不同角度看事物的人,他们不喜欢规则。他们对现状也毫无敬意。你可以引用他们的话,不同意他们的观点,赞扬或蔑视他们。然而,你唯一做不到的事则是忽视他们。因为他们改变事物。他们推动人类朝前迈进。尽管某些人可能把他们视作疯狂之人,我们看到的则是天才。正因为那些足够疯狂之人以为他们可以改变世界,到头来恰恰是他们改变了世界。”

  “异想天开”一语是李·克劳受电影《已故诗人会社》(Dead Poet Society)启发而想出来的主意。电影中罗宾·威廉斯饰演一位私立中学的英语教师,他在一次课堂上忽然站在讲桌台上,告诫学生们说,站在别人想像不到的地方才能看到不同的景物,想别人所未想,以此来充分激励学生的个体性和独创性。乔布斯的这种标新立异和叛逆精神确实在某种意义上使他从一个凡人上升到了尼采式的“超人”境界。他一再告诉人们,他开公司的目的,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开发出了不起的产品。只有一个站在六千尺之上看世界的超人,才会拥有这种气势和品质。这种人只能是介于人与神之间的超人,正像捷克诗人里尔克的一首《致奥尔弗斯》的十四行诗所吟唱:“在真理中吟唱是另一种气息。/一无所求的气息。神境的吹拂。一阵风。”

  在这个品牌广告中,人们看到的都是乔布斯心目中的偶像,而广告的核心则是创造性,它让人们建立起联想:苹果公司的产品是创造性的象征,那些最有创造性的人都会使用苹果电脑。同时这一广告也告诉苹果公司的职员,他们不应该忘记苹果公司心目中的英雄,他们的公司所代表的是推动人类前进的原创性。而这种原创性所象征的则是追寻自由探索的个体精神和敢于冲破常规的叛逆性格。

  二、追求东方文化中的直觉

  如果说那种几乎有点偏执倾向的追寻创造性的纯情是解答上述“乔布斯现象”的一条重要线索的话,那么乔布斯自大学时代开始便着迷于东方文化中的直觉体验,则可以说是另一条线索。乔布斯在俄勒冈州的雷德人文学院读大学时,结识了几位修炼禅坐的朋友。十八个月之后他从大学退学,十九岁的乔布斯来到印度朝拜印度教圣人,寻找一种创造性生活的灵感,因为乔布斯相信,创造性主要来自于非理性的直觉,这种直觉在东方文化中挖掘得更深,而西方文化则更多地强调理智的人生和科学推理,反而压制了人的天然直觉。在印度漫游了七个月之后,乔布斯回到加州跟从当时的一位日本禅学大师铃木大拙的徒弟研习坐禅,每日晨晚练习,此后终生从未间断。这位禅师后来在1991年乔布斯与洛伦·鲍威尔的结婚典礼上,主持了他们的证婚仪式。

  在乔布斯看来,禅坐让他的心灵能够专注于某一件事和意念之上,让他的种种创造性想法拥有一种巨大的强度和爆发力。在与艾沙克森的访谈中,乔布斯说:“西方的理性思维并不是人类的天赋特性,而是后天习得的,是西方文明的一个伟大的成就。在印度的村庄里,人们从来没有习得这样的特性。他们习得了另外的东西,这种特性在某些方面相当有价值,在另些方面则没有价值。那种特性就是直觉和体验式智慧的力量。”然后乔布斯又接着说,这种智慧可以排除西方理性思维的疯狂性,让人的心灵沉静下来,从而可以听到更加微妙的声音,让人的直觉漫溢出来,然后你看到的东西便愈益清晰,你也愈益处在现时现刻之中。他得出的结论是:“我开始意识到直观的理解和感悟,比抽象思维和知性的逻辑分析更加重要。”

  乔布斯仿佛是在说,西方的理性思维虽然逻辑严谨,拥有强大的推理能力,但是这种无所不在的理性思维对一个原创性的天才来说,有时反而会形成一种桎梏。所以,返朴归真,开发人的直觉的想象力,反而会让人的心智“柳暗花明又一村”。象很多注重原创性的人一样,乔布斯有一种偏爱非理性直觉的倾向。叔本华和尼采这样的非理性意志论哲学家都相当推崇东方的佛教思想,他们也都推崇非理性的情感和直觉。借用尼采分析希腊悲剧的术语来说,我想乔布斯更像是一位偏重于直觉,意志力和非理性情感的“酒神型”人物,他的创造性源泉也更多地来自于那种艺术家的直觉,以及对于生活的直接体验。

  与乔布斯形成鲜明的对照,同龄人比尔·盖茨则是一位典型的注重理性思维的“日神型”人物。虽然盖茨在哈佛读了一年书之后也早早退学,但他从来不像乔布斯那样做过反叛者、嬉皮士、精神探寻者或是反文化的成员。盖茨也没有像乔布斯那样用“蓝色箱子”去欺诈电话公司,他在中学时代编写的程序是为学校安排课程,同时让他有机会与那些他喜爱的女孩一起上课。艾沙克森对这两位旷世的传奇人物作了一些对比:“与乔布斯不同,盖茨善于编写计算机程序,他的心智更加实际,自律,同时也拥有更加充分的分解能力。乔布斯则更加直观,浪漫,同时也拥有一种更强的本能,要让技术成为可用的,设计出美观的和友好的界面。他有一种追求完美的激情,这种激情使他对人要求极其之高,他被一种神赋能力和广泛的专注力所左右。盖茨则更加井井有条,他严格地定期主持产品检讨会议,用一种钻石匠般的熟练技巧解剖问题的核心。两人都可以是冷酷无情的,但就盖茨而言,……其突出的行为倾向于非个人色彩,而更多地是基于智力上的尖锐,而不是情感上的冷漠。乔布斯会用一种燃烧着的,伤人的专注眼神死盯着人;而盖茨有时则难以与人眼神相会,但他根本上充满了人情味。”

  就两人给对方的评价而言,也是盖茨的话要显得更加公道一点。从一开始,盖茨便佩服于乔布斯迷魅人的能力,三十年之后他对乔布斯仍抱着一种有点勉强的敬意。盖茨说“他对技术懂的不多,但他有一种惊人的本能知道什么会工作”。同时,他觉得乔布斯作为一个人充满了奇异的缺点,他的粗鲁人人皆知,“他要么说你是狗屎,要么就试图引诱你”。乔布斯对盖茨的评价则是:“比尔基本上没有想象力,也从来没有发明过任何东西,我想这也是他为什么现在更加安于从事慈善事业,而不是技术的原因。”然后又加上一句说,“他只知道无耻地盗用他人的创想”。时间倒流到1983年11月,盖茨在纽约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微软也将开发一种视窗的软件。乔布斯听到之后,暴跳如雷,马上将盖茨招到硅谷,当着十几位苹果工程师的面,对盖茨狠狠地辱骂了一通,骂他盗用了苹果的专利。盖茨则相当冷静地说:“这样说吧,斯梯夫,我想这件事可以从更多的角度来看。我想它更像是这样的:我们两人有一个富有的邻居叫Xerox,当我破门而入到他家偷电视机时,却发现你早已经把它偷走了。”盖茨后来又说:“当人们情绪激动时,我尤其善于对付,因为我是一个不太情绪激动的人。”这种种表现都表明,与乔布斯相比,盖茨更加像是一位理智而冷静、注重逻辑分析而井井有条的日神型人物。

  三、完美艺术与技术创新的结合

  以上是“乔布斯现象”的两条个人性情和性格上的线索,虽然这样的性情和性格也只有在一定的社会文化的土壤上才能形成,然而更加重要的无疑是文化技术上的线索。从长远历史的角度来看,个人电脑的出现是一个巨大的创新,因为它对于文字处理,通讯,办公用品和互联网的涌现等方面都拥有无比巨大的影响,然而从当时硅谷地区的技术氛围来看,个人电脑的涌现却并不是一种十分显眼的大发明:组成个人电脑的主要部件,如主芯片,内存和硬盘等零部件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初的美国,已经进入了大批量的生产。英泰尔和摩托罗拉已经分别在生产8080和C-20主芯片,个人电脑所体现的发明,只是把这些电脑主要零部件都安放在同一块主线板之上,然后再接上键盘和荧屏;当然,更为主要的还得写出一个驱动所有这些硬件运作的操作系统。所以从芯片技术的角度来看,个人电脑的出现是芯片技术自四十年代在贝尔实验室发明以来经过三十年的发展之后水到渠成的产物。

  发明这一电脑主线板和操作系统的人便是乔布斯的商业伙伴瓦茨尼亚克。然而瓦氏是一个长着一个黑客心眼的玩家,当他发明了电脑主线板之后,他在一个盖茨当时也参加的黑客俱乐部里宣布,他想把他的发明无偿奉送给公众。如果不是他的好友乔布斯阻止了他,并很快就为他的主线板找到了一个批发商家,可能也就不会有后来的苹果公司。乔布斯天才式的商业头脑,追求完美的艺术趣味,同瓦茨尼亚克发明家头脑的一流电子工程和软件技术,仿佛是一种天作之合。瓦氏不断改进苹果的电路设计和操作系统,乔布斯则应用他的艺术灵感设计了苹果电脑的外型和部件安装的整体构想——一个整合而连成一体的工艺产品,由此开创出了一个技术新天地:从1976年苹果公司成立,到1980年公司上市,乔布斯在短短四年里便一跃而成为一个身价两亿五千万美元的商业巨头了。

  四、现实变形之场

  作为一个个人,乔布斯的性格中具有一种异于常人的粗糙一面。一位苹果公司的早期雇员屈布尔(Tribble)曾用美国科幻电视连续剧《星球旅行》(Star Trek)中一位外星人的特殊功能来形容乔布斯的超人性格,这位外星人能够使用自己的意志力使得现实变形,产生一种在其意志力控制之下的“场区”,从而使落入这一“场区”的人只能看到外星人的意志想让他们看到的东西。这位雇员说,乔布斯也具有这样的能力,他的意志力有时不仅会让他所看到的现实变形,而且也能迷魅别人,让他人也看到一个经过他的意志变了形的“现实之场”。“他在场的时候,现实是可以塑造的。他可以说得让别人信服差不多任何事情”。说这番话时他既是出于恭维,也是一种告诫:卷入乔布斯的现实变形之场是相当危险的,但也正是这样的变形场促使他最终得以改变现实。另一位雇员赫兹菲德说:“现实变形之场是由三种要素构成的一种奇妙结合:神灵附体般的言辞风格,不可抗拒的意志,以及扭曲任何事实以适合于眼下目标的渴望。”

  早年主管推销计划的乔安娜·霍夫曼曾在两个年度获得“顶撞乔布斯最佳奖”。她说:乔布斯“拥有一种准确知道你的弱点在哪的超常能力,知道什么让你感到渺小,让你屈服。这是那些知道如何操控人的神附人物的一个共同特点。意识到他可以让你粉身碎骨,本身就让你感到微弱,急切想得到他的赞同,随后他便可以提升你,把你放到一个支座上,并拥有你。”所以,艾沙克森说,乔布斯是一个劝诱人、打击人、说服人、恭维人和恐吓人的大师。很多雇员都受不了乔布斯待人的粗鲁和冷酷,以及他所给出的完成产品的限期,但是那些有幸能够在乔布斯的现实变形场中生存下来的人,则最终都变成了一个更为强大和应变自如的人。

  作为苹果公司总裁,乔布斯从来没有研究过尼采,要是他研究过的话,他一定会说:“This guy is real great!”(这伙计太了不起了!)。艾沙克森在《乔布斯传》中毫不客气地讲到了他的传主具有一种尼采超人式的品质。乔布斯的那种扭曲现实的倾向,其根源就在于他坚信平常的规则不适用于他。他从小就生就了一种反叛和任意而为的性格,极力要让现实符合于他的愿望。艾沙克森说:乔布斯常常会有一种神启的状态,尼采的“权力意志概念和超人的特殊性质用在他身上可谓是天衣无缝。正如尼采在《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写道:‘神灵现在一意要实现他自己的意志。原本失去世界的人现在征服了世界。’如果现实不符合他的意志,他就会忽视它,就像他忽视第一个女儿的出生,以及最初诊断出癌症时,同样也不予以承认一样。”2003年,他首次被诊断出胰腺癌,所有的医生都劝他赶紧做手术,他却不听劝告而顽固地坚持各种食物疗法;九个月之后病情加重时再做手术,癌症则已经扩散。就是在日常生活中,也处处显示了他不愿遵守规范的天性,他开的汽车从来不挂牌照,他的车总是停在残废人的车位上。

  乔布斯的这种尼采精神有其相当黑暗的一面:他可以不顾通常的规则,在他感到有权说谎的时候便有意误导别人;在日常的人际关系中则极度的自我中心,通常不会从他人的角度设身处地考虑问题,即便那他人是他的女儿或好友。他对待过去的好友也可以出奇的冷漠。比如丹尼尔·考凯(Kottke)是乔布斯上大学时的心灵之友,一起去过印度,又在俄勒冈州的苹果园里一起坐过禅,也是苹果公司的最初车库员工之一,但他却没有分到苹果公司的任何原始股份。有位后来加入的雇员看不过去,主动对乔布斯说:“我们两人都从自己的股份中给他一些股份吧。”乔回答说:“我给他零股。”倒是那位与考凯没有很深交情的“天真而孩子气”的瓦茨尼亚克给了考凯以及其他许多人一些股份。但是在同一位乔布斯身上,尼采精神也从冷漠无情和偶尔无视传统伦理价值而走向了疯狂的创新和自我超越,这也是理解乔布斯创新精神的第四条线索。

  傅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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