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史野史都说岳飞死于秦桧陷害,其实是源于中国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凡迫害忠良之事,罪都记在一两个奸臣头上。
奸臣固然可恶,可是没有皇上的默许或者认可,哪个奸臣能成气候?岳飞死后另一个元帅韩世忠曾问秦桧,岳飞到底犯了什么罪?秦桧答:“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莫须有即也许有、可能有之意,韩世忠听了很不服气。试想:状元出身,满腹学问的秦桧为何用“莫须有”三字?
由此推想,杀岳飞者非高宗赵构莫属。从事理上说也是如此,岳飞说出“直捣黄龙,迎回二圣”。二圣一回,江山哪有赵构的份,这是其一。其二,绍兴七年(1137年),岳飞听说金人想在汴京立钦宗之子,就上书高宗请立太子以安人心。这就犯了皇家最大的忌讳。其三,就是赵构一心议和,金兀术又有“必杀岳飞而后和”的话,这就迫使他下了杀人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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