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达茂旗检察院立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际,创新思路,有效拓宽检察工作蒙文蒙语服务领域。
一是扎实开展蒙文蒙语诉讼工作。2012年8月,“包头市检察机关蒙文蒙语诉讼基地”在该院正式挂牌成立。在具体办案中,该院根据情况指派蒙汉兼通干警使用蒙语进行诉讼,并立足“诉讼基地”,与旗公安局、法院协调沟通,逐步将蒙文蒙语诉讼延伸到侦查环节和审判环节。该院结合实际,制定《达茂旗人民检察院蒙文蒙语诉讼办法(试行)》,使蒙文蒙语诉讼工作有章可循。2009年6月,该院成立“达茂旗检察院蒙文蒙语诉讼办案小组”,由8名蒙汉兼通且精通检察业务的检察人员组成,专门办理蒙文蒙语诉讼案件,截至目前,以蒙文蒙语办理案件38件46人,占全院办理案件总数的15.1%。
二是拓宽蒙文蒙语服务渠道。2009年10月该院结合满都拉镇紧邻蒙古国,蒙古族农牧民较多的实际,设立边境口岸检察室,使用蒙汉双语制作《申诉指南》、《来访须知》等告知牌,并印制下发蒙汉双语“检民联系卡”和满都拉口岸检察室宣传册3000余份,使蒙古族群众更好地了解检察机关职能。2013年10月,该院建成包头市首家检察机关蒙汉双语门户网站,定期使用蒙语发布本院动态,深化检务公开,并累计受理控申举报线索、法律法规咨询32次。同时,该院在10个检察工作站开通蒙汉双语QQ接访系统,方便偏远地区蒙古族群众到检察工作站反映表达诉求。《民情日记》是该院党员干警在下访巡访过程中使用蒙汉双语记录、分类农牧区群众反映的民生问题,已整理群众诉求23条,并采取挂账销号法,“销号”解决13条,“挂账”剩余的10条正在协调解决当中。
三是开展蒙汉双语法律宣传。其一是深入校园。该院将蒙汉双语普法活动延伸至校园,精心制作蒙语幻灯片教程,派蒙古族干警对蒙古族学校学生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和普法教育10余次。其二是深入基层。深入全旗7个牧区苏木镇对基层干部以蒙汉双语进行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和法制宣传15次,下发蒙汉双语《干部警示录》和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册4000余册,有效增强牧区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其三是深入身边。定期指派蒙汉兼通干警深入蒙古族牧民家开展法律宣传90余次,并设置流动法制宣传车,开到牧民家门口实行蒙汉双语“无障碍”服务。
(文/王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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