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吉林省桦甸市检察院通过三项措施,逐步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严防错案发生。
一是端正执法理念。树立起疑罪从无的理念,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重综合全面地审查判断各种证据,发现案件证据有疑问且无正当程序及事实能够排除或者证据不足以充分证明嫌疑人有罪时,严格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作不批准逮捕处理。
二是严格审查证据。办案中严格审查证据获取程序的合法性,在审查证据时,注重证据的客观性、真实性以及逻辑的合理性,全面监督证据的获取是否合法,着重审查物证、书证等客观证据方面存在矛盾、疑点,对证据存在的疑点认真核实,分析论证,排除合理怀疑,保证案件质量。
三是适当介入侦查。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进行主动介入或应公安机关邀请介入。对命案等重大复杂案件、突发性恶性案件、争议较大的疑难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通过参与案件讨论、提出取证意见和适用法律的意见等方式进行介入。在介入侦查过程中,监督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形成打击犯罪合力,保障案件质量,将防错关口前移。
(文/汤英杰 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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