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教授舒华英:网业分离需循序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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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7-02 15:53
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发布的《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得到了学术界的普遍认可,北京邮电大学教授舒华英认为,《指导意见》比较全面,既考虑到运营商目前的处境,又对国资委将来的考核提出了一整套的解决方案。他表示,《指导意见》是继宽带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之后提出的非常具体的指导意见,对整个通信行业来说是一份好文件,说明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受到重视。
舒华英认为,国资委对三大运营商考核标准将要发生变化,但是如何调整需要有一个过程。因为运营商具有两方面属性,一方面承担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具有很强的公用属性;另一方面又是国有企业,需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承担者,运营商不应以盈利目的而存在,而是从整个国民经济、国家发展战略角度出发承担公共责任;要追求社会效益,而不是经济效益。但是作为企业,运营商必须为用户提供商用通信服务。如果不将这两部分业务切割分开的话,国资委很难优化完善考核办法。
那么怎么做到网业分离?舒华英建议,一定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循序渐进。运营商应首先将涉及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业务从财务上独立出来;其次划分旗下业务单独成立子公司,让每一家运营商真正变成集团公司,集团总部不再从业务层面,而是从投资和发展方向上控制子公司;第四,考虑让集团下属的基础建设公司尝试引入民营资本,在政府的宏观指导下,利用市场规律进行整合。
资本的本质是追逐利润,舒华英补充道,要慎重考虑向民资开放的领域,以及对民资开放的程度。政府部门在民资开放这个问题上既要有具体措施,又要出台相应的政策。
公平竞争机制的建立需要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目前,三大运营商掌握着网络基础设施资源,同时也在开展相关的互联网业务,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行为饱受诟病,舒华英认为,如果运营商能将公共基础设施相关业务从财务层面上剥离出来,接受国家、社会监督,使运营商旗下的互联网业务公司和社会上其他公司应该享有同等的线路租用、资源占用价格,不存在价格歧视和接入歧视,从而形成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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