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立法和司法角度浅析刑罚的根本性目的

  • 来源:楚天法治
  • 关键字:刑罚,刑法,立法
  • 发布时间:2015-11-17 17:15

  【摘要】刑法中刑罚的目的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一直颇受争议,作为刑法中的根源所在,必须厘清刑罚的真正目的,才能更好地使用刑法来维护社会安定、和谐。鉴于此,本文笔者将从刑罚的相关概念出发,阐述了我国目前对于刑罚目的的几种不同学说,并从中提出了笔者的个人观点,更为重要的是本文将阐述刑罚目的与立法、司法实践的关系,从这两种关系中探究刑罚的根本性目的。

  【关键词】刑法;刑罚;司法实践

  一、刑法中刑罚概念综述

  刑法中的刑罚主要是指通过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等方式对犯罪分子进行惩处,是对犯罪分子某种权利的剥夺,并向社会展示国家对犯罪分子的惩处与对该种行为的否定,对警示社会和保护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二、刑法中刑罚的目的

  1、刑罚目的学说之争

  刑罚的目的无论在学术界,还是司法实践领域都存在诸多争议。关于刑罚的目的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在我国刑法理论界一般对于刑罚有以下几种争议。

  第一种观点认为,刑罚的目的是执行国家制定的相关制度,当有人违背国家法律规定之时就需要采取刑罚这种方式惩处;同时,刑罚也是由国家制定对惩治犯罪行为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第二种观点则认为,刑罚的目的是人民法院作为执行机关要代表国家对犯罪分子进行惩处。

  第三种观点则是认为,刑罚是国家在制定、量刑等方面对于犯罪分子进行惩罚的一种期望。

  从上述观点中我们不难看出,三种观点的主要分歧是在于是谁希望对犯罪分子进行惩处,是立法机关、执行机关还是国家才是刑罚的主体?解决好这一问题就能更直接的看到我国刑罚的目的。

  2、刑罚的目的

  笔者认为,刑罚的目的主要是指立法机关通过相关法律的制定,以达到惩治犯罪的最终目的,对于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能够有所惩处,最终目的是预防犯罪发生。对于刑法预防目的笔者认为包含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对于特殊预防而言,刑罚是对于犯罪者的一种惩罚,是犯罪者对于自己行为承担的一种责任。而从更深层次的角度来看,即对于一般预防而言,主要是通过刑罚来震撼社会中存在可能实施犯罪的人放弃犯罪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并没有用任何刑罚,仅仅是起到威慑和警示作用。因此,刑罚目的是立法机关预防犯罪,是减少犯罪行为发生,是让社会生活更加和谐。

  三、刑罚目的的实现

  1、刑罚目的的实现与刑法立法关系

  刑法立法最终目的是追求实现刑罚目的实现,这种目的就是希望通过刑罚方式对某种行为进行否定,并起到警示社会的作用,给予社会一种持续性保护。笔者认为,刑罚目的实现需要依靠刑事立法建立,同时这种立法必须建立在立法科学和完备的基础上。

  从立法的科学性方面来看,刑法中关于刑罚的制定必须要明确、具体,刑法中的刑罚应该具有普遍适用性,刑法立法必须以社会普遍认知为基础,同时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针对社会中产生的新行为,刑法中的刑罚也需要进行相应的更新,并与社会始终保持某种关联,不能脱离社会而单独存在。与此同时,在刑法中不同的刑罚之间也需要相互协调,不能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一旦出现矛盾现象则将导致在司法实践中无从下手。

  从立法的完备性方面来看,这种完备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种是对于犯罪的规定要完备,另一种则是关于刑罚的规定要完备。具体地说,即刑法中的刑罚要将社会中全部的否定行为包含在内,当行为人做出某种行为之时,首先要根据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对其行为进行判断,看其行为是否属于刑法中的禁止行为,这一部分内容主要需要从犯罪的概念、犯罪的主体、犯罪的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以及犯罪的客观方面进行判断。当立法中关于犯罪行为的规定较为完毕之时,我们还要重视刑罚的规定是否完备,具体体现在针对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以及犯罪完成需要拥有不同的刑罚处置,针对主犯、从犯、胁从犯也需要有不同的刑罚标准,只有在这些方面相对完备,刑法立法才能达到真正的目的。

  2、刑罚目的的实现与刑法司法关系

  刑罚目的的实现除了需要立法机关制定相应的刑罚制度之外,还需要依靠司法机关进行侦破、适用以及改造。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以及监狱等机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刑罚的真正目的。

  首先,刑罚目的实现需要依靠公安机关进行案件侦破。刑罚在惩处犯罪对象之时首要前提就是犯罪嫌疑人已经到案,刑罚仅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犯罪行为进行评价。当犯罪行为发生之时,公安机关需要进行案件侦破,并抓捕相关嫌疑人,如果犯罪分子没有被抓捕,那么刑罚就无法发挥惩治犯罪的作用。

  其次,刑罚目的实现需要人民法院准确的适用刑罚。人民法院作为我国的审判机关,也是刑罚的使用机关,只有当其坚持客观、公正的进行案件审理,才能准确的惩治犯罪嫌疑人,准确的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进行定性,即匹配适当的刑罚才能实现刑罚的根本目的。

  最后,刑罚的目的实现需要依靠监狱机构对犯罪分子进行改造。刑罚目的中的特殊预防目的就是为了让犯罪分子在接受刑罚之后不再进行犯罪,而监狱机构则是对犯罪分子进行改造的最佳场所,通过监狱机构的改造,犯罪分子将对自己的行为产生正确的认知,同时也将感受到刑罚的震慑作用,确保今后不再实施犯罪行为,由此刑罚的目的才可算作真正实现。

  四、结语

  本文通过对刑法中刑罚的概念进行阐述,分析了不同学说之间关于刑罚目的的争议,从而得出笔者自己的观点,并通过刑罚目的与立法关系、刑罚目的与司法实现关系论证刑罚的根本性目的,即通过立法机关通过相关法律的制定,结合司法机关的帮助,对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能够有所惩处,最终目的是预防犯罪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卜安淳.犯罪学研究的法理视野[J].河南警察学院学报,2014(12)

  [2]王娟;薛智良.行刑与改造罪犯的犯罪学理论依据研究[J].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2)

  文/栾国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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