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法治社会的当下,重视职业院校学生的法律教育工作,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素养,已成为我国职业教育的重大责任。必备的法律素养是青年学生立足社会的基本要件,也是实现依法治国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本文我们主要探讨信息技术与中职法律课程教学的整合,能否有效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
【关键词】信息技术;中职学校;法律教育;整合
职业教育是衡量一个国家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西方发达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在整个国家的教育中占的比重很大。比如德国,16岁至19岁年龄的青少年有超过百分之七十的人接受职业教育。随着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普及和推广,选择中职教育的学生日趋增加,在校期间他们学习文化课知识并接受职业技能的培训,对来他们来说维护自身权益就显得很重要也很有必要。
目前中职学校的法制教育并没有根据学生的心理和社会化特点,采取新颖、生动、直观、案例分析的法制教育方法,而是照本宣科,即使搜集大量的素材精心准备了课件,学生还是感到枯燥无味,收效甚微。中职学校的学生总体素质不高,很多家长只是希望有人管教他的孩子,具体学习不学习都是次要的,只是希望顺顺利利呆两年不出事而已,这给中职学校的教育带来了很大的阻力,那么就需要我们对中职学校的法律课程进行改革。怎样教这些中职学生和提高他们的课堂效率,这是今后一段时期所面临的重要任务。
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当下,法律教学当中也需要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方法。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为中职法律教育带来改革契机,在资源共享、课程整合、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改革、法律人才思维方式转变等方面,对优化中职法律教育产生了积极影响。本文着重探讨了几种常用的信息技术中中职法律课程的整合策略。
一、信息技术与中职法律课程教学整合的必要性
信息技术在大力推动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不断改变着法律的内在结构,扩大了法律实践的领域,对法律工作者提出了新的挑战,法律教育必须具有信息化和全球化的视野。只有利用信息技术,借助网络资源,法律课程教学才能系统掌握各国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各种判例及各种交易习惯,了解和解决各学科融合和交叉带来的新问题以及网络法律研究中复杂的社会、科学和技术问题。
二、信息技术与法律课程教学的整合策略
信息技术与中职法律课程整合,必须根据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对象及教学策略,将信息技术有机地整合进教学的各个环节中。利用信息技术完善教学手段、丰富教学方法、充实教学内容、创设教学情景,训练学生法律职业能力,实现教学效果的最大化,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主要体现在下面几种形式:
1、创建有效的信息化教育环境
教师充分运用各种信息技术,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创设生动有趣的学习情境,激发学生的兴趣,引导学生去尝试发现、提出问题,并参与解决、探索研究问题。学生利用创设的情境,进行亲身实践。教师在向学生讲解传授知识的同时,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发现新问题,开拓思维,启发学生质疑,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学生通过实践对问题形成自己的看法和见解,溶入到自己的知识体系中。创造信息化教育环境,为实现信息技术和中职法律课程整合打下坚实的基础。
2、多媒体教学
法律课程是专业性比较强、比较抽象的课程。传统的教学方法用黑板教学,照本宣科,呆板枯燥。利用PPT课件等多媒体技术教学的优势在于集图、文、声像为一体,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活跃课堂气氛。中职学校法律课程要求学生掌握其理论框架和知识体系,教学上应以理论知识点为切入点,围绕一些理论性较强的概念、原理,利用多媒体技术,通过对文字、符号、语言、声音、图像、动画及视频等进行实时处理,制作成图文并茂的有声、有色、有动画的多媒体课件,把抽象枯燥的理论转化为形象生动的感性材料,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案例教学
中职法律教育要利用网络,选择实时发生的典型案例,将课堂教学和当前社会现实、法庭审判等联系起来,通过多媒体、网络连接的方式在课堂中展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案例教学,既丰富了教学内容,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记忆,又可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及应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网络教学
网络最大的优势在于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全球法律资源的充分利用成为可能。相对于图书馆和资料室有限的资源,网上有大量的随时更新的资源可以共享,如各种多媒体教学软件、电子书籍和期刊、教育网站、论文数据库等等,学生可以下载各种资料学习。网络空间打破了资源的独占性,改变了法律资源相对紧缺的局面,真正实现了学生与教师之间在资源利用上的平等;打破了原来教师资源优先占有、主导教学过程的惯例,形成一种新的开放性、自主性、交互性的平等对话式教学,为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提供了平台。
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整合,不是简单地将信息技术应用于法律课程的辅助教学,而是一种全方位的教学改革。在教育观念更新、课程内容改革、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高、教学设计信息化、建立充足的教学资源信息库、构建法律教学信息技术平台、健全信息技术使用机制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努力。
综上所述,中职学校的法律教育与信息技术整合有其绝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今后我的教学中我要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利用信息、网络资源去引导、吸引我的学生,从而激发他们学习法律的兴趣,把我们的法制教育延续下去并得到升华,为我们国家的青少年教育、国家的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南国农.成功协同教育的四大支柱[J].开放教育研究,2006,(10).
[2]谢丽.信息时代的网络教学[J].电脑知识与技术,2012,(2).
[3]孙晓凤.信息技术与法学课程整合初探[J].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3).
文/王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