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别蔻可丝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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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1-07 14:24
地铁那么小,秀恩爱的人,
应该被抹上屎,挂在车的最后面,飞行。
19岁以后,在每一年的同一个时间,我会说一个谎。
都是同样的谎——“今天,我19岁啦”。
但是今年的这个时间,我决定说真话了,“今天,我30岁了。”
我30 岁生日,我丈夫请我吃饭。帮我点完菜他故作惊讶地说:“哇呀,你真的已经30 岁了吗?”我知道他在恭维我。我就说:“嗯,是一个真正的,资深少女了!”
我和郑莲农的故事,已经过去11年了。
好像还只是发生在昨天一样。
我姐姐带着个比我家门框要高,比我家老式座钟还闷的男人进了家门。
我爸问他做什么工作的,他坦然答:无业游民。我爸咳嗽一声,去书房了,再也没有同他讲过话。而我姐从此也不和我爸说话,她认为我爸没给她面子,所以她三天两头跑出去住,就住在郑莲农的租屋里。那间租屋我也去过,有一个小院子,没有暖气,冬天的时候他们生一个洋铁皮小炉子,炉子烧得通红,上面烧一只水壶,顺便烤土豆和柿子。我跟姐姐学,把烤得半熟软烂的柿子盛在小碗里,拿一只吸管插进去,吸着吃。
小屋四壁挂着郑莲农的作品,他是无业游民,但他也是一位水下摄影师,画家,歌手,乐器修理师,手工业者……我大概明白了为什么一介无业游民仍能让我姐爱到疯癫。是有这么一种人,他们什么也不做,但他们什么都会做。
我记得他们俩带我去逛街,一路上我姐姐伤风败俗地对郑莲农上下其手,掐他脸,啃他手,抱住他的腰晃悠,对他摇头摆尾搔首弄姿。真令人汗颜啊,姐姐的爱情。她恨不能整个人化在郑莲农身上,变成一层人肉的膜。
爸爸和妈妈吃饭时的话题:老大就算了,老二可要看住了,不能找那种流氓。
原来艺术家在爸妈眼里,是流氓啊。
作为一个女孩,变丑是比得绝症还惨的事,所以那年冬天我不见人。
姐姐和郑莲农死去活来爱了两个月后分手,时间转眼来到了2000年。姐姐嫁了一个医院的化验师,化验师很坦诚,说他是博士,但专门负责化验尿。真恶心,我说。那时我19岁了,到了我姐当时的年纪。我发现到了这个年纪,人会发生奇特的变异:对一切都很鄙视,动不动这个世界就得罪了我,我就咆哮了、暴跳了或者哭了。我训姐姐:一个整天和尿为伍的男人,还不如那个流氓呢!我姐姐仰天长叹:尿,屎,血,唾沫,精液……这些其实都是同样的物质,人肉也不过就是碳水化合物。
姐姐和尿博士生了孩子。
爸妈得了外孙,得意忘形。完全忘了当初他们的约誓:看好老二。于是老二高考一结束就吱溜一下离家跑到北京去了。初到北京的第一个月,我因为水土不服以及遭遇数场沙尘暴的洗礼,脸上长痘,乍看如同生天花,变得特别丑。你知道,作为一个女孩,变丑是比得绝症还惨的事,所以那年冬天我不见人,最远的活动范围是附近一所中学,我在那的游泳馆游泳。
那个中学有一个小游泳馆,冬天也开放,我每周去两到三次。它的优点是人少,缺点是有耗子。小耗子会在你蛙泳的时候跟着你在池边跑,而在你蝶泳的时候跳进水中伴你游上一会儿。这儿的耗子个个水性极佳是浪里白条,我不怕它们,挺愿意和他们为伍。19 岁的我自卑又骄傲,羡慕人群,又常想远离人群。
那一天,出了游泳馆,眼看着铅灰的天空落下了雪,而我忘了换鞋,穿着人字拖站在雪里,我忽然觉得孤独是这么难以排遣的东西,我蹲下来,捧起雪,把脸埋在里面。
那天的雪在我记忆中是有味道的。
是什么味道?一言难尽。
忽然有一辆车在我身边停下了,车里的人下来,站在我面前。郑莲农。是的。我姐的前男友。他说:“长大了发型也不换一换,还像顶个西瓜皮!”他拍拍我的头顶。
他可以做到一点儿也不惊讶,不惊讶于这么巧的路遇,就好像昨天才在我家混饭,表情里甚至还带有“牛肉炖得不太烂啊”的样子。我想我也不能示弱,所以我故作镇定地说,“哟,你哪个墙角钻出来的呀?”
我换上靴子跟他走,他请我吃饭。我要了热巧克力,比萨,牛排。西餐之后我食欲大开,又去吃了热乎乎的羊肉火锅。一边吃一边狼心狗肺地抱怨北京,“小吃都什么啊,卤煮,炒肝,爆肚……不就是苦力们爱吃的下水吗!泡着饼吃,吃饱了好去干活儿。”
郑莲农听我讲,对我小家子气的牢骚不予置评。听我讲完了他才说:
“你姐怎么样?”
“不知道,你去问她!”
“小朋友,你吃得够多了,送你回去。”
我得罪了饭东,被他强行拉上车,往学校去。我闻出这辆车里有女人的气味。我替姐姐感了一个小小的叹,唉,萧郎已成路人甲。
我从小就喜欢给人点烟,在点烟的瞬间不论抽烟的人是谁,都会变得很乖。
我从小就喜欢给人点烟,因为在点烟的瞬间那个抽烟的人不论是谁,都会变得很乖。乖上那么一秒、半秒。我喜欢那种时刻。郑莲农把眼睛自烟头移开,指着菜单,对我说:“想吃什么,自己点。”
这是在北京遇到郑莲农后他第二次请我吃饭。我挺明白,这顿饭是专门为了我姐而请的。果然,他转弯抹角都在问同一个问题:你姐姐过得怎么样?
我当然得说,过得很好,何况,姐姐过得真的很好。
只要不嫁给真心爱的那个男人,女人都会过得不错。
郑莲农又掏出一根烟。我说,我替你点吧。于是他在打火机前又乖了一秒,我得以看清他睫毛月牙样的弧度。他抬起头告诉我:“下个月我要去哥斯达黎加,敬我一杯酒,替我践行。”
“去干吗?”我斟了两杯燕京啤酒。
“拍摄牛鲨。”他和我干杯。
牛鲨是什么样我不知道,也不关心。我只关心,我们吃饱喝足后一起走在雪还没化的路上,路很滑,郑莲农让我拉着他袖子走。我于是拉着他袖子,他就把我的手连同手套一起揣进他大衣口袋里。这个口袋里想必有纸钞,打火机,烟以及一些发票,已经被揉得很皱很软,动物絮窝一样温暖。我发现我不舍得把手拿出来。四周的路灯像鱼的灯,夜色深蓝像海,积雪和建筑像沙子和礁石,我们如同走在海底。我看着身边比我高大的郑莲农,我有点明白我姐姐当年的感受了。那是一种很奇异的感受,它使我想要恋爱。
郑莲农走后,我在北京三月的沙尘暴里恋爱了。我爱上了一个开古着店的男人,他拥有三千个古董包,每个都不一样。他卖高价,每只卖一千到一万不等,他说,这些包卖完,我们就可以去东南亚玩了。我说不出我喜欢他什么。大方?其实也不大方。有钱?几十万还算钱吗。英俊?有一点点,但并不能算很帅。脾气好?其实男人的脾气都是一个样儿。最后我在东南亚得出了问题的结论,当他晒黑了一点点,头发长长了一点点,身体被镀上一层金色以后,他长得有一点像郑莲农。
这真是一个惊人的发现,惊人的发现还有,为什么他跟我说话时会常用到一个词语,“我前女友”。注意,不是“前女友”,而是“我前女友”。后一种说法的意思作为中文系毕业的我来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古着男和他的前女友,仍是如同偏正词组一样,是一体的。
可是,你们既然已经分手了,为什么还要一体呢?所以我就纠结了。我问他,那你到底和她分手没有?他反问我:你说的是哪一位?
然后就是吵架,姐姐当年也和郑莲农这么吵吗?抓到什么就丢什么过去,并且希望丢到对方脸上。我们是相爱的男女,可是吵起来比仇人还凶。你看过happy tree friends那部动画片吧,吵得最凶的时候我们可以把对方变成那动画片里的小动物,用各种方法弄死。
我丢一只啤酒瓶过去,他丢了一把菜刀。然后我就晕倒了。大标题,“我就不相信男女之间没有纯粹的友情”,
小标题,“你看我们不就做到了”。
菜刀不是飞镖,大可以躲过。我也没有中刀,只是吓晕了。在医院醒来,我发现我靠,怎么北京又下雪了?整个城市像是在为什么大事服丧。而我居然还活着,还百无聊赖地混迹在这魔鬼之城,而且居然没有饿死,还交往到男朋友!不知道令多少北漂的女人羡慕嫉妒恨啊。
古着男带着求和的表情来探望我,但是他在病房里又接电话了:“呵呵,没问题,呵呵,我下午给你送去吧,老地方见。”
这个电话我不用问也知道是“我前女友”的。没背着我打,也没声音小小地接,一切正大光明,想证明他的坦荡是吗?而且如果我此时较真儿地质问起来,人家马上会义正词严地说,这是正常的友情,你多心,你好狭隘。古着男和他的“我前女友”,怎么定义呢?用一个长一点的句式吧——大标题:“我就不相信男女之间没有纯粹的友情”,小标题“你看我们不就做到了”。
如同我讨厌公众场合调情的男女一样,我也讨厌这种自欺欺人的前男女纯友情。
我弄到“我前女友”的手机号,叫她出来单挑。
我承认我这么做是自贬身价,正牌女友是没必要折辱去和前任较量的。但是,身价是什么东西?我自己也嫌它没劲。
然后我看到了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呢——她长得不丑,其实还多多少少算漂亮。她不缺少知识和教养,可能大学时代还曾当过学习委员或团支书。但她给我的感觉就是,很差劲,很呆,很笨。是那种失去了一个男人就失去了灵魂的,想力图挽回想得发了疯的,很弱的女人。一个loser。和一个loser有什么好计较的啊?于是我就对她说:“这样吧,我和他分手。我来见你,就是想告诉你这件事。”
我可怜她。
她哭了。她流下感激的泪水吗?
这件事之后,我颇有一种无债一身轻的感觉。唯一的愿望就是古着男和天然呆复合后,不要称呼我为“我前女友”。我就是周小冬,不是谁的谁的谁。
这张床有男人的味道,这种味道令我很想发明一种易拉罐,装罐生产。
我打电话给身在哥斯答黎加的人。我想问郑莲农借他家钥匙。分手后我流浪了,租屋一时之间还没找到满意的,而我总不能一直住宾馆。电话没有打通,此人想必正在海底拍摄鲨鱼的鸡鸡。一个小时后,短信到来:钥匙在地垫下。
世界上真的有心电感应这回事对么?我那时正在他公寓门口,揭开棕榈编织的地垫,看到钥匙。
我走进去,把小皮箱和自己一起摔在沙发上。冰箱里有啤酒,很好,让我一醉方休。鲨鱼对吗?你去拍摄它们。其实你不知道我也一直喜欢鲨鱼。我喜欢它们的牙,喜欢代表凶狠的灰蓝鱼皮,喜欢它们的表情。但是此刻我却像被割掉了鳍的鲨鱼,曾经叱咤一时,如今沉潜落魄。我对自己很无语。爱情搞得我很惨,可是,小冬,拜托!那是爱情吗?
半夜上厕所,黑咕隆咚摸错了一扇门,那个门里是暗室。
我还在想,这些挂着的照片都是谁呢?
有7 张是鲨鱼,有3 张是海龟,有2 张鬼头鬼脑的乌贼,这是在海里拍的。有很多张不同的鱼。还有1张是个女孩子,手里拿一只桃,笑着露出小小的犬齿,是我。
我回去倒在床上继续睡。
这张床有男人的味道,这种味道令我很想发明一种易拉罐,装罐生产。一定会畅销,因为这种气味使人觉得被暗恋,被疼惜,被爱。这种气味促进睡眠,可能的话,还会激发春梦。要知道,现实很凄苦,能在梦里风骚一把也算是享受。
鲨鱼,我梦到我同鲨鱼嬉戏,大海里的水却慢慢被抽干了,鲨鱼死掉,风干碎裂变成了一堆梳子一样的白骨。我再看我自己,我也只剩下白骨。
爱情抽干人类多余的血肉,剩下的骨头,能彼此照看多久?我把照片摘下来,装进自己的包里,鲨鱼和海龟不要,乌贼和鱼也不要,单要自己的那张。我买张机票,我想去看看,哥斯答黎加的海。
当你陷入爱情,就自然而然沦为骗子。我站在哥斯达黎加的海岸,白浪滔天,日光暴烈,捕鱼船驶向远处。
蔻可丝岛以凛冽的洋流引来鲨鱼而闻名。海底鱼群沉默、艳美而又无情,它们令人色授魂予,尤其,是对一位水下摄影师来说。我吃着三明治,偶尔借硬币给吃生牡蛎的游客,他们还给我时硬币沾上刚撬的新鲜牡蛎微腥的汁液。
牡蛎催情,他们回去可以大搞一次。
而我如同一个心灵上修行的女子,在等待远方的良人。我对自己说,如果,我能在这里邂逅郑莲农,那没得说,我要向他求爱。海洋其实没有那么大,使它变得无限的,是幻觉,时间,恐惧和孤寂。而我心中有期待,所以海洋对我来说,代表希望。
第七天,一艘帆船向岸边驶近,我看到金发的,棕发的,红发的老外一个个下来,然后我看到了黑头发。是的,郑莲农,不是他还会是谁?我看到他胸前挂着的相机。我的心揪紧了,拔腿冲过去。
船上的人按顺序下船,我还差五十米。船上的人又按顺序上了另一艘船,我还差三十米。船开走了,有人看到追船的我。他们向我挥手、叫喊、飞吻,整个船里的人都奔放热情,而船越驶越远,郑莲农没有看清我的脸。
我流下一生里唯一一次,有意义的眼泪,是在19岁那年。后来,在每一年的同一个时间,我会说一个谎“今天我19 岁啦”。我拒绝过去19 岁以后的人生,那代表痛苦和空虚,像深不见底的,寂寞的海。
但是,日子还是要过下去,人被时间的沙子,磨去一切棱角。我和郑莲农的故事,到如今已有11年。
可为什么好像还只是发生在昨天?郑莲农从圣何塞回到北京,带回牛鲨攻击大海鲢的照片。
他说:“我的房子你住得还舒服吧?如果舒服就别走了,做我的小老婆。”“那你大老婆是谁?”当年,19岁的我问。他郑重地想一想,说:“我打算追求张曼玉。”
他问我为什么大冬天鼻子头会晒暴脱皮,我说我去尝试了最新的烤人机,晒点棕色皮肤,也许蒙到个老外当男友。
雪化了,春天又来了,玉兰花像卫生巾一张,在树顶铺开……洁白、柔软、弹性好、不侧漏。郑莲农办了个人摄影展,我穿着小礼裙去逛。我们合了一张影,我们都站得直直的,他高我一个头,他生平第一次穿了正装,烫过的布裤子,人模狗样的。他不知道,我回去把那张照片PS上粉红的花边,像是婚纱照,打印,存在我的钱夹里。——男女之间不是没有纯粹的友情的,你看我们不就做到了。逢人我会说:“我的朋友。”指指郑莲农,一副生张熟李的派头。逢人他会说:“我的一个小朋友。”指指我,好像带了一只宠物的样子。
我们一起在夜市吃烤串时,会说点小事情。我说:“我有男朋友了,这次比较靠谱。”
郑莲农说:“真的吗?”
我拿出实话实说的表情,“真的,人很好。”我盯着郑莲农,看他的反应。他没有反应,埋头把烤腰子上配的肥肉薄片给夹掉,递给我。人们说,要当心,首都北京的骗子很多——我很快沦为其中一个。没错,当你陷入爱情,就自然而然沦为骗子。
……
应该被抹上屎,挂在车的最后面,飞行。
19岁以后,在每一年的同一个时间,我会说一个谎。
都是同样的谎——“今天,我19岁啦”。
但是今年的这个时间,我决定说真话了,“今天,我30岁了。”
我30 岁生日,我丈夫请我吃饭。帮我点完菜他故作惊讶地说:“哇呀,你真的已经30 岁了吗?”我知道他在恭维我。我就说:“嗯,是一个真正的,资深少女了!”
我和郑莲农的故事,已经过去11年了。
好像还只是发生在昨天一样。
我姐姐带着个比我家门框要高,比我家老式座钟还闷的男人进了家门。
我爸问他做什么工作的,他坦然答:无业游民。我爸咳嗽一声,去书房了,再也没有同他讲过话。而我姐从此也不和我爸说话,她认为我爸没给她面子,所以她三天两头跑出去住,就住在郑莲农的租屋里。那间租屋我也去过,有一个小院子,没有暖气,冬天的时候他们生一个洋铁皮小炉子,炉子烧得通红,上面烧一只水壶,顺便烤土豆和柿子。我跟姐姐学,把烤得半熟软烂的柿子盛在小碗里,拿一只吸管插进去,吸着吃。
小屋四壁挂着郑莲农的作品,他是无业游民,但他也是一位水下摄影师,画家,歌手,乐器修理师,手工业者……我大概明白了为什么一介无业游民仍能让我姐爱到疯癫。是有这么一种人,他们什么也不做,但他们什么都会做。
我记得他们俩带我去逛街,一路上我姐姐伤风败俗地对郑莲农上下其手,掐他脸,啃他手,抱住他的腰晃悠,对他摇头摆尾搔首弄姿。真令人汗颜啊,姐姐的爱情。她恨不能整个人化在郑莲农身上,变成一层人肉的膜。
爸爸和妈妈吃饭时的话题:老大就算了,老二可要看住了,不能找那种流氓。
原来艺术家在爸妈眼里,是流氓啊。
作为一个女孩,变丑是比得绝症还惨的事,所以那年冬天我不见人。
姐姐和郑莲农死去活来爱了两个月后分手,时间转眼来到了2000年。姐姐嫁了一个医院的化验师,化验师很坦诚,说他是博士,但专门负责化验尿。真恶心,我说。那时我19岁了,到了我姐当时的年纪。我发现到了这个年纪,人会发生奇特的变异:对一切都很鄙视,动不动这个世界就得罪了我,我就咆哮了、暴跳了或者哭了。我训姐姐:一个整天和尿为伍的男人,还不如那个流氓呢!我姐姐仰天长叹:尿,屎,血,唾沫,精液……这些其实都是同样的物质,人肉也不过就是碳水化合物。
姐姐和尿博士生了孩子。
爸妈得了外孙,得意忘形。完全忘了当初他们的约誓:看好老二。于是老二高考一结束就吱溜一下离家跑到北京去了。初到北京的第一个月,我因为水土不服以及遭遇数场沙尘暴的洗礼,脸上长痘,乍看如同生天花,变得特别丑。你知道,作为一个女孩,变丑是比得绝症还惨的事,所以那年冬天我不见人,最远的活动范围是附近一所中学,我在那的游泳馆游泳。
那个中学有一个小游泳馆,冬天也开放,我每周去两到三次。它的优点是人少,缺点是有耗子。小耗子会在你蛙泳的时候跟着你在池边跑,而在你蝶泳的时候跳进水中伴你游上一会儿。这儿的耗子个个水性极佳是浪里白条,我不怕它们,挺愿意和他们为伍。19 岁的我自卑又骄傲,羡慕人群,又常想远离人群。
那一天,出了游泳馆,眼看着铅灰的天空落下了雪,而我忘了换鞋,穿着人字拖站在雪里,我忽然觉得孤独是这么难以排遣的东西,我蹲下来,捧起雪,把脸埋在里面。
那天的雪在我记忆中是有味道的。
是什么味道?一言难尽。
忽然有一辆车在我身边停下了,车里的人下来,站在我面前。郑莲农。是的。我姐的前男友。他说:“长大了发型也不换一换,还像顶个西瓜皮!”他拍拍我的头顶。
他可以做到一点儿也不惊讶,不惊讶于这么巧的路遇,就好像昨天才在我家混饭,表情里甚至还带有“牛肉炖得不太烂啊”的样子。我想我也不能示弱,所以我故作镇定地说,“哟,你哪个墙角钻出来的呀?”
我换上靴子跟他走,他请我吃饭。我要了热巧克力,比萨,牛排。西餐之后我食欲大开,又去吃了热乎乎的羊肉火锅。一边吃一边狼心狗肺地抱怨北京,“小吃都什么啊,卤煮,炒肝,爆肚……不就是苦力们爱吃的下水吗!泡着饼吃,吃饱了好去干活儿。”
郑莲农听我讲,对我小家子气的牢骚不予置评。听我讲完了他才说:
“你姐怎么样?”
“不知道,你去问她!”
“小朋友,你吃得够多了,送你回去。”
我得罪了饭东,被他强行拉上车,往学校去。我闻出这辆车里有女人的气味。我替姐姐感了一个小小的叹,唉,萧郎已成路人甲。
我从小就喜欢给人点烟,在点烟的瞬间不论抽烟的人是谁,都会变得很乖。
我从小就喜欢给人点烟,因为在点烟的瞬间那个抽烟的人不论是谁,都会变得很乖。乖上那么一秒、半秒。我喜欢那种时刻。郑莲农把眼睛自烟头移开,指着菜单,对我说:“想吃什么,自己点。”
这是在北京遇到郑莲农后他第二次请我吃饭。我挺明白,这顿饭是专门为了我姐而请的。果然,他转弯抹角都在问同一个问题:你姐姐过得怎么样?
我当然得说,过得很好,何况,姐姐过得真的很好。
只要不嫁给真心爱的那个男人,女人都会过得不错。
郑莲农又掏出一根烟。我说,我替你点吧。于是他在打火机前又乖了一秒,我得以看清他睫毛月牙样的弧度。他抬起头告诉我:“下个月我要去哥斯达黎加,敬我一杯酒,替我践行。”
“去干吗?”我斟了两杯燕京啤酒。
“拍摄牛鲨。”他和我干杯。
牛鲨是什么样我不知道,也不关心。我只关心,我们吃饱喝足后一起走在雪还没化的路上,路很滑,郑莲农让我拉着他袖子走。我于是拉着他袖子,他就把我的手连同手套一起揣进他大衣口袋里。这个口袋里想必有纸钞,打火机,烟以及一些发票,已经被揉得很皱很软,动物絮窝一样温暖。我发现我不舍得把手拿出来。四周的路灯像鱼的灯,夜色深蓝像海,积雪和建筑像沙子和礁石,我们如同走在海底。我看着身边比我高大的郑莲农,我有点明白我姐姐当年的感受了。那是一种很奇异的感受,它使我想要恋爱。
郑莲农走后,我在北京三月的沙尘暴里恋爱了。我爱上了一个开古着店的男人,他拥有三千个古董包,每个都不一样。他卖高价,每只卖一千到一万不等,他说,这些包卖完,我们就可以去东南亚玩了。我说不出我喜欢他什么。大方?其实也不大方。有钱?几十万还算钱吗。英俊?有一点点,但并不能算很帅。脾气好?其实男人的脾气都是一个样儿。最后我在东南亚得出了问题的结论,当他晒黑了一点点,头发长长了一点点,身体被镀上一层金色以后,他长得有一点像郑莲农。
这真是一个惊人的发现,惊人的发现还有,为什么他跟我说话时会常用到一个词语,“我前女友”。注意,不是“前女友”,而是“我前女友”。后一种说法的意思作为中文系毕业的我来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古着男和他的前女友,仍是如同偏正词组一样,是一体的。
可是,你们既然已经分手了,为什么还要一体呢?所以我就纠结了。我问他,那你到底和她分手没有?他反问我:你说的是哪一位?
然后就是吵架,姐姐当年也和郑莲农这么吵吗?抓到什么就丢什么过去,并且希望丢到对方脸上。我们是相爱的男女,可是吵起来比仇人还凶。你看过happy tree friends那部动画片吧,吵得最凶的时候我们可以把对方变成那动画片里的小动物,用各种方法弄死。
我丢一只啤酒瓶过去,他丢了一把菜刀。然后我就晕倒了。大标题,“我就不相信男女之间没有纯粹的友情”,
小标题,“你看我们不就做到了”。
菜刀不是飞镖,大可以躲过。我也没有中刀,只是吓晕了。在医院醒来,我发现我靠,怎么北京又下雪了?整个城市像是在为什么大事服丧。而我居然还活着,还百无聊赖地混迹在这魔鬼之城,而且居然没有饿死,还交往到男朋友!不知道令多少北漂的女人羡慕嫉妒恨啊。
古着男带着求和的表情来探望我,但是他在病房里又接电话了:“呵呵,没问题,呵呵,我下午给你送去吧,老地方见。”
这个电话我不用问也知道是“我前女友”的。没背着我打,也没声音小小地接,一切正大光明,想证明他的坦荡是吗?而且如果我此时较真儿地质问起来,人家马上会义正词严地说,这是正常的友情,你多心,你好狭隘。古着男和他的“我前女友”,怎么定义呢?用一个长一点的句式吧——大标题:“我就不相信男女之间没有纯粹的友情”,小标题“你看我们不就做到了”。
如同我讨厌公众场合调情的男女一样,我也讨厌这种自欺欺人的前男女纯友情。
我弄到“我前女友”的手机号,叫她出来单挑。
我承认我这么做是自贬身价,正牌女友是没必要折辱去和前任较量的。但是,身价是什么东西?我自己也嫌它没劲。
然后我看到了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呢——她长得不丑,其实还多多少少算漂亮。她不缺少知识和教养,可能大学时代还曾当过学习委员或团支书。但她给我的感觉就是,很差劲,很呆,很笨。是那种失去了一个男人就失去了灵魂的,想力图挽回想得发了疯的,很弱的女人。一个loser。和一个loser有什么好计较的啊?于是我就对她说:“这样吧,我和他分手。我来见你,就是想告诉你这件事。”
我可怜她。
她哭了。她流下感激的泪水吗?
这件事之后,我颇有一种无债一身轻的感觉。唯一的愿望就是古着男和天然呆复合后,不要称呼我为“我前女友”。我就是周小冬,不是谁的谁的谁。
这张床有男人的味道,这种味道令我很想发明一种易拉罐,装罐生产。
我打电话给身在哥斯答黎加的人。我想问郑莲农借他家钥匙。分手后我流浪了,租屋一时之间还没找到满意的,而我总不能一直住宾馆。电话没有打通,此人想必正在海底拍摄鲨鱼的鸡鸡。一个小时后,短信到来:钥匙在地垫下。
世界上真的有心电感应这回事对么?我那时正在他公寓门口,揭开棕榈编织的地垫,看到钥匙。
我走进去,把小皮箱和自己一起摔在沙发上。冰箱里有啤酒,很好,让我一醉方休。鲨鱼对吗?你去拍摄它们。其实你不知道我也一直喜欢鲨鱼。我喜欢它们的牙,喜欢代表凶狠的灰蓝鱼皮,喜欢它们的表情。但是此刻我却像被割掉了鳍的鲨鱼,曾经叱咤一时,如今沉潜落魄。我对自己很无语。爱情搞得我很惨,可是,小冬,拜托!那是爱情吗?
半夜上厕所,黑咕隆咚摸错了一扇门,那个门里是暗室。
我还在想,这些挂着的照片都是谁呢?
有7 张是鲨鱼,有3 张是海龟,有2 张鬼头鬼脑的乌贼,这是在海里拍的。有很多张不同的鱼。还有1张是个女孩子,手里拿一只桃,笑着露出小小的犬齿,是我。
我回去倒在床上继续睡。
这张床有男人的味道,这种味道令我很想发明一种易拉罐,装罐生产。一定会畅销,因为这种气味使人觉得被暗恋,被疼惜,被爱。这种气味促进睡眠,可能的话,还会激发春梦。要知道,现实很凄苦,能在梦里风骚一把也算是享受。
鲨鱼,我梦到我同鲨鱼嬉戏,大海里的水却慢慢被抽干了,鲨鱼死掉,风干碎裂变成了一堆梳子一样的白骨。我再看我自己,我也只剩下白骨。
爱情抽干人类多余的血肉,剩下的骨头,能彼此照看多久?我把照片摘下来,装进自己的包里,鲨鱼和海龟不要,乌贼和鱼也不要,单要自己的那张。我买张机票,我想去看看,哥斯答黎加的海。
当你陷入爱情,就自然而然沦为骗子。我站在哥斯达黎加的海岸,白浪滔天,日光暴烈,捕鱼船驶向远处。
蔻可丝岛以凛冽的洋流引来鲨鱼而闻名。海底鱼群沉默、艳美而又无情,它们令人色授魂予,尤其,是对一位水下摄影师来说。我吃着三明治,偶尔借硬币给吃生牡蛎的游客,他们还给我时硬币沾上刚撬的新鲜牡蛎微腥的汁液。
牡蛎催情,他们回去可以大搞一次。
而我如同一个心灵上修行的女子,在等待远方的良人。我对自己说,如果,我能在这里邂逅郑莲农,那没得说,我要向他求爱。海洋其实没有那么大,使它变得无限的,是幻觉,时间,恐惧和孤寂。而我心中有期待,所以海洋对我来说,代表希望。
第七天,一艘帆船向岸边驶近,我看到金发的,棕发的,红发的老外一个个下来,然后我看到了黑头发。是的,郑莲农,不是他还会是谁?我看到他胸前挂着的相机。我的心揪紧了,拔腿冲过去。
船上的人按顺序下船,我还差五十米。船上的人又按顺序上了另一艘船,我还差三十米。船开走了,有人看到追船的我。他们向我挥手、叫喊、飞吻,整个船里的人都奔放热情,而船越驶越远,郑莲农没有看清我的脸。
我流下一生里唯一一次,有意义的眼泪,是在19岁那年。后来,在每一年的同一个时间,我会说一个谎“今天我19 岁啦”。我拒绝过去19 岁以后的人生,那代表痛苦和空虚,像深不见底的,寂寞的海。
但是,日子还是要过下去,人被时间的沙子,磨去一切棱角。我和郑莲农的故事,到如今已有11年。
可为什么好像还只是发生在昨天?郑莲农从圣何塞回到北京,带回牛鲨攻击大海鲢的照片。
他说:“我的房子你住得还舒服吧?如果舒服就别走了,做我的小老婆。”“那你大老婆是谁?”当年,19岁的我问。他郑重地想一想,说:“我打算追求张曼玉。”
他问我为什么大冬天鼻子头会晒暴脱皮,我说我去尝试了最新的烤人机,晒点棕色皮肤,也许蒙到个老外当男友。
雪化了,春天又来了,玉兰花像卫生巾一张,在树顶铺开……洁白、柔软、弹性好、不侧漏。郑莲农办了个人摄影展,我穿着小礼裙去逛。我们合了一张影,我们都站得直直的,他高我一个头,他生平第一次穿了正装,烫过的布裤子,人模狗样的。他不知道,我回去把那张照片PS上粉红的花边,像是婚纱照,打印,存在我的钱夹里。——男女之间不是没有纯粹的友情的,你看我们不就做到了。逢人我会说:“我的朋友。”指指郑莲农,一副生张熟李的派头。逢人他会说:“我的一个小朋友。”指指我,好像带了一只宠物的样子。
我们一起在夜市吃烤串时,会说点小事情。我说:“我有男朋友了,这次比较靠谱。”
郑莲农说:“真的吗?”
我拿出实话实说的表情,“真的,人很好。”我盯着郑莲农,看他的反应。他没有反应,埋头把烤腰子上配的肥肉薄片给夹掉,递给我。人们说,要当心,首都北京的骗子很多——我很快沦为其中一个。没错,当你陷入爱情,就自然而然沦为骗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