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美育的特点

  【中图分类号】G6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38-8636(2014)08-0007-02

  在语文教学中进行审美教育是语文学科的重要内容,必须根据语文学科的自身特点,研究实施语文教学美育的规律。具体地说,就是通过语文教材的课堂教学和课处活动等教学过程,教育学生感知、理解、鉴赏、评价美,进行美的创造,树立正确的审美观点,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形成崇高的审美理想。语文美育不同于音乐、美术等其他学科的美育,它是凭借语文教材中一篇篇课文来实施的,它以语文为中介,是言语活动与审美活动相统一的过程。这就决定了语文美育有着自身的特点,其特殊性具体表现在审美观上具有形象性、情感性、愉悦性等诸多特点。

  一、形象性

  语文美育的一个显著性即在于它审美观上的形象性。杜勃洛留波夫说:“我们的感情总是被生动的形象所引起的,而不是被一般的要领所引起的……为了让诗可以满足我们的感情,那些生动明确的形象,对诗来说,就是很必要的。”语文审美活动实际上是对艺术形象的一种认识,这种认识不是抽象的概念的认识,而是具体形象的认识,是通过艺术形象的感受、联想、想象进行的。在具体形象的感知、联想、想象之中,体会和领悟到作品的本质意义。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有一段描写百草园的文字,寥寥数语就勾画了生趣盎然的童年乐园,与三味书屋的死气沉沉、枯燥乏味形成鲜明对比,读者在这种形象化的对照中体味到了文章的意蕴。语文学科美育就是要充分利用教材中这种形象化的语言特点,让学生认识作品的形象,体会语言的魅力,从而达到形象的感化作用。

  二、情感性

  语文审美的情感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审美主体的情感性

  在文学作品的欣赏过程中,没有感情的参与就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欣赏。别林斯基说:“科学是通过思想直截了当地对理智发生作用;艺术则是直接地对一个人的感情发生作用。”这说明没有审美主体的情感作用,艺术就难以实现它的审美功能。因此,语文教学要激发审美主体--学生的这种情感活动。特级教师于漪在施教《春》这篇散文时,就精心设计了一段导语,激活了学生的情绪,使学生进入了春的境地。所以,有人称于漪老师的教学是“激情教学”。

  (二)审美对象的情感性

  语文审美的客观对象是文质兼美的课文。教材中大量文章无不饱含着作用强烈的感情。从作家的创作实践来看,情感在创作中起着重要作用。曹雪芹著《红楼梦》增删五次,批阅十载,以诗自序说:“十年辛苦不寻常,字字看来皆是血。”这“字字是血”,就凝聚着作家的感情。可见,作家在创作时都是把自己个人感情强烈地渗透到作品中去的,这就使得语文课本中的文学作品浸透了浓厚的感情色彩,形成了“以情动人”的巨大的审美感染力。

  三、愉悦性

  人们阅读优秀的文学作品时,往往为其所感动、所倾倒,感到整个心理功能的活动都处于自由、和谐的状态,全身心都沉浸到一种无比愉悦的精神境界中,这就是审美的愉悦性。审美的最终结局或效果就是为了获得这种特殊的快乐。列夫?托尔斯泰认为“一件艺术品只有当人们看它的时候真正地能够唤起人们的愉悦,才能算是一件美的作品。”这就是说包括文学作品在内的艺术品是可以唤起人们审美的愉悦感情的。人们怀着浓厚的兴趣去欣赏文学作品时,并不是为了满足一种基本的生理需要,而是为了满足一种精神上的追求,得到精神上的愉悦。语文美育就是要利用教材中丰富的美的因素,引导学生对语文中的思想情操美、理想境界美、艺术形象美、文章结构美、语言形式美、谋篇布局美、风格情调美等探幽访胜,采珠撷宝,从而受到感动,得到启示,在心底里体会到一种美感的愉快,心灵为之陶醉,获得美的享受。

  掌握了语文美育审美观上的这些特点,有助于我们在语文教学中更好地实施审美教育的全面发展。

  李 敏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东河小学 62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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