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前启后之作——评傅申著《书法鉴定:兼怀素自叙帖临床诊断》
- 来源:中国书画 smarty:if $article.tag?>
- 关键字:科技,鉴定家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4-12-01 08:51
从1965年入故宫书画处,在库房里拿着放大镜一遍遍地仔细观察院藏古书画,到2004年10月参与《自叙帖》真伪之辨、撰写《书法鉴定》一书,在这近四十年的岁月中,傅申曾撰写以下和鉴定相关的书籍(散篇的论文不计):1973年普林斯顿大学美术馆出版的《中国书画鉴别研究》,虽主要为石涛绘画的研究,但由于石涛喜欢题跋,传世伪作亦多,题跋书法就成为鉴定工作的重要对象和依据之一。在此书中傅申对真伪石涛的书法,特别是针对张大千的伪作有极为细致的比较研究。1977年,傅申在耶鲁大学美术馆主持《海外书迹研究》展,并撰写展览研究图录,图录的第一章就是《法书的复本与伪迹》。图录中尚有从风格上分析传世真伪祝允明作品的一章。1991年沙可乐美术馆出版的《血战古人的张大千》展览图录,是研究20世纪最大的作伪画家张大千的专著,鉴别张大千作伪的古画,也不可避免地成为这一展览图录的重点。因此,虽说四十年来,傅申还从事书画史的研究,但书画鉴定始终是他的重要关注。此次《书法鉴定》的出版,虽以《自叙帖》论辩为契机,但也可视为作者对自己四十年来的书法鉴定研究所做的一个总结。
本书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书法鉴定》乃作者历年积累的鉴定工作的心得,涉及面很广,从鉴定心理、法书的复本和伪迹,到传统的鉴定方法和现代科学检验手段,都有简明扼要的讨论。第二部分虽是关于一件古代书法真伪的讨论,但正如傅所言,“这一次怀素《自叙帖》的辩论,其意义绝不仅限于《自叙帖》的真伪,或是否为文彭摹本的问题,而是书法鉴定的方法问题。什么才是直接、正确、绝对的依据和方法?如何区别写本、摹本,以及摹本中的映摹、钩摹本?以及刻帖可能改动母本的种种,及其在书法鉴定上的适用度,其限度又在哪里等等。”(第301页)因此,这一部分虽为辨析、批驳《自叙帖》墨迹本为摹本说,但文字之中又在在透露出对鉴定方法的关怀。其中大量的案例及其对鉴定学一些通则的意义,都有待读者自己去体会领悟,并非一篇短评所能详尽介绍。在这里,我想就这一著作对中国书画鉴定学承前启后的意义,谈一些看法。
书画鉴定学通常以目鉴为主,考订为辅。由于工作的关系,几十年来,傅申观摩了海内外大量的法书名迹,可以说他是继老一辈书画鉴定家后,少数几位有丰富目鉴经验的鉴定家,也是他这一辈的古书画鉴定的代表人物之一。虽说傅申深得传统鉴定学三昧,但不同的是,他对传统鉴定学的局限性有着更为清晰的认识和更为自觉的反思。以大陆的公藏书画鉴定为例,众多博物馆的馆藏多由几位专家组成的鉴定小组负责鉴定。虽说这些专家都有十分丰富的经验,但以鉴定结果而论,专家们的意见也常常不一致。即使有时诸位专家的意见趋于一致,有些意见依然是带有假设性质的推断,尽管它们是广征博引的推断。我们本无需苛求鉴定专家们,因为鉴定古书画确实很难。由于历史数据的缺乏,譬如留下的作品太少,无法建立基准作品,亦无其它的文献可征引,对于一些艺术品的作者、年代的判断只能付之阙如。但是,有时某些争议则导源于鉴定家们在不同的鉴定心理影响下,采用的方法互异,对所取证据的适用度的掌握不同,推理过程的宽严不一。从好的一面来看专家之间的争议,我们可以说这是“百家争鸣”,活跃了学术的气氛。但其负面的作用则在于,即使是鉴定权威的意见,也常缺乏公信力。数年前关于传董源《溪岸图》之争,辩论双方都有权威人士,一方认为是北宋早期绘画,一方则认为是张大千手笔,时间差距近一千年。正是书画鉴定中这种缺乏公信力的状况,为改进留下了很大的空间。《书法鉴定》书中认为,如果鉴定界能够借鉴其它领域更为严密的检验方法,并借助一些现代科技手段,就能让某些过去不能解决的问题能够解决或部分地解决,使我们接近历史的真相,减少误鉴,增加鉴定工作的公信力。正因为如此,《书法鉴定》关于鉴定心理的讨论,对借鉴刑事鉴识学和医学临床诊断研究成果的提倡,以及运用科学检验的尝试,就值得我们格外地重视。
《书法鉴定》反复提到两个不同于书法鉴定的领域—医学临床诊断学和刑事鉴识学。傅申在书中虽未明言点出,但我们依然能够感觉到,他认为这两个领域比书画鉴定有着更为严格、更为慎重的诊断和鉴识方法。书画鉴定学之所以落后于这两个领域,不仅仅是技术设备上的,而且还是思维方法上的。这当然和这两个领域的性质有关。在医学领域中,诊断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病人的健康,甚至生命。书中这样写道:“作为一位医生,他的‘误诊’可能导致病人残疾甚至死亡,真是‘生命攸关’。而书画鉴定家的‘误鉴’,当然没有那么严重,因为在鉴定之后不需要作后续的医疗工作,所以不会真正置某一作品于死地。”(第299页)而刑事鉴识学如发生误差,可能会使罪犯逍遥法外,而无辜者蒙受不白之冤。可是书画鉴定错了,只要不是私家收藏,既不会死人,也不会引发诉讼。所以,相对而言,书画鉴定界的人是勇于发表意见的,尽管这些意见可能还只是假设和推测。即以《自叙帖》真伪之辨为例,连一些资深的鉴定家,也是根据几十年前的目验所得印象或根据印刷品来推断《自叙帖》乃一摹本。姑且不论关于摹本的推断是否正确,其方法上已存在着问题。设想一下,如让神探李昌钰办理一个大案,他如果没到过现场观察取样,他敢这样下结论吗?虽说刑事鉴识也有误鉴,但总体而言,以严谨性和科学性而论,书画鉴定学是远远不及刑事鉴识学的。刑事鉴识如何从现场取证,对证据本身的检验,对证据适用范围的限定,犯罪现场的重构等,都能够对书画鉴定工作有借鉴意义。
因此,傅申在讨论故宫本《自叙帖》是摹本还是写本时,“最主要与最大的不同,是不存任何成见,甚至放下个人从前的印象,直接先从故宫墨迹卷作实物的‘临床诊断’”(第254页)。让我们来看看傅申怎样来诊断的。他首先提出的问题是:“如果是摹本,使用的是什么纸?透明度如何?”诊断结果是:《自叙帖》墨迹本纸张近似麻纸,较厚,透明度不高。加上《自叙帖》为草书大字,书写速度很快,准确的映摹必然会留下不自然的痕迹。而借助科技手段的观察结果是,无映摹痕迹。因此,傅申断定故宫藏《自叙帖》是写本而非摹本。如果持摹本说的人们对此还有疑问或不同意见,还要继续辩论的话,那么,他们需要做的第一个工作就是(如可能在现代科学工具的帮助下)直接观察原作。傅申的工作逼着论辩的双方来到了同一个出发点。虽说来到共同的出发点未必最终能达到一致的意见,但它毕竟是个进步。
由于美国的博物馆较早采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文物鉴定,所以傅申在担任美国佛利尔美术馆中国书画部主任时,就开始思考如何把现代科技引入书画鉴定。在前辈鉴藏家中,王方宇最早提出用计算机技术来研究书画鉴定(见其1975年发表的文章《电子计算机和八大山人》),启功也曾提到过运用新的科学技术研究书画鉴定,但是他们毕竟还没有这方面的实践。而傅申在投入《自叙帖》论辩时,参与了台北故宫的科技检验工作,并在《书法鉴定》中具体地运用检验成果来讨论书法鉴定。
科技手段不但能解决一些目验不能解决的问题,而且具有客观性。它可以反复检验,只要仪器和操作方式相同,它不会因鉴定家的立场、心理、目的不同而改变检验的结果,所得结果因此具有公信力。而公信力正是傅申写作此书最重要的关怀之一。我想,很可能四十年前在故宫工作时,放大镜下对原迹的观察就已使傅申先生相信,怀素《自叙帖》不是摹本。但他依然希望运用科技手段再次检验他从几十年的经验和常识中得出的某些看法。这种检验具有两个意义:第一,经验毕竟只是经验,即使已有百分之九十五胜算的把握,依然不是定论。临床医学有这样的先例,许多症状都表明一位病人可能患了癌症,但切片检验的结果却证明不是癌症。
所以,应让经验接受科学的检验,避免误鉴。第二,以科学检验的结果来取信疑者。我们来看看傅申是怎样对待《自叙帖》墨迹本拖尾上的宋人十个题跋:“至于其它另纸宋人十跋,不但各段各人用纸用墨均有肉眼能见之明显差异,且大多有书迹可比,已经可证为真迹。如果能够,再一次以科学检验其纸墨异同与年代,以取信于疑者。”(第260页)根据传统的鉴定方法已可以证明是真迹,但如条件允许,依然接受科学检验。这样做无非是要增加鉴定结果的公信力。
值得注意的是,在《书法鉴定》结尾时,傅申专门引用了《误诊学》一书(第298—300页)。此书分析了临床诊断中的种种误诊,傅申以为可资书法鉴定借鉴。我倒是很乐意见到,将来有一天傅申能主编一本《书画鉴定误鉴案例汇编》,把我们已经可以肯定的误鉴案例(包括那些著名鉴定家的误鉴)汇总起来,从各个角度分析误鉴的原因,使我们对古书画鉴定存在的问题有更为清醒的认识。
如前所述,《书法鉴定》是一本很丰富的书,它征引了许多前辈学者的研究成果,介绍了作者多年的心得,很多具体的案例都可启发读者举一反三。而作者提出对刑事鉴识、医学临床诊断的借鉴,对科学检验手段的提倡和实践,可以说实际地推进了现代书画鉴定学的建设。虽说,书画鉴定学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但作者这样乐观地预见,“由于博物馆藏品的公开化及数字化计划,以及数字相机及计算机的普及化,新一代的研究者借助于种种光学仪器的帮助,一个崭新的书画鉴定时代当可拭目以待”(第112页)。
当这个崭新的时代到来的时候,人们再来读《书法鉴定》,他们或许会同意我的这一看法:在中国书法鉴定史上,《书法鉴定》扮演着一个承前启后的角色。
文/白谦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