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系统性风险的防范措施探析

  • 来源:时代金融
  • 关键字:农村,金融风险,系统性风险,农村金融
  • 发布时间:2014-05-23 12:59

  【摘要】本文首先界定了农村金融风险的定义,分析了我国农村金融系统性风险的特征与系统性风险的发生诱因,最后提出我国农村金融系统性风险的防范思路与措施。

  【关键词】农村金融风险 系统性风险 诱因 措施

  一、农村金融风险

  金融风险是指由于经济环境、金融条件的变动给金融机构或金融参与者造成的收益或损失的不确定性。

  农村金融风险是指任何有可能导致农村金融机构财务损失的风险,主要是指农户到期不能够偿还所借农村金融机构贷款的风险。所有的信贷违约风险都不是孤立存在,偶然发生的,而是由一系列的诱发因素所造成的。根据农村金融的信贷违约风险的诱发因素,将农村金融风险主要分为系统性的金融风险和非系统性的金融风险,本文主要分析农村金融系统性风险的危险及其防范措施。

  二、我国农村金融的系统性风险

  (一)我国农村金融的系统性风险的特征

  系统性风险是指那些影响所有公司的,却无法通过投资的多样化来回避的风险,如国际汇率的变动,国家GDP的增长速度等,这是金融领域内的一个重大的问题。

  农村金融的系统性风险则是指影响整个农业产业的风险,如地震、水灾、旱灾等,这些自然灾害一旦发生,便直接影响农业产业的产出,农户收入的直减。我国农村金融的系统性风险特征主要有:①没有足够的金融资源进行再生产。在我国,农业产业主要是保有农户生存无忧的粮食供应作物,而不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有足够的金融资源进行再生产,大大地影响了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顺利进行。②非农经济在农村经济中比重的较小,导致农村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③农业政策和国家地区开发政策的变动。④商业性融资难。由于农作物的生产周期长、收益低,风险高,很难吸引外部投资,并且农业产业的资金也向收益性较高的非农产业转移,农村的商业性金融活动难以展开。

  (二)农村金融系统性风险的诱因

  随着我国经济与工业化的加快,农业经济与技术日趋重要,金融资源已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但在现实中,农业却难以得到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服务,其主要原因有六个方面。

  1.我国建国以来执行的“以农补工”的经济发展战略。尽管农业经济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但是,我国长期执行的却是支持工业发展的“以农补工”的经济发展战略,特别是由此产生的农工产品的“剪刀差”更是导致我国农业的金融资源外流,致使农业经济投资减少,使得农业的发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

  2.农业投资的收益低、风险高、周期长。鉴于农业产业的长周期,对于农业投资进要考虑的风险因素众多,如国家宏观政策的变化、当前及未来的市场状况、价格趋势等,导致农业投资的机会成本与选择成本大。除却农业经济的市场风险,农业生产周期内的自然自然风险亦造成农业投资主体的现实收益率下降。诸如此类的因素导致金融投资者更倾向收益相对高、风险相对低、周期相对短的工业、商业、运输业等。

  3.政府对农业的投资不足。作为农业产业投资的主体,政府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在于长远的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宏观效应,用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与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故而,政府的投资行为具有引导性、示范性与带动性。但是,基于社会稳定的需要,政府的投资多流向于商业领域与消费领域,从而导致投资主体对农业投资的积极性降低。

  4.频繁的自然灾害致使农业保险体系缺失。农业,被公认为“弱质产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极低。并且中国农业产业防御自然灾害的设施、政策体系等均不完善,中国农业每年都在自然灾害中遭受重大的损失。一方面是频繁的自然灾害导致的农业投资的风险大,另一方面是农业的本质决定农业投资的收益低,因此,金融投资者不愿意投资农业。

  5.普遍低下的农户收入导致“低质量”贷款农户比重大。长期以来,我国执行“工业先行”的战略,不断索取农业以支持工业发展,并减少对农业的补贴,导致农业产业的弱势化,农民收入低下,农民的生活水平普遍比较穷苦。我国农村人口众多,但土地资源稀缺性与有限性致使土地常常遭到不法强征、强占,更是使农民雪上加霜。因此,农民的收入低、财产少、有效抵押品不足或没有,贷款的动机比较单一,多以消费为目的,较少考虑到生产的发展需求。客观上与主观上的因素致使农民的贷款“低质量”化,导致金融机构的风险较高。

  6.利率管制严格。我国的利度管制制度一直比较严格,包括信用社在内的正式金融机构必须无条件地严格执行我国的利率政策。利率管制的水平既影响农户的贷款行为,又影响金融机构的放贷行为。当利率管制的水平高时,将增加农户的贷款成本,降低农户贷款的积极性;当利率管制的水平低时,则减少银行的预期收益,降低金融机构的放贷积极性。

  三、我国农村金融系统风险的防范思路与措施

  随着经济与技术的发展,中国的农业产业必须与时俱进,这也就需要金融机构的支持与投资。于是,防范农村金融风险成为了重中之重之事,特别是防范农村金融的系统性风险更是首要之事。

  (一)我国防范农村金融系统性风险的思路

  1.改善农业产业,提高其预期收益。我国农业产业的弱质性主要是由于自然灾害、产业本质与管理体制三方面的综合作用而形成的。故而,我国要改变农业产业的弱质性,必须从自然、产业与体制三个方面做起,一要持续提升农业产业的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改变其因自然因素所造成的弱质性;二要持续进行农业现代化的建设,加强农业产业的纵向一体化,改善其因产业深化缺乏所形成的弱质性;三要继续完善农业管理体制,改变其因管理体制不善而形成的弱质性。

  2.注重引导农村非正式金融交易的活动,健全金融交易的市场格局。非正式金融是指没有通过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或用超出现有法律规范的方式进行金融交易的融资活动的总和。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农业产业的弱质性,正式金融的机构不愿意向农户贷款,非正式金融交易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在帮助农户资本积累、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上起到了重要的补充作用。所以,对于农村的非正式金融交易应该正确引导,健全其管理体制,形成竞合性的金融交易市场,完善金融服务质量,提高信贷交易水平。

  3.设计完善的信用风险控制制度。借鉴发展、发达国家的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成功经验,推广关联交易、联合借贷等农村信贷的做法,能够在一定程度降低信贷的风险,从而减少信贷困难。关联交易指信贷市场的交易与其他市场的交易相关联在一起能够为到期不能还本偿息提供了补偿风险。联合贷款又称“小组贷款”,是指贷款的对象是一组人,若有一人赖账,则其他小组成员将不能继续贷款。这样,既减少了放贷者的监督费用,又降低了信贷风险。

  4.提高农户收入,改善农村金融环境。增加农户收入是提升农户发展能力的核心。农户只有收入增加了,方能谋发展,进而提出合理的金融需求。目前,我国农户的收入普遍比较低,对金融的需求也多是生活消费型的,这种收益低、持续性差的金融需求不符合银行的商业化性质。如果,提高了农户收入,改善了农村的金融环境,致使他们的金融需求从生活消费型转身生产发展型。而生产发展型的金融需求则能够带来收入,持续进行的行为。从而,银行的信贷风险则会降低,将能吸引商业银行主动服务“三农”,开辟农村市场,支持农业产业的发展。

  (二)我国农村金融系统性风险的防范措施

  1.强化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功能。农业产业发达的国家纷纷设立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解决“三农”问题。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低利率信贷,并配合政府政策,提高对农业产业的政策性贷款、补贴等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治理土地、促进农产品交易、稳定农产品价格、调整农业结构、提高或稳定农户收入等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我国务必坚持政策性与效益性统一的原则,拓宽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领域,加强和完善农业发展银行的对农业产业的扶持与指导功能,从而促进我国农业产业的发展。

  2.规范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经营活动。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是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对弥补政府对农业产业的投资不足、解决农业产业的资金需求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农业发达的国家,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在组织体系、运营交易、经营管理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运行管理机制,在农业产业、农村经济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持作用与基础作用。我国应制订完善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法,监管并保障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规范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交易活动。

  3.引导非正规金融组织的合法经营。非正规金融组织又称民间金融,是指在政府批准并监管的正规金融之外所存在于现行制度、法律、法规边缘的金融行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对待民间非正式金融组织的发展一直是模棱两可的态度,但意识到其发展可能影响并威胁到正规金融组织的发展时,基本上是抑制其发展以确定国家银行对银行业的监管与控制。由于农村金融需求的弱质性与金融需求主体的意识低,源于农村民间的各种非正规金融组织能够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却因对于正规金融制度的保护式管理受到排挤与压制。

  近年来,我国民间金融活动日益活跃,对于社会的稳定、金融市场的完善、农业产业的发展、农户增收的影响日益加深。所以,我们应该正视非正规金融的存在,完善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严格市场的准放条件、提高准备金率等,指引民间金融组织的健康发展,使其公开化、公平化、合法化、规范化,并加入到农村金融体系之中加以监督管理,以拓宽农村金融服务的供给面,多方位地满足“三农”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

  4.构建我国的农业保险体系。市场竞争与自然灾害严重影响弱质性的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并且中国农业经营主体的小规模与零散性导致其承受和防范风险的能力较低。自然灾害与经营市场一旦波动剧烈,农户将产生巨大损失。故而,构建农业保险体系是顺利进行中国农业再生产的保障,是稳定农户收益的保障,是刺激农户投资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的保障。

  基于农业的高风险、低收益、长周期的特征,我国农业保险体系的构建必须依靠国家的大力支持,界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商业性农业保险,给予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营者和购买者各种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在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的同时,要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为农业投资者提供农业保险服务。并在适当的时候,新增专业性的商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专门负责农业保险业务,与此同时,国家政府要给予专门性农业保险公司各种支持,保证其正常有序的运行。

  5.完善农产品的期货市场。农产品商品的价格受价值规律的影响,容易发生波动。而这些波动可以给农产品经营者带来收益,也可以使农产品经营者遭受巨大损失。而农产品的期货市场则可以规避农产品生产、经营风险。农产品的期货市场为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提供平台,进行套期保值和投机交易等规避农产品的价格波动的风险,即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能够有效地规避或分散农业化过程中出现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

  6.构建农业投资的保障机制。农业产业的弱质性与资本的逐利性使得其缺少对金融资本的投资吸引力,故而农业投资者对农业产业的投资积极性不高,农业产业投资不足。基于此,政府应该依据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目标与建设要求,深化农业产业投资体制改革,加大政府对农业产业的投资力度,构建社会资金进行农业产业投资领域的保障机制,同时,利用政府财力,充分发挥农业投资的指导和带领作用,鼓励投资主体对农业产业的投资行为。

  总而言之,我国应立足当下,基于现实,强化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功能、规范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经营活动、引导非正规金融组织的合法经营、构建我国的农业保险体系、完善农产品的期货市场、构建农业投资的保障机制,从而防范农村金融的系统风险的产生与发展,以促进社会资金对农业产业的投资行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参考文献

  [1]左海英.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现状及防范化解[J].北京:高等教育与学术研究,2009(07).

  [2]胡楠.农村金融风险分析及防范与化解研究[D].武汉:河北经贸大学硕士论文,2009.

  作者 欧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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