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管理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与复审影响

  • 来源:国际商务财会
  • 关键字:会计,申报,研发费用
  • 发布时间:2014-12-17 12:20

  【摘要】文章对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有关研究项目、研发费用的规定,针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复审中研发费用的重要性的处理进行了论述,并对企业复审过程中研发费用的管理及核算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研发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与复审

  【中图分类号】F235.8

  在处理研发费用的方法上,高新技术企业严格遵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中的相关规定[1],将研发费用的类别作为费用归集的标准,并将所有的研发费用分为八个种类,但在设置研发费用核算体系上,只有很少一部分企业会根据《办法》和《指引》重新设置以满足高新企业的管理需求。很多企业的一般做法是,如果被认定为高新企业,则采用临时性的做法强行达到高新企业所要求的目标,即强行从账本上拼凑、割离出一部分费用组成所谓的“研发费用”[2],一旦认定通过,便将研发项目搁置一边,不再对计划和相关费用做任何处理。当进行复审时,企业就没有符合要求的项目和满足要求比例的研发费用来应付复审,于是只能故技重施,再次创造临时性的研发项目和研发费用,这样的临时性措施当然不能符合要求更加严格的复审,这使得企业高新复审时面临很大的挑战。

  一、如何建立规范的研发费用核算体系

  为了规范公司的研发费用管理,企业应该做到以下两点:其一,企业应该平衡好现有财务制度以及《办法》、《指引》之间的关系;其二,将财务核算体系规范化,独立出高新企业的研发费用,并进行定期审核,财务报表中也要单独列出研发费用的内容。

  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建立健全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体系是必要前提[3]。承担研发活动的人员必须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合理分离出来,项目研发也应该和生产经营活动并重,所有的费用都应该在两者之间均分;所有的项目都必须具有独立的核算机制,费用也需根据每个项目自身的特点进行分摊,研发费用不能准确核算的要保留。税务口径与会计之间的差异我们要尤为注意,税法比会计范围要窄,在税法中可以加计扣除的费用只有八项,而研发费用的划分范围就要大得多。所以核算企业的研发费用,要明确规定可以加计扣除的内容,再对研发费用进行全面核算。

  根据近期各地区高新认定管理的要求,企业所有的研发费用要以《办法》和《指引》的规定进行归集。对那些难以列入管理费用的部分,需要新建一个辅助账来完善账目,并且所建立的辅助账不能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晚,同时两者又要协调一致,避免两者矛盾的产生,这是一些地区对企业的明确要求。因此,辅助账的建立已经成为一种趋势。研发项目的确立工作需要在年初时完成,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需要的时候保证研发费用提取的顺利性,同时也可以使企业在建立辅助账的时候有据可依,顺利按照八个科目的要求完成记账。《高新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指出企业复审通过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企业过去三年内的研发费用都要达到一定的规范,企业要想做到这一点,需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构建“研发费用”为一级会计科目的核算体系

  现行企业中,绝大部分企业都将研发费用设在管理费用之下,由于集团的财务费用有限,如果研发费用多了就会导致管理费用过多,进而突破集团的财务预算,税务机关也会因此对企业加大重视程度,这些限制使得将研发费用作为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就有些不合适了。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将研发费用设置一级科目,采用八大类的费用核算方法计算二级科目,将研发项目作为三级科目设置的基础,通过这样的改革措施可使研发费用核算体系更加科学化,所有的研发费用也能适时结平,无论是对会计核算还是企业受益都是大有裨益的。这样的核算机制也同时归集了项目的研发费用,给日后的核算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便捷。

  (二)构建规范的“研发费用”辅助账

  从本质上讲,企业的会计制度和新订的《办法》之间存在着很大的不同,特别是口径也有很多不同。站在专业的角度来说,企业将研发费用作为一级会计科目也有很大的困难。这时,企业就应该将注意力重点放在建立辅助账上,建立的时候力求以实际情况为基础,做到规范化、合理化、清晰化。

  (三)“研发费用”一级核算与辅助账相结合

  如果企业通过以上两种方法都不能将研发费用合理的归集,这时就可以尝试将两种方法进行结合,重点注意研发费用的合理性。

  二、企业在研发费用归集中应注意的问题根据国科发火(〔2008〕362号)[4],企业需要归集

  包括直接投入的费用、参与人员的工资、设备折旧费用这些直接的费用,同时也需要对那些包括无形资产和长期摊销费用、调整装备的费用、关于设计的各项费用、外部开发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等在内的间接费用进行归集。归集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直接投入

  指的是为购买与项目研究开发直接相关的产品投入,也可以是为制造项目试验品、模型、样本或者对项目成果进行检测等所进行的各项花费。

  (二)装备调试费

  计算时要扣除由批量生产所产生的费用。

  (三)设计费用

  也可以包括那些以书本费、翻译费为代表的直接相关费用。

  (四)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的总值要小于总研究费用的10%,其他费用也可以包括维护专利的费用,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五)委外费用

  计算时要根据实际发生费用的80%,经过申请,委托方亦可进行加计扣除操作。

  (六)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也可以包括研究开发项目的再用建筑物。

  (七)无形资产摊销

  其内容包括以专利或非专利为代表的各项无形资产的摊销费。

  (八)人员人工

  所谓的人员人工指的就是在职天数不小于183天的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人员(除兼职人员)的一整年的薪金。

  要想更好地维持企业的高新资质,就需要做好研发费用的归集工作。那些来年要进行高新复审的企业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提前进行规整(包括研发项目以及费用的归集)以提高通过高新复审的可能性。

  三、企业在研发费用调整中应注意的重点问题

  (一)与已申报研发费用数据的统一性

  税务机关要求企业在汇算清缴时提供研发费用明细表,这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9][5]第203号)文件发布的公告执行的。相关数据显示,在2008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在2008年、2009年、2010年已经按照相关规定报送了研究开发费用的相关资料。企业在对高新技术研发费用的复审调整时,应该注意此前提交的申报数据,否则会导致数据不一致的现象。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的稽核部门会对出现异常的高新技术企业深入核查,对于之前已经加计扣除的企业不能自行调整,重复扣除应缴税款,所以,高新技术企业调整扣除的空间十分有限,应谨慎操作。

  企业每月都需要向税务局报送上月的税务资料,高新企业也不例外,在税务会计的实际操作中,不仅月月申报,而且还有季报和年报,对于报送的知识产权,生产总值还有研究开发费用都需要先备案审查通过后,企业才能享受优惠政策,所以,企业自行调整不能背离已经上报备案的数据资料。

  (二)研发费用的调整应与研发项目、知识产权等要素统筹考虑

  财务数据的关联性十分紧密,不是简单的一个数据的调整,在企业内部复查调整研发费用和研发项目时,应关注整体数据的平衡性,注意财务报表的准确性。知识产权的摊销需要在无形资产科目下调整。

  此外,对于数额巨大的大型项目,应该分成小项体现,明细清晰,分拆得当,严格按照会计准则操作,不能简单的平均分配。

  (三)跨期研发项目费用的问题

  企业的研发项目通常都包括两种:当年完结的和跨年度的,跨年度的研发项目在核算研发费用时,应密切关注研发费用预算与研发项目验收报告,以合理分摊各年度的研发费用。研发项目的建成期限一般都不可能在一个会计年度完成,所以就存在对当年完成的研发项目进行结转和跨年度的研发项目进行结转。而研发费用在跨年度结转时需要重点研读预算报告和验收单,争取做到最优合理摊销,避免后期调整,消耗财力和人力。

  四、企业复审中加强研发项目和费用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研发项目的过程管理

  过程管理不仅是企业生产过程的管理,它贯穿于企业的各个环节和职能部门,财务部门对研发费用的管理是重中之重。研发项目从立项开始就应该进入严格的监控管理,各部门之间应该积极配合,对于各项目的实施,分工合作,相互协调,跟进项目的监管,共同促进新项目的完结,这是企业凝聚力的表现。例如,对于项目的主要负责部门应该以月为单位,组织公司的其他部门进行集体汇报,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团队的力量能够更有效的促成项目的完成。通过集体研究的方式,不仅可以让公司的各个部门都参与到项目的建设中来,而且可以相互监督,增强了企业文化的人文效果,使员工更了解企业的发展历程。

  (二)及时详尽地披露研发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应该对研发费用进行及时的专项披露,做到有效的内部控制,让需要了解企业信息的人员通过及时的报告披露得到企业信息。财务报表是披露会计信息的有效载体,项目的研发费用可以在附注中详尽披露。如果对相应领域的情况非常了解,也可以描述相关领域的研发情况,以及其他企业的研发项目现状。

  (三)外部中介机构应加强审查

  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机构作为外部中介机构,应该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审查,尤其是研发费用原始凭证的取得途径的真实性、有效性,票面内容的完整性,交易事项的真实性。最后。中介机构需要认真负责出具审计报告,并对报告内容承担连带责任。第三方的审查,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有序运行,多方位的监管,有利于企业的长足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赵团结.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一项难题[J].财务与会计(理财版),2012,(10):13-15.

  [2]王小宁,陆军,曹礼法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对企业研

  发费用的影响[J].会计之友,2009,(21):94-96.DOI:10.3969/j.issn.1004-5937.2009.21.042

  [3]高晓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会计处理问题的探讨[J].中外企业家,2012,(2):39-40.DOI:10.3969/j.issn.1000-8772.2012.02.014.

  [4]张宝东.高新技术企业规范研发费用会计核算的探讨[J].中国外资(上半月),2013,(1):169.DOI:10.3969/j.issn.1004-8146.2013.1.125.

  [5]陈瑜.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J].商,2013.

  孙钰(厦门厦生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责编: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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