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外贸及相关企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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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营业税,培训,抵扣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4-12-17 12:59
【摘要】营改增作为我国一项重要的税制改革,以服务业减负为切入点,对于完善税制,实现税制公平,推动服务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外贸及相关企业作为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营改增后机遇和挑战并存,对于外贸企业来说,营改增是一项重要利好,而对于为外贸企业提供运输、报关代理业务的大部分企业来说,税负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为此,外贸及相关企业应开拓国内市场、增加服务出口比例、选择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进行合作等措施来加以应对。
【关键词】营改增 外贸及相关企业 税负 抵扣
【中图分类号】F812.42
一、营改增对外贸企业的影响
外贸企业是指具有对外贸易经营资格,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从事商品及劳务进出口的商业企业。外贸企业对于积累外汇资金,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科学管理经验,扩大就业,加速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扶持外贸企业的发展,营改增试点方案中明确规定(财税[2011]131号):试点企业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的第二条第二款):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营改增对外贸企业的影响,主要体现为对出口货物的零税率与免税政策。外贸企业销售出口货物时,应具有纳税义务。由于规定税率为零,外贸企业不必纳税,同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表现为退还外贸企业在运输、报关代理业务中已缴纳的税款。而免税是国家根据政策需要对应按适用税率征收的税款予以减免的一项优惠政策,在免除纳税义务的同时,在采购、运输、报关代理业务时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对于一般纳税人的外贸企业来讲,在营改增之前,外贸企业发生在中国境内的货物采购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一部分作为出口退税计入企业的应收补贴款,另一部分作为进项税额转出计入企业成本;在中国境内取得的货代、运输、报关等进项税额既不做出口退税,也不允许抵扣而直接计入成本。营改增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发生的货物报关费、货物代理费、货物运输费的进项税额,在发生国内销售允许抵扣,从而增加外贸企业的利润。这对于外贸企业的出口产品以不含税成本或少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在同等条件下与国外产品相比具有竞争优势。
对于从事服务出口的外贸企业来讲,营改增是一项利好。在营改增之前,对于在国外发生的国际运输费及有关代理费所产生的增值税,不得作为进项税额抵扣,营改增后,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未抵减完的予以退税。
二、营改增对为外贸企业提供运输、报关代理业务的企业的影响
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其应税收入为不含税销售收入,税改后,由于计税金额的下降,其应缴增值税及附加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均会有所下降,税负的降低会增加企业利润。
营改增后,交通运输服务一般纳税人按照1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原征收税率为3%,税率增加2.66倍;报关代理业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原征收税率为5%,税率增加20%。2012年3月,中物联对上海参与试点的65家物流企业进行调查,调查显示,参与试点的运输企业实际税负负担率从试点前三年的年均1.88%,上升至4.2%。根据大连港发布的2014年半年报,上半年,营业成本增长5.7%,剔除港口贸易业务下降、营改增后代理成本核算口径变化增加成本的影响,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1.1%。造成企业税负增加的原因主要有:
(一)税率的提高会造成企业成本的上升。
(二)抵扣不足,企业的部分成本无法作为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三)营改增后,企业需要重新购置增值税相关设备并支付有关服务费、维护费,还需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等,这对企业来说是一笔额外增加的费用。
对此,国家也出台一些税收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如对一些在一定销售额之下的小微企业暂免征增值税、营业税。而对于一些现代服务企业由于其处于经济发达地区,税额可以抵扣,并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这些企业已经开始享受营改增带来的利好。
三、外贸及相关企业的应对之策
外贸及相关企业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营改增对于外贸及相关企业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在实践中应注意:
(一)外贸及相关企业在从事相关业务时,应选择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物流企业,取得的进项税额才可以抵扣。
(二)外贸企业在出口导向上,增加服务贸易出口的比例,使外贸企业享受营改增带来的减税效应。
(三)外贸企业应积极开拓国内市场,这样在国内取得的有关国内运输费、货物报关代理费的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从而降低企业国内成本。
(四)外贸企业及相关行业应适应营改增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取得的增值税发票进行认证,如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认证,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五)随着改革范围的扩大,抵扣额的增加,为外贸企业提供运输、报关代理业务的企业的税负会有所下降,对于税负增加较大的企业,可积极向各级财政申请给予临时扶持政策。
四、营改增面临的挑战
营改增以服务业减负为切入口,对于完善税制,实现税制公平,推动服务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但营改增也面临一些问题:
(一)如何协调中央和地方利益的利益关系。增值税是中央与地方的共享税,国内增值税按75%:25%的比例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分成,进口增值税收入归中央。营业税是地方税,营改增后地方增加的增值税收入远不足以抵消营业税的减少。
(二)增值税应朝单一税率发展,目前我国的增值税税率在营改增后共有17%、13%、11%、6%、零税率五档税率。
(三)营改增对外贸企业及相关企业中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提出新的要求。会计人员要对进项税额的类型、抵扣发票的形式要件、退税等非常熟悉,并严格执行。同时各级税务部门应在保证税款安全的前提下,为试点企业的有关营改增政策解读、人员培训、简化出口退税环节等提供优质的服务。
任何税制改革均会对原有的利益关系进行调整,营改增也是如此。国家应在各试点城市和试点行业的基础上,吸取各方面的教训和经验,积极稳妥在全行业、全国范围内推进营改增,进一步完善我国财税体制。
主要参考文献:
[1]江宜航.营改增致物流业税负加重,中物流再提政策建议[J].中国经济时报,2014.
[2]张世辉.浅议“营改增”税制改革对外贸企业的影响[J].财经界,2013.
[3]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国税总局局长王军谈“营改增”,新华网,2013-4-17.
马妙娟(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责编:险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