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出台十大措施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税收优惠,绩效考评,小微企业
  • 发布时间:2015-03-24 08:16

  今年2月25日,国务院为小微企业再发“红包”,将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调至20万元。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10条措施,从全力宣传、全程服务、全年督查、全面分析等4个方面,加强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释放政策活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创业创新。

  一是加强网络宣传工作。在税务网站开辟“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专栏,编制和发布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目录,并及时维护。

  二是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活动。结合税法宣传月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3月底至4月上旬,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活动,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等方式,加大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各省国税局、地税局要联合编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手册,免费送达每一户小微企业。

  三是加强政策业务培训。税务干部是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服务员,是打通税收服务“最后一公里”的关键,要加强对税务干部的税收优惠政策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税收政策,帮助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四是将专门备案改为自动履行备案。税务总局将修改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使包括定率征收纳税人在内的所有小微企业实现自动备案,不再另行报送备案材料,减轻办税负担。

  五是完善纳税申报软件。小微企业点多面广,优惠政策落实难度很大,各省级税务机关要通过核心征管系统或开发应用小微企业纳税申报税务端软件,自动识别小微企业身份,主动提示享受优惠政策。同时通过手机短信或其他形式告知纳税情况,使其享受税收优惠更便捷、更明白。

  六是对未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于未及时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税务机关要及时采取电话、上门提示等跟踪服务,提高税收优惠政策覆盖面,实现应享尽享。

  七是严格定额征税管理。目前,税务部门对一些经营规模较小、核算能力较低的小微企业采取定额征税方法。为规范管理,要采取民主评议、公示等程序按规定时间调整小微企业纳税定额,对违反规定调整定额增加小微企业税收负担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有关税务人员的责任。

  八是采取督查和绩效考评措施。税务总局已组成督查组,每季度督查一次,并公开督查情况;同时把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列入各级税务机关绩效考评项目,今年7月份,税务总局将委托第三方社会评估机构,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评估。

  九是建立小微企业咨询服务岗和12366反映诉求平台。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旦纳税人反映应享受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专人全程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十是加强统计分析工作。税务部门要及时、全面掌握小微企业各项减免税户数、减免税额等数据,建立典型企业调查制度,开展减免税效果分析,查找问题及差距,全面实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

  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这些措施非常务实,是税务总局全面贯彻国务院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体现了总局狠抓落实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坚定决心,必将助推小微企业轻装上阵、破冰前行。

  (记者 任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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