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拍卖的重重关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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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8-22 14:49
春拍刚结束,原本应该松口气休息一阵子的拍卖行业却不能消停,因为现在文物部门正在开展《文物拍卖许可证》年审工作。企业已经于6月30日前向注册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报送了年审材料。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按照2010年12月16日国家文物局审议通过的《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文物拍卖企业证照、经营和人员从业等情况进行查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于7月31日前完成了初审工作,报国家文物局复核,文物局复核后,将于9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年审结果。年审工作每2年举办一次,凡取得文物拍卖资质的拍卖企业必须参加,否则会被撤销文物拍卖许可证。去年2月份国家文物局公布的名单中就有23家企业因未参加年审而被撤销文物拍卖许可证。还有些拍卖行因为所聘专业人员不符合要求、审核年度内未举行文物拍卖会、未经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拍卖文物、超许可范围上拍一类文物而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轻则限期整改,暂停文物拍卖资质,重则吊销文物拍卖许可证,三年内不得申请文物拍卖资质。千万不要小看年审,并不是本本分分经营就能安然过关,这还得从文物拍卖资质审批的种种怪象说起。
5个专家问题难煞众拍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第四十一条规定:“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的,应当有5名以上取得高级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并取得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文物拍卖许可证。”
继2004年国家文物局公布首批38家文物拍卖许可证的企业以来,10年来陆续增加文物拍卖资质企业名单,至今已有400余家拍卖企业拥有文物拍卖资质。其间不乏拍卖企业在递交申请后没有获得文物拍卖许可证,有些在年审中被暂停资质,甚至有些被吊销了许可证。究其原因,除了因为有些拍卖公司曾经涉嫌违法从事文物经营活动外,最常见的是所聘5位高级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符合审核规定,其中最容易被卡住的就是重聘问题,比如,上海品藏拍卖有限公司所聘高级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陈子文已受聘于福建静轩拍卖有限公司。类似的例子比比皆是,5个专家问题成为让拍卖公司倍感头痛的一个难题。
5位高级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除了不得受聘于2个以上拍卖企业的规定外,还有年龄限制,不得超过70周岁,有些拍卖公司就是被这个条件卡住的。这条规定无疑给本来就专家缺口大的拍卖企业增加了聘任难度,而且需要随时准备更换专家。
收藏•拍卖:一开始规定拍卖企业聘任5位高级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目的是什么?他们发挥的实际作用怎样?
甘学军:一开始是为了提高从业门槛,提高从事文物艺术品拍卖的人员素质,保证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在高水平的状态下进行。其实高级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是一个学术职务,移植到拍卖行这样的企业机构里来是不合理的。华辰最初只有20多位员工,其中就有5个高级职称,这个比例相当于一个非常高端的科研机构,而不是一个微型企业,而且他们不是企业经营人才,研究领域也不一定是拍卖所涉猎的领域,比如有些专家本是研究古遗址的,或者是研究城市规划的,涉猎领域本身不许拍卖或者与拍卖无关。所以,绝大部分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在拍卖行只是挂虚名,并不会发挥实际作用,反而成为令拍卖行倍感头疼的难题,每逢年检,专家频繁跳槽,拍卖行需要到处托人找专家,而很多新设立的公司也要聘任专家来申请资质。所以现在有些人专门帮拍卖行找专家,吃回扣,成为了一个行当。
王凤海:当初制定这条规定的目的性不明确,从积极方面考虑,是为了限制拍卖公司数量,从消极一面考虑,实际上就是给拍卖公司的经营设置一些障碍。这个条件是形式化的,非常不负责任的,比如拍卖行为了满足行政许可的要求,凑够5个名额,聘了建筑专家。实际上,这个政策只是给原来文物部门的那些所谓的专家提供了一个再就业的机会而已,在拍卖公司挂个虚名,现在拍卖公司每年在专家挂名上要耗费数十万元,负担很重。文物艺术品拍卖公司从1993年就开始成立,有些公司已经有二十年的历史,他们的很多工作人员实际上比那些所谓的专家水平还要高,但是他们并不被行政部门认可。
收藏•拍卖:现在拍卖公司那么多,有文物拍卖资质的就有400多家企业,每一家企业聘任5位的话,要2000多位已经退休的专家。而且5个名额的专家必须在退休一年以后才能聘用,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现在有一些企业因为70周岁这个槛被卡住了。甘学军:对呀。不切实际,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只会给企业增加负担,而且也限制了学术性专家发挥作用。因为专家挂在一个企业就不能到别的企业工作。比如一个瓷器专家,所在的拍卖行只做书画,他就无用武之地。现在重新讨论修改《文物法》,我希望能够借这个契机有所改变,使文物艺术品拍卖的监管更切实际,更有效,这是摆在行政主管部门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王凤海:我本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起草人,当时我们对市场研究不够透彻,从上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讨论,1996年通过,1997年实施的,有些东西确实早就应该进行修改了。但是主管部门、拍卖协会没把这个当成一回事儿,一直拖到现在。
收藏•拍卖: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对申领和颁发文物拍卖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物博发[2003]95号)规定,拍卖企业要加强人才培养,使专职人员符合法规规定的条件。应逐年减少聘用离退休人员,从2006年12月30日起,各文物拍卖企业报请年检或申领文物拍卖许可证,不得聘用离退休人员申请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资格。但是,目前的拍卖企业申报文物许可证和报请年检的时候,必须得提供专家的退休证,职称证等,所以现在拍卖行的5个专家名额大部分还是离退休的高级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甘学军:初衷是促进企业培养自己的专家,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自己培养的专家却不能算在5个名额之内,因为考副研究员以上的职务只针对本系统,是不开放的。比如你去考故宫的副研究员,故宫会说:“你不在故宫上班,凭什么到我这儿考副研究员?”你到国家文物局去报考,国家文物局也说:“你是我们哪个单位的?”而年审的时候,专家必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已经退休一年以上,证明原来是在哪个单位,需要原单位盖章,审查得很严格,以免拍卖行提供虚假材料蒙混过关。主管部门在北京设培训试点,可以用新的培训人员来顶替这5位专家。现在很多年轻人有这个证,奇货可居,挂个名就跟拍卖行要五六万块钱的报酬。当然主管部门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不切实际,这些人仅仅培训一周,怎么能用?而且对企业文化是更大的冲击,因为这些人是最不忠诚的,谁给钱多就跟谁跑,特别是每次年检的时候,流动性最大,搞得乌烟瘴气。
王凤海:规定本身是矛盾的,明文要求,却又不按要求办,一方面要求提高拍卖企业业务人员的能力,要培训年轻人,另一方面,在年检审批的时候,这些年轻人又不符合年检要求,必须要那些离退休一年以上的文博专家。也就是说,行政管理部门打着培养年轻人的旗号在办培训班,收取培训费用,这实际上是种权力寻租的方式。用五六天的时间把一个人转化成鉴定专家是不可能的,结果拍卖公司白白花了培训费。多年来,这个规定让拍卖公司无所适从,如果不重视培训的话,又担心将来也许会要求这些年轻人,所以只好积极去培训。
监管形同虚设,行政强化权力
聘任5名以上取得高级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问题由来已久,其实这一条规定自出台之日起就备受争议,虽然在实施过程中有诸多不便,也有不少业内人士屡次提出建议修改这一条例,但是十几年来,劳而未果,也没有有效的解决办法,至今仍是令拍卖行头疼的一个关卡,以至于不少曾寄希望于政府能够修改这条规定的业内人士也放弃建言献策,心灰意冷。
收藏•拍卖:6月底文物局发布的《关于不批准厦门华辰拍卖有限公司申领<文物拍卖许可证>的函》中:“经审核,厦门华辰拍卖有限公司所聘人员于沁无高级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证明。鉴于该公司申领材料不符合《文物拍卖许可证》核发规定,该申领事项不予批准。”
甘学军:审查严格可以理解,但这也容易造成错杀,文物局应该与福建省文化厅、企业沟通、核实一下再批,这样直接否决太官僚主义了,我们只能再补报。于沁原是中国美术馆的,已经在北京华辰当了10年的专家,每次年审都没有问题,现在调到厦门华辰,文物局却说他资料不全,需要补材料证明于沁是享受文博专业待遇的专家,这说明什么?说明政府虽然想监管,但缺乏实质性的监管,形同虚设,流于形式。国家文物局做了这么多次年审,对这些专家应该很熟悉,这些证明材料也应该很齐全,但事实证明并非如此。在年审的过程中,以前形成的行政壁垒至今还延续着,比如,我们曾经聘请过一位湖北的图书馆出身的专家,因为湖北省图书馆的专家不像其他有些省份的图书馆那样在文物局评职称,所以文物局不予承认。从根本上讲,这种行政壁垒是应该摒弃的,特别是现在国务院改革要大量地撤销一些审批程序,国家文物管理部门应该趁机简化、撤销一些没有实际意义的前置手续。作为拍卖机构,我们非常理解主管部门的初衷,同意文物拍卖需要监管,但是,监管应该简便有效,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而不仅仅是限制。
王凤海:其实,在5个专家的规定还没有正式实施的时候,我们就曾多次向文物管理部门提过意见,建议怎样做会更好,但是他们听不进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需要拍卖文物的,应当由拍卖人注册地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鉴定。也就是说文物局应该通过完成行政许可任务,去承担鉴定服务的功能,但是文物局没有把自己的职能分清楚,没有承担为企业提供鉴定服务的功能,反而强化了自己的行政许可的权力,把权力发挥得淋漓尽致。究其原因是业务能力不够,只能够利用自己手里的权力去管别人,而不能够用自己的能力去服务社会,这是最大的问题。目前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仍没有重视这些问题,仍然在强化自己的权力。文物部门应当回到为企业、为市场提供服务的观念上来,培训文物部门行政官员的业务能力,让他们树立为企业服务的观念,否则我们的文物艺术品拍卖只会停滞不前,甚至会崩溃。
收藏•拍卖:今年4月,厦门华辰首拍中,143件拍品也包含了瓷器杂项、明清家具,其中以1495万元成交的冠军拍品嘉庆年间蓝底描金云龙纹贲巴瓶,和高价成交的仿汝釉三羊纹尊、元代青花龙纹盘等属于文物范围,为什么厦门华辰在没有获得文物拍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文物拍卖?
甘学军:这次拍卖是为了庆祝厦门华辰的成立,北京华辰在厦门做的一场异地拍卖,当然厦门华辰的工作人员实际在操作。这种联合拍卖的方式在全国比比皆是,没有文物拍卖资质的企业常常与有资质的企业合作进行拍卖。一类跟二三类文物拍卖资质区分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对新企业是不公平的,同样都是依法成立的拍卖公司,为什么老拍卖行可以拍卖器物,而新企业不能?老拍卖公司就一定水平高吗?我在华辰已经干了10年,假设我辞职去做了一个新公司,依法经营,同样有5个专家,聘的专家比华辰专家水平还高,把华辰的骨干都挖出来了,比华辰还正规、专业,为什么我就不能拍?
王凤海:其实,该市场办的事应该交给市场去办,如果一个拍卖公司总是被争议,肯定会被市场淘汰。但是,现在行政部门掌握生杀大权,很多有能力、没有经过行政部门许可的公司不能拍,很多没能力的、获得了许可的公司,又不愿意丢掉这好不容易才拿到的通行证。所以就出现了转卖文物拍卖资质的现象,这也正是导致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混乱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收藏•拍卖:国家文物局对文物拍卖的监管只限于内地,在香港拍卖文物是否也有类似的监管?
甘学军: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是自由经济市场,行政成本很低,不用审批和各种资质,只要来源、所有权是合法的,都可以拍,所以好多东西都流去了香港。其实拍卖是公开的,一旦出现禁拍文物,自然就会被发现,没有必要大费周章地一件件拍前审查,而且走马观花地看难免会出现漏网之鱼,这样反而给拍卖行提供了推卸责任的借口。要查就查企业主,要管就管企业,监管的是事,而不是管专家,如果把责任推到专家身上,那是不公平的。艺术品拍卖刚起步的时候,政府部门是非常开明的,甚至企业不敢动,政府官员会来告诉我们哪些东西是可以动的,可以一起商量、修改的。可是,现在不管企业做什么事情,在官员看来都是别有用心,本来是同一战壕的同志,怎么会成了敌对的呢?这个观念要改变,行政管理部门要认清一个基本事实,不管有多少拍卖公司,不管有多少乱象,没有一家拍卖公司是靠卖假画生存的,不用政府来管,市场自然就把我淘汰了,要再翻身就难了。
王凤海:不管是在香港,还是在台湾,他们是对于标的分级分类管理,如果东西能做,那任何人都能做,如果东西不能做,那谁也不许做,他们认为规定谁能做、谁不能做的行为是一种行政权力干涉。我去过两次英国考察,他们的文物可以经营,行政干预很少,虽然有一个六人小组可以判断文物能不能出境,但国家要留的话,必须以同样的价钱将它买回来,如果国家出价不够高,仍然可以出境。相比之下,我们的政策制定是为了怎样更便于政策执行者去行政和发挥权力,而不是真正为了有利于国家、民族、行业的发展。
文:王金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