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暴预警期(五)

  • 来源:江南
  • 关键字:台风
  • 发布时间:2016-05-09 17:33

  有人建议到银兽医家,银兽医当场反对,那时候他还爱着海葵,但他盯着女尸的眼睛舍不得眨一下,咽口水时发出罕见的咕噜咕噜的奇妙声音。有人建议到陆大为家、霍雄杰家、林富豪家、霍援朝家、韩超东家……可是就没有人建议由荣春天领回家的。而且,他们互相推让,差点儿引起争执。荣春天有些泄气,返回岸上。女尸像挣脱了束缚,缓慢地向河中心漂去。荣春天脚下的泥土突然坍塌,整个人瞬间掉进了水里。众人手忙脚乱地将他拉起来,抬头再看那女尸,竟然消失得无影无踪。

  后来,荣春天第一次见到毛小莉时,再次惊呆了:她跟那具女尸像极了。用他的话说,简直一模一样。荣春天的想象勾起了人们对那具漂亮女尸的记忆。毛文莉到底像不像女尸在蛋镇引起了不小的争议。银兽医说不像,毛文莉没有那么漂亮。荣春天竭力捍卫自己的判断,因为他是最接近女尸的人。银兽医质问他:“你看见过毛文莉的裸体吗?如果没有见过,你怎么能说她像女尸?”为了证明自己,荣春天不得不杜撰了一些细节:“我在电影院后台看见过毛文莉更衣、洗澡——夏天太热了,我看到她的乳头都在冒汗。”这让人产生了无限的联想:难道女尸复活了?或者,女尸压根儿就不是尸体,而是一个跟我们闹着玩的活人?还有一种推测,女尸可能是毛文莉的母亲或姐姐。蛋镇人的想象力又一次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有人鼓励荣春天到县城寻找真相。荣春天果然去了一趟县城,但回来后并没有向迫切需要真相的他们披露任何消息,他们怀疑荣春天在县城没有见到毛文莉,也没有到文工团,因为那时候文工团肯定到全县巡回演出,进行征兵宣传。荣春天报名应征。很快,他便离开蛋镇,奔赴战场。因此,荣春天后来把他去当兵致残的原因完全归咎于荣耀视他如仇人是不对的,毛文莉也有责任。

  退伍后的荣春天经历过一段寒冬一般的日子。他用了半年的时间跟县民政局和武装部的人吵架。又用了半年时间鼓捣一条假腿,他确信自己制造的假腿比其他人做的都要科学、可靠、好用,而且便宜。鼓捣假腿期间,他办了两件事,一是把上门说媒的打了一顿,因为她介绍一个有精神病的女人给他;二是开了一间杂货店。先说女精神病人的事情。这是一个少女,才十七岁,长相一般,据说异常聪颖,曾经是县高中的高材生,因差三分没有考上大学而突然精神失常。看上去没有什么,跟正常人一样,只是到了半夜三更,大约第一次鸡啼时分,她会准时起来背诵英文版《罗密欧与朱丽叶》。披头散发,手舞足蹈,旁若无人,过程中会笑,会哭,会骂,会欲展翅高飞。任凭打骂,绝不停歇。但鸡鸣结束会戛然而止,倒头便睡,不妨别人。媒人说,这个姑娘生的娃会比她更聪明。荣春天想不明白,他怎么会被媒人看得如此低下?竟然到了要娶一个有精神病女人的地步?开始他婉言谢绝。但媒人每天都带着那个女孩来到我家。那女孩有些害羞,不搭理人,不参与聊天,坐在走廊的长椅上,有时候捡拾垃圾堆的报纸看,精神很专注,似乎完全被报纸上的东西吸引住了,半张报纸可以看一个下午。而媒人在一旁对着正在鼓捣假肢的荣春天喋喋不休,说那女孩的好处,有时候还对荣春天的还没有成型的假肢评头品足,好像她才是这方面的专家和巧匠,实际上,她是提醒荣春天,他是缺了一条腿的人。我喜欢那个女孩,安静,善良,对男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但荣春天一再拒绝娶那个女孩,态度坚决。媒人穷追不放,死缠烂打。到了吃饭时间,她们两人当仁不让地坐下来跟我们一起吃饭。那女孩虽然腼腆,但特别能吃,而且毫不客气。每次离开的时候,媒人都要从我家带走一件东西,砧板、铁锅、镰刀、雨伞……甚至看上了荣春天的军用水壶和皮带。荣春天忍无可忍,将她驱逐,但想不到的是,她对荣春天的傲慢和不识好歹冷嘲热讽,出言不逊,最后还攻击了他最薄弱的部位——右腿。只剩下一条腿,有什么资格挑肥拣瘦?荣春天操起刚成型的假腿往媒人身上打去,假腿的部件散落一地,媒人抱头鼠窜。那患精神病的女孩坐在角落里专心致志地看一张包装咸鱼的报纸,根本没有被他们的喧闹影响。那咸鱼也散落一地。荣春天把她手里的报纸夺过来,说,要看报,去北京大学看!那患精神病的女孩用直勾勾的眼神盯着荣春天。荣春天打了一个激灵,赶紧把报纸还给她。她拿着报纸,缓缓站起来,拍了拍屁股,走了。办杂货店也是一时冲动。但毕竟难度不大,租了一间铺面,东拼西凑,很快就开张了。但人们还是相信国营商店,杂货店来钱太慢太少,他把杂货店转手,跑到深圳批发一批喇叭裤运回蛋镇,但临近省界时才发现班车车顶上的货物全不见了,包括他的喇叭裤。估计是在夜里路过粤西的一段山路时被车匪偷偷劫走的,这种事情常常发生,车主也不负责任。他跳下车,一个人往回跑,要把货物找回来。他记得昨夜经过马卵镇时隐约听到车顶有异样的响声,当时睡得迷迷糊糊的没有警觉。他返回到了马卵镇探寻可疑分子。他走了很长的路,中午时分才返回到马卵镇。三个长发披肩的男人引起了他的注意。他们在路边等待什么。荣春天对他们身边两个大布袋充满了怀疑,过去询问布袋里是不是喇叭裤。他们说不是。荣春天说,我都闻到喇叭裤的味道了,还说不是?我花了银两买回来的东西我闻得出来。荣春天要动手打开布袋看个究竟,被三个长发男人制止,随即发生了暴力冲突。三个长发男人围殴荣春天。荣春天才不怕他们,要不是他缺了一条腿,他们不一定是他的对手。荣春天将其中一个长发男人的鼻梁打歪了,而他被木棍砸中了头,栽到了路边的水沟里。当他爬起来,三个长发男人早已经跑了,布袋也不见了,他的假腿被扔到了马路对面的稻田里。稻谷刚刚收割完毕,被割伤的稻秆散发出来的馥香在望不到尽头的马路上弥漫、徘徊。荣春天单腿跳过马路的样子像极青蛙。假腿直挺挺地插在泥土里,跟稻茬站立在一起,只是比稻茬高出一截,让荣春天远远便认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你不要难过,他们这样欺负残疾人,始终会遭到雷劈!”马卵镇人安慰荣春天,虽然远远不能抚平他内心的悲凉和怒火,但在陌生得一无所知的地方,这些安慰还是让他感动了一下。他把腿擦拭干净,安装到身体上,往蛋镇方向走回来。走了整整两天两夜才回到蛋镇。荣春天咽不下这口气,怒气冲冲地鼓捣了三天,制造出了一支长管猎枪,要重返马卵镇。可是到了车站,被宋长江拦住了去路,没收了猎枪。宋长江答应他,迟早抓住车匪路霸给他报仇。荣春天问,如何报仇?宋长江说,反正会给你一个交代。但三天过去了,宋长江在蛋镇闲云野鹤一般,其间邀请过一次荣春天切磋棋艺,没有给荣春天一个交代。荣春天要宋长江归还猎枪,宋死活不肯返还,两人在派出所里粗着脖子吵架。荣春天又花了三天时间,制造了第二把更长的猎枪,踏上了途经马卵镇的班车。两天后,他回到蛋镇,跟上次两手空空不同,这一次他带回来了两布袋的喇叭裤。

  荣春天很得意,眉飞色舞地向他们描述他在马卵镇把那三个长发男人打趴求饶的精彩过程。听众中只有一个人没有叹服。她就是虞美人。

  “可惜了,你这批裤子如果早到十天,就是金子,现在变成一堆垃圾了。因为现在不流行喇叭裤了。”虞美人冷笑道。她是蛋镇最时尚的女人,烫发、超短裤、牛仔裤、高跟鞋、大耳环、黑色文胸……都在她身上演绎过或仍在演绎着,一面引发跟风,一面招来谩骂。她对荣春天劈头盖脸的贬损,一下子令围着抢购衣服的人一哄而散。

  荣春天没有卖,而是把喇叭裤当街免费发放。这下忙坏了裁缝印白。因为她们都拿着喇叭裤去让印白修改裤脚。荣春天血本无归,迁怒于虞美人。虞美人争辩说,我只是说了真话,难道说真话也犯法?虞美人长得很漂亮,荣夏天喜欢她,追求她好久了。荣春天不好跟她翻脸,去找印白分红。

  “印裁缝,我的喇叭裤都长着腿跑到你这里来了,为你招财进宝,而我血本无归,你是不是应该分我一半的利润?”

  印裁缝很生气:“印虎当兵的事我还没有跟你算账,你倒要跟我分账来了!”

  印虎是印裁缝的儿子。荣春天入伍那年,印虎也应征了,体检也合格了,但印虎莫名其妙地被涮下。直到第二年才知道,是荣耀跟武装部长做了交易,让荣春天挤掉了印虎。印裁缝本来对荣耀恨不得一口吃了他,但看到荣春天缺了一条腿回来后,心里原谅了荣耀,但嘴上对此不依不饶,每次见到荣耀都指责他在蛋镇搞歪风邪气,像台风一样把蛋镇搞乱了。荣耀也对印裁缝退避三舍。印虎本来就不愿意当兵,自应征落选后,本来还可以来年再应征的,但他自暴自弃,整日在镇上游逛,惹事生非,人称印少爷。有一天,他把一个伪装成唱戏的“台湾特务”烧伤了。此人是一个中年男人,长得高大英俊,皮肤白净,鼻梁高耸,牙齿整齐,眼睛特别有神,声音洪亮悦耳,在镇旧戏台说书唱戏,收取赏钱。一个人可以扮演几个角色,甚至可以用女人的声音说话。镇上不少女人都迷上了他和他的戏,毫不顾忌地表达对他的好感,自然引起了蛋镇男人的妒忌和不满。而印裁缝的老婆姜文华更是对唱戏男人到了痴迷的地步,每天戏前戏后总要找理由去看唱戏男人,给他送好吃的。姜文华本是一个山沟里的村姑,除了自己的姓名,再也不认识其他字。虽然印裁缝比她年长二十岁,但能嫁给非农的印裁缝也算她的福分。印裁缝给她做了很多漂亮衣服,不用她干活,她很快变成了镇上最出名的话唠子,吵起架来,除了匡小洁再也没有对手。自从印虎长大后,印裁缝再也管不住姜文华,曾经有一些没经证实的绯闻传来,印裁缝装作没听到。有人对印裁缝说,你家姜文华都跟唱戏男人睡觉了,你还坐得住?印裁缝说,你看见了吗?我怎么没看见?但印虎就不能忍受母亲,要将唱戏男人赶走,但没有借口和机会。荣耀首先警觉地发现唱戏男人的道具箱里藏着一面褪了色的青天白日旗,怀疑他是潜伏的“台湾特务”,在等待时机配合国民党反攻大陆。

  “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台湾特务?”有人反驳荣耀。

  “只要台湾还没有解放,就会有特务。”荣耀说。

  “台湾特务来蛋镇能搞出什么名堂?”蛋镇是一个根本不值一提的小镇,台湾特务潜伏在这里简直就是浪费时间。

  “我也说不清楚——政治的东西我们老百姓不懂。”荣耀说。

  没有人相信荣耀的推测。尤其是妇女们。但印虎相信了。

  “他的箱子里应该还有一把手枪。”荣耀说。他没有报警,等待那男人原形毕露。但迫不及待的印虎挺身而出,半夜里一把火将那男人居住的临时搭盖的木屋烧着了。男人逃跑不及,脸部被严重烧伤,嗓子也呛哑了。后来被查明,此男人根本就不是台湾特务,而是一个合浦县的因为超生被开除的教师匠,靠说唱养家糊口,政治清白,还是中共党员。他的箱子里没有手枪,那面青天白日旗只是道具。印虎闯下了大祸,被送到离蛋镇三百里外的劳改农场劳改了一年。

  荣春天心里总感觉是他和荣耀害了印虎。印裁缝拿印虎说事,荣春天也就不再纠缠印裁缝。但宋长江纠缠上他了。

  宋长江以警察的怀疑精神质疑荣春天:“你这些裤子还是原来的裤子吗?”

  荣春天觉得受到了轻蔑,反问宋长江:“你说,一个好端端的女人被劫匪掳走了十几天,还是原来的女人吗?”

  宋长江要荣春天交出第二把猎枪。荣春天坚决不交:“永远不要指望警察帮忙解决问题。我要留着它防身。”

  宋长江说,现在枪支管理很严,严禁私藏枪支,况且严打还没有说结束呢。上头说天天都是严打,你就不怕有一天你被严打了?

  荣春天觉得那是宋长江吓唬人的屁话,不以为然。但自此以后,我从没见到荣春天的猎枪。倒是荣秋天,经常扛着一支K86步枪在芒果大街上巡逻,像边防战士一样认真投入,他才是被“严打”害了。但没有人理会他,连宋长江也不睬他。因为他的枪没有子弹,也没有枪栓。既然如此,就只是一根木头而已。

  从马卵镇找回脸面和尊严后,荣春天不再外出,不久,在南洋大街的国营照片馆旁边开了一间酒吧:春天酒吧。酒是托战友从遥远的青岛发回来的。青岛啤酒,一箱箱的,堆在车站那边。白酒也有,都是老白干、莲花白、桂林三花等品牌的便宜货。春天刚过,台风还没有来。天气酷热,晚上青年人从四面八方涌进蛋镇,看电影、吃宵夜、逛舞厅、泡录像厅看三级片……男男女女的身上都散发着多余的热量和激情。酒吧刚开业那几天,果然顾客盈门,川流不息。经常有人喝得酩酊大醉,男的当众撒尿,女的自个脱掉上衣甚至扯掉文胸散热。打架斗殴事件成倍增加。有一次,茶山农场的几个人认出了河套村经常盗砍橡胶树的几个混混,借着酒劲,他们在春天酒吧里扭打起来,砸烂了无数酒瓶。河套村的几个混混带着满身鲜血落荒而逃。茶山农场的人向来怕死,在蛋镇打架从来没有赢过,每次都狼狈而去,因而历来谨小慎微,谦卑低调。这次是他们在镇上打架第一次获胜,得意忘形,从此以后每晚都要在春天酒吧喝酒,并占据最好的位置。划拳、说黄段,大声爆粗口,还对进酒吧的女服务员说下流话。荣春天委婉地警告过他们了,但他们对荣春天也开始蔑视。印虎印少爷每晚都要在昏暗的角落里喝酒,一个人,孤独地坐在那里,也不跟人说话,每喝完一口都要仰视天花板二十秒,然后再低头喝第二口。不喝酒的时候,眼睛盯着酒杯,双手藏在台底下搓弄脚丫。表情宁静、凝重,像一个真正的品酒大师。他的酒瓶不会剩下哪怕半滴的酒,连气泡也不剩。他在春天酒吧喝酒从不付钱。荣春天不收他的钱,随便他喝。他们见面也不说话,像有默契一般。印虎每晚八点准时到,也不多喝,只喝三瓶,九点整喝完就离开,从没有例外。大伙认为他连喝酒都如此自律和有仪式感,应该是劳改期间训练出来的。大概是茶山农场的人影响了他喝酒,有一次,他突然抄起三只空酒瓶往他们头上横打过去,一下子将两个当场打昏厥,另外三个还来不及反应便被他顺手抓起的啤酒瓶打翻。整个过程刚好十秒钟,精准而迅猛,打完刚好是九点整。然而,代价是沉重的。一个外号“晕头鸡”的人昏迷了半个月才醒过来。茶山农场三百人涌进春天酒吧要荣春天交出凶手,一下子将酒吧挤爆了。荣春天无法交出印少爷,派出所也没有办法,因为印少爷早已经连夜潜逃,至今不知所终。茶山农场的人只花了三分钟便将春天酒吧砸得稀吧烂。啤酒一直流到了大街上。

  那时候夏天刚至,台风便要来了,荣耀宣布进入风暴预警期的第一天,春天酒吧就此关门。

  开酒吧和服装生意的不如意让荣春天债台高筑,债务至今没有还清,经常有人上门向他要钱。这让荣春天感到十分烦扰。台风要来,他如释重负:最好台风让蛋镇一夜之间消失,从此再也不会有人讨债了。汽水生意是门新玩意,他孤注一掷了,梦想东山再起,从此扶摇直上。他的梦想离现实似乎只有一步之遥了。

  照理,荣春天是我们的长兄,我们都听他的。但他不对我们发号施令,甚至对荣耀的生死避而不谈。午夜时分,他来过一趟医院,朝急救室里看了一眼,然后用鼻子嗅了嗅,摇摇头回去了。他应该问一下医生情况到底如何,或者给我一句鼓励的话。长长一夜,只有我一个人孤孤单单躺在医院急救室门外的长椅上。何老瘪也不见了。医院静悄悄的。没有人走动,但一闭上眼睛总觉得我的面前人影绰绰。我害怕得不敢闭上眼睛。我想着天一亮就离开蛋镇,心里很兴奋,也有一些惆怅,甚至有点放不下来。

  台风来了,越刮越凶狠。我的肚皮鼓得老高了,圆圆的,胀胀的,随时都要爆炸。我逆着风像企鹅一样走过兽医站门口时,停了一下来,往里面张望,看见银兽医正在跟一只母狗调情。他背对着我,母狗还很年轻,白色的皮毛,迷离的眼神,像妖媚的狐狸。它看见我了。它把腰伸得很直,嘴巴竖得高高的,傲慢地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不,它的嘴里有三颗金牙,金光闪闪,富贵逼人。银兽医忙着鼓捣它的生殖器,并不知道自己的后脑被削开了,露出脑袋里乱七八糟的浆糊状的物体,那些物体在蠕动,仔细一看,是蛆,千万条蛆在翻滚,像黄鳝争食。我惊叫一声:“银兽医!”他回头看了我一眼,说,你找我?我说,你这个老流氓,你坏死了……银兽医愣了一下,终于注意到了我的肚子。“你怀孕了?”他问。那条母狗说话了:“她马上就要生了,要赶在我的前面了,你还不快点……”母狗催促着银兽医抓紧时间和它交配。银兽医啪一声顺手把门关上。我什么也看不见了。此时,我的下阴突然湿了,在漏水。我以为是要拉肚子了,赶紧脱掉裤子。刚一蹲下,一个婴儿从我的阴道里滑出来,哇啦大哭。我手足无措,慌张地寻找自己的乳房给孩子喂奶,但乳房变成了两只青色的木瓜在胸前晃动。大街上突然站满了人,荣春天、荣夏天、荣秋天、荣冬天、海葵、虞美人、赵中国、宋长江、徐法官、范姑姑、印少爷、毛文莉、何老瘪、姜文华、唱戏男人……还有我不认识的人,他们中有人哄笑,有人责骂,有人吐痰。台风将他们一个个吹得东倒西歪,最后,一股黑色的暗藏了刀子的风横扫过来,将他们的头颅一一割下,他们也就没有了脸,没有了眼睛,惊恐地互相碰撞在一起。天空中乌云密布,快下雨了。我越来越慌乱,希望有人帮忙。此时一个有头颅但没有脸面的男人从乱哄哄的人群里走出来,要抱走我的婴儿。他说,多漂亮的一个女孩,我不抱走她,洪水便要将她冲到下水道里去了。抬头一看,洪水从街道尽头汹涌而来,夹杂着污水垃圾。我不给,他和我争抢。我大声呼救。没有人理会,他们害怕洪水,一溃而散。我妥协了。我说,只要让我看清你的脸面,我就让你抱走我的孩子。那男人说,我没有脸面,我的脸面早已经被你丢尽了……我仔细分辨他的声音,推测说,你是不是荣耀?那男人说,不是,荣耀只能活一天了,他养活不了你的孩子。犹豫之间,他一把将我的孩子抢走了。洪水瞬间来到我的眼前。我大喊一声:“妈妈!”

  当汽车站传来的班车鸣笛声把我惊醒时,我意识到自己早已经闭上了眼睛,并且做了一个不长不短的梦。我一骨碌爬起来,往急救室里看,里面空无一人。心瞬间慌乱了。

  我沿着陡坡往上爬,在办公室里看到了一个疲惫的医生,正是他参与抢救荣耀的。

  “他危在旦夕,苟延残喘了。我们尽力了,你们准备后事吧。”医生说。

  这句话,他不应该跟我说,而是跟荣春天他们说。

  “荣耀现在在哪里?”我问。

  “他在重症室……”医生说。

  我不知所措,头脑里乱蓬蓬的。

  “你回去告诉你家里那些不孝兄弟,赶紧准备荣耀的后事,台风马上就要来了。”医生说。

  我从医院出来,经过汽车站售票处时,往里张望了一眼,她们还没有上班。我赶紧回家。清晨的马路孤寂而宁静。经过邮电所时,我突然看到一只猫在我眼前一闪而过。像琪琪!肚皮鼓鼓的,一定是它!我叫了一声,但它早已经消失在树丛里。我追上去,却什么也没看到。

  回到家里,荣春天出奇地早早起来了。我刚要告诉他荣耀的状况,他却先开口说话了:昨晚调试了一个通宵,我终于成功了——春天牌汽水,世界上最好的汽水!他眼睛通红,满脸憔悴,却掩盖不了他的亢奋。

  “在台风来到之前,我一定要制造出第一批汽水,让蛋镇所有人一喝就上瘾,终身离不开!”荣春天说,“从此以后,你就当我的营销员,亏待不了你。”

  我默默走开,去房间取我的行李。

  荣春天似乎想起了什么,走到我的房间门外说:“放心,荣耀死不了。他死过多少回了,算命先生都说他能活到九十九。九十九个算命先生都这样说。”

  荣耀确实是九死一生。一个凡夫俗子的鸡毛蒜皮,说来话长,又让人难以置信。

  荣耀还年轻的时候,喜欢上了一个叫胡琴的女人。

  那时的荣耀是蛋镇一个手艺不精且吊儿郎当的木匠的儿子。没有富人雇请,木匠只能给穷人做家具,连自己也养不活,妻子(据说长得很漂亮)生下荣耀后第二年便跟随一个宜州的木材商跑了。木匠好不容易把荣耀拉扯大,年龄长了手艺却依然没有长进,木匠深知男人选错行的后果,自然不希望子继父业,荣耀也不喜欢这个连老婆也养不起的行当,木匠希望自己的儿子选择当厨师,因为他从没有听说过厨师会饿死的。荣耀十三岁那年,春夏之交,稻田一片橙黄。傍晚时分,蛙声喧天,他清楚地记得,台风乍起,他的父亲,也就是我们的祖父,决定对自己窝囊的人生痛痛快快来个了断,把家里的剩酒全喝了,摇摇晃晃地往蛋河边走,然后爬上一棵高耸入云的桉树顶端。当时,只有荣耀一个人在树下惊恐地呼喊祖父的名字,哭着乞求他下来。台风使桉树左右摇摆,连鸟巢都纷纷掉下来了,鸟蛋砸到荣耀的头上。祖父抱着树枝随风晃动,像一只大鸟,兴奋地对荣耀说,我看到了台风的源头!我要往那边飞过去了。一阵风过来,荣耀只是闭了一下眼睛,当他睁开眼睛时,祖父已经从桉树上消失,再也不见了。荣耀收起眼泪,到了地主柳六家当了一个短工,其实就是一个伙夫,连厨师也算不上,只是给厨师打下手,剁肉、切菜,调味甚至挑水、劈柴。但他强壮有力气,机灵,勤快,很讨人喜欢。他有一个梦想,就是有一天当上真正的厨师。一晃五年过去了,荣耀终于可以在地主的厨房里有了一席之地,能做各种各样的菜式,深得柳六的喜爱。如果没有胡琴,他会在柳六府上当一辈子厨师。

  有一天,地主府上来了一对母女。母亲衣着得体,不卑不亢,有大家闺秀之范,不像是要做下人的人。果然,她把女儿交给柳六后,便匆匆离开。这个丫头名叫胡琴。蛋镇上了年纪的人都应该还记得她长得有多美,身材高挑,皮肤白里透红,脸像一只鹅蛋,眼神清澈单纯,牙齿整齐透亮,举手投足落落大方。胡琴跟其他丫头气质明显不同,高贵娴静,知书识礼,低调谦卑,很受柳六喜爱,走在蛋镇的大街上,她总是能吸引男人的目光。开始的时候,胡琴在厨房干活,洗碗,洗菜,给荣耀打下手。

  胡琴是廉州一带的,祖上是药材商,生意做到南洋、日本,本来也算得上大户,直到清朝末年仍然是富庶之家,有良田千亩,长工上百,比柳六阔气得多。后来因为支持康梁变法,与官府反目,家道迅速衰落。到胡琴一代,早已经家财散尽,风雨飘摇。本来还不至于到穷途末路,后来胡父追随孙中山造反,在广州丢了性命,还被抄家驱逐,从此彻底沦落。胡母走投无路,带着胡琴四处飘零,最后至蛋镇把女儿卖给柳六,拿着银两去向不明。后来有人说,胡母是共产党,拿着女儿的卖身钱干革命去了。

  荣耀一眼就看上了胡琴。每天早早起来,都把胡琴要干的活抢先帮干了一半。胡琴走到大街上,他远远地跟着,生怕她遇到什么不测。胡琴也喜欢荣耀。有一次,她问荣耀,你是不是想娶我呀?荣耀支支吾吾的,不敢说。胡琴说,连说娶我的勇气都没有算什么男人大丈夫?荣耀挺起胸脯,跑到地主的面前说:“我要娶胡琴为妻。”

  柳六不像别的地主,不刻薄,不凶恶,不仗势欺人,相反,还平易近人,体恤下层,说话和和气气,以理服人,遵守信用,像邻家一个小老头,不讨人反感,但他爱财,视财如命。他对荣耀说:“谁娶她都可以,拿一百块大洋来,什么时候拿来什么时候可以娶走她,公平交易,天地良心。”

  不知道柳六此话是否当真,反正荣耀信了。

  因此,十八岁的荣耀有了一个远大的梦想,就是赚够一百块大洋,娶胡琴为妻。

  然而,即便是干一辈子厨师,荣耀也攒不够一百块大洋。正当他绝望之际,有一天,蛋镇来了一支兵马,为首者李宗仁。他们在蛋镇招兵买马,说当一年兵胜过在地主家干十年伙夫。荣耀丢下手里的菜刀,跟随李宗仁的部队跑了。打了两年仗,有一次受了伤,断了两根肋骨,还打什么仗呀,长官让他退伍回乡养伤。半途而废,荣耀沮丧地回到了蛋镇,听说柳六要胡琴嫁给他的儿子柳央,正准备办婚礼。地主只有一个儿子,晚年得子,疼爱至极。但柳央从小便病恹恹的,弱不禁风,即便是炎热的夏天也要穿常人冬天才穿的衣服。老中医都跟地主说了,柳央不适合结婚,身子太虚,命根子硬不起来。柳六不服气,到处求医。胡琴每天都得给柳央熬药,药喝多了,柳央的身子越发虚弱。听说胡琴要嫁给一个病秧子,荣耀急了,拿着李宗仁发给他的十八块大洋,去找柳六。

  “柳老爷,你说我可以娶胡琴的,你怎么说话不算数呢?”荣耀说。

  柳六掂了掂荣耀的十八块大洋:“我已经给过你两年时间了。就这点?怎么不拿一百块大洋来呀。没有一百块大洋你怎么跟我谈条件呀?”

  荣耀说:“你再给我十年时间……”

  柳六说:“十年,十年后我都死了。”

  荣耀说:“五年,五年!”

  柳六说:“现在不是我不给你时间,而是我儿子不给你时间了。我儿子看上了胡琴,要娶她,我也拦不住。”

  荣耀束手无策。柳六说,还有一个办法可以解决问题。

  荣耀说只要能娶胡琴,让他干什么都可以。

  柳六让荣耀代替柳央服兵役。如果荣耀答应,柳央可以另娶,等荣耀服役回来后,便可以娶胡琴。原来这是柳六早已经盘算好了的一笔交易。

  柳六还写了一份契约,保证此项交易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荣耀当即答应,见过胡琴。胡琴说,她卖身至此,一切听柳六安排。荣耀放心了,伤还没有完全痊愈,便重新入伍,赶赴湖南,辗转江苏、浙江、上海、安徽……几经整编调配,最后编入了张灵甫的队伍。本来三年后便可以回乡,但跟日本人一纠缠,就没完没了。与日本人打完,与共军打。一晃六七年过去了。他自己都记不起打过多少次仗,负伤多少处,死里逃生多少回。他只记得自己拿了多少军饷、赏银。每次战斗中,他都主动报名参加敢死队,因为赏金多。他把饷银、赏金全都寄回给胡琴,还给她写信说,等攒足了银两,在蛋镇买一座大宅子,堂堂正正、风风光光地娶她过门。但从没有得到过胡琴的回复,不知道她的处境。他知道自己肯定会回到蛋镇,胡琴仍会等着他,柳六与他的契约仍然有效。在山东孟良崮一战中,他又参加了敢死队,固守一个重要据点,与共军死磕。张灵甫给每一个敢死队员发放了五十块大洋。大伙把赏银放在兜里,沉甸甸的,走路发出啷啷的声响。跟荣耀一起“敢死”的弟兄都下决心,如果此役战胜,又能活到最后,从此解甲归田,告老还乡,娶妻生子安享余生。荣耀身经百战,早已经伤痕累累,左手断了三根手指,留在体内的弹片有多少自己也摸不清楚。离家千里,乡愁如火,打完这一役,得回蛋镇了。

  孟良崮一战,本来形势对国军有利,最后竟然输了,而且输得很惨,全军覆没,长官张灵甫被击毙。荣耀被大炮轰晕,醒来便成了共军的俘虏,到手的五十块大洋灰飞烟灭。此役,荣耀腹部、头部受了重伤,在共军野战医院医治了半年才基本痊愈。共军给他两个选择:一是领取路费回家;二是继续当兵,但得换过军装。共军很希望这个身经百战的老兵留下来,掉转枪口对付国军。然而荣耀连想都没想,毅然决然选择了领取路费。事后证明,这是荣耀一辈子做出的最愚蠢、最草率的选择。荣春天、荣夏天、荣秋天、荣冬天经常以此嘲讽他、轻蔑他,甚至成为父子不和的症结。因为这个决定,他所经历的生死之难白费了,漫长而卑微的一页开始了,也让他们,当然还包括我,背负了多年的被鄙视的“国军后代”之名,在蛋镇受尽嘲弄和鄙视。

  荣耀领取了微薄的路费和干粮,从山东一路狂奔,日夜兼程,往蛋镇赶。一个月后,回到蛋镇,发现蛋镇被解放了,地主被打倒了,田地和财物分给了老百姓。柳六进士街的大宅子住满了昔日的佃农和无赖、懒汉。让荣耀意想不到的是,荣耀离开蛋镇后,柳央又三番五次向父亲提出娶胡琴,甚至以死相威胁,但地主柳六恪守契约承诺,没有把胡琴许配给自己的儿子。柳央对父亲充满怨言,在荣耀离开蛋镇第二年被一场台风杀死。台风来时,柳六吩咐柳央带几个人去韩村收租。去韩村要经过香蕉大桥。香蕉大桥是柳六出资建的功德桥。柳央一路上骂这个鬼天气,骂台风是王八蛋,骂老天,过香蕉大桥时,台风将他从这一头一直刮向另一头,像捉弄一张白纸,几个人试图把他拉住,但也没能拉住,即使他拼命抱住桥栏也于事无补,台风硬生生地把他连根拔起,卷起来扔到蛋河里淹死。柳六认定这是天意,是惩罚,怪不得谁。台风过后,他把香蕉大桥重新修整,免除了韩村十三户佃户一年的田租。地主柳六经受不起失子的打击,从此卧床不起。在解放军到来之前,一妻三妾把金银财宝分光,丢下走不动的地主,望风而逃。而只有胡琴死死护着身无分文的地主,雇了两个人,抬着地主往南仓皇逃跑,从此下落不明。

  梦想的大厦轰然倒塌,荣耀一下子蔫了。三个月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蛋镇的人对荣耀痛彻心扉:如果你没有领取解放军的路费,掉转枪口,你就是功臣了,就能在北京论功受赏了。

  荣耀拼命打听胡琴的下落,每每传来一点音讯,便扑过去,结果都是空穴来风。有人告诉他:胡琴拿着你当年寄回的饷银,逃到南洋去了。荣耀不关心他的饷银,而在意胡琴。四十年来,荣耀从不间断探听胡琴的消息,但竟然毫无音讯。一个漂亮的少女从人间蒸发了。荣耀再也没有爱过其他女人,连看也看不上一个,有人以为他喜欢海葵,事实上,他对海葵,对蛋镇的所有女人都不屑一顾。人家嘲讽他是“贱狗也敢挑骨头”。但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关于荣耀和胡琴,这是一个俗不可耐、土得掉渣的故事,毫无新意。后来故事的发展也乏善可陈,鲜有激动人心之处。但时过多年,依然不时被人拿出来取乐。经常有好事者煞有介事地告诉荣耀,在高州或廉州发现胡琴的踪影。开始的时候,荣耀信以为真,但跑过去,什么也没有。如此多次,荣耀视为捉弄,不再相信。后来再有人告诉他诸如此类的消息,他都装聋作哑,不为所动。

  然而,前年春天,应该是快到夏天了,天气酷热,连续干旱三月,田里的禾苗快要枯死了,听说台风马上就要来,人们正忙着做防范台风的准备,此时镇上来了一个自称叫胡琴的老女人,一时间引起了轰动。我们都去围观。只见她拄着拐杖站在电影院前口的老冯云吞摊旁,等待蛋镇的人将她认出来。她白发苍苍,满脸皱纹,额头上还有一道明显的旧疤痕,像一条蜈蚣驻扎在那里,但眉目之间,依然看得出曾经拥有的美丽和娇媚。

  “台风就要来了,我熟悉它的气味。”她对对她好奇的人说,“四十年前的台风也是这种气味。”

  “你是来报告台风的吗?”有人问她。

  “不是。你们太年轻,不认识我。我叫胡琴。我活不长久了,死之前回来看看蛋镇。”她说。

  没有人敢贸然肯定此人的真伪。我们请来了在蛋镇活得最长、记忆力最好的方老太。年轻时她也在地主柳六家做过丫头,柳六本想将她许配给柳央,柳央死于台风后,她嫁给了地主的一个轿夫,生了七个女儿。方老太把脸凑到那老女人的脸上,仔细辨认,两张老脸差不多粘贴在一起了。

  “她就是胡琴!”方老太转过身来,斩钉截铁地说。

  因此大家都认定她就是胡琴。这时候荣耀才从政府的门卫室慢吞吞地走出来,将信将疑地站在电影院的台阶上,并不正眼看老妇,而是侧着脸,用眼角的余光去打量。

  “她怎么可能是胡琴呢!”荣耀鄙夷地说,“胡琴怎么会变成又老又丑呢!”

  “你都老丑成什么样子了,她就不能老丑吗?”方老太说。

  “如果她是胡琴,我一眼就能看出来了。但我看不出来她哪一点像胡琴。”荣耀躲闪着说,“要是她还活着,不会到这时候才来找我。她早就死了。跟地主柳六一块死的!”

  自称“胡琴”的女人似乎饱受委屈,泪水一下子就喷出来了,呜呜地哭,大声嚷道,民国三十八年我离开这里,再回来,除了云吞的味道没变,一切都变了,连人心也变了。

  方老太固执地认为她就是胡琴:“当年她一口一口地称我为姐姐,连声音都没有改变。”

  方老太问胡琴,当年你都去了哪里呀?

  自称胡琴的老妇说,我能去哪里呀?我能去哪里呀?

  但无论方老太怎么询问,老妇都说不清楚她当年究竟逃到哪里,这些年在哪里生活,当年蛋镇的人和事也是一问三不知。

  “我什么都忘记了,就只记得世界上还有一个蛋镇。像鸡蛋一样经不起折腾,台风一来,就破碎——台风来一次,就被洪水淹没一次。每年,我都得把地主家的门槛加高,不让洪水灌进来。”胡琴止住了哭,想了想说,“还有一个叫荣耀的人,当年他总共寄给我七十六块大洋,我都拿去暗中支持我母亲搞地下党了,按理说,荣耀对革命也有贡献。”

  荣耀对围观的人说,她说谎,她不是胡琴,胡琴的母亲怎么是共产党呢?当年我寄回来的明明是一百八十块大洋……走南闯北,大风大浪,骗子我见多了,更高明的骗子我都见过。

  大伙都劝荣耀耐心辨别真假,你的右眼看不清,用左眼仔细瞧清楚,万一她真是胡琴呢?荣耀举起残缺的左手厉声警告说:“胡琴早已经死了,谁冒充胡琴都不得好死!”

  荣耀愤怒转身而去。固执、决绝,不可逆转。

  “胡琴”茫然不知所措,指着荣耀的背影问方老太:“那人是荣耀吗?那个当过国民党兵的荣耀。”

  方老太摇摇头说:“不是。”

  “胡琴”有些失望,恳求围观的人帮她支付五毛钱的云吞款。刚才她吃了一碗云吞,口袋里没钱了。云吞摊的老冯摆摆手说,免了。“胡琴”对老冯千恩万谢后,拄着拐杖往骑楼街方向走,嘴里不断喃喃道:“我就是胡琴。他们把我忘了也就罢了,竟然连荣耀也把我忘了!”

  她的背明显驼了,像一株弯曲的禾苗,我担心灼热的阳光很快将她晒蔫。

  我发现我的行李箱不见了。还好,钱还在我的身上,藏在我身体的秘密地带。

  “你的行李箱我帮你吊到梁上去了,免得洪水来了被淹。”荣春天说,“你的被子、鞋,书籍,也要放到水淹不到的地方。”

  这是十几年来我得到的最温暖的关怀。瞬间我有些感动。可是,行李箱悬在高高的屋梁上,我怎么取下来呢?

  “你应该留下来帮我销售汽水。”荣春天说。

  我断然拒绝他的要求。我恳请他把行李箱放下来,我要赶时间。他不愿意。我搬来椅子,试图自己取。可是够不着。用力踮起双脚,椅子摇摇晃晃的,在我倒下来的时候,荣春天一把将我抱住了。他觉察到了,我跌倒不是因为椅子摇晃,而是我好像生病了。我的额头烫得像烈日下的街砖。我浑身都在发热。我都快冒烟了。

  美人、诗歌和手风琴

  荣夏天每天早晨总要早起。因为他要去上食堂找谢诗人。如果去晚了,得去豪猪养殖场才能找到他。谢诗人是养猪场的职工。每次经过琵琶巷钟表修理铺时,荣夏天总要停下来朝二楼的阳台上喊:“皮聋子,我要娶虞美人。”

  但他等不到皮聋子的出现便匆忙离开。这更像是一声调侃式的问候,不需要答复和回应。

  皮聋子的女儿虞美人是上食堂的职工,每天都在食堂门口卖面包。热腾腾的蒸汽弥漫在她的周围。她做了一个独一无二的爆炸式发型,每一根头发都蜷曲,像被火烧过;除了嘴唇涂得鲜红,指甲也涂上了红“油漆”。荣夏天喜欢她身上永远都散发着的水晶包的味道。虞美人,就是一只让人感到饥饿的水晶包。

  “荣夏天,你是不是又去调戏我爸了?”虞美人严肃地问。

  荣夏天说,没有……没有。

  虞美人看得出来荣夏天说了慌,一只包子打过去,荣夏天刚好接过来,瞬间塞进了嘴里,然后跳着舞穿过上食堂的侧门,绕过一块菜地,爬上一幢破落的三层危楼,谢诗人就住在顶层的最左侧角落里。

  虞美人本姓皮,叫皮丹,虞美人是谢诗人给她取的一个别名。别名取得很好,很快便家喻户晓,再也没有人叫她原来的名字,连皮聋子也叫她虞美人。皮聋子是虞美人的父亲。说是聋子,实际上并不真聋,有些话他只是假装没听见,装糊涂,是选择性“耳聋”,心里明亮得很。他答应把虞美人许配给了供销社糖烟酒购销员杜威,待虞美人满二十岁就完婚。去年虞美人已满十八岁。杜威矮小得像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站在商店的柜台前,如果不用脚垫,只能看到他的头。这还不是最大的缺陷。杜威患有癲痫病,每次台风来临,他都要发作。一发作,便倒地不起,浑身抽搐,翻白眼,口吐白沫,把人吓得半死。而荣夏天自认为是蛋镇最帅的男人,没有之一,皮聋子把虞美人许给杜威,他不服,他不说“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而是说:

  “这好比是一场春雨洒落撒哈拉沙漠。”

  荣夏天这个比喻有瑕疵。但他为此得意,觉得这是一句诗——在拜谢诗人为师前说出来的,这是天赋、才情,在蛋镇只有他和谢诗人才有可能想到如此精妙的比喻。然而,杜威不是沙漠,他有白糖、烟和酒,皮立峰说这是世界上最好的东西。一说到这些东西,荣夏天感觉到皮立峰才是无法逾越的撒哈拉沙漠。

  皮立峰并非不讲道理,曾对荣夏天说:“要是你每个月送我五斤白糖、四瓶老白干、三包红梅烟,我也同意虞美人嫁给你。”

  杜威已经连续三年给皮聋子每个月五斤白糖、四瓶老白干、三包红梅烟了。

  荣夏天说,我给你打白条,十年后连本带息全部兑现给你,我说到做到,成不成?

  皮聋子说,那你十年后再来找我。

  皮聋子的话像当年地主柳六对荣耀说的话,如此相似。命这个东西也代代相传啊。

  荣夏天说,十年后虞美人都跟杜威生十个孩子了,你能不能通融一下……

  皮聋子想了想说,也不是不可以,糖烟酒可以免,但娶虞美人必须连同她的弟弟一起娶走。

  虞美人的弟弟是一个傻子,傻到连皮聋子也懒得给他起名字,大家就叫他皮傻子。他每天什么事也不干,也干不了什么正经事,跑到卫生院看女护士柴禾给病人打针。病人的尖叫能为他带来欢乐。柴禾是卫生院最漂亮的护士,皮傻子整天跟着她,轰也轰不走,但他能听柴禾使唤,打扫卫生、背病人、给病人剃头,皮傻子都能干,本来应该由柴禾干的事情,皮傻子都帮干了。当然,除了给病人打针。

  皮聋子不担心虞美人,担心皮傻子,如果哪一天他死了,皮傻子如何才能生存下去。

  荣夏天不愿意跟一个傻子生活。但杜威愿意。杜威经常去卫生院将皮傻子找回来,给他买冰棍,给他糖果。皮傻子兴高采烈地叫他“姐夫”。然而,皮聋子的眼睛是雪亮的,他看得出来,杜威并非真心想连皮傻子一起“娶”,而且杜威的癲痫病也是皮聋子的心头之患。

  荣夏天默默走开。皮聋子专心致志地修理钟表。在钟表修理这行当,蛋镇没有第二个人跟他相比。不管什么样的钟表,只要不是摔得稀巴烂,他都能修好。荣耀有一只军表,据说是他的长官张灵甫送给他的。一九三八年十月,战武汉。74军51师153旅少将旅长张灵甫亲率一支敢死队沿着后山绝壁攀木挂树,在黑暗中披荆斩棘,穿过艰险的深山峡谷、老林恶水,从日军疏于防范的张古山后山绝壁上进攻,飞夺张古山。而后日寇不甘失败,出动飞机与重炮狂轰滥炸,几乎将张古山夷为平地。张灵甫率部浴血死战,与日寇鏖战五天五夜,阵地得而复失、失而复得,反复拉锯。荣耀正是这支敢死队队员。张灵甫身中七弹,鲜血直流,以为必死无疑。荣耀甘当张灵甫的护身兵,为他挡过子弹,他就是在这次战斗中被炸瞎右眼的。而荣耀多次奇迹般地死里逃生,张灵甫视之为命硬,并为荣耀忠心耿耿、誓死相随感动,把手上的军表摘下送给他。然而,这一次,张灵甫和荣耀都没有战死。张灵甫也没有要回军表。这块军表,荣耀藏了四十多年,有一年藏手表的地方被洪水淹没了,当荣耀发现时,军表已经被泡生锈,坏了。荣耀痛心疾首,对它的修复不抱什么希望。可是,皮聋子竟然将它修理好,并擦拭一新,闪闪发亮。因此,荣耀对皮聋子一向敬重得很,把洪村的一个矮女人介绍给皮聋子作填房。矮女人虽然样子不好看,但能帮皮聋子收拾里里外外,帮了他很大的忙。虞美人也对矮女人很满意,因为她再也不用照顾她的傻子弟弟了。

  虞美人喜欢诗人,但不喜欢谢诗人。诗人应该像李白、杜甫、白居易那样仙风道骨,神采飞扬,眼神多情迷离,像磁铁一样吸引人。谢诗人太瘦,瘦得皮包骨,瘦得连裤子也穿不紧,一阵风可以将他吹到美国。瘦也就罢了,他竟然长一副豪猪相,尖嘴猴腮,手臂和胸脯毛茸茸的像长满了狗尾巴草。而最让虞美人嫌弃的原因是谢诗人身上挥之不去的豪猪的气味。然而,谢诗人是一个诗人。他写了一首臧否荣耀的诗歌《英雄与狗熊》:

  我说你是英雄,

  你却又是狗熊;

  我说你是狗熊,

  你却又是英雄。

  ……

  这首绕口令一般的、毁誉参半的诗曾经发表在省报上,在蛋镇引起过一阵轰动,荣耀对此诗不置一词,乃至充满鄙视,好像觉得谢诗人不配评价他。那份报纸至今仍珍藏在文化站李前进的保险柜里,每次县文化局的人来检查工作,李前进都要拿出来展示汇报,他因此而获得了县文化工作先进分子。谢诗人还得到了镇长的接见,并请他给蛋镇第一条大街写一首诗。谢诗人竟然拒绝了镇长的要求,理由是他不会按长官意志创作,他还声明:“我不关心政治,恳请政治不要关心我”。

  谢诗人把文化站当成了自己的家,进出如入无人之境,可以随便翻箱倒柜,可以将沾满泥土和猪粪的双脚摆放在李前进的办公桌面。李前进每次见到他,都得向他点头哈腰,在他看来,谢诗人是蛋镇唯一比他还有文化的人。虞美人曾经慨叹说,蛋镇好不容易才诞生一个诗人,可是为什么是姓谢呢?虞美人还差点咬咬牙喜欢上谢诗人。但谢诗人公开表示,他不喜欢“水晶包”,甜腻而放荡,对牙齿和肠胃都是一种伤害。这是公开的羞辱,让虞美人很恼火,对荣夏天说,如果你喜欢我,先得把自己变成诗人。一个被称为二流子的人要变成诗人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虚心跟谢诗人学习写诗。于是,荣夏天去找谢诗人拜师学习写诗。但谢诗人死活不愿意收徒弟。谢诗人的父亲是镇玻璃厂技术工,一辈子就只给谢诗人一条忠告:“教会徒弟会饿死师傅的。”因为他吃过这种亏。荣夏天跪在地上求谢诗人:“如果你教会我写诗,我保证你在蛋镇出入平安,荣华富贵。”谢诗人当然不相信荣夏天能给他荣华富贵,断然拒绝了他。荣夏天恼羞成怒,一脚踹翻谢诗人,劈头盖脸地一顿狠揍,把他揍得鼻青脸肿,还威胁说要拧断他的肋骨。谢诗人妥协了,但有一个条件:每天早上,荣夏天要到李旦的窗前朗读谢诗人昨晚给李旦写的诗。

  李旦是李前进的女儿。她的脸长而窄小,看上去只有普通人的半边脸大。眼睛、鼻子、嘴巴都齐全,但挤在那么狭长的方寸之地显得很窘迫。荣夏天给她起了一个外号:半边脸。李旦虽然长得不漂亮,却比虞美人傲慢,因为她是蛋镇唯一会拉手风琴的人。每天早上她都要站在文化站院子的凤凰树下拉手风琴。这让文化站显得很有文化。硕大的手风琴与其说遮挡了李旦的脸,倒不如说把她的脸吸进去了,别人只能看到她的下半身。几年来,她总是弹奏同一首曲子:《莫斯科郊外的晚上》,连皮傻子都听得厌烦了。有一次他对李旦说,听你弹琴,我都变傻了。但李旦坚决不弹别的曲子。或者说,她只懂得弹一首曲子。然而,这并不影响李旦在蛋镇的独特地位,向李前进提亲的人络绎不绝,而李前进总是奇货可居,谁也不答应,即使是才华横溢的谢诗人,他也犹豫不决。因为与她的父亲对谢诗人毕恭毕敬相比,李旦对谢诗人简直是不屑一顾。谢诗人很委屈和困惑。

  “你爸拿着我的诗都获得了县先进工作者,你为什么不答应我?”

  李旦说,像你写的那些狗屎诗,我一晚可以写一千行!

  谢诗人意识到李旦跟虞美人不一样,是见过世面的人,有艺术家的风骨和模样,因而比虞美人更值得追求。但他的嗓音像锯木机发出来的一样,不适合朗读。荣夏天的嗓子很好,朗诵诗歌是他的强项。他答应了谢诗人的交换条件。每天早上,他都要匆匆忙忙赶到谢诗人的住处,取走谢诗人昨晚写就的诗作,然后匆匆忙忙赶到文化站,在李旦起床上厕所期间赶到她的窗外,大声朗读谢诗人的诗。

  每次朗读之前,荣夏天都要声明,这是谢诗人献给李旦女士的诗。

  荣夏天无法理解这些诗的意思,但他朗读得很好。李旦在厕所里蹲着,听他朗读完才擦拭屁股,站起来,抽起裤子,然后到凤凰树下拉手风琴。荣夏天并不觉得李旦有什么好看,但配谢诗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半个月的一天,李旦怒气冲冲地找到谢诗人:“今天荣夏天为什么不来给我念诗了?”

  原来李旦听不到荣夏天念诗,连屎都拉不出来。前一天晚上荣夏天又跟人打架了,鼻子被打歪了,所以第二天没有去给李旦念诗。

  看到李旦着急的样子,谢诗人暗暗高兴。

  谢诗人开始教荣夏天写诗。荣夏天并不笨。第一天,学会了把文字分行。第二天在谢诗人的房间里写了一首诗,抄写得工工整整,飞快地跑下楼,送给烟雾缭绕中的虞美人。诗作和面包一样新鲜。荣夏天深深地吸一口水晶包的气味,然后离开,构思下一首诗。他发疯地爱上了写诗。我每天都看到他在家里翻字典,用最好的纸张誊写诗稿,然后读给我听,问我写得好不好。我没说好,也没说不好。我只是觉得他根本就配不上虞美人,所有的努力都是白费。

  有时候,谢诗人也给虞美人写诗,这让荣夏天提高了警惕。

  “你为什么不给李旦写诗而写给虞美人?”荣夏天说。

  谢诗人说:“我是要让她读到真正的诗歌。”

  荣夏天说:“难道我写的不是真正的诗歌?”

  谢诗人说:“不是,是一坨狗屎。”

  荣夏天没有觉得自己的诗是狗屎,相反,青出于蓝胜于蓝,自以为比谢诗人写得更好。为防止谢诗人冒充他的笔迹向虞美人献诗,荣夏天找皮聋子刻了一个比镇政府公章还大的私章,在诗稿上盖上鲜红的印章送给虞美人。这样谢诗人便不能冒充他了。而且,诗稿显得更为庄重。

  皮聋子不仅能修理钟表,还会刻章,公章、私章都刻,刻在木头上的字跟印在书本上的字一样工整,丝毫不差。有一次,荣夏天出大价钱要皮聋子给他刻一枚“中央军委”的章。皮聋子不从,突然睁大眼睛瞪着荣夏天:“你是不是要调动军队?胆大包天、痴心妄想!”荣夏天没有那么大的野心,他只是想冒充中央军委给荣秋天回信。为了等到中央军委的回复,荣秋天都快疯了。

  皮聋子掂量了一下荣夏天给的银两,诚心诚意地说,这么多的钱足够刻一枚美国国防部的公章了,我可以帮你刻,但你要保证不调动美国军队攻打蛋镇。

  荣夏天到底还是吝惜自己的银两,只刻了一枚自己的私章,篆书“荣夏天”。虞美人看到盖有荣夏天私章的诗稿,瞧一眼便扔到垃圾桶里。荣夏天从垃圾桶里捡起来问为什么。虞美人说,写得比谢诗人差太远。这让荣夏天受到了打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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