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股价反亏2.7亿 三大股市“千术”浮现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股价,股市,证监会
  • 发布时间:2015-09-30 10:33

  日前,证监会通报了5宗操纵股价的案件,其中一起最高罚款超过5亿,另有一股民操纵股价反亏2.7亿,被称为最悲残操纵案。

  新型操纵案频出最高罚款5.52亿

  证监会通报称,青岛东海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东海恒信”)涉嫌操纵180ETF,金建勇涉嫌操纵“国海证券”股票价格,张春定涉嫌操纵“中国卫星”股票价格,袁海林涉嫌操纵“蓝光发展”等股票价格,叶飞涉嫌操纵“信威集团”、“晋西车轴”、“江淮汽车”、“奥特迅”、“中青宝”等5宗操纵股票价格案已经调查审理完毕,拟做出行政处罚。

  证监会发言人表示,这5起操纵案均为新型操纵案件。其中,东海恒信案系证监会查处的操纵ETF第一案,金建勇案系证监会查处的利用融券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第一案,其余3起则均是通过短线操纵方式影响相关股票价格与交易量的案件。

  根据东海恒信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证监会处罚如下:没收东海恒信违法所得1.84亿元,并处以5.52亿元罚款,对东海恒信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史吏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东海恒信副总经理陈建国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对于其他4宗案件的当事人,证监会拟决定:没收金建勇违法所得44万多元,并处以132.57万元的罚款;没收张春定违法所得9966万元,并处以2.99亿元罚款;责令袁海林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300万元罚款;没收叶飞违法所得663.8万元,并处以1991万元罚款。

  据了解,东海恒信控制使用“千石资本-东海恒信1期”等12个账户于2015年6月18日至7月30日,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间进行180ETF交易,影响180ETF交易量,变相进行180ETF与相应成分股日内回转交易套利,非法获利达1.84亿元。

  金建勇于2015年6月1日至7月31日利用融券交易T+0日内回转机制,集中持股优势,连续交易“国海证券”股票,并以明显高于市场同时刻买一档量的卖单频繁委托,造成短时间多空力量失衡,强化了“国海证券”股价下跌趋势,获利44万多元。

  张春定于2015年7月16日至20日通过集中资金优势盘中连续买卖、在自己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行为,影响“中国卫星”股票价格与交易量,继而反向卖出,获利9966万元。

  这几宗案件中,叶飞的名字颇为引人注目。叶飞于2015年5月13日至6月30日集中资金优势在尾盘阶段连续买入“信威集团”“晋西车轴”“江淮汽车”“奥特迅”和“中青宝”等5只股票,影响相关股票价格与交易量,继而反向卖出,获利663万多元。

  公开信息显示,叶飞从事证券研究工作已有多年,曾担任浙江某大学EMBA总裁班“股票特训班”讲师,却让跟随他上课的23名EMBA学员巨亏逾亿元。1994年,叶飞涉足中国证券市场,2003年进行机构私募投资。同时,叶飞还是CCTV-证券资讯频道长期特约财经证券讲师,并在金融界网站财经论坛发表股评12年,2007年度,他还获得中国股市民间高手大赛第一名。

  数据显示,叶飞操盘的阳光私募基金倚天雅莉3号,今年以来收益率高达268%。对比老牌劲旅泽熙投资旗下的泽熙3期今年以来的收益率是186.43%,泽熙1号为125.41%。

  操纵股价反亏2.7亿最悲残案件出炉

  几个案件中,最有意思的莫过于一名叫袁海林的自然人,其于2015年6月1日至7月31日通过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虚假申报、反向交易等方式影响“蓝光发展”等2只股票价格,并反向卖出,亏损2.78亿元。证监会通报此案后,引发不少股民在各种社交媒体上调侃,如此操纵堪称“史上最悲残”。

  这个神秘的袁海林究竟是谁?证监会并未公告。但资料显示,有一名牛散“袁海林”曾在多只股票股东榜上出现,且出手极其阔绰,资金实力非常雄厚。早在2012年,袁海林就出现在方正证券的半年报十大流通股东中,持股1444.69万股,按当期末收盘价计,市值达到7000多万。

  而到了去年末,袁海林又出现在中航机电、航天动力、成飞集成、太化股份的股东榜上,分别持有1268万股、2781万股、68万股、294万股,市值总计超过8.6亿元。仅航天动力一只股上,持股市值就达到5.11亿元。到了今年一季度末,袁海林又在亿纬锂能和山东矿机的十大流通股东榜上出现,分别持有979万股和190万股,市值分别达1.97亿以及2232万元。从去年下半年到今年6月,A股市场掀起一轮轰轰烈烈的牛市,而从袁海林的持股时间来看,其收获应该不小。

  这次被处罚的袁海林,是否就是市值数亿的牛散袁海林,尚且不得而知。那么,袁海林是如何操纵股价导致巨亏,业界大佬又是如何看待该牛散操作,其哪些交易被认定涉嫌股价操纵?

  根据《证监会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指引》(简称《认定指引》)第三章“操纵手段认定”第二节“连续交易操纵认定”的表述,“连续交易操纵,是指《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所列示的操纵证券市场的手段,即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认定指引》指出,所谓“资金优势”,是指行为人为买卖证券所集中的资金相对于市场上一般投资者所能集中的资金具有数量上的优势;“持股优势”,是指行为人持有证券相对于市场上一般投资者具有数量上的优势。

  不难看出,监管层在调查袁海林涉嫌股价操纵案中,袁海林操作手法有通过资金或持股优势影响股价、虚假申报以及反向交易“三宗罪”。那么,在具体的股票交易中,这三种交易方式是如何影响股价,达到操纵股价的目的,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千术”一:利用资金、持股持续买卖

  “一般来说,我们理解的资金优势,应该是单一或者一致行动人账户单日交易个股显著高于其他投资者的买卖金额。比如一只个股当天成交1亿元,某个账户或者关联账户成交量达2000万元、3000万元甚至更高,占到当日成交比例20%以上,这自然是利用资金优势在买卖,从而影响到股票价格。”深圳一位不愿具名的私募人士如此解释称。

  该私募人士向记者补充道,“平日我们看交易所披露席位,里面涨停、跌停、高换手率个股出现单日排名前五的交易席位,一般买一、也就是单一买入最多的证券营业部成交占比很难超过该股单日成交金额的5%,所以这些游资、机构往往不在操纵股价之列,除非出现上述说的交易额极大,并且连续交易的情况。”

  记者了解到,在A股历史上,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买卖、对倒交易从而影响个股股价案例不占少数,其中最为典型的便是王紫军操纵中国纺机股票价格一案(现更名为中毅达)。

  在2006年4月18日至2006年7月20日共51个交易日期间,王紫军利用其控制的67个证券账户,通过连续交易和对敲行为,累计买入中国纺机股票4233.46万股,卖出4152.47万股,违法所得高达598.25万元。期间,王紫军最高持股达437.5万股,占流通股比例为17%,占总股本比例为1.85%。

  “千术”二:虚假申报、频繁撤销

  根据《认定指引》对虚假申报操纵认定,“是指行为人做出不以成交为目的的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误导其他投资者,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该指引还认定,“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是指行为人在同一交易日内,在同一证券的有效竞价范围内,按照同一买卖方向,连续、交替进行3次以上的申报和撤销申报。”

  上述私募人士告诉记者,“其实虚假申报这一块,认定起来比较模糊,平时日常交易,其实也有不少的超大户通过垫单或者压盘来影响投资者对个股走势判断,影响股价走势。比如,在买3、买4大幅垫单,但并不交易,发现有卖单,迅速撤单,不以成交为目的。不过目前触及“单一交易日连续三次以上”这一规定的确实比较少见了,或者是大家都打擦边球,进行3次以下申报。这一交易手法确实在日常很常见,对股价影响也是最为直接。”

  历史上,因为虚假申报遭到处罚的投资者也较多。比如曾经利用此方式操纵中捷股份和力合股份的陈国生。

  2009年10月23日和10月27日9时33分,陈国生利用他人证券账户分别买入中捷股份761827股和297699股。2009年10月27日10时14分至11时04分,陈国生反复多次使用“拉抬股价、虚假申报”相结合的操作手法推高中捷股份股价,其先以比市场最后一笔成交价高几个价位的少量申报买入并成交,导致股价上涨;随即挂出大量低于同期市场价几个价位的买入申报,造成大单在低挡位买入的假象,推高股价,并迅速撤单。

  “千术”三:反向交易、反复买卖

  “顾名思义,反向交易就是持股较多的股东买入后,又卖出,由于量大,其反向交易会对股价造成较大影响,从而影响正常的股票交易,一般来说,这种情况很少发生,袁海林涉及反向操作很可能是在买卖蓝光发展出现问题,毕竟蓝光发展流通股本较小,日成交量较少,袁海林上亿资金实力的反向操作,极其容易影响蓝光发展股价走势。”广州一位不愿具名的私募人士分析指出。

  该私募人士还告诉记者,“据我分析,蓝光发展在6月初,股价几乎处于全年最高位,此时如果大幅买入该股,如果没有快速出货,从6月中旬开始,走势就是直线下行,甚至是买入随即被套,如果袁海林在6月初期大幅买入该股,很难不在快速下跌中选择卖出割肉,一来量大,最终触及反向交易红线,这也最终导致其即便操纵股价,也难逃亏损噩运。”记者了解到,蓝光发展在6月1日至3日连续上涨创下新高20.09元/股之后,股价便见顶开始下跌,6月16日跳空低开暴跌后,其股价开始出现巨幅回落,6月16日至7月7日,该股股价跌幅达到惊人的53.93%。

  上述私募人士分析称,“从证监会调查来看,在6月1日至7月30日,很少有投资者不亏。像袁海林这种并非超级短线的超级大户来说,一旦6月初建仓后,没有快速出逃,那么在股市大幅回调期间运用虚假申报操纵股价手段,也很难让其止住亏损,只不过亏损幅度可能减少。在大势处于极度恐慌暴跌的情况下,只要还在交易,就难独善其身,其涉嫌操纵股价已被监管层定性,而导致其亏损最大的原因,还是因为遭遇突然杀跌,没及时抽身,导致偷鸡不成蚀把米。当然,此次处罚案例,也是对现在的市场短线交易客一次震慑,对交易行为约束和规范起到积极作用。”

  (记者 张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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