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昆:完善政府采购管理 注重采购绩效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政府采购,绩效
  • 发布时间:2015-12-08 10:53

  11月26~27日,财政部在湖南长沙召开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对今后一段时期深化政府采购管理与改革进行了工作部署。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昆介绍,自2013年以来,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围绕“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的重大变革”的思路,不断向纵深推进,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采购规模不断增加。2014年全国采购规模达到1.7万亿元,占全国财政支出和GDP的比重分别为11.4%和2.7%。二是法规体系不断健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颁布,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PPP项目采购等有关的管理制度相继出台。三是政策功能不断显现。强制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企业等政策不断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信息安全等工作取得新进展。四是改革创新不断推进。批量集中采购成效明显,公务机票管理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五是监督检查不断加强。在取消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的同时,全国联动的专项检查等事后监管有力推进。

  刘昆指出,未来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政府采购工作面临的形势发生深刻变化,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新定位、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新任务、“十三五”发展的新理念、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都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今后一段时期,要遵循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的重大变革。为此,要重点把握五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一是更加注重完善采购管理链条,加快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采购人的需求责任;积极开展采购结果评价,对采购预算、采购需求及采购评审形成有效反馈;突出问题导向,增强制度建设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更加注重政策实施效果,大力完善政府采购政策体系。明确政策支持重点,着力健全优先使用创新、绿色产品的采购政策;丰富政策支持手段,将政策支持措施的着力点从评审环节向采购需求制定、采购方式选择等前端延伸;强化政策执行管理,明确和落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加大政策实施检查与考核力度。

  三是更加注重采购绩效,持续完善政府采购执行机制。强化内控建设和信息公开,推动采购活动规范高效透明;坚持抓大放小和成本效益原则,加强专业化和信息化,提高采购绩效。

  四是更加注重放管结合,积极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模式。落实简政放权要求,进一步简化优化程序性审核流程,为采购单位提供高效服务;着眼监管效果,积极改进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手段;做好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更加注重与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定》相关的开放谈判应对工作,努力为市场开放创造条件。深入开展出价研究,开展配套改革,统筹推进其他改革。

  刘昆要求,近期要着力抓好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内控建设、政府采购信息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加入GPA谈判应对等工作。

  (记者 米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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