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起来很美 看上去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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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4-14 09:12
中国企业联合应对转基因浪潮,可建立育种平台道路艰难
“杂交水稻分子育种平台目前正在国际招聘中。”2月26日,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局长张延秋向《农财宝典》记者透露了杂交水稻分子育种平台建设进展情况。
2013年5月,在农业部种子管理局的牵头下,包括隆平高科、神农大丰、丰乐种业、中种集团等在内的12家国内杂交水稻龙头种子企业,共同出资3亿元建立了“杂交水稻分子育种平台”(下称“分子育种平台”)。
历时近一年后,记者了解到,分子育种平台已经步入正轨,相关的配套正在逐步完善中,人才匮乏、精英人才难寻成为目前遇到的一个紧急问题。在业内人士看来,在我国现代商业意识和现代企业制度还未完全建立的环境下,种企建立联合育种平台还有一段艰难的路要走。
杂交水稻分子育种平台成立
2013年5月4日,隆平高科发布《对外投资公告》,公司与神农大丰、丰乐种业、荃银高科三家上市种企,以及中种集团、湖北种业、金色农华等8家杂交水稻种子企业签署了《关于共同组建杂交水稻分子育种平台的框架协议》(下称《框架协议》),分子育种平台初步成型。
根据《框架协议》,各方共同投资人民币3亿元设立分子育种平台。隆平高科出资1.29亿元,以43%股权比例成为第一大股东;神农大丰出资6000万元,股权比例20%,位列第二;丰乐种业以15%的股权比例位居第三;另外9家种企分食余下的22%股份。
中国的杂交水稻,增加国内产量的同时也走出了国门,在越南、菲律宾、印度等国种植。不过,我国种业也面临着这样的现实:生物技术飞速发展,我国生物技术研究远远落后发达国家,杂交水稻研究领先优势正在逐步削弱。
而分子育种平台的建立,企图架起连接科研院所基础研究与种业企业传统育种研究的桥梁,集中种企优势资源,保持我国在杂交水稻育种上的国际领先地位。
分子育种平台公司将以组建公司法人的形式从事分子育种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计划的经营范围为技术研发(非商业育种)、专利许可、技术转让、检测服务、设计育种咨询、人才培训等。
按照《框架协议》时间进度表,2013年4月份完成平台公司和分子育种平台建设的初步方案,2013年5月份完成平台公司的注册登记,2014年2月基本完成分子育种平台建设。
2013年7月23日,12家公司签订了《华智水稻生物技术公司股东协议》。至此,分子育种平台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期限以及经营范围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名称为华智水稻生物技术公司(下称“华智生物”)。
两个月后,9月30日,荃银高科发布了分子育种平台进展情况公告,承担分子育种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的华智生物已获得相关执照。11月19日,华智生物在科学网上发布了全球招募英才启示。
去年年底,2013年12月25日,华智生物召开了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的组织构架及总体设计方案、华智擎农水稻测试公司测试体系建设原则和方案、工资薪酬区间设计方案初步确定,通报并讨论了高级管理人员遴选情况。
分子育种平台仍是小作坊式
目前我国大多种企尚未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种子市场集中度仍然较低,难以满足市场需求,不利于保障国内种业市场安全。
2012年底,国务院发布了《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提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鼓励企业间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资源聚集。分子育种平台的建立,是商业化育种体系建立的重要一步。
其实,分子育种平台的建立在我国种业界并非首创。早在两年前,2012年3月6日,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所携手北京农、山西屯玉等8家玉米种子骨干企业组建了中年华玉种业联合创新有限公司,搭建玉米品种科企合作平台,意在创建玉米商业化育种新机制方面实现突破。2012年12月,山东圣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与华南农业大学建立联合育种实验室。
“分子育种平台的是独立运营、开放的平台,将为国内种子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吕楠评价说。
不过,在种业资深人士刘石看来,水稻、玉米分子育种平台的建立仍是小作坊形式,主体结构并非商业化模式,体制和机制双重机制并存,运作效率和运作水平并不高。“国家和企业投入很多钱,但设备浪费,产生效益很低。”
按照《框架协议》,分子育种平台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平台公司所有,平台公司各股东有优先、优惠使用或购买的权利。隆平高科在华智生物中持43%股份,将主导技术研发的方向和技术服务等模式的建立以及技术、专利转让等事宜。在长期观察荷兰种业的中国农科院农经所博士刘珍看来,一方独大,可能会影响其他参股公司投入的积极性。华智生物在股权不均的情况下,如何避免因某个股东股份占有主导地位影响合作的最初意图以及研究成功的专利共享,是该平台需要解决的问题。
负责华智生物人才招聘的张先生告诉《农财宝典》记者,目前公司已经步入正轨、运营阶段,自成立到现阶段进展相对顺利。目前也正在招聘一些海外人才。不过他也透露,招人有难度,特别是精英人才,目前还在洽谈当中。
3月18日,在百度搜索栏中输入“华智生物 招聘”关键词,出现的最新招聘信息25条,招聘职位有测试公司总经理、测试片区主任、基因功能解析体系总监、田间测试员等十余个岗位,招聘人数在数十人。
国内暂缺乏建立联合平台土壤
中国种子协会蔬菜种子分会会长、北京绿亨公司董事长刘铁斌近几年曾多次前往欧美考察种企发展情况。2011年11月在荷兰考察时,科因公司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科因公司成立于1989年,由五个家族企业平均持股,从事蔬菜生物育种。当时刘铁斌设想:中国的蔬菜种企是否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建立联合育种平台。
然而回到国内蔬菜种企的环境,刘铁斌发现,这样的设想并不现实,中国缺乏建立联合育种平台的土壤。“荷兰已经建立起了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商业意识,而这真是国内种业环境所缺的。我国种业缺乏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目前国内蔬菜育种的主体仍是国营科研单位,民营蔬菜种企力量薄弱,国家对种企还没有资金等各方面的政策支持。”就这样,这一美好的设想一直未能实现。
同去荷兰考察的湖南湘研种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何久春对刘铁斌的观点表示认同。在他来,企业之间建立联合育种,搭建了一个公共平台,企业之间明确分工,可以解决企业之间的共性技术问题,但是目前蔬菜育种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做得不足,而这正是建立联合育种平台的核心。
对于分子育种平台,刘铁斌持谨慎态度,“这可以看做是我国种企建立联合育种平台的先行试验。”企业有共同的利益诉求,这是合作的前提。参与建立的12家公司都为龙头种企,企业实力强,企业制度比较完善。但是在目前国内种业商业模式和商业思维还不成熟的环境中,企业在实现合作的道路上是艰难的。
中国农科院作物所玉米系主任张世煌认为,可以选择10家国内玉米种企,通过科企合作的形式建立联合育种平台,专家根据企业提出的育种目标重点开展育种材料创新、技术创新、新品种选育和种子加工检测技术研究,10家企业负责品种测试网络、制种、扩繁、加工、销售和售后服务。
“听起来很好,看上去很美,但做起来会遇到很多问题。”在刘铁斌看来,民营种企和科研单位合作最终是不可行的,“这是两股道上跑的车,种企和科研单位走的不是一条路,难以实现合作。”
刘铁斌认为,要激活我国蔬菜种业的活力,获得长足发展需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放水养鱼,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二是加强管理,规范经营;三是推进改革,科研体制创新。
刘珍认为,加大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完善科研成果转化体系,加强产权保护力度,只有这样,我们和国外种业的差距才会逐步缩小。
《农财宝典》记者 叶香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