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养“私宠”暴露村级财务监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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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10-20 16:31
在农村,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在院子里养狗,平时作为看家护院之用。北京市通州区小圣庙村村委会主任贾某也养了狗,为了给自己的爱犬盖狗舍及休息场所,他指使他人虚开发票6万余元用公款报销。记者日前获悉,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贾某被市三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8个月。
近年来,涉及“村官”贪腐的新闻屡见不鲜,诸如村干部通过索贿、贪污、挪用公款、套取国家补贴等不同的手段,把不该拿的钱揣进了自家钱袋子的事情时有报道。相比之下,通州区的这位小村官拿公款来为爱犬盖狗舍,只不过更为奇葩罢了。从本质上讲,公款养“私宠”再次暴露出了当前村级财务监管方面的漏洞。
村级财务管理缺乏秩序及规范,首先表现在相关人员实际操作中不执行已有的基本财务制度。比如曾轰动一时的深圳平湖村主任贪污案发时,办案人员从村委会办公室发现几麻袋“账本”,里面全是该村委会主任签字的白条。贾某之所以能够建狗屋吞公款,关键因为他是村主任,掌握着一定的财经审批权。当然贾某也知道建狗房是不可能在村委会直接报销公款的,所以才授意田某“虚开汽车维修发票”等,从而得以堂而皇之地进入公款报销渠道。由此可见,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官”在直接掌管村民各项利益的同时却没有受到有效监管,这是“村官”贪腐的主要原因。
“村官”虽然不是“官”,但由于他们处在社会治理序列的最末端,他们的所作所为老百姓感受最强烈,发生在他们身上的腐败,损害了农民利益,影响农村社会稳定,抹黑了党的形象,必须引起重视。笔者以为,预防和治理村级财务问题,首先要通过村务公开来约束“村官”职权与履职,通过健全审计、行政监督、司法救济等保障村务公开得以落实,提高村民对村级财务的参与程度,这样才能有效遏制权力滥用、以权谋私的冲动。其次,还应当通过建立规范的分类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严格管理村集体和村民应得财产,对形形色色的浪费进行细致排查,真正做到“公款姓公,公款为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不能利用职权损公肥私。最后,还要加大对腐败村官的惩治力度,对村干部职务犯罪问题,要采取检察、纪检、监察、乡镇纪委等联合调查的方式,构建惩治与预防村干部贪污贿赂犯罪工作机制,形成惩治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的合力。
文 盛人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