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链汉子之歌(二)

  • 来源:江南
  • 关键字:婚礼,葫芦乡
  • 发布时间:2016-03-05 15:19

  不过,这一记忆似乎又并不确切。因为张亮记得每个周末自己在桥头和沈静分道扬镳之后,回来的一路总是要轧着村民们晒在路面上的黄豆秸秆。晒黄豆秸秆也只有秋天那么几天,在秋天沈静应该不会踢毽子。张亮确切地记得那些被晒干当柴烧的黄豆秸秆上多少还残存着一些豆荚,暴晒和车胎的挤压使这些豆荚爆裂,一路上都有干硬的豆子噼里啪啦打中他的脚踝,不疼,但痒。

  张亮考上了大学,毕业,工作,贷款买房,自此和王勇一样也算是摆脱了葫芦乡的生活。和王勇的区别是,他已经三十好几了,仍然未婚。未婚使他和家庭的关系更僵。每次回乡,乡邻们就此事指指戳戳就不提了,张亮也不会在意。他很多年前就认定自己和这些乡亲不会存在任何关系。但父亲和哥哥不可能是没有关系的人,他必须忍受来自亲人的唠叨。有的时候,他一点不觉得这种唠叨是父兄对自己的关心,而是一种来自亲人的蓄意羞辱。哥哥张明早已结婚,侄子都小学毕业了。从他最初和李健承包鱼塘以来,他在葫芦乡混得不错,现在是葫芦乡一位到哪儿都腋夹皮包的架桥修路的包工头,专门和政府做生意,脑满肠肥,出入于楼堂馆所,与葫芦乡有头有脸的人称兄道弟,一道黄灿灿的金链子在他粗短的脖子上熠熠生辉,乃至没有人还记得他“大猪屎”的诨号,这使他很自然地长出了一副家长的嘴脸。确实,张家已然不穷,洗刷了张家世代贫寒的耻辱。而这主要靠哥哥张明。如果说张亮对张家有什么贡献的话,那仅仅是他曾经是个大学生,这是张家有史以来人丁中的最高学历。父亲作为另一个家长,面目似乎更加可憎。多年以来,父亲一方面自己跟村里一些来路不明的妇女勾勾搭搭,另一方面却总在饭桌上把张亮死去的妈妈抬出来说事。这使张亮不由得会掐指计算从妈妈入殓至今这些年里的物理变化,没错,妈妈早已腐烂,抬上桌也仅仅是一具骨架而已。在父亲的口中,妈妈似乎早已意识到自己最疼爱的小儿子在结婚上将是一个头疼的事,而催促小儿子趁早把婚结了是她留在世上最大的遗嘱,遗嘱捍卫者不是别人,恰恰是死者不守贞洁的丈夫。在张亮看来,父亲既享受了丧妻带来的自由,也占据了丧妻之后在儿子面前的绝对权威。很难说,张亮频繁地更换女朋友以及从来不把任何女朋友带回家是对两位家长的一种报复。在和女朋友做爱的时候,他有时确实幸灾乐祸地想到:我爸爸和我哥哥说不定还认为我是童男子呢。

  不过,他的女朋友们显然不可能个个都那么轻易地放过他。她们还是会问他“爱不爱我”“我们会不会结婚”的问题,张亮从来不正面回答此类问题,他要么沉默,要么把问题抛给对方:“你说呢?”是,不是,会,不会,无论对方如何说,张亮都会点头表示同意。另外,就是女朋友们会问他的情史,你以前喜欢过什么人吗?你的初恋是谁?对于这个问题,张亮刚开始觉得可笑,硬扛着不予回答。因为在漫长的青春期里(遵照某种理念,姑且将一个人发育到结婚设定为青春期),张亮实在没有找到过什么让他魂牵梦绕的身影。中学的时候,夏天,他在课堂上经常为英语女教师而勃起。在大学的时候,他有一天躺在宿舍睡觉,宿管阿姨来查房的时候,他也曾对后者肥硕的臀部暗暗表达过淫欲。但这些真的是女朋友们所需要的答案吗?至于自己的那些女同学,她们除了是别人的女朋友或没人追求的蠢姑娘,他确实想不起来还有谁了。迫于无奈,他只得给女朋友们讲了如下的故事:

  我高中的时候,有一个女同学,长得确实不错。我很少跟她说话。因为我成绩好,她倒是有时会向我请教一些问题。就算我的同桌出去玩了,她也不好意思在我身边的凳子上坐下。你要知道,那个年头,男女同学之间还挺封建的。坐在一起就会被人视为“有一腿”。所以她就这么弯腰趴在我的桌子上看我帮她演算一道题。她的发梢偶尔会钻进我的脖子。她呼出的气也会在我额头吹出一小片湿润。这种探讨学习的方式使我没有任何机会在别的角度来看她。她撅起的屁股是否让我激动?她的目光是否并没有看着纸笔而是盯着我的脸?真的,我确实不知道。我太聚精会神了,我太擅长解题了。她很满意,然后谢谢,就回了座位。你错了,我不可能对她有任何想法。她早就被一个地痞流氓盯上了。这个流氓出手很狠,早在初中就因为殴打老师被勒令退学。不过,他也不是你想象中的那种坏蛋,起码他对她很好。每个周末都会在校门外等她,看看她,或者送她回家。后来就是毕业了,我考上了大学,她却没有考上。听说她哭得很伤心,而且也复读了,但还是没考上。再后来,她就到了我们那一所小学当代课老师。而那个流氓还是像以前一样盯着她,然后他们就结婚了。

  四

  李健和沈静的婚礼确实是当年轰动葫芦乡的一件大事,至今仍偶尔被人提及。因为王勇和张亮的不在场,现在能够完整描述这场婚礼的人只有张明。不过,张明因为始终认为自己在李健婚礼上干错了事说错了话,一直不爱谈论此事。多年之后,他才零零碎碎地说了一些不那么“重要”的东西。

  “那时候我们早就不打架了,反正架都打够了,没人不知道我们,没人不怕我们。我们承包的鱼塘有两千多亩,都是雇人干。我们的任务就是骑摩托沿着河岸转转,看看有没有什么人偷钓偷捞。基本没有,谁敢?但这不表明那些不懂事的小孩不会。他们照样大模大样地伸着鱼竿,看着真叫人来气。然后我们就停下车走过去,要么是将他们的鱼竿掰断,要么就是一脚将他们踹到鱼塘里去。有一次,一个小孩被踹下去后不会游泳。在我们这个地方居然有小孩不会游泳?这确实出乎我们意料。所以我只好也跳下去把他捞上来。那是春天,河水够冷的。我本来不想跳,但叫李健一脚踹下去了。你知道吧?除了鱼塘,我们也接工程。我俩可不是什么木匠瓦匠,我们手下有一百多个木瓦匠呢。我们接到单子,找来工程队伍,叫他们干。刚开始,我们确实也不懂,工程队嫌我们抽头太多,不愿意干。后来还是李健说,不能这么搞,多给工程队钱。所以这事就上了轨道。我们可不是给老百姓盖房子起猪圈,这没什么意思。我们跟公家混,学校盖教学楼,医院病房,都是我们搞的。李健当年没毕业就退学,你知道的,他打了黄老师。黄老师后来混上了校长,居然跟李健称兄道弟。李健神得很呐。如果不是资质不够,从城里通往葫芦乡的那座跨江大桥,我们也可以搞。可惜,不给我们搞。我们只能在乡里搞点小的,盖房子盖厕所,架桥铺路。村里水泥路就是我们那个时候铺的,铺好了,李健就跟沈静办喜事。”

  先是暖房。这在娶亲前一天。按葫芦乡的传统,也要大摆筵席。几百斤鞭炮将这个消息散布了出去。流水席,除了亲友,凡是愿意来的人都可以找张桌子坐下吃。从中午就开始,一直吃到半夜,人才散掉。晚上婚床睡觉,李健还要找个童男子陪着睡,叫“压床”。张明当时已经和后来的老婆搞上了,根本不算什么童男子。但李健对此毫不知情。所以张明压床本来就没资格,而他出于兄弟之情执意要替李健压床,这件事怎么说又都是“不够朋友”的。等张明再添几岁后,他才意识到自己的不妥,并为此愧疚不已。他的不洁不仅玷污了好兄弟李健的婚姻,而且后来还引起了更大的不幸,这留待后文再说。

  因为喝多,被褥里面遍布的红枣和花生之类的玩意并没有硌得张明睡不着觉。他只是半夜因为口渴醒来一次,发现天一亮就要当新郎的李健还在黑暗中抽烟。你为什么不睡?他问。李健说:睡不着。张明说,没什么好激动的,然后又呼呼大睡了过去。等他次日醒来,李健已西装革履穿戴整齐,头上还抹了摩斯,显得格外精神。怎么样?他略带羞怯地问张明。确实,他们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这样的人会穿一身正儿八经的西装,所以张明也略带羞怯地答道:别扭。张明能感觉到,李健很紧张。这使他怀疑李健追求沈静这么多年,大概并没有像自己和未来的妻子那样提前搞过。

  娶亲用了二十辆轿车,这些轿车都是李健联系城里的朋友借来,然后通过汽渡开到葫芦乡的。在之后的年月,二十辆娶亲车队当然不算什么,但在当年,尤其在葫芦乡,实在壮观豪奢。如果车队自李健家出发,到沈静家,最多不过二十分钟。所以,李健决定选择了一条远道,先环绕整个葫芦乡开了一圈,再到沈静家。接上沈静后,再环绕葫芦乡一圈,迎入家门。这是他的计划。还是与传统风俗有关,整个路途中,一向不敢招惹李健的乡亲们终于逮着了一个招惹招惹他的良机,他们在车队经过的路上设置了众多障碍,把竹箩、大树根乃至自己臃肿的身体(以老大娘为主)横在路中间,逼停车队后,伸手要买路钱或喜糖。习俗上这是一种道喜方式,大喜之日,李健不可能也不会有什么意见。张明却很不以为然。他在车上愤怒异常,心里一直嘀咕:“撞死你们这些狗日的就好了”。当然,他们不可能撞死某个或一群乡亲,只是路上耽误了太多时间。后来车队终于行进到沈静家所在的村子,没想到在村口,一辆车居然轧死了一只母鸡。鸡的主人是一个五保户老太婆,时年九十出头,身体很棒,据说一顿能吃两大碗饭,耳朵虽然聋了(恰恰因此),嗓门奇大。她可不知道李健是谁,也犯不着怕任何人。见自己下蛋的老母鸡好好地叫人轧死了,哭天喊地,咒骂不已。没人能跟她通融搭话,所以很是耽误了一段时间。幸好沈静的父母及时赶来,将老太婆引走,才好让车队通过。此时已近中午,还面临两道程序。一是要塞开门红包,即女家见迎娶者到来会关闭门窗,男家需要不断从门缝里往里塞红包直到对方满意才能开门纳入。开门后,迎娶队伍还必须在女家喝杯茶吃些茶点。张明记得,因为时间关系,这两道最具有戏剧性或喜气的程序只能从简,完全与之前的浩浩荡荡没法匹配。匆匆完成之后,沈静由其父(如无父,需兄弟)背着塞进了轿车。结果因为慌张,沈父还崴了脚,有人建议换人背,沈父也倔,坚持自己将女儿背上车。等车队离去,张明从后视镜上看见沈父抹着眼泪一瘸一拐送别自己女儿的样子,委实叫人难过。回程,李健放弃了原计划,直接叫车队往自己家开。但为时已晚,到家之时,时间已经过了中午十二点。这在葫芦乡的婚礼中是一大忌。新娘必须在午时之前迎进门,谁也不知道这是什么道理,但历朝历代大家都是这么讲究的。好在后来更为热闹的鞭炮声和吃喝声冲淡了这一过午不宜的坏兆头,所有的人起码看起来还是很高兴很满意的。然后又是上千斤的鞭炮,又是从中午吃到深夜。如果就此,略去轧死一只鸡和过午不宜两个瑕疵,婚礼基本也算圆满。然而,就在闹完洞房,人们渐次散去,这一天行将结束之际,又发生了一件异事。

  前文已经提及塘村之东被喻为“棺材窝子”的坟茔滩,那里躺着成千上万的死人,几乎是整个葫芦乡的公用坟地。也就是说,某户人家死了人,总归是要埋在那里的。具体地说,死人如果位于塘村东边,送葬队伍会经过下坝;而死人若是塘村西边人士,送葬队伍必须穿过塘村,必须踩踏鞭炮的尸骨路过李健的婚礼现场。不巧当日的送葬队伍诚如后者。

  老实说,张明和李健夜里出门在路边撒尿时看到一群浑身着白抬着黑漆漆棺材的送葬队伍一声不响地经过,可谓贯穿了他们整个青春期。这已然构成了塘村人的集体记忆,这一场景也经常在后来身居城里的王勇和张亮的梦中出现。何以半夜出殡?何以一言不发?这与火葬制度有关。那时候,火葬制度虽已倡导多年,但在葫芦乡并没有获得信任。只有那些有公职人员的家庭为了自己不被公家开除才忍心将亲人送到城里的火葬场一把火烧掉,无论死者临终遗言是否谈到“怕疼”。对于大多数农户来说,他们还是秉承并践行着数千年土葬的传统。对于死者而言,睡上一口棺材不仅体面,而且舒坦。对于亲属而言,这当然是一种孝。张明的妈妈就是这么埋掉的。李健的爸爸虽然是一名人民教师,但他当年死的时候,显然无惧于被开除公职,所以也是土葬。此外,相较于其他村子的死人,塘村人还具有近水楼台之利。不仅可以就地掩埋,还可以在活着的时候叫人扶着到棺材窝子自己挑选吉壤。也就是说,半夜出殡和一声不吭在于掩人耳目,免遭官府追究。当然,如果不是太嚣张(比如光天化日之下抬着棺材吹吹打打嚎哭不已),官府也不会追究,除非有仇家硬要举报,政府才会带着一干人等,扛着铁锹,拎着汽油赶来。他们先掘开坟茔,然后在棺材上浇透汽油,给你来个就地火葬,汽油费和人工费还得家属掏。张明等人见过这种挽救式火葬。当初出殡时衔枚疾走般的急行军此时才能够瘫倒在墓穴旁哭天喊地。但见黑烟滚滚,但闻恶臭扑鼻。例外也有。有钱和有权人家往往是这么干的:死了人就按政策要求送到火葬场烧了,捧回骨灰盒,再按真人标准打一口上好的棺材,将骨灰盒放置于棺材内再埋掉。

  言归正传。李健的大喜之日在行将圆满结束之际,突然来了一群送葬队伍。这确实让人感到晦气。据说小学代课老师沈静在新婚之夜被这群一言不发浑身着白的队伍吓得和衣而睡,使得追求了她多年的李健心疼极了。反正张明和几个闲汉听窗听得露水打湿了他们的眉毛,也没有听到他们想听到的声响,霜打的一般,对他们来说并非比喻。

  总之,种种凶兆似乎确实暗示了李健后来的种种不幸。就他和沈静的婚姻来说,二人关系完全没有外人想象中的那么男财女貌。他们也并不吵架,只是无话可说。张明最了解,他经常去李健家玩,就几乎没有听到过沈静说过一句话,也没有看到她一个笑容。沈老师似乎除了看书看杂志,也似乎什么家务都不做。端茶倒水都是李健那个患有严重风湿关节炎的老娘在干,搞得张明后来也不想去李健家了,二人谈事都在张明家开展。不久之后,张明也娶了那个早已搞过的对象。相比之下,虽然婚礼的排场和影响力远不及李健的,但张明的老婆可是个活络人,见谁都脸上堆笑。而且还烧得一手好菜,几个老爷们(张父、张明和李健,偶尔张亮也会回来)吃得嘴油头亮,夸赞不绝。每每此时,李健都会叹息,问之何故,则绝口不提。

  “我老婆唯一不脸上堆笑的,就是遇到沈静。她说这个沈静从来不拿眼睛瞧她。跟她打招呼,她就像没听见。“她长的那叫好看?我真不懂李健那眼长在什么地方。瘦得跟个黄鼠狼似的。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个小学老师吗,还是一个代课的。”我老婆一这么说,我就很生气。无论怎么说,沈静是李健的老婆,我跟李健是什么关系?能让你个妇女胡说八道?说急了,我还揍她。反正她身上肉厚,来个几巴掌她也不疼。我说沈静还是我们兄弟张亮的高中同学呢,张亮听你这么说他同学也不高兴啊。她就跟我数落了起来,说张亮的不是。张亮确实也是,不给我们张家争脸。对他嫂子也就是我老婆的态度也不行。我爸那个老混账,我就不说了。不过,就算我老婆有点小意见,但总体上还是听我的,床上的话从来不在白天表现出来。好,很好。就是我在外面瞎搞,被她知道了,她跟我在房子里关上门窗拉好窗帘哭闹打骂,跟我掐。天一亮,还是脸上堆笑。要说我这日子这些年滋润了,我老婆确实有功。嘿,说来不怕你笑话,我还真的挺喜欢我老婆的。如果她长得再年轻漂亮点,我会更喜欢。”

  张明婚后,很快就有了儿子,李健则至死也没留下一男半女。没错,李健后来死了。他死后,沈静就辞了代课老师的职位远赴南方,不知所踪。李健的老娘一看这个情况,也不想活了,在李健姐姐准备把她接自己家赡养的前夜,自己穿了一身寿衣,喝了农药,被埋在了丈夫和儿子身旁。不过,这也已是十年前的事了。

  五

  李健打死了人,然后被枪毙了。不过,他本来可以不死的。

  当天傍晚,他从外面回到家。沈静仍然在看书。而李健的老娘因为连日不舒服,加之对媳妇有气,坚持没有起床做饭。李健就问自己的妻子,你为什么不学学做饭?沈静说她这辈子也不打算学做饭,并且还补充道,这你以前就知道。李健点点头,并没有发火,而是在沈静身边坐了下来。结婚几年来,他总是试图和自己的妻子好好交流一下,但每次都话到嘴边无法开口。或者沈静也知道他想说什么,总是在他即将开口的时候用某句话某个动作制止了他。没人知道李健想说什么,就算沈静知道,后者的不知所踪也使丈夫的心里话和其本人一样在棺材窝子的地下腐烂了。我们只能猜。

  比如李健或许会问:沈静,你知道的,你读高中的时候我就开始追你,我这辈子也就喜欢过一个女的,那就是你,你难道觉得我是错的?如果你不喜欢我,那你为什么要答应嫁给我?你可以拒绝我,我不会怪你。别人拒绝我,我会打他,甚至砍他,但我不会对你那样,难道你对这一点没有把握?我对你有多好,全葫芦乡的人都知道,我不仅对你好,对你的父母,你的亲戚都很好,这都是真的。问题是,你为什么对我总是这么不好?当然,也许你对我也不错,也可能喜欢我,但你不爱表现,我承认,那确实庸俗。这是不是你独特的方式?沈静,亲爱的,“亲爱的”在葫芦乡已经足够肉麻,但我愿意对你说,在心里说。亲爱的,我到底做什么才能让你高兴一些?老实说,凭我的能力,在外面花天酒地搞多少女人都没问题。但幸运或者不幸的是,我对你的喜爱几乎是与生俱来的,它没有随着时间的过去而过去,没有因为花花世界的各种引诱而有所损伤。看到你坐在我家,我就很高兴,夜里有你躺在我的旁边,我就很满足。即便在外人看来你对我是多么冷淡,你是多么别扭,多么没劲。我只是想知道,你到底是怎么想的?你说啊,说啊说啊说啊……至此,李健大概会像小时候和张明他们摇晃一棵结满果子的桑树那样摇晃沈静。果实会纷纷砸中他们,但沈静可能仍然不会舍弃一个果实。问题还在于,李健从来没有摇晃过沈静,包括当天。也就是说,李健照旧一言不发地和妻子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他不断地抽烟,耳旁则是翻动书页的声音。最后,他将烟屁股在烟灰缸里狠狠摁灭,说了句“我出去有事”,就走了,并再也没有活着回来过。

  因为跨江大桥当年正在修建,而且眼看就要合龙竣工,葫芦乡集镇在那时候就已经繁华了起来。出现了众多的饭馆和娱乐场所。李健当天的晚饭就是在集镇上纠集一帮朋友解决的,张明也列席了。当时正在饭点,张明接到电话时也已和老婆吃上了饭。但李健叫,他只好将饭碗放下,然后骑上摩托车去了。到了饭馆,李健已经和其他几个人喝上了。张明还故作不满地表达了“不等我来就开始”的怨气,但也很快就加入了酒席。他们一共四个人,喝了三瓶白酒。剔除泼洒以及最后剩下一点,张明认为自己起码喝了六两,李健也应该有这么多。因为喝的时候很公平,每次每人一壶,不喝完其他人也不添。大概每人喝了三壶,一壶二两,二三得六。张明记得是李健埋的单。当然,他们埋单不需要现场掏现金,“老板,记在我的账上”,李健是这么说的。这笔以及之前的旧账,在李健死后,是张明还的。喝完酒,大家还不想散。有个家伙撺掇去唱歌,“再喝点啤的洗洗肠子”。李健同意了,但张明却没有去。他说趁着酒没多到翘不起来的分上,自己想先去浴室玩一把。李健他们唱完歌,如果想玩的话,尽管去浴室找他。三个人就随张明自己去了。

  张明也不是特别爱玩浴室,只是他那段时间特别喜欢浴室里一个叫小红的姑娘。按了解张明的人的转述,张明喜欢小红的屁股和技术。他每次去都会叫小红,别的姑娘不太叫。如果小红正在上钟,他也乐意等。张明虽然小时候绰号大猪屎,但脑子也没坏到要垄断乃至包养小红的地步。她只是一个婊子,这可是千真万确的。婊子就是要多跟人睡觉,否则如何供养那些所谓正在念大学的弟弟,或给瘫痪在床的老母治病?浴室老板刘武跟张明关系也不错,了解后者的心思。刘武是比张明李健他们早一拨混社会的,当年也靠拳脚。李健等人后来居上,也曾和刘武发生过矛盾。及至李健他们意识到光靠打架不是混世正道后,他们反而和刘武成了井水不犯河水的朋友。所以如果张明来找小红,恰巧小红没空,刘武就会给张明递烟,陪他在浴室前台的沙发上聊会儿。浴室前台收鞋子结账的女的是刘武的姘头,长得也不错。这一点张明也知道,有时也会和她撩拨几句,虽然她不爱搭理张明,但也不会得罪他。总之,大家都是熟人。

  果然,小红正在忙。刘武不在,刘武姘头则继续面无表情地坐在柜台里面看电视。见没什么可聊的,张明跟刘武姘头打了个招呼就先进去了。光洗澡,他没敢泡池子钻桑拿房。有一回也是酒后,泡池子和桑拿差点要了他的命。所以他就穿上浴衣去一个包间候着。但他在包间的床上躺了好一会儿,小红也没有来。他就出包间,正巧遇到一个刚下钟的姑娘。他问她,小红呢?那姑娘指了指身后一个包间就径直走了。不知为什么,这时候的张明突然产生妒忌之心。他凑到那个房门前听了听,里面一点动静也没有。借着酒劲和这些年来攒出的胆量,加上嫉妒和好奇,他一脚踹开了房门,然后被眼前的景象吓坏了。

  这一景象导致他丧失了排队嫖玩的意愿,等那个嫖客离开,小红来找他,他竟然一拳将小红打飞了。刘武赶来了,后者再三致歉仍然无法使他释然,出于报复,他提出一定要刘武的姘头让他搞一下才行,否则就“砸烂你这个淫窝”。刘武不同意,毕竟也是混过的,两人就打了起来。彻底激怒张明的是,他居然打不过比自己大了将近十岁的刘武,而且还被刘武一脚踹出了浴室,以至于屈辱地流下了眼泪。张明没有办法,只好打电话搬救兵。手机还没电了。于是他直奔KTV,将正沉浸在难听无比的歌声中的三人拉了起来,再浩浩荡荡赶赴浴室。老混子刘武当然知道张明有这一手,早已携姘头离开了浴室。跑得了和尚跑得了庙?四人砸了一通浴室,继而又向刘武家开进。

  至于张明踹开浴室所看到的那个景象,知道的人其实不多,比如王勇就不知道。张明的弟弟张亮知道。当被那些充满求知欲的女朋友问得不耐烦的时候,他只好这么说:你还记得我们村那个老光棍吗?福子,对了,福子。当时他起码已经有七十岁了。张明一脚踹开包间门,看到的是浑身皮肉垂挂的福子正趴在小红的身上无声无息地拱来拱去。

  真相并非如此。张亮还是隐瞒了这个故事的核心部位。那个浑身皮肉垂挂的老家伙不是老光棍福子,其时福子早已死掉,只是没人知道他死哪儿去了罢了。当年他们在夜里穿过棺材窝子经过三角塘时所看到的那些漂浮在水面上的衣服确实有可能就是福子的。这个嫖娼老头不是旁人,正是张明和张亮共同的爸爸。张氏兄弟的妈妈猝死于庄稼地后,张父就开始了他勾三搭四寻花问柳的潇洒生活。他穷了大半辈子,在晚年却因为长子张明混出了人模狗样以及相当的孝顺而有了干这些事的钱。不过,张氏兄弟一向只认为他和那些到葫芦乡来帮工的外地妇女有染,考虑到自己裆下的玩意,鉴于推己及人的原则,对老父的风流韵事也懒得干涉。让兄弟二人尤其是张明想不到的是,父子同嫖,且嫖一人。

  对于李健的死,王勇始终将责任推给张明。如果不是为张明出头,他怎么会去刘武家?打死刘武也就罢了,偏偏打死的是刘武的儿子,一个小孩。如果说李健在葫芦乡还有过一点英名的话,打死一个小孩也彻底毁掉了它。所以王勇认为,张明后来替李健和李健的老娘操办丧事,都是分内之事,完全不存在任何值得尊重的情义。人家为你死的,或者就是被你害死的,你不办谁办?每每想到这里,王勇就不禁怀念起李健在自己中专宿舍里躲难时的往事。他可没有叫李健给他出头,所以平安地度过了自己的学生生涯,然后成为眼下的自己。但这好像又并非王勇的真心实话,在同学聚会后,杠子那段话以及可能对自己产生的意义,在他脑子里始终挥之不去。

  跟你差不多大,王勇告诉儿子,刘武儿子当时就你这么大,刚刚变了嗓子,天不怕地不怕,连老子的话都不听。“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王勇不想说出这句无聊透顶的话,但还是没忍住。刘武当然没有回家,携姘头躲到了另一个地方,也没有通知老婆孩子躲起来。就他对李健为人的了解,他坚信凶狠而讲义的李健不会对女人小孩动手。李健确实也不想动手。他只是在酒精的驱使下冲进了刘武家的院子。刘武家那条狼狗直接扑过来咬。狼狗其实不是咬李健,而是直向张明和另外两人扑了过来。李健只是出于面对危险的本能反应。他先是又准又狠地一脚踢中狼狗的鼻梁,狗一个趔趄倒在地上,正要爬起,李健哪里肯依,一个箭步上前又是一脚。狼狗于是没有爬起,躺在地上哼哼。如果事情到此为止,李健仍然是条好汉。狼狗可不是普通的狗,体积庞大,一百来斤,与瘦小的李健几乎等同。古有打虎武松,今有打狼狗李健。正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刘武儿子本来被他妈死死摁在家里,但这条狼狗几乎是他的同胞兄弟,一起长大一起玩。上学去,狗会把他送到村口,放学,它已在村口摇头摆尾迎接。可以说,孩子和狗的感情比他和爸爸刘武的感情还要深厚。见自己的狗被李健两脚踢倒在地,这个刚刚变嗓子满脸青春痘的孩子顿时两行热泪就流了出来。做母亲的,岂能想到儿子陡然有那么大力气,很轻松地就挣脱了妈妈的束缚。他顺手抄起桌子上的剪刀就跳到院子当中,要和李健拼命。李健也是大意,愣是没把小孩当回事,被一剪子扎在胳膊上。他啊哟一声,本能地一挥胳膊,小孩应声飞去。说来也巧,正好一头栽在院子台阶的石楞子上,顿时脑浆迸裂。可怜的孩子,还没长大,就这么当场毙命了,死的时候,脸上的泪水还在滚落。刚开始谁也没注意到那个孩子已经死了。李健甚至还逼问刘武的老婆,刘武在哪里?但孩子妈毕竟是孩子妈,她直接扑向儿子,然后立即昏死在台阶上。

  之后的事情就简单了。李健和其他三人都慌了,他们自己报了警。派出所赶到,像履行程序那样还顺道送孩子去了医院,然后就是将李健张明等人带到派出所。时至今日,派出所其实也都是朋友了。只是医院传来孩子已死的消息,一下子让穿警服的朋友和李健感到尴尬了起来。他们只好将主凶李健收监,然后走司法程序。派出所的朋友刚开始还安慰李健,这确实不是故意杀人,连防卫过当可能都不是,而仅仅是误伤。李健点头感激,但难掩自己的羞愧。一审确实是判了过失杀人,赔偿多少,刑期二十年,动用点关系,表现好点,也能七年八年地就放了出来。但我既然已经说过李健最后被枪毙了,事情显然还没完。

  六

  让我们了解一下葫芦乡。

  葫芦乡,四面环水,实为长江中一块沙洲地。卫星上看,确实是一个葫芦的形象。虽然对岸就是古城,但旱季裸露,汛期沉没,所以,亿万年来并无常住人口。有人住也仅仅是百八十年的事。就满打满算有一百年吧。一百年前,频繁的灾荒迫使不少人背井离乡,寻找所谓的逃荒之地。他们从上游顺江而下,然后眼前一亮,看到了葫芦乡这片无主之地。烧荒种田,结庐起屋,人烟开始缭绕。早到的勤苦的人,田多;迟到的懒惰的人,田少。也便有了贫富贵贱之分。当时他们最大的问题还是洪涝,并且采取的对抗方式仍然是堵,那就是筑堤防洪。经过两代先民的努力,大堤越修越高,越修越坚固,洪涝也便渐渐不再构成灾害。出人意料的是,葫芦乡没有洪涝灾害之后,竟然变得极其宜居。随便撒一把种子,就能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加之外临长江,内有沟汊,实在是一片顶好的鱼米之乡。农户们忙时种田,闲时打渔,倒也自成一统,堪称世外桃源。因为来自五湖四海,葫芦乡在民风民俗上也与一江之隔的古城迥异。所以葫芦乡因为人口越来越多,被划归古城政府后,及至现今,人们只说自己是葫芦乡人,而不说自己是古城人。葫芦乡显然也过过“我泱泱大国无奇不有”的日子,但这显然又非事实。城里又终归是较葫芦乡为优越的。苦于四面环水,交通不便,葫芦乡比之古城,长期封闭落后。家长最希望的是孩子们以考上学校进城读书就业的方式“甩掉大扁担”,如王勇和张亮。读书不行的,也只能子传父业,继续种田,如本文未提及的更为众多的人口。另外就是那些逞凶斗狠称霸一方的所谓强人。后者往往年幼时即目露凶光,先以打斗为乐为荣为名为利,一俟成名,即可收手,然后挟余威做生意捞钱。本文所述李健、张明和刘武等,都是这条路线。当然,在这条路上,有的或许能够一路顺风、衣锦食肉,如张明;有的也可能中道崩殂、家破人亡,如李健。“人事天定”“人生如梦”“时势造英雄”云云,虽都是陈词滥调,又终归至理名言。

  葫芦乡的彻底改观,和前文提起的跨江大桥有着重大关系。大桥不仅解决了葫芦乡和古城之间的交通问题,更重要的是交通所引起的剧变。诸如大桥通车后,葫芦乡的农业很快就遭到了质疑,城镇化建设既满足了胼手砥足的农民们当上城里人的欲望,也使葫芦乡涌现了大量外来人口。大拆大建开始了,甚至人们的穿着和语言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葫芦乡的行政级别也逐年升级,先是拆乡为镇,没几年又拆镇为街道。这种变化对于天天靠打麻将度日的前农民们来说也许并不重要,但对新一代成长起来的孩子们来说,却是造就所谓代沟的主要力量。代沟不提,就在张氏兄弟之间,这些变化也造成了兄弟不和。大拆大建让张明财富骤增,让葫芦乡光鲜无比,而张亮在古城某个破巷子里的五十平米的老式套房里依然过着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日子。张明太忙,紧缺值得信任的人,但他不信任主动请缨的王勇,这可能与当年王勇成绩比自己好而且还“考了出去”有关。他多次请求自己的亲弟弟张亮放弃城里的一切回葫芦乡跟自己一起干,但遭到了无情的拒绝。最后,腋夹皮包的张明只好抚摸着自己脖子上那条沉重的金链子陷入了对李健的追忆,并得出一个结论:如果李健还活着就好啦。当然,这都是后话,无关紧要。

  刘武的儿子既死,当然他不愿意让李健逃过一死。不过他反复控告,法院迟迟不愿再审。案子一直拖了下去。就是这个时候,跨江大桥竣工了。

  跨江大桥是当年本地区最为艰巨的工程,现在,它终于竣工了,巍然屹立于世界的东方、葫芦乡的头顶,真真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壮举。有鉴于此,首长不仅亲自挥毫题了“跨江大桥”四字,通车之日,首长本人还会亲临现场给自己的墨宝揭幕,给工程剪彩。

  这个消息在葫芦乡早就传遍了。人们早就盼着跨江大桥的通车之日,虽然没人能料到日后的繁荣景象,但没人怀疑届时出入葫芦乡是再也不用坐班船的。人们早已恨透了坐班船。葫芦乡地湿草深,毒蛇出没。要知道多少人被毒蛇咬后,因没有船能及时将病人送进城而死在了江边沙滩上。葫芦乡人坚信,从此以后,再也不会有人在江边码头上毒发身亡了。这确实是葫芦乡改天换日的大喜之日啊。然后就是大喜之日越来越近,再然后,到了。这一天,葫芦乡男女老少无不穿了一身新、喜气洋洋的赶往剪彩现场,比过节赶集还热闹。有腿脚不好的,还拎着小板凳小马扎之类的提前出了家门。他们打算坐在前排目睹这一盛事的举办,顺便亲眼观察一下首长在电视上和在现实中的区别。

  让葫芦乡人略感失望的是,政府不仅不允许他们靠近,而且连桥也不让上,大家只能站在桥底下尽量伸长脖子向桥上张望。他们似乎确实看到了首长的身影,但一俟有人提出“就是他就是他”的时候,也会有同样数量的人表示不同意:“哪里是他,他有这么老吗?”而让整个葫芦乡人既出乎意料又幸灾乐祸的则是刘武带着一家老小披麻戴孝地出现。刘武是个聪明人,他捏准了时机,为自己可怜的儿子在死后半年重新举办一个震惊中央的丧礼。按理说,死者为小辈,所有的人无需披麻戴孝。但他们坚持己见,个个表现出如丧考妣的巨大悲痛。他们像一片孤立的雪地一样跪在桥下,哭声震天。哭声甚至打断了桥上的庆贺与致辞。据说那个从没见过的秃头干部就是桥上首长派下来的,首长体察民情,希望获知桥下那堆跪众究竟有何冤屈。刘武向秃头干部声泪俱下地讲述了自己的不幸,说着说着还自作主张地晕了过去,弄得秃头干部还不得不扶他一把。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哭丧队伍中,还有那条当初被李健踢伤的狼狗。它还活着。

  首长是如何对这件事作批示的,无人得知。人们知道的是,之后不久,葫芦乡的领导班子被换了一批,派出所所长和干警也换了。后者先是广泛深入民间搜集葫芦乡人对李健的看法,并一一记录在案,然后就是将这些材料递上去。再之后,就是法院如刘武一家所愿再审重判,判处李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扰乱公共秩序罪、行业欺诈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秋后问斩。

  张明去狱中探望过一次李健。后者已经脱形。二人相对,居然长时间无言。李健为何一言不发,不知道。张明是此时此刻不知道说什么好,但他还是说了一句蠢话:李健,你放心走吧。沈静有没有去看李健最后一面?这个张明也不能确定。沈静不知所踪后,张明前往沈静娘家打听过。沈父说“没有”,沈母说“怎么没有,是我陪她去的”。张明能确定的是,李健妈妈没有去,因为她听到判处儿子死刑后就完全走不动路了,成了一摊肉泥,就像拉到刑场枪毙的是她本人一样。等她明白过来想要去看儿子时,儿子已经被枪毙。紧接着有人递给她一个骨灰盒,那就是她的儿子。她将骨灰盒抱在怀里的样子就像她是一个哺乳期妇女。

  张明给李健办了一个风风光光、在葫芦乡级别最高的葬礼,除了吹拉弹唱,他还自掏腰包买来了上好的松木,然后找到木匠给李健打了一口漂亮的棺材。不久之后李健妈妈死,张明没有把她送到城里(此时因跨江大桥已通,可以车运,再无需雇船,已十分方便)火葬,而是直接土葬。如此一来,葬在一起的李健爸爸、李健妈妈和李健本人都有一口棺材,这使这家人坟冢的封土相当高大。如果张明愿意,只要他站在自家后来盖的三层洋楼顶楼的阳台上向东眺望,就能一眼看到李健一家体量巨大的坟冢。在葫芦乡这个没有山的地方,简直就跟一座小山似的。这个巨大坟冢让张明还滋生了羡慕之情,他甚至还对自己的儿子表示:将来老子死了,也要土葬。

  不过,张明的土葬愿望恐怕会落空。近些年来,葫芦乡的高速发展已使土地逐日稀缺了起来。彻底让他绝望的是,一条更宽更大的马路即将由南而北穿过塘村。活人的地盘拆迁太贵,所以新的大马路正巧卡在棺材窝子一带。迁坟通告已经贴满了葫芦乡,张亮的祖父母、张明的妈妈和前些年才好不容易死掉的爸爸要迁,李健一家也在迁移之列。怎么办?李健那个日趋臃肿的姐姐肿着眼眶问张明,张明只好说,我来办,放心。

  给自己家人迁坟,就不说了。单说给李健一家迁坟。当日,艳阳高照,微风吹拂,确实是个好日子。因前些天给自家迁坟,张亮在家。应张明之邀,王勇也回来了。不便说四人齐聚,说三人齐聚给另一个死掉的人迁坟是恰当的。区别在于,三人正值壮年,而死者已经死去了整整十年。十多个民工使用鹤嘴锄、铁锹等工具,费了好大的劲才刨开了这座父母儿子三人共享的巨大坟冢,然后再依次打开棺材。李健爸爸死得早,棺材已基本腐烂,尸骨倒是完好。李健妈妈人虽腐烂,但棺材还很结实,粗笨的民工简直是刀劈斧砍般才将棺材打开,将骨殖收归到一个陶罐里。不知何故,李健的棺材不仅腐烂得比他爸爸还要严重,而且骨灰盒也被坍塌的棺材压碎了。此外,骨灰也看不出来了,大概早已混淆于潮湿泥泞的地面。民工问怎么办?李健姐姐说,把那些土铲起来。

  现在的公共墓地已非塘村之东,而是临江一片原先的滩涂地带。驱车前往,再由民工挖好坑洞,逐一将三个陶罐放进去。在放属于李健的那个陶罐时,张明特意将陶罐抱在怀中动容地哭了起来。擦擦眼泪,他说,且慢,然后抱着陶罐往外走,并说,张亮,王勇,你们跟我来。二人只好尾随。走了一截,民工目光之外,张明还是不放心。他说,你俩去我身后替我挡一下,我要放个东西进去,不想让那些人看到。二人继续照办。

  埋好陶罐,填土起丘,立碑烧纸,就不说了。回来的路上,王勇禁不住自己的好奇心,问张明到底放了什么东西进去了?张明没有理他,但张亮却拉了拉自己哥哥的衣领说,金链子。这时候王勇才注意到张明空荡荡的脖子。他说,你那链子那么粗,有几大万吧?但这一次,连张亮也不接话了。王勇只好无趣地闭嘴,然后回了自己塘村的家。神奇在于,这么多年都过去了,无论正常与否,每家都死了人,而且有的人家都死绝了,唯有王勇家迄今没死过人。他的父母不仅健在,祖父母也虽卧床不起,但仍健在。

  至于张亮,他还是不想待在塘村的家里。父亲死后,或者早在母亲死后,他就认为这已不是他的家,即便兄嫂反复强调“这里永远是你的家”。所以张亮婉拒了兄嫂的挽留,执意返回城里。乘坐葫芦乡进城的公交,经过跨江大桥的时候,他还睡着了。然后乘坐地铁,下了地铁又在破烂巷子里七绕八绕,张亮才疲惫不堪地找到自己的家门。一进门,他被吓了一跳,他的前女友不知何故正坐在他客厅的沙发上。

  你怎么进来的?

  我爬进来的。

  纠结于她怎么进来的,也挺无聊。所以张亮不再问。他饿了,给自己和前女友分别煮了方便面,并且还给每个碗里卧了枚荷包蛋。前女友也饿了,两人就坐在沙发上呼啦啦吃面。吃面的声音太刺耳了。所以张亮打开了电视。电视上正在播放一个考古节目,挖了一个汉代的墓,出土了金银玉器,经过专家的论证,原来墓主人是这个和那个。

  也可以挖现在的墓,张亮对前女友诚恳地说,真的。

  曹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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