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改革启幕 深化合作、便民办税是重点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税收改革,纳税服务
  • 发布时间:2015-12-29 14:48

  12月24日,《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简称《方案》)中办、国办正式即发。《方案》提出:到2020年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增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确保税收职能作用充分有效发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向记者表示,“实施这项改革是我国税收改革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既是顺应纳税人期盼的民心工程,又是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建设,更是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

  理顺征管职责划分

  王军介绍,我国现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建立于1994年,20多年来,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如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办税不够便利、管理不够科学、组织不够完善等。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就是要破解税收征管工作中的‘瓶颈’制约,回应纳税人关切、消除纳税人‘痛点’。”王军称,在问题导向下,《方案》提出6大类30多项具体举措。

  理顺征管职责划分,是深化国税、地税合作的前提。《方案》提出,中央税由国税部门征收,地方税由地税部门征收,共享税的征管职责根据税种属性和方便征管的原则确定。同时,按照有利于降低征收成本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国税、地税部门可互相委托代征有关税收。

  《方案》还明确了地税部门对收费基金等的征管职责:要发挥税务部门税费统征效率高等优势,按照便利征管、节约行政资源的原则,将依法保留、适宜由税务部门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项目,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

  对此,王军表示,国税、地税征管职责划分,是随着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而动态调整的过程,不会“一蹴而就”。“营改增”以来,的确出现了国税部门征管工作量加大而地税部门工作量减少的现象,但随着环境保护税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推进以及房地产税改革的实施,地税部门征管工作量将呈明显增加的态势。财税改革实施到位后,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的征管职责将会更加清晰,目前一些税种“两家管”的问题将得到解决。

  “《方案》明确将部分非税收入项目改由地税部门征收,这既有利于节约政府资源,强化相关费用征收的严谨性,也可以减少税费多家征管给企业和居民带来的不便。”王军指出。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不少学者认为,国税、地税两套机构的存在加大了征税成本,应当合并。但从《方案》内容来看,改革的方向是国税、地税合作而不是合并。

  对此,王军称,这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首先,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国税、地税机构分设的基础,分税制没有改变,机构分设也宜继续坚持。其次,目前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可以在现行体制框架内,通过进一步加强合作等改革举措来加以解决。第三,从国际上看,经合组织国家以及金砖国家中,除少数外,中央和地方税务机构分设是大国的共性选择。第四,机构分设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的积极性。

  创新纳税服务机制

  《方案》提出,创新纳税服务机制。按照加快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的要求,围绕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着力解决纳税人办税两头跑、纳税成本较高等问题。那么,《方案》将为纳税人带来哪些“实惠”呢?

  王军表示,第一,是让纳税人获得更规范的服务。《方案》提出,实施纳税服务、税收征管规范化管理,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国税、地税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把尺子。“这将彻底改变长期以来一个地方一个规矩,国税、地税各不相同的局面,使纳税人办税更顺畅。”

  第二,让纳税人获得更便利的服务。例如,推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2016年基本实现省内通办,2017年基本实现跨区域经营企业全国通办。这将让纳税人异地办税与异地取款一样方便。

  第三,让纳税人获得更高效的服务。例如,采取国税、地税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等方式,2016年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服务模式,让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第四,让纳税人获得更放心的服务。例如,建立纳税人以及第三方对纳税服务质量定期评价反馈的制度,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有效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王军表示,《方案》在便民利民上的改革举措,具有很高的“含金量”。税务部门今后需要做的就是不折不扣、扎扎实实地将这些高“含金量”的改革举措转化成纳税人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转变征收管理方式

  “在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的同时,《方案》强调进一步增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这是中央文件第一次从国家治理的高度肯定税收作用并作出专门部署。”王军表示,这主要体现在夯实基础服务和拓展增值服务两个方面。

  夯实基础服务,重点是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适应纳税人特别是自然人纳税人数量不断增加以及企业经营多元化、跨区域、国际化的新趋势,通过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着力解决税收征管针对性、有效性不强等问题。例如,对纳税人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提升大企业税收管理层级,建立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深化税务稽查改革等。这将改变过去“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无差别管理方式,使管理更具针对性、时效性。再如,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将为税收征管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其中,通过对电子发票票面信息实时进行全面的电子采集、监控和比对,将为根治假发票这一“顽疾”奠定基础。

  拓展增值服务,主要是深度挖掘利用税收数据信息这座“金矿”,更好地服务宏观经济决策和社会管理。例如,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建成国际先进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所汇集的海量税收数据和纳税人交易信息,将更好地发挥税收作为经济活动“晴雨表”的作用,为国家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依据。

  明确改革推进时间表

  此外,《方案》还提出,深度参与国际合作、优化税务组织体系、构建税收共治格局等任务。

  “我国将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重点是提升我国在国际税收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王军说,同时要不断加强国际税收合作,严厉打击国际逃避税,还要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更好地支持企业“走出去”。

  税务系统队伍大、层级多、分布广,国税和地税人员总数近80万人,占整个公务员队伍的十分之一。对此,《方案》提出优化各层级税务机关征管职责、完善税务稽查机构设置、完善督察内审机构设置、合理配置资源等多项举措,并特别提出,实行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税务部门将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形成总量不低于1000名左右的领军人才队伍,使他们成为我国税收能力提升的引领者。”王军称。

  最后,《方案》提出,研究探索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着力解决当前税收环境不够优、全社会诚信纳税意识不够强等问题,主要措施包括:推进涉税信息共享;拓展跨部门税收合作;健全税收司法保障机制;加强税法普及教育。

  王军表示,《方案》是规划图,是任务书。目前,税务总局已专门成立了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将分步有序推进改革。按照2016年上半年开展局部试点、2016年下半年扩大试点、2017年主要措施基本落实、2018年至2020年全面提升的部署安排,稳步推进。

  本报记者 沈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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