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亮剑”国企领导亲属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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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6-11 12:37
《廉政瞭望》今年第9期封面报道《大老虎亲属的商业版图》推出后,引起广泛关注,多家知名微信公号及《报刊文摘》等进行了转载。
报道刊出不久,上海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规定》,要求省部级领导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其子女及子女的配偶不得在本市经商办企业。目前,“国企领导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已被纳入国资委今年专项治理范畴。
新华社对国企领导亲属违规经商进行了跟进调查,发现“亲缘经商贪腐”通常有四大手法:垄断盈利业务,低买高卖;“换手挠痒”利益交换;赤裸裸直接侵吞和办企业“洗白”非法收入。
近日,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三轮专项巡视整改情况公布,在巡视组反馈巡视情况的8家企业中,有7家被提及领导及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点评称,治理国企领导亲属违规经商,要从外围形成监督和惩处机制,也要在企业内部形成权力和利益制衡,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如果国企中有非国有股东,他会允许类似侵犯自身利益的情况发生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