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央企反腐新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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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6-11 12:54
2015,“国企反腐年”,似乎已经坐实。
针对26家央企的专项巡视,在5月初结束;在震慑力方面,也已经有近20名央企高管在巡视中应声落马。
但针对央企乃至国企的反腐,是否已经达到高潮?下一步又将是什么样的趋势?央企高管降薪和接踵而至的央企合并潮,与央企反腐又将有怎样的互动?廉政瞭望采访多名反腐专家,为您解答。
“央企反腐刚刚起步”
廉政瞭望:巡视中发现的央企腐败,与党政系统的腐败有什么区别?怎么防范?
庄德水(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国有企业腐败高发多发,与国企所处的特殊政治地位和所拥有的资源优势是相关的。国企管理者往往凭借其垄断地位,“靠山吃山”、“坐吃山空”。国企腐败具有政治性,是政府腐败的延伸,国企发生腐败不仅会损害国企形象,而且还会损害政府的政治威信。
这与当前国企管理体制和国企管理层整体素质是相关的,特别是一些国有企业呈现“堡垒化”,国企管理者的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任性老板”与“任性制度”是相关联的。另外,“任性老板”往往是私营老板围猎的对象,他们一旦把握不住交友圈和生活圈,就会被人所俘获,成为腐败的牺牲品。
要防范“国企蛀虫”必须实行釜底抽薪之术,把国企管理者的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减少权力“任性”的机会和空间,特别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制度,强化对重要决策和制度执行的监督和制约。并且要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用责任体系倒逼国企管理者重视廉洁自律。
乔新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国有企业的腐败和党政机关的腐败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国有企业的负责人依照法律规定拥有直接支配财产的权力,这就导致腐败现象不断出现。
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出路无非是两点,一个是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增加透明度。另外一个则是加强党的领导。国有企业还没有很好地解决企业民主管理与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9日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实际上就是要解决国有企业如何坚持党的领导,如何防止出现独立王国的问题。
廉政瞭望:现在对国企的反腐行动到了什么阶段,是否还会继续深化?会向哪些领域深化?
竹立家(国家行政学院纪检监察室主任):2015年,可以说是重点的展开年。我个人认为央企反腐刚刚起步。像中石油案,不会因为已有约50人“倒下”,就到此结束;其二央企反腐不光以抓多少人为目标,而是边反边建。一方面对腐败分子进行清理,一方面要注重对治理结构的改革。堵塞腐败的漏洞,这可能是下半年或者明年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庄德水:垄断大量公共资源的央企和国企,从公众反映、平时案件查办和巡视中,都透露出内部腐败的严重,这轮从央企开始的反腐有望成为国企反腐的示范。
乔新生:可以这样说,部分国有企业已经成为高级官员安插自己亲朋好友的主要场所,国有企业经营中存在着大量的腐败问题。现在已经查处的国企腐败案件,还只是浮上水面的问题,而大量的腐败问题尚未真正发现。
我在年初就分析过,2015年在国企反腐上还可能深入到一些关键领域,如金融、电力、通信等行业,这是反腐深入的标志之一。
廉政瞭望:央企、国企相对专业、封闭,在这一轮反腐和改革中,如何才能有效强化对国企的监督?
竹立家:从外部监督来说,人大和舆论监督这两样不能少。现在对国有企业的监管主要依靠中纪委和国资委。应该强化各级人大对国有企业的监督。从国外的一些经验来看,国外议会对国有企业有完善的监督体制。
内部监督上,我国国有企业内部的监督机构都有,但是不能发挥作用。这就需要改革国企董事会监事会的选任机制。国有资产作为公共资产,就应该对应地由代表人民的权力机构——人大,对国有企业领导层的任命拥有发言权,才会有监督力,也才会有利于选任出的监事会发挥监督作用。
任何监督都要首先强调外部监督,外部监督好了内部监督才能起作用。
乔新生:从监管体制的角度来看,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国有企业。这种监管模式,实际上可以插手国有企业的事务。
我建议,应该制定国有企业法,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财政部或者审计署的监事会聘请国有企业经营人,使国企的职工、社会学者和社会中介机构(比如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组成监事会。
监事会在全世界范围内选择国有大型投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组成董事会。只有建立监事会监督董事会的国有企业的监管体制,才能防止国有企业内部出现严重腐败的现象。
廉政瞭望:综合专家们的意见,解决国企腐败的根本出路,是对国企的体制进行改革,那么应该怎么操作?
乔新生: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加快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改革,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分为财政部或者审计署下辖的监事会和中央政府设立的大型国有投资公司。
第二,国有大型投资公司必须尽快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报告,并且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第三,尽快制定国有企业法,改组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
“用反腐倒逼央企改革”
廉政瞭望:这一轮央企反腐与改革同步,二者会怎样互为影响?
竹立家:央企反腐也要贴近制度反腐。制度上堵塞漏洞,通过法制、民主的治理腐败重建央企的治理结构。
庄德水:央企反腐不仅是国企的事情,这涉及第三次改革。可以说是用国企反腐倒逼国企改革,用常规的改革方式触不动了,那只能重新洗牌。
实践表明,哪里改革遇到阻碍,哪里的腐败就会显得更加严重。反腐力量可以打破原有国企内部利益格局,突破特殊利益集团网络,并最终形成新的国企改革局面。当前,国企改革已无路可退,重拳反腐为国企改革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新的契机,将改变旧有的国企权力结构,重构国企政治生态,所有这些都有利于改善国企的生存条件和拓展国企的发展空间。
廉政瞭望:这一轮国企改革提出的方向,诸如政企分离、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这些方向对规避腐败风险将有什么样的作用?
庄德水:对企业本身和规避腐败风险都有好处。为什么一些落马国企老总被以私分国有资产、贪污罪定性?如果是参股性质,就是私有企业性质,就不存在私分国有资产问题。另一方面,企业具有了官方身份,在市场上投标竞标时,容易获得信任、认可,市场竞争有优势。在拿项目时比较容易些。
廉政瞭望:国企高管薪酬改革已经推行,在央企改革和反腐里,会起到什么作用?
乔新生:国有企业的薪酬制度改革,从短期来看是为了解决国有企业内部的分配不公问题,遏制国有企业的权力自肥腐败现象。
另外,薪酬制度改革关系到国有企业的民主管理体制和市场竞争的对接问题,虽然他们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
国有企业应该实行民主管理毫无疑问,但是民主管理如何提高效率,如何适应市场竞争?单靠提高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薪酬标准是不行的。事实证明其实国有企业实行了高的薪酬制度也未必能够解决国企的效率问题。国有企业改革应当在民主管理方面下工夫。
在完善民主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如何提高国有企业的效率,应该制定专门的国有企业法。
廉政瞭望:有实证研究指出,薪酬不足容易使企业管理者会做出冒险决策,易引发“决策失误”这种“不落腰包的腐败”。央企高管限薪,对管理层会否引发一些消极效应?
竹立家:国企改革的岗位大多不是竞争性的,而是任命制的。高管限薪这个改革趋势是合理的。至于冒险决策,可以用处罚机制加以防范,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国企合并为监管体制改革做准备”
廉政瞭望:最近一段时期,随着南车北车合并,官方和坊间都透露出一些大型央企将进行合并重组的消息。有一种声音认为,央企合并会加剧垄断,增加反腐的困难。您怎么看?
庄德水:企业合并的目的是为了组建大型国有独资公司,是为下一步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改革做准备。优势国企资产合并,从国家战略上,应该有一大批在世界上站得住脚的大型国企,到世界上去开拓市场。至于反腐败,通过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和制度健全,强化自身管理,两者并不矛盾,恰恰是两者互相推进。
竹立家:个人认为,央企作为国有企业,有合有分这很正常。一方面,对于一些事关国计民生的领域,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央企,需要强调稳定性。另一方面,作为对公共服务方面负有重大责任的央企,国家还是要强调内部的治理机构的改革,使他们服务更规范,服务质量更高。通过内部机制体制的改革,优化监督机制,规避腐败风险。
廉政瞭望:党政领域的反腐行动,引发一些“反腐影响经济发展”的声音。2014年国企利润仅比上年增长3.4%,负债超过66万亿元。国企反腐会对国企的业绩有什么样的影响?
竹立家:反腐对私营企业的影响可能比较大。而国企,不会因为几个高管落马,就出现大幅度的业绩下滑、运行不稳定的情况。
但也不太可能对国企业绩的提升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反腐的影响,不论是从经济上还是政治上,都是一个过程。不能指望一个好的措施落实下去,就能起到一个立竿见影的好的效果。所以应该作为一个过程来看,着眼长远。
乔新生:从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来看,由于过于简单地套用了现在公司的治理结构,结果导致国有企业内部出现了管理成本越来越高的现象。
所以国企反腐败目前为止还只算是正在深入。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出路就在于,尽快清产核资,在此基础上确定国企的经营成本,这样对于国企反腐败更有价值。
文_本刊记者 王巧捧 采访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