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规范·创新:税总再推便民办税新举措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税种,纳税,互联网+,税收
  • 发布时间:2015-04-08 08:39

  4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张志勇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签署了《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四议定书。该议定书明确了双方对两地间运输收入互相免税(在内地包括增值税及其它类似税种)、投资基金的税收居民身份、在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财产收益在来源地免税以及反协定滥用等问题,并调整了飞机和船舶租赁的特许权使用费税率,扩大了信息交换的税种范围,对促进两地经贸往来具有重要意义。

  3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纳税人、专家、媒体代表座谈会,围绕“创新服务、和谐征纳”的主题,广泛听取各方面特别是纳税人代表对税收管理服务创新的意见和建议,由此拉开第2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的序幕,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同时,税务总局出台了三项新举措,包括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实施纳税服务规范2.1版以及再次取消14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此外,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求是》杂志发表文章,对新形势下税收工作提出了看法。进入4月后,便民办税成为备受业内关注的热点话题。

  与纳税人面对面交流

  王军在座谈会上表示,在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不少企业正在爬坡过坎的情况下,税务部门不做旁观者,要做助推者,奉出税务人的“规范+创新”,赢得纳税人的“方便+满意”。

  座谈会上,南车集团、中国人寿、格力集团、华为集团、顺丰速运、龙净环保、柴火创客空间和北京宏锐星通等企业的负责人积极发言。他们代表了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环保行业以及创客等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企业,以切身感受畅谈了税务部门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带来的新税风、新环境,并提出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企业发展遇到的税收难题。

  其中,南车集团十分关注企业在落实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要求、服务“一带一路”战略中遇到的税收问题;中国人寿作为首家与税务总局签署《税收遵从合作协议》的企业,提出了完善企业涉税诉求反馈机制的问题;格力集团建议进一步正税清费,营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华为集团希望帮助“走出去”企业协调涉外复杂的税收问题;顺丰速运提出要界定好快递行业的认定归属;龙净环保非常关心绿色税制建设问题;柴火创客空间和北京宏锐星通则对税收扶持小微企业,促进大众创业提出了新的希望。

  此次座谈会还专门就税收管理服务创新问计于专家学者。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刘尚希、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青和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先后发言,对于企业和税收事业发展难题,从专家视角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王军认真倾听了与会代表的发言,并对提出的问题予以回应和解释。对于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他表示,税务总局将逐条梳理,认真研究,特别是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切实的改进措施,不辜负大家的关心和期望。

  王军还围绕“真情、规范、创新”三个关键词,介绍了税务机关将如何进一步做好纳税服务工作。一是要不嫌麻烦、不怕辛苦,用税务人的真情赢得纳税人的更多点赞。二是要依法办事,制定科学的工作标准,要用税务人的规范换来纳税人的更多方便。三是要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和方式,用税务人的创新满足纳税人的更多需求。

  改进增值税发票管理 拥抱“互联网+”

  王军在座谈会上指出,纳税服务工作要紧紧拥抱“互联网+”的春天,建立线上的电子税务局。目前,税务部门已有了一些创新举措,比如开发了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也正在研究利用互联网技术改进有奖发票等举措。

  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通知,宣布自4月1日起将在全国分步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在多年探索推行增值税发票防伪税控系统的基础上,利用网络技术,将所有发票“一网打尽”,从发票的信息源头进行管理,从根本上保证发票本身及内容的真实性,假发票的顽疾可望得到根治。

  据了解,增值税发票由于可以抵扣税款,成为具有金钱符号的“香饽饽”。受技术条件限制,以前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未能将增值税普通发票纳入,也不能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票面全部信息进行采集和管理,不法分子利用管理漏洞通过买卖真发票、填写假内容骗取抵扣税款。

  为解决这个难题,税务总局于2014年6月开始开发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将包括普通发票在内的所有增值税发票纳入管理范围,同时实现购销单位、货物品名等发票全要素信息自动实时采集、监控,形成所有发票的电子底账库,依托电子底账自动比对每一张申报抵扣的发票,增值税发票内容的真实性一览无余。

  税务总局称,2014年11月起,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在上海、天津、山东、湖南4省市试运行,成效明显。今年1月起在全国新增增值税纳税人中全面推行,截至2月底已推行了60.5万户。4月1日起,全国存量增值税纳税人也纳入系统,同时取消纳税人上门或网上抄报税,条件成熟后全面取消扫描认证,这将为纳税人带来全新的纳税体验。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是税务部门适应大数据时代趋势以及利用“互联网+”思路推行的管理创新,它将给发票管理带来革命性的变化,不仅能够方便纳税人和提高税务部门的办税效率,也具有制止假发票、便利大数据分析等方面的增值效益。

  升级纳税服务规范 取消14项行政审批事项

  王军称,今年春天,税务部门进一步规范了税收征管标准,并将从5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为纳税人提供统一的管理标准和操作指南。此外,税务总局还在研究制定国地税合作、税收数据等规范。

  据悉,税务总局已在“纳税服务规范2.0版”的基础上,吸收纳税人和各地税务部门的意见建议,并充实新发布的税收政策内容,形成了2.1版,4月起推行。

  税务总局表示,在全国税务系统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中,纳税人意见最强烈和最集中的,就是纳税服务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从全国层面来看,纳税人在不同地区办理同一项涉税业务,需要的时间、可以选择的方式、能够享受的服务却不尽相同。为此,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行,解决了纳税服务标准不一的问题。

  “纳税服务规范2.1版”的推出,则是由于从2014年12月2.0版印发至2015年2月,税务总局陆续下发了57个新的业务文件,其中16个文件涉及到了2.0版的相关内容。为了保证与税收政策的一致性,税务总局对2.0版进行了更新调整,涉及75个服务事项。税务总局称,从1.0版,到2.0版,再到2.1版,目前已将纳税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覆盖到了省、市、县各级税务机关,而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完善,可以将纳税服务规范工作打造成为全方位、全过程的持续改进工程。

  此外,税务总局日前再次取消14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其中,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了13项审批事项,同时主动取消了“车辆购置税完税车辆不予登记的退税审核”事项。

  税务总局表示,将继续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工作部署,分期分批提出拟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拟保留的审批事项依法调整为行政许可。规范行政许可实施行为,统一税务行政许可项目、依据、实施机关、条件、数量、有效期限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以及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全面落实“一个窗口”受理,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逐步探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推行网上审批。

  近日,王军在《求是》杂志发表了题为《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署名文章,其中提到要进一步提高税收服务水平。主动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问题、重大改革,特别是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及“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有针对性地创新服务管理措施,不断提升税收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国地税合作,扩大涉税业务“同城通办”覆盖面,拓展网上办税服务平台功能。认真实施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利的纳税服务,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沈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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